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强LF精炼炉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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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概述11.1. 项目由来11.2. 项目特点21.3. 工作过程2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41.5. 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 301.6. 报告书的主要结论302 .总则312.1. 编制依据312.2. 评价因子与评价标准362.3. 评价工作等级和评价重点422.4. 评价范围及环境敏感区462.5. 相关规划493,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现有项目概况531.1. 基本情况531.2. 现有项目产品方案 591.3. 现有项目原辅材料消耗情况591.4. 现有公辅工程611.5. 现有项目生产工艺概述621.6. 现有项目主要生产设备781.7. 现有项目污染防治措施及达标排放情况801
2、.8. 现有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情况911.9. 现有项目碳排放情况 911.10. 现有项目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921.11. 现有项目环境管理情况951.12. 现有项目存在环境问题及整改措施984 .工程分析994.1. 项目概况994.2. 主要生产设备及经济技术指标1064.3. 主要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1104.4. 工艺流程及产污环节分析1124.5. 物料平衡、水平衡 1154.6. 污染源强核算1194.7. 项目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汇总1264.8. 环境风险识别及源项分析1264.9. 清洁生产与节能分析1295 .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335.1. 自然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1
3、335.2. 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评价1375.3. 区域污染源调查分析1586 .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1616.1. 施工期环境影响分析1616.2. 营运期大气环境影响评价1616.3. 营运期地表水环境影响分析1806.4. 营运期地下水环境影响分析1816.5. 营运期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分析1876.6. 营运期噪声环境影响评价1906.7. 营运期土壤环境影响评价1966.8. 营运期环境风险环境影响评价2016.9. 原料及废渣运输过程环境影响分析2046.10. 生态环境影响2056.11. 碳排放核算2077 .环境保护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2127.1. 废气防治措施评述 2127.2
4、. 废水防治措施评述2177.3.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评述2197.4. 噪声防治措施评述 2257.5. 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2257.6. 土壤污染防治措施2267.7.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2277.8. 事故应急预案2297.9. “三同时”验收一览表2338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368.1. 总体经济效益分析2368.2. 环保投资及费用指标分析2368.3. 环境经济损益分析2379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389.1. 环境管理要求和措施 2389.2. 污染物排放清单 2419.3. 环境监测计划2459.4. 信息公开2489.5. 排污口规范化 2489.6. 污染物排放总量24
5、910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25010.1. 项目概况25010.2. 环境质量现状25010.3. 污染物排放情况25110.4. 主要环境影响25110.5.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25210.6. 环境保护措施25210.7. 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25310.8. 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25310.9. 总结论 2531 .概述1.1. 项目由来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由江苏新长江实业集团公司和香港长宏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创 办,原名江阴长强钢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2004年正式更名。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 位于江苏省靖江市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是一家集原料厂、炼铁厂(烧结)、炼钢厂、轧 钢厂、动
6、力厂等5大分厂一体化的钢铁联合企业,占地面积515799m2,主营特种/普通钢坯和 棒材(管坯)等。2003年9月,经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靖江园区管理委员会、江苏省江阴经济开发区靖 江园区经济发展局批准(澄靖园管200320号)同意建设“年产连铸坯50万吨新建项目”。该 项目于2003年12月通过江阴市环保局审批(澄环管200349号),于2006年元月建成,并于 2006年9月通过环保竣工验收。2006年至2015年,长强公司在未履行环保手续的前提下,通 过对原有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以及扩建部分生产线,使生产能力超过了环保部门核定产能。 2015省发改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评估确定长强公司生产
7、规模为炼铁145万吨、炼钢170万 吨、热轧85万吨。2016年,根据江苏省环保厅关于做好全面清理整治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 设项目工作的通知要求,江苏长强钢铁有限公司组织编制了年产烧结矿180万吨、球团 矿60万吨、生铁145万吨、钢坯170万吨、85万吨合金钢棒材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对未履 行环保手续的项目,以及全厂现状进行自查评估,并于2016年12月30日取得靖江市环保违 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报告审查意见(靖环违建登2016 1110号)。2019年11月,长强LF精炼炉技术改造项目在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备案(澄靖园管 201928号),备案内容为“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建设两座炼钢厂50吨LF钢包
8、精炼炉(其中一 座为补办手续)”,其中一座为补办手续为2019年未批先建的3#LF炉,是本次报告评价对 象;另一座为现有2#LF炉不在本次评价内容,已在登记一批(靖环违建登20161110号)中 认定,因建设单位安全评价之需列入该备案。2022年3月13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发现,长强LF精炼炉技术改造项目(即 现状的3#LF钢包精炼炉及配套设施)未批先建,该项目于2019年建设,于2020年1月投入 生产,一直未依法履行环保手续。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并于4月3日出具行政处罚事先(听证) 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l-033号),要求立即停止3#LF钢包精炼炉的建设并改正违法行为。因此,江苏
9、长强钢铁有限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未批先建的3#LF 钢包精炼炉项目补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目前,该项目已获得江苏江阴靖江工业园区 (经信)出具的备案证(澄靖园管201928号)。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委托 后,在对项目所在地进行实地踏勘,调研、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的基础上,根据环境影响评 价技术导则和国家、地方环保要求,编制了本环境影响报告书。1.2. 项目特点(1)本项目为未批先建项目补充开展环境影响评价,项目已建成投产运行,目前已按行 政处罚告知书要求停运。(2)现有项目炼钢产能170万吨,其中IlO万吨经现有1#、2#LF炉精炼后连铸,其余 60万吨不精炼
10、直接连铸。本项目3#LF炉对上述60万吨钢水进行精炼,项目建成后170万吨 炼钢产品全部经过LF炉精炼,炼钢总产能不变。本项目旨在进一步降低产品硫含量,含硫量 可降低到0.006%以下。(3)本项目废气来源于LF炉冶炼烟气,采用炉内排烟+密闭罩系统的捕集方式和脉冲袋 式除尘器处理达到超低排放标准后排放大气。本项目不排放生产废水,仅新增生活污水,收集后经现有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至园区污 水厂处理。本项目钢渣依托现有钢渣预处理系统处理后,其中含铁量高的金属块返回烧结工序,剩 余进入磨粉车间,磨粉后作为原料外售;除尘灰返回烧结工序;废布袋返回炼钢转炉工序协 同处置;废液压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实现固体
11、废物零排放。对照污染防治最佳可行技术指南-钢铁行业炼钢工艺(HJ-BAT-005),本项目废气、废 水、固废治理措施采用了推荐的最佳可行技术,力求将污染物排放降到最低。1.3. 工作过程建设单位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江苏环保 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公司接受委托后,经现场实地踏勘、调研,在收集和核实有关资料的基 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见图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现状调查1环境影响识别和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
12、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环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题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第三阶段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图13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 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4.1. 相关产业政策相符性与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发布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等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见表141-1。表L4.1-1本项目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鼓励类八
13、、钢铁,4、高性能不锈钢本项目为50吨LF精炼炉,产品为碳素钢和低合金钢。项目 配套了烟尘回收装置,能够达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 准,不属于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不使用工频、中频炉,精炼后的钢水用于后续连铸工 序,不属于落后产品。相符限制类六、钢铁4、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0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 制性标准的炼钢转炉5、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弧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达不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的电弧炉淘汰类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五)钢铁8、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河北2020
14、年底前淘汰4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其中生 产特殊质量合金钢的转炉除外)9、30吨及以下炼钢电弧炉(不含机械铸造,特殊质量合金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特殊合金材 料用电弧炉)二、落后产品(三)钢铁,4、使用工频或中频感应炉熔化废钢生产的钢坯(锭),及以其为原料生产的钢材产 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取缔“地条钢”有关要求淘汰)类别 1政策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相符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且不涉及许可准入类所列内容。I相符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J感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限制类(四)钢铁22、公称容量30吨以上
15、120吨以下炼钢转炉;公称容量120吨及以上但未同步配套煤气回收、除尘装置,新水耗量大于3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准的炼钢转炉本项目为50吨LF精炼炉,产品为碳素钢和低合金钢,能耗 为10.75kg标煤/吨,新鲜水耗为0.06mV41,项目配套了烟尘回收 装置,本项目能够达到环保、能耗、安全等强制性标准,不属于相符类别政策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相符性淘汰类23、公称容量30吨以上100吨(合金钢50吨)以下电炉;公称容量100吨(合金钢50吨)及以上但 未同步配套烟尘回收装置,能源消耗大于98公斤标煤/吨、新水耗量大于3.2立方米/吨等达不到标 准的电炉31、30吨及以卜.转炉(不含铁合金转炉)32、
16、30吨及以下电炉(不含机械铸造电炉)(二)落后产品3.钢铁17、普通松弛级别的钢丝、钢绞线18、热轧钢筋:牌号HRB335、HPB235限制类和淘汰类;本项目不使用工频、中频炉,精炼后的钢水用于后续连铸工 序,不属于落后产品。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2号)淘汰类一、钢铁,13、23屯及以下炼钢转炉14、20吨以上、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2011年)15、9000千伏安及以下(公称容量20吨及以卜)炼钢电炉本项目为50吨LF精炼炉,不属于淘汰类。相符L4.1.2.与国家、地方钢铁行业产能置换相关要求的相符性本项目与国家、地方钢铁产能相关
17、政策相符性详见表141-2。表L4.1-2本项目与国家、地方钢铁产能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政策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相符性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严禁新增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 现有项目炼钢产能为170万吨,其中IlO万吨经现有1#、2#LF精炼炉 n 号),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相关部门和机后进入连铸工序,本项目建成后,剩余60万吨将经过3#LF精炼炉后再进 H 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审批和新增授信支持等相关业务。对违法违规建设的,要入连铸工序,实现17
18、0万吨炼钢产品全部经过LF炉精炼,全厂炼钢总产能 严肃问责。已享受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I不变。2省政府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70号)严控新增过剩产能。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现有项目炼钢产能为170万吨,其中110万吨经现有1#、2#LF精炼炉(2013) 41号),各地、各部门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受理新增产能的钢铁项目,各后进入连铸工序,本项目建成后,剩余60万吨将经过3#LF精炼炉后再进 相关部门和机构不得办理土地供应、能评、环评、取水、用电、住建许可审批和新增授信支入连铸工序,实现1
19、70万吨炼钢产品全部经过LF炉精炼,全厂炼钢总产能 持等相关业务。已享受国家奖补资金和有关政策支持的退出产能不得用于置换。【不变。3(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原(2021) 46号)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所有制面!铁企业建设炼铁、府冶炼设备的项目。钢现有项目炼钢产能为170万吨,其中110万吨经现有1#、2札F精炼炉铁企业建设冶炼项目须按程序公示公告产能置换方案。I后进入连铸工序,本项目建成后,剩余60万吨将经过3#LF精炼炉后再进人气吞染防心重闾I域严禁增加钢铁产能总量。松成钢铁产能总量控制目标的省垣、入连铸5;,举 170万吨炼钢星
20、全邵经过LF炉精炼,全厂炼钢总产能序号政策要求本项目相关内容相符性不变。市),不得接受其他地区出让的钢铁产能。长江经济带地区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 冶炼项目。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置换比例不低于1.5:1,其他地区置换比例不低于1.25:1。为 鼓励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对完成实质性兼并重组(实现实际控股且完成法人或 法人隶属关系、股权关系、章程等工商变更)后取得的合规产能用于项目建设时,大气污染 防治重点区域的置换比例可以不低于1.25:1,其他地区的置换可以不低于Lklo 以下六种情形可实施等量置换:(一)企业内部退出转炉建设电炉且一并退出配套的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项目的炼
21、钢产 能。(二)退出和建设冶炼设备均为电炉的项目。(三)不改变冶炼设备类型、容量(积)、数量的厂区内部技术改造项目。(四)退出配套烧结、焦炉、高炉等设备建设氢冶金和Corex、FineX、HlSmelt等非高炉炼铁 项目的炼铁产能。(五)对利用回转窑-矿热炉-AoD炉工艺生产不锈钢的炼钢产能。(六)青海、西藏地区建设的钢铁冶炼项目。1.4.13.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的相符性根据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修订),本项目采用“电弧炉+中频炉-AOD精炼炉-LF/VOD炉外精炼”工艺,未使用国家产业政策限制 或淘汰类工艺和设备。在生产质量、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能源消耗与资源安全、职业
22、卫生和社会责任均满足准入条件要求。表1.4.1-3项目与钢铁行业规范条件(2015年修订)对照分析内容项目情况备注产品质量1.钢铁企业须建立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具有产品质量保障 机构和检化验设施,保持良好的产品质量信用记录,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C企业将建立有完备的产品生产全过程质量保证制度和质量控制指标体系, 建立产品质量保障机构和检化验设施。符合2.钢铁企业产品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严禁生产级以下螺纹钢筋(直径14亳米及以 下的II级螺纹钢除外)、热轧硅钢片等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 (2010年本)(工产业2010第12
23、2号)中需淘汰的钢材产品。本项目产品为20#、Q355B、Q235B、37Mn5,产品质量符合国家和行业有 关标准,未生产淘汰的钢材产品。符合3.严禁伪造他人厂名、厂址和商标,以次充好以及伪造、不开发票销售钢材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 为。企业具备合法的厂名、法人和商标,无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符合工艺与装备1.严格控制新增钢铁生产能力。新建、改造钢铁企业须按照国发201341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关于印发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OI5127号)要求,制 定产能置换方案,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实施减 量置换。停产1年以上或已进入破产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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