森林火灾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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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森林火灾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建立健全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机制,规范处置行为,提高处置能力,迅速、有序、高效地实施处置行动。切实做好森林大火的扑救工作,在组织指挥扑救森林大火时,反应及时、准备充分、决策科学、措施有力,把森林火灾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1. 2编制依据依据X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森林防火条例XX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XX市森林防火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XX市辖区内发生的森林火灾应对工作。1.4工作原则1.4.1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制定本预案和组织实施,在具体实施时,遵循统
2、一领导、分工协作、分级负责的原则,落实各项责任制。1.4.2本预案涉及的相关部门,应根据本部门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职责,落实各项支持保障措施,尽职尽责、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确保在处置特大森林火灾时作出快速应急反应。1.4.3在处置森林火灾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把森林火灾损失降到最低限度。1.4.4各相关部门和森林经营单位不仅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更要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有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1.4.5森林火灾应
3、对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军地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的原则。森林火灾发生后,各乡(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相关预案开展处置工作。市政府是应对本行政区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主体,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的需要,适时请求佳木斯市给予必要的协调和支持。1.5灾害分级按照受害森林面积和伤亡人数,森林火灾分为一般森林火灾、较大森林火灾、重大森林火灾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灾害分级标准按照国家xx省森林防火条例执行。2组织指挥体系2.1森林防火指挥机构2.1.1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市森林防火工作。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森林防火办公室(以下简
4、称市森林防火办公室)设在市林业局,承担指挥部日常工作。2.1.2各乡(镇)政府、国有林场及有林单位设立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本行政区域、管辖区森林防火和火灾扑救工作。2.1.3预案启动后,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分工,配合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做好各阶段扑火救灾工作。2.2扑火指挥2.2.1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当地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跨行政区、施业区界的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乡镇、有关部门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必要时根据联防机制由区域联防指挥部统一协调指挥。跨市(县)界的重大、特别重
5、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由相关市(县)森林防火指挥机构分别指挥。2.2.2各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在森林火灾现场适当位置成立前线指挥部(以下简称“前指”)。必要时,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率领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设立相应的火场应急工作组。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扑火前线总指挥: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和乡(镇)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主要领导调度指挥组组长: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市林业局局长)综合保障组组长: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副总指挥(XX岛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农业局局长、畜牧兽医局局长)财务保障组
6、组长:市财政局局长前指主要职责:全权负责火灾现场的指挥扑救;制定具体扑火作战方案;全面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调动和指挥扑火队伍扑救森林火灾,随时向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扑火进展情况。火场指挥主要职责: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向“前指”报告火情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提报扑救人力、物资需求计划;组织好火场清理工作;部署看守火场人员。接到扑火命令的专业森林消防队应立即出发,到达火场后与“前指”取得联系,接受统一调动。完成扑火任务后,各队必须清点队员人数和扑火机具等,向“前指”报告,经“前指”同意后方可撤离。2. 3专家组森林防火指挥机构根据需要设立专家组,对森林火灾应对工作提供政策、技术咨询
7、与建议。专家组组成人员组长:成员:3预警、监测和信息报告2.1 火险预测预报依据市气象局天气预报、气候预测及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分析森林火险形势,及时向全市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市气象局制作全市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在XX市电视台的天气预报等栏目中向全市发布。2.2 预警预警分级、预警发布、预警响应按照xx省森林火险预警响应暂行规定执行。3. 3林火监测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利用省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热点变化情况,森林火灾发生地利用无人机、瞭望台等,由巡护人员密切监视火场动态。4. 4信息报告3.4.1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要及时、准确、规范报告森林火灾
8、信息,及时通报受到威胁地区的有关单位和相邻行政区域森林防火指挥机构。3. 4.2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收到火情信息,及时报佳木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和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总指挥及有关副总指挥。3.4.3火灾发生地的乡(镇)政府及有关单位,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材料,报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市森防指办公室三日内将书面材料上报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佳木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4应急响应4. 1分级响应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按照分级响应的原则,及时调整扑火组织指挥机构和力量。火灾发生后,基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第一时间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初判发生一般森林火灾和较大森林火灾,由乡(镇)政府、
9、国有林场及有关单位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高危火险区发生危险性较大森林火灾或初判发生重大森林火灾,由市级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初判发生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由佳木斯市森林防火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必要时,可对指挥层级进行调整。4. 2响应措施森林火灾发生后,各有关地方和部门根据工作需要,组织采取以下措施:4. 2.1扑救火灾立即就近组织森林消防专业队、森林消防半专业队和就近的村屯、单位、群众职工立即赶赴现场处置,力争将火灾扑灭在初发阶段。必要时,组织协调解放军、民兵预备役部队、公安消防部队等救援力量,参与扑救。各扑火力量在前线指挥部的统一调度指挥下,明确分工,落实扑救责任。现场指挥员要认真分析地
10、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行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业时,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坚持以人为本,确保扑火人员安全。不得动员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扑火工作。扑救森林火灾的具体措施和规范化要求,按照本预案的“扑火指挥与扑救方案”条款执行。4. 2.2转移安置人员当居民点、人员密集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及时搞清林区受威胁村屯、林场及重要设施分布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阻火措施,依照预定的紧急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和受威胁人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转移群众安置工作,确保群众有饭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处和必要医疗保障。4. 2.3救治伤员
11、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医院治疗,必要时对重伤员实施异地救治。视情况派出卫生应急队伍赶赴火灾发生地,成立临时医院或医疗点,实施现场救治。4. 2.4善后处置做好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抚慰遇难者家属。对因扑救森林火灾负伤、致残或者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医疗、抚恤。4. 2.5保护重要目标当林区内和靠近林缘的重要设施目标和高保护价值森林受到火灾威胁时,迅速调集专业队伍,通过开设隔离带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胁,确保目标安全。4. 2.6维护社会治安加强受火灾影响区域的社会治安管理,严厉打击借机盗窃、抢劫、哄抢救灾物资、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行为。在金融单位、储备仓库等重要场所加强治安巡逻,维护社会稳定。4.
12、 2.7发布信息通过授权发布、发新闻稿、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和专业网站、官方微博等多种方式、途径,及时、准确、客观、全面向社会发布森林火灾和应对工作信息,回应社会关切。发布内容包括起火时间、火灾地点、过火面积、损失情况、扑救过程和火案查处、责任追究情况等。4. 2.8火场清理森林火灾扑灭后,继续组织扑火人员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划分责任区域,并留有足够人员看守火场。经检查验收,达到无火、无烟、无气后,扑火人员方可撤离。4. 2.9应急结束在森林火灾全部扑灭、火场清理验收合格、次生灾害后果基本消除后,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并函告有关方面。4. 3市级层面应对工作森林火灾发生后
13、,根据火灾严重程度、火场发展态势和当地扑救情况,依据佳木斯市层面的应对工作动态,结合本市实际,设定市级层面的1V级、m级、级、1级四个响应等级。4. 3.1W级响应4. 3.1.1.启动条件(1)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当日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当日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同时发生2起以上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1V级响应。4. 3.1.2响应措施(1)市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进入应急状态,研判火情发展态势。(2)加强对火灾扑救工作的指导,根据需要协调相邻地区派出专业森林消防队进行支援。(3)发布高森林
14、火险预警信息。4.3.21级响应4.3.2.1启动条件(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重大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24小时尚未扑灭明火的森林火灾;(3)高危火险区发生危险性较大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启动m级响应。4.3.2.2响应措施(1)市森林防火办公室派出工作组赶赴火场,协调、指导火灾扑救工作。(2)调派跨区增援扑火力量参加火灾扑救。(3)市气象局提供火场天气实况服务,择机实施人工降雨作业。4.3.3H级响应4.3.3.1启动条件(1)森林火灾初判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2)发生在敏感时段、敏感地区,48小时未得到有效控制的森林火灾。符合上述条件之
15、一时,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向总指挥报告情况并建议启动级应急响应。4. 3.3.2响应措施在级响应的基础上,加强以下应急措施:(1)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领导靠前指挥,总指挥将率领副总指挥和相关的成员单位领导赶赴火场第一线,成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2)按照跨区支援扑火方案,及时组织调动驻军、和公安消防部队等市级扑火预备队参加扑救工作。(3)配合佳木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火场工作组开展相应工作。4.3.41级响应4.3.4.1启动条件(1)森林火灾已达到特别重大森林火灾,火势持续蔓延,过火面积超过1万公顷;(2)国土安全和社会稳定受到严重威胁,有关行业遭受重创,经济损失特别巨大;(3)市级政府已经没有能
16、力和条件有效控制火场蔓延。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市政府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火情,并建议启动1级响应。必要时,市政府直接决定启动1级响应。4. 3.4.2响应措施(1)根据实际需要,请求佳木斯市调派专业力量和飞机施行跨市区域支援扑火。并统一安排部署增援队伍的扑火任务。(2)根据佳木斯市森林防火指挥部设立的工作组情况,落实相应的保障工作。5扑火指挥与扑救措施5.1 组织指挥原则5.1.1 坚持属地为主的组织指挥原则,扑救森林火灾一般由火灾发生地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统一组织和指挥,当地主要领导任扑火前线指挥部总指挥,其他领导任各分前线指挥部的指挥,参加扑火的所有单位和个人必须服从前线指挥
17、部的统一指挥。根据火场情况划分战区后,各分指挥部按照前线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可以全权负责本战区的组织指挥。5.1.2 市政府设立扑火前线总指挥部后,扑火力量和后勤保障物资的调动和调拨,必须由市政府扑火前线总指挥部给有关应急支持保障部门正式下达命令,市森林防火办公室协调调度。5. 1.3扑救森林大火时,只调动森林消防专业队、市级扑火预备队等机动增援力量。必要时再动员当地具有扑火常识且经过专业训练的林区职工、机关干部、群众和驻军、民兵、预备役部队等力量,协助清理火场、看守火场和后勤保障工作。5. 2扑火原则5. 2.1以人为本原则。保证人员安全,既要避免林区群众伤亡,又要避免扑救林火人员伤亡;保证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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