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docx
《第十章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十章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docx(4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第十章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及后果裁,标准1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二款: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工程施工作业特点、安全风险以及施工组织难度,按照年度施
2、工产值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5000万元以上不足2亿元的按每5000万元不少于1名的比例配备;2亿元以上的不少于5名,且按专业配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
3、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窕刑事责任:L)未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时无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现场监督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一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一般未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
4、管理人员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的罚款。严重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及后果裁量标准2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第二款: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考核不得收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一款: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
5、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施工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经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的主
6、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U)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六条第二项: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
7、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一般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的罚款。严重逾期未改正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及后果裁量标准3施工单位的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Vll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
8、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了解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知悉自身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
9、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第二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者新的施工现场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
10、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或者未按照规定如实告知有关的安全生产事项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U)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一般1-3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
11、改正,可以处1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较重4-6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的罚款。严重7名及以上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K)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及后果裁
12、量标准4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七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
13、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二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U)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或者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一般1-3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
14、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较重4-6名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7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的罚款。严重7名及以上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教育培训或者经考核不合格即从事相关工作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的罚款。序号违法行为违反
15、条款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及后果裁量标准5施工单位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一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
16、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一)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e)未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施工现场
17、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一般1-5处施工现场未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较重6-10处施工现场未在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L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重H处及以上施工现场未在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0万元的罚款,对其直
18、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及后果裁量标准6位业供家者准防和护单作提国或标全具防勺工向员合准业安用全装施未人符标行的护安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四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
19、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四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未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一般未向1-5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
20、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较重未向6T0名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3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15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5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严重未向11名及以上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20万元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
21、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序号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违法情节及后果裁量标准7施工单位的施工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未验收合格、未取得登记证书就投入使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施工单位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
22、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第五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海洋石油开
23、采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未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投入使用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处以罚款;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五)未按照规定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验收合格后登记的。一般1-2台(套)施工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未验收合格、未取得登记证书就投入使用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的罚款,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第十 交通 建设 工程 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3992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