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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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础安全管理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标准序号分项危险源风险事项引发事故风险分级风险分类规范规定索引治理措施1(-)人员管理人员配备项目组织架构不完善,岗位人员配备不齐全,岗位安全责任不清晰:未设置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或数量不够,专职安全员未持证;体系失效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十三条技术措施:第十三条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一)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2、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3、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措施:1、完
2、善项目组织架构,配齐配全岗位人员;2、签订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运行标准化管理动作;3、开展内部检讨问责,明确项目岗位安全责任。2人员管理项目作业人员未落实实名制管理;人员进场第一时间未实施全数体检,未对心血管等疾病进行定期排查、劝退;突发疾病III管理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技术措施:第三十五条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管理措施:建立职工体检制度,项目配备常规体检设施,确保员工入场前、入夏、入冬体检,建立员工健康信息档案。3安
3、全教育未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与计划;未按规定对项目管理人员、操作工人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交底;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安全意识缺失II管理行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U)第3.1.3条技术措施:3.1.35、安全教育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2)当施工人员入场时,工程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1;4)施工管
4、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管理措施:1、项目部应在施工前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及培训计划;2、项目现场施工人员入场时,项目部应组织进行以国家安全法律法规、企业安全制度、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及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为主要内容的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需考核合格并签字确认、建立教育、培训档案及时归档;3、当施工人员变换工种或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施工时,应重新组织进行安全教育培训;4、现场施工管理人员、专职安全员每年度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囱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4持证上
5、岗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进场前未进行身份信息核实;上岗前未进行人证核验及交底;无证上岗Ill管理行为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第十九条技术措施:第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二)制定并落实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管理措施:1、项目部应规定落实公司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2、项目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项目部应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人证核验,特种作业证件须为省住建厅发证,根据公司全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网上查询指南在省住建厅网站查询真伪,并登记造册;证件有效期
6、届满一个月前要求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复审;4、及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岗前安全教育,并定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并留存影像资料、签到表等安全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专项存档。5(二)分包管理分包安全管理未与分包单位及时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未明确职责并签字盖章;分包单位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未及时书面发函要求整改;未及时与甲方或者甲指分包方办理界面移交手续,未明确移交时间、安全设施、管理责任;连带责任II管理行为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技术措施:第十五条主要负责人应当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确定项
7、目安全生产考核目标、奖惩措施,以及企业为项目提供的安全管理和技术保障措施。工程项目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企业应当与分包企业签订安全生产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生产责任。管理措施:1、项目部应规定落实公司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2、项目部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行业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岗;3、项目部应对进场特种作业人员进行人证核验,特种作业证件须为省住建厅发证,根据公司全国特种作业操作证网上查询指南在省住建厅网站查询真伪,并登记造册;证件有效期届满一个月前要求本人在规定时间内向有关部门申请复审;4、及时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岗
8、前安全教育,并定期开展安全技术交底及教育培训,并留存影像资料、签到表等安全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专项存档。6()安全技术管理专项施工方案编审与实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未编制、审核专项施工方案的,未按规定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擅自施工的;未根据专家论证报告对超危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或者未重新组织专家论证的;未严格按照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的;对于按照规定需要验收的危大工程,未验收合格即进入下一道工序的;对于应进行专项设计的超危工程,设计单位未按相关规定进行专项安全设计的;系统隐患II管理行
9、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十一、十二条技术措施:第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大工程施工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危大工程实行分包的,专项施工方案可以由相关专业分包单位组织编制。第十一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危大工程实行分包并由分包单位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的,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分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共同审核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第十二条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大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
10、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专家论证前专项施工方案应当通过施工单位审核和总监理工程师审查。专家应当从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的专家库中选取,符合专业要求且人数不得少于5名。与本工程有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以专家身份参加专家论证会。管理措施:1、项目部应按公司建立的危大工程识别清单进行书面识别,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程序报审;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按规范程序完成报审并组织专家论证;2、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总监理工程师批准签字、加盖执业印章后方可实施;3、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措
11、施、专项施工方案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计算书和附图应详细;4、方案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方案技术交底。应急处置:立即制止施工作业。7安全技术交底专项方案实施前,编制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未向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方案交底,现场管理人员未向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安全技术交底滞后、交底内容无针对性;违章操作II管理行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第&2.3条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第&2.4条技术措施:1、第二十七条建设工程施工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
12、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2、8.2.3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和分部分项工程的概况,工过程的危险部位和环节及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因素,针对危险因素采取的具体预防措施、作业中应遵守的安全操作规程以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作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应采取的措施、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险和救援措施。3、8.2.4施工单位应建立分级、分层次的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应有书面记录,交底双方应履行签字手续,书面记录应在交底者、被交底者和安全管理者三方留存备查。管理措施:1、项目部应按照批准通过的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专项施工方案;2、方案编制人员或项
13、目技术负责人应向施工管理人员及作业人员进行方案技术交底;3、危大工程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应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对危大工程施工安全情况进行现场监督;5、危大工程应按照方案编审、技术交底、起步检查、过程检查、实施前验收等管理流程进行重点管控,并建立危大工程过程管控台账,收集整理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交底、旁站、检查、验收等影像及文字记录资料。8(四)安全检查验收安全检查验收未建立运行安全检查验收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未作记录或未形成书面隐患整改通知单,未按照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限期整改,事故隐患整改后未组织复查;系统隐患II管
14、理行为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U)第3.1.3条技术措施:3.1.34、安全检查1)工程项目部应建立安全检查制度;2)安全检查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职安全员及相关专业人员参加,定期进行并填写检查记录;3)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定人、定时间、定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整改后,应由相关部门组织复查。管理措施:1、专项施工方案实施前,方案编制人员或者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现场管理人员及施工作业人员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2、安全技术交底应按施工工序、施工部位、施工称号分部分项进行;3、安全技术交底应经交底人、被交底人、专职安全员共同签字确认;4、安全技术交底应结合施工
15、作业场所状况、特点、工序,对危险因素、施工方案、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应急措施进行交底、交底内容要有针对性、交底应及时,并留存影像资料、签到表等交底记录,建立交底档案,专项存档。9()应急预案应急救援预案编审编制应急预案前未开展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及应急资源调查的;未根据重大危险源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报审:未按预案要求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及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体系失效II管理行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十九条技术措施: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第四
16、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管理措施:1、项目应在开工前制定项目生产安全事故与应急救援预案,并按程序报审:2、项目部应针对工程特点,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制定防触电、防坍塌、防高处坠落、防起重及机械伤害、防火灾、防物体打击、疫情等主
17、要内容的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未制定应急预案培训生产安全事技术措施: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演练计划;未每年组织故应急预案管处置方案演练。一次及以上综合应急理办法(2016管理措施:分包单位进场时签订总分包管理协议,并提供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手续不齐全禁应急救援培训与演练预案培训演练或者专体管年6月3日国家止进场后作业;每周定期检查,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作业内容,当天发出整改通知单,在规定10项应急预案培训演练,系TT理
18、安全生产监督期限内做好复查工作:界面移交手续责任到栋号长,在每月的生产责任考核中进行考核。未每半年组织一次及失11行管理总局令第管理措施:以上现场处置方案培效为88号公布,根1、项目应在开工前制定项目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项目的事故预防重点,每年至少训演练;应急救援培训据2019年7月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与演练未作记录或未11日应急管理练。建立安全档案;部令第2号2、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项目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3、项目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
19、等情况适时修订,修订情况凤有记录并归档。11(六).生产安全事:故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未按规定要求及时上报,未按同类管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技术措施: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十四条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相应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
20、,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管理措施:报告及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制事11行处理条例第九1、工程项目应在开工前为现场施工作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处理定防范措施;未及时开故为条、第十四条2、项目应按规定落实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展风险警示和经验教3、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公司负责人报告,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在训总结转换;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4、事故发
21、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或者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5、项目相关人员应积极配合公司事故调查小组对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制定并落实预防措施。重大危险源、危大工程未在现场显著位置进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技术措施: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3.1.44安全标志1)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2)施工现场应绘制安全标志布置图;3)应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4)施工现场应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22、管理措施:1、工程项目应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公告危大工程名称、施工时间12(七)安全标志识别及应用行公示;未绘制公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平面图和现场安全标志布置图;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全警示体系失效HI管理行为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第3.L4.4条和具体责任人员,并在危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2、施工现场入口处及主要施工区域、危险部位应设置相应的安全警示标志牌,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根据工程部位和现场设施的变化,调整安全标志牌设置;3、施工现场应绘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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