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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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为进一步理清价费关系,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我县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权责对等、清费顺价、标本兼治、稳步推进”基本原则,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有效发挥价格机制激励约束作用,降低城镇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不断提高水电气等产品和服务供给的质量和效率,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到2025年,清理规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取得明显成效,科学、规范、透明的价格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政府投入机制进一步健全,相关行业定价办法、成本监审办法、价格行为和服务规范全面覆盖,水电气等产品与服务
2、供给的质量和效率明显提高。二、主要任务(一)清理和落实收费政策1 .取消不合理收费。各部门各相关企业严格按照意见规定和要求,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重点抓好清理规范红线内外不合理收费。意见明确的不合理收费项目,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取消收费项目后属于公共服务范围的,应通过财政补贴、价格补偿等方式保障公共服务供给。通过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切实降低我县经济社会运行基础成本,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国网XX供电公司,县XX供水有限公司、县XX天然气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2 .明确相关收费政策。严格执行XX省定价目录
3、的水气建设安装费价格政策;继续执行高可靠性供电费用收取政策,继续执行余热余压余气自备电厂系统备用费减半征收政策。接入工程费用(即建设工程安装费)按下列规定执行:资界面应延伸至用户建筑区划红线,不得由用户承担建筑区划红线外发生的任何费用(除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另有规定外)。(2)从用户建筑区划红线连接至公共管网发生的入网工程建设费,由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承担的部分,纳入企业经营成本;按相关规定由政府承担的部分,财政部门以补助的方式给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建设、迁改,或者由政府直接投资建设。(3)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网的建设安装、更新改造、维修维护等费用已由政府承担的,不得再向用户收取。(4)对新建商
4、品房、保障性住房、拆迁安置房等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供电供气管线及配套设备设施的建设安装费用统一纳入房屋开发建设成本,不得另外向买受人收取;投入使用后,可依法依规移交给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实行专业化运营管理,相关运行维护等费用纳入企业经营成本。(5)对工商企业用户,其建筑区划红线内管线及配套设施等由用户出资建设,但计量器具由水电气企业购置和安装,严禁向用户收取水电气计量装置费用。(6)对供水供电供气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水用电用气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应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允许收取合理费用,实行明码标价。鼓励供水供气企业对其服务项目自主定价时,相关费用参照现行建设工程
5、计价规定收取费用。(7)城镇老旧小区供水供电供气改造工程费用,可通过政府补贴、企业自筹、用户出资等方式筹措,具体方式和费用分摊方案结合改造项目实际确定。(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国网XX供电公司,县XX供水有限公司、县XX天然气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3 .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第九条“明码标价应当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当及时调整”的有关规定,所有收
6、费项目实行明码标价。供水供电供气企业应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的时间节点要求,向社会公布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服务收费目录清单(详见附件2),明确收费项目、服务内容和政策依据等,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并报送县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发改部门。(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市场监管局、城市管理局,国网XX供电公司,县XX供水有限公司、县XX天然气有限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二)加快完善价格形成机制4,完善供水价格机制。按照XX省城乡供水条例要求,遵循“补偿成本、合理收益、分类定价、促进节水、公平负担”的原则,建立并实施供水终端价格与水资源费、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联动机
7、制。在严格成本监审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企业生产经营及行业发展需要、社会承受能力、促进全社会节水等因素,科学合理地制定并动态调整供水价格。要完善供水价格调整机制,当水价调整周期超过5年以上时,应及时启动水价调整机制,以促进供水企业生产经营和安全保障的良性循环。至2021年已超过5年未调整水价的地方要在2022年底前完成水价调整,当水价未能按价格成本监审结果调整到位的,当地政府应给予补贴。建筑区划红线内供水(含二次加压调蓄)设施由供水企业建设的,由供水企业统一运行、维护和管理;要加快推进城市住宅供水设施移交供水企业的统一维护管理,增加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费用计入供水成本。(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8、县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5 .完善电价机制。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严格执行相关电价政策。进一步完善落实我县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落实产业政策,开展节能监察,对能耗达不到国家标准的,严格按省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政策执行。(责任单位:县发改局、工信科技局,国网XX供电公司按职责分工负责)6 .完善配气价格机制。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加强配气价格监管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71号)要求和我省天然气价格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定价程序,制定配气价格。配气价格应定期校核,根据市场形势和配送气量变化情况,原则上每三年校核调整一次。由城镇燃气企业投资建设的市政管网、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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