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产品测试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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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编号*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消防产品测试用房建设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 究院编制日期:2023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7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4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89六、结论91附表92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消防产品测试用房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020-320115-74-03-576108建设单位联系人蒋*联系方式180*8503建设地点*地理坐标(* )国民经济 行业类别M745质检技术服 务建设项目 行
2、业类别98专业实验室、研发 (试验)基地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 团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 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部门(选填)南京市江宁区行政 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文号(选填)江宁审批投备(2022)80号总投资(万元)2327.98环保投资(万元)460环保投资占比 (%)19.8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 门是:用地(用海) 面积(nr2 )6300专项评价设置情 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南京市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f020)控 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市政府
3、关于江宁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fO20)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审批文件文号:宁政复(2016) 32号规划环境影响 评价情况1、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 Ikm2) 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 kn?)区域环 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Llkm2)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 召集审查机关:江苏省生态环境厅 审查文件名称:关于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平方公里)区域环 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核意见 审查文号:苏环审(2019) 9号
4、1、用地规划相符性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 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 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和禁 止用地项目,扩建项目不属于其规定的限制用地和禁止用地项目 范畴。扩建项目拟在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现有厂区内新 建一栋消防产品性能检测用房,目前该地块已取得土地证(详见 附件3),所在地块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且扩建项目已于2022 年10月10日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建设工程规划 许可证(详见附件9),因此扩建项目用地与南京市江宁区滨 江新城中部组团(NJDBK)20)控制性详细规划基本相符。扩建
5、 项目地理位置图见附图1, 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2。规划及规划环境2、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扩建项目位于江宁滨江新城区域内,根据南京江宁滨江新城析 (51. Ikm2)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及跟踪评价报告书,园区定位 为: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主要包括微电子技术等;发展符合 开发区主导产业定位及环保政策要求的机电电子等。禁止引入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其修改清单等规定的禁 止、淘汰、不满足能耗要求的项目,限制引入产业结构调整 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 能耗限额等规定的限制类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能检测项目,不属于限制和禁止入园 项目,符合
6、江宁滨江新城区域的产业定位。扩建项目与关于对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51.1 k?)区域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 环管200751号)、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 报告书审查意见(苏环审(2019) 9号)的相符性分析分别见 表 1-1、表 l-2o表11扩建项目与规划环评批害济0符性分析标题文件要求项目情况对照 分析明区环保的体求 人确域境护总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滨江新城的建设 和环境管理,实现区域经济和环境 的可持续发展。滨江新城建设须坚 持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相统一的原则,高起点规划、高标 准建设、高水平管理。推行循环经 济理念和清洁生产原则,走新型工 业化道路,并按照IS
7、014000标准 体系建立环境管理体系,努力将滨 江新城建成生态型城市。鼓励与扶 持企业内部和企业之间副产品与能 源梯级利用,是废弃物实现减量 化、资源化、循环利用。提倡与推 行节水措施,积极探索中水回用途 径。本单位建立了环 境管理体系,固 废均得到合理处 置,日常管理中 积极采取节水措 施。符合优滨新产结,展新术业 2化江城业构发高技产落实报告书提出的滨江新城产业定 位,工业区鼓励和优先发展污染 低、技术含量高、资源节约的高新 技术产业,严格限制用水量大的项 目,非产业定位方向的项目一律不 得进入滨江新城。滨江新城工业区 引进项目须严格对照产业结构调 整指导目录(2005年本)、 禁止外商
8、投资产业目录、省 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工业结 构调整指导目录的通知(苏政办 发2006140号)、省政府关于 印发推进环境保护工作若干政策的 通知(苏政发200692号)等国 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规定的要求,提 高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门槛。入区项 目须采用国内外先进水平的生产工 艺、设备并配套技术可靠、经济合 理的污染防治措施,资源利用率、 水重复利用率及污染治理措施均须 达到清洁生产国内甚至国际先进水 平,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 评价和“三同时”制度。禁止引进持 久性有机污染、排放致癌、致畸、 致突变物质、排放恶臭气体、有放 射性污染及排放属“POPS”情单内 有关物质的项目,杜绝高污染、高
9、 风险和高投入、低产出的项目入 区。扩建项目为消防 产品性能检测项 目,符合滨江新 城产业定位,符 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 (2019年本) (2021年修改) 等国家和省有关 政策和规定的要 求。扩建项目废 气治理采用一套 “布袋除尘器+脱 硫除酸塔+深度处 理塔+双介质低温 等离子”装置和一 套“水喷淋塔+烟 气净化箱体(高 分子滤膜除尘+等 离子体降解装置+ 催化氧化吸附装 置)”装置,最终 污染物排放量较 少。扩建项目无持久性有机污 染、致癌、致 畸、致突变物 质、恶臭气体、 放射性污染及属 “POPS”情单内有符合关物质排放。合规滨新布,善体划 3理划江城局完总规进一步优化并落实滨江
10、新城尤其是 长江岸线的规划布局,落实饮用 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T338-2007)相关要求,加强 内部的功能划分,合理选择污水处 理厂排放口位置,尽量把工业区废 气、噪声对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 区内废污水对长江等水体的影响减 小到最低程度,保障滨江新城居民 的生活质量及长江饮用水安全。滨 江新城所有新、改、扩建项目在环 评阶段均须充分征求附近居民意 见,居住区周边不得建设有噪声扰 民和废气污染的企业。制定科学的搬迁方案,工业区内现 有分散居民点须分批及时搬迁,己 批准建设的入区企业卫生防护距离 内的居民必须立即搬迁,确保居民 生活质量不下降。扩建项目周边无 居民。符合加环基设建,保
11、染达排次 务快保础施设确污物标的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中水回 用”的要求规划建滨江新城给排水 系统,并加快建设进度。滨江第一 污水厂最终处理规模不得突破10 万m3d,其一期工程须于2008年 建成并头晕,滨江第二污水厂最终 处理规模不得突破5万m3d,其 一期工程须于2009年建成并投 运,滨江新城内所有工业及生活废 污水均须按相应接管要求及时接入 滨江第一、第二污水处理厂集中处 理达标后方可排放,新入区企业不 得设置污水外排口,已有排污口须 在污水厂及收集管网建成投运后立 即取缔。规划并落实“中水”回用的 基础设施及途径,清下水、污水处 理厂尾水尽可能用作绿化、地面冲 洗、道路喷洒等,减
12、少滨江新城的 新鲜水用量。进一步加快滨江新城规划的集中供 热中心及供热管网建设进度,新入 区企业不得自建锅炉,确因工艺需 要建设的加热设备必须使用天然 气、轻质柴油、电等清洁能源,一 旦实现集中供热,区内现有燃煤锅 炉须立即取缔。入区与企业生产废 气须经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并严 格空置各类废气无组织排放,尽可扩建项目污水依 托滨江污水处理 厂处理。扩建项 目确因工艺需要 建设燃烧试验 炉,燃烧试验炉 使用天然气燃 烧,生产废气执 行大气污染物 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 2021 )中标准。 扩建项目依托现 有项目一般固废 暂存点,扩建项 目新建一间危废 暂存间,危废暂 存间危废贮存执
13、 行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 2001 )及修改单 中相关规定。符合能变无组织为有组织排放。生产工 艺废气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 排放标准(GB16297- 1996)表2 中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执行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工 业窑炉废气排放执行工业炉窑大 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二级标准。滨江新城不设置固体废物处置场 所,但须建立统一的固废(特别是 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综 合利用和安全处置的运营管理体 系,危险废物处置须纳入南京市危 废处置系统,鼓励工业固体废物在 区内综合利用。区内危险废物的收 集、贮存须符合
14、国家危险废物贮 存污染控制标准,防治产生二次 污染。滨新实污物放量制 以江城行染排总控滨江新城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 江宁区及南京市总量指标内,其中 水污染物总量指标纳入滨江第一、 第二污水处理厂指标计划内、大气 污染物排放总量在南京纺织热电有 限责任公司指标计划内平衡,不另 行核批。非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 制指标可根据环境要求和入区企业 实际情况由负责建设项目审批的环 保部门核批。扩建项目废气污 染物排放总量在 江宁区内平衡, 废水污染物排放 总量在江宁滨江 污水处理厂内平 衡,满足污染物 总量控制要求。符合表12扩建项目与南京江宁滨江新 查意见相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 符性分析要求
15、相符性分析分析结论1、严格入区项目的环境准入管 理。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规划产 业定位、最新环保准入条件,加 强区域空间管控,进一步明确“生 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 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 单”。落实报告书提出的生态 环境准入清单,稳妥有序推进后 续开发。进一步梳理区域内现有 企业,逐步关停或搬迁与生态红 线管控要求或者用地性质不符的 企业,其中位于长江(江宁区)重要 湿地生态红线二级管控区的南京 滨江建材科技集团项目应于2019 年12月底前拆除或搬迁。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 性能检测项目,不属 于限制和禁止入园项 目;扩建项目不位于 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 空间管控区域内,项 目建设符合环
16、境质量 底线的要求,未突破 当地资源利用上线, 与“三线一单”要求相 符。根据前述用地规 划相符性分析,扩建 项目不属于用地不符 企业。相符3、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控体系。 制定并完善滨江新城环境风险防 控体系,加强区域环境监管与执 法,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储备环 境应急物资与设备,完善应急队 伍建设。定期对己建企业进行环 境风险排查。南京中船绿洲机械 有限公司滨江分公司、南京中德 机电工程有限公司、南京起重机 械总厂有限公司、南京真空泵厂 有限公司、南京天华化学工程有 限公司等5家企业,由于生产过程 中涉及化学品较多,环境风险较 大,应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事 故水池等应急设施建设,确保事
17、故应急废水不外排。滨江新城已建立区域 环境应急体系建设, 并定期组织演练。扩 建项目建成后将编制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 案,定期开展应急演 练。相符4、落实规划环评中提出的跟踪监 测要求。合理设定监测因子和频 次,监测因子除常规因子外还应 包括二甲苯、非甲烷总经、氯化 氢等特征因子。制定科学合理有 效的监测计划,委托有能力的单 位按计划定期开展监测,监测数 据定期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同时 与项目环评或验收监测要求对 接,实现数据共享。扩建项目所在园区已 建立健全各环境要素 监控体系,符合规划 环评中提出的跟踪监 测要求。相符由上表可知,扩建项目符合关于对南京江宁滨江新城 (51.1 kn)区域环境
18、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苏环管200751号)及 南京江宁滨江新城区域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 中相关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相符性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 2021年修 改),扩建项目属于鼓励类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能检测 项目,不属于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暂行规 定的通知(宁政发(2015) 251号)中禁止和限制目录。因 此,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产业政策。2、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 相符性表1-3扩建项目与江宁区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2020版)相 符性分析要求相符性分析分析 结论一、基本要求对照
19、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相符1.严格执行国家、江苏省和南 京市最新的产业结构调整限 制、淘汰、禁止目录和行业 准入的法规政策。(2019年本)(2021年修 改)和江苏省产业结构调整 限制、淘汰和禁止目录扩建 项目不属于限制、淘汰及禁止 类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 性能检测项目,不属于市政 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项目环 境准入暂行规定的通知(宁 政发(2015) 251号)中禁止 和限制目录。2、建设项目选址应符合所在 地空间规划,并满足区域总 量控制要求。扩建项目选址与南京市江宁 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 (NJDBft)20)控制性详细规划 基本相符,且新增废气污 染物总量在江宁区内平衡、废 水污染物
20、总量在滨江新城污水 处理厂内平衡,满足区域总量 控制要求。相符3、建设项目必须达到国内清 洁生产领先水平,引进国外 工艺设备的,必须达到国际 清洁生产先进水平。扩建项目主要提供消防产品质 检技术服务,采用国内定制的 燃烧试验炉等设备,主要进行 防火门等防火材料的燃烧试验 和门窗的机械物理性能测试试 验,污染物产生量较小;废气 治理采用一套“布袋除尘器+脱 硫除酸塔+深度处理塔+双介质 低温等离子”装置和一套“水喷 淋塔+烟气净化箱体(高分子 滤膜除尘+等离子体降解装置+ 催化氧化吸附装置)”装置,最 终污染物排放量较少。扩建项 目试验装置设备、污染治理技 术等均可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 进水平。相
21、符二、产业环境准入全区范围内,禁止新(扩)建以下行业项目:1、禁止实际管辖权限的采矿业 项目;2、严禁炼铁 .20、不符合行业发展规划和 准入要求的项目,以及不 符合南京市环境准入条件 其他条款的项目。扩建项目为消防产品性能检测 项目,不属于产业环境准入清 单中禁止类项目。相符三、空间环境准入1、新(扩)建工业项目必须 入各级开发区或工业集中区, 或符合所在地城乡总体规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生 态环境规划等。扩建项目选址与南京市江宁 区滨江新城中部组团 (NJDBft)20)控制性详细规划 基本相符。相符相符相符2、严格执行关于印发长 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 (试行)江苏省实施细则 (苏长
22、江办发2019136号) 和国家、江苏省、南京市关 于长江经济带建设项目的空 间管控要求。3、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原则 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 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 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 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以生态保护为重点, 原则上不得开展有损主导生 态功能的开发建设活动,不得 随意占用和调整。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 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 (长江办(2022) 7号)及 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 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 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 长江办发202255号),扩建 项目满足相关管控要求。扩建项目不位于国家级生态保 护红线及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 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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