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行动计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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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一、工作目标聚焦制约市场主体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坚持制度创新,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的优良营商环境,切实提升企业的满意度和获得感,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整体优化,致力创建“营商之冠安商之县二积极进取,大胆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XX县经验”,持续推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二、主要任务(一)开办企业领域(含个体户、农村合作社)(领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1.强化企业开办“4012”品牌效应。丰富“40”(零材料提交、零成本开办、零距离服务、零见面审批)服务内涵,延伸“1”个环节服务链条,变“20分钟”
2、内开办为常态;持续推进电子营业执照、电子印章同步发放和企业开办要素电子化广泛应用;深化“就近可办二拓宽“异地通办”,打造“1+N”套餐和“一中心、多支点”服务模式,织密“10分钟惠企服务网”,构建高效便捷的市场准入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县管理部、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税务局、XX银保监分局XX县监管组)2 .提升金融支撑服务水平。推进企业开户信息部门共享,提高银行开户效率,降低企业经营成本。6月底前,探索企业账户在线推送模式,银行收到“一窗通”系统的预约开户信息、开立账户
3、后,根据企业授权,在线反馈账户信息。鼓励商业银行完善账户服务分类分级管理,全面落实商业银行核查后置,推行新开办企业“零成本”简易开户;取消或降低企业票据业务、账户服务、转账汇款等金融费用;引导商业银行在金融服务中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牵头单位:人民银行XX县支行;责任单位:XX银保监分局XX县监管组、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县管理部)3 .提升企业退出便利度。优化普通注销集成服务,深化简易注销试点改革,推广“代位注销”模式,完善“府院联动”制度,推动“企业除名”试点工作,探索强制出清机制,提升
4、企业退出便利度。5月底前,明确代位注销和“除名”制度适用情形、办理程序、申请材料,确定试点范围,拓宽特殊企业退出渠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县管理部、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税务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4 .提升企业创新发展活力。适度放宽新行业、新业态市场主体登记审批,发现一个、研究一个,成熟一个、推动一个,创新符合法律法规和当地经济发展的新行业入市标准和沟通协调机制,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和新业态活力,提升创新力。9月底前,落实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对食品自动制售设备、无人售货商店等自动化、无人化新
5、业态的经营者,依法依规发放经营许可或办理食品经营备案。(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5 .提升商事登记智能化水平。开发商事登记智能导服系统。5月底前,建成语音热线、网络在线、市场机器人等三个场景的智能导服系统,实现商事登记智能导引。(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6 .建立企业备案帮扶制度。符合条件的企业可自主决定暂停经营,向登记机关申请歇业,降低企业维持成本,提升恢复发展能力。创新推动相关部门提供差异化监管、金融支持等,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推出“休眠企业政策大礼包”服务,助企苏醒5月底前,健全歇业企业帮扶机制,明确部门职责和工作措施,积极配合做好开发歇
6、业企业优惠政策“聊易享”平台。(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县管理部、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税务局、县金融与企业服务中心等县政府相关部门)7 .推广电子证照联展联用。积极配合推动电子证照跨行业、跨领域应用,实现“零跑腿”“刷脸”“空手”办事;推广“企业身份码”,实现涉企证照、印章、档案、监管、信用、惠企政策等信息的归集共享、联展联用,打造“一码通行、码上服务”品牌。6月底前,依托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实现营业执照和各类许可证的线上申领、下载展示、验证使用;9月底前,实现所有涉企信息归集“一企一档”
7、、共享共用,提升企业开办领域数字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8 .推进企业变更“三零”服务。实施企业开办全要素变更全程网办,落实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变更印章免费送和证照联变,依托免费寄递和公示公告实现企业开办全要素变更“零材料、零见面、零成本:5月底前,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变更全程网办率达99%以上。(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县管理部、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税务局)9 .便利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登记。推行不涉及许可的大型企业分支机构、连锁门店营业
8、执照设立、变更、注销等商事登记集中办理,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5月底前实现全县全覆盖。(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10 .取消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深化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进一步健全隐性壁垒反馈制度,保障各类企业入市公平。6月底前,完善隐性壁垒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9月底前,清理取消对企业登记及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限制。对外贸企业进行备案登记管理,帮助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市场监管局)IL提升企业开办标准化程度。以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为契机,结合相关配套文书材料规范,进一步
9、统一登记标准,完善企业开办服务指南,规范各类商事登记行为,推进法治化市场建设。5月底前,全县统一发布企业开办标准化服务指南并更新企业开办百问百答。(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XX县管理部、人民银行XX县支行、县税务局)12 .开展企业全生命周期集成改革。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将企业开办、投资建设和企业退出等关联性强、高频发生的单一事项进行系统集成,实现涉企事项的场景化、集约化、智能化、便捷化服务,企业“进入一个平台、办所有事制定标准化服务指南和个性化工作方案,7月底前,纳入省政务服务平台办
10、理。(牵头单位: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13 .深化“一业一证”改革。创新推动行业综合许可证电子化,与纸质证书同步发放、同等效力;积极配合加强审管互动平台行业监管模块推广使用,形成行业监管大格局;创新核验方式,选择一批审批标准化程度高的涉企主题,形成“秒批”清单,探索行业许可智能化。5月底前,全县推广电子行业综合许可证,依托省级技术支持和部门联动,实现线上线下“一证准营、一行一管”。(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政府相关部门)(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14 .持续清理审批中存在的“体外循环”、“隐性审批”。全
11、县范围内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体外循环”、“隐性审批”情况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县优化提升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5 .统一规范审批标准。7月底前,分类完成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办理实施细则,公布事项清单和审批流程。10月底前,编制公布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技术审查、市场勘查等特殊程序清单。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领域中介超市应用,规范中介服务管理。10月底前,出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帮办服务规范。(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6 .持续深化“多
12、测合一”改革。12月底前,积极配合推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工建系统、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系统、不动产登记系统、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网上中介超市等相关系统互联互通,实现测绘成果在线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7 .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效能。7月底前,积极配合实现工建系统和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等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推行工程建设项目从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全过程数字化图纸闭环管理。9月底前,配合实现“一套图纸”多部门在线使用,按照电子档案要求实时归集、动态维护、安全管理。(牵头
13、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8 .强化项目前期策划生成。完善项目策划生成机制,根据政府投资、社会投资等不同项目类型,分别明确项目策划生成牵头单位,10月底前,建立策划生成项目库管理机制,对入库项目的排放、能耗、水资源、资金等要素进行统筹。广泛获取外来投资项目线索,参与招商项目的商务谈判,组织参加招商项目签约活动,督促项目依托单位推进项目实施。(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商务投资促进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县水利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19 .实施社
14、会投资类项目“用地清单制”。落实XX市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实施意见,在地块供应前应开展地质灾害、地震安全、气候可行性、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防洪、考古调查勘探发掘等评估,并对地块进行文物、历史建筑保护对象、古树名木、人防工程、地下管线等现状普查,全面落实“区域评估”、“多评合一”相关要求,形成评估结果和普查意见清单。9月底前,建立“用地清单制”工作机制,按规定将涉及土地储备工作的相关评估和调查费用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水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行政审批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0 .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二按照自然资源部统一部
15、署,序时建设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完善“多规合一”业务协同系统功能,及时共享相关成果,告知企业建设与评估要求。(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21 .完善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落实土地供应前基础配套设施的指导意见,在土地出让或划拨前,进一步完善项目用地周围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信等基础配套设施建设。涉及储备土地的,将项目必需的水、电等市政公用管线接至地块红线边界,明确接入点位。11月底前,实现供应土地具备完善的基础配套设施。(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发展
16、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供电公司)22 .优化环保事项审批服务。建立重点项目环评服务台账,通过“点对点”跟进服务、上门服务、即来即审、并联评估等方式,提供环保政策支持和技术服务。6月底前,排污许可证首次申领办理时限压减到20个工作日。(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23 .简化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推进产业园区建设项目环评“打捆”审批,鼓励同一园区、同一类型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项目联合编制一本环评文件,单个项目不再开展环评。深化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简化项目环评文件。11月底前,督促全县所有产业园区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跟踪监测计划,完成年度监测报
17、告编制并向社会公开,供入园企业免费使用。(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24.进一步优化联合验收程序。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情况实行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对大型复杂项目可提前开展规划核实、消防验收等事项。加强竣工验收阶段“多测合一”应用,一套数据用到底。各部门提前介入提供验收指导服务,提高验收通过率。(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5 .推进竣工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站式”集成服务。切实落实交房即办证政策。制定“多测合一、联合验收、房屋交易与产权管理、不动产首次登记“合并办理的工作标准、规范,优化办理流
18、程。5月底前,印发零基础申报指南,形成一张表单,在工建系统中配置场景化办理模块。(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6 .推进水电气暖信“一站式”集成服务。设立政务服务大厅水电气暖信等“市政公用服务专区”,开展无差别受理水电气暖信服务。根据用户需要,提供“定制化”服务,实现联合踏勘、同步核验、并联审批、协同接入。建立水电气暖信等联合营业厅,推动设施、人力等各类资源共享,9月底前,实现水电气暖信等“一次办多事”。(牵头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公司、县水务集团、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
19、中心)27 .推进市政类项目施工集成审批。10月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市政类施工项目在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后,建设单位可申请集成审批。同步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线杆等设施审批、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等事项。(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8 .分阶段办理施工许可。5月底前,在全县范围推广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进展顺序自主选择,分阶段申请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按基础工程阶段(基坑支护和土方开挖、桩基施工)、主体阶段分别办
20、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29 .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探索审批与监管协同路径,6月底前,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管互动机制,加强守信激励、失信制约。按要求建立企业信用和审批、监管联动机制。(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XX县分局、县水利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0 .建立完善建筑师负责制。推动建筑师个人执业事务所有序发展,8月底前,在民用建筑工程领域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建筑师的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牵头单位:县住房
21、城乡建设局)31 .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差异化监管。建立基于工程风险程度的差异化监管机制,强化对重大风险源和危险源辨识。9月底前,完成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牵头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三)获得电力领域(领域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公司)32 .进一步优化网上办电服务,高质量落实服务举措。进一步推广业务线上申请、信息线上流转、进度线上查询、服务线上评价的“物流式”办电模式,依托“网上国网”APP等线上渠道加大服务力度,加强办电环节“好差评”结果数据应用,持续提升“获得电力”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进一步推动落实电力接入工程行政审批一链办理,简化审批资料,公开审批标准,对符合条件的
22、实行告知承诺、审批改备案或取消审批,推进电网工程建设提速。(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供电公司)积极融入XX“无证明之省”建设,深化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居民码”、“企业码”等信息共享应用,不断拓展电子证照应用范围和场景,常态化应用“零证办电”“刷脸办电”“房产+用电”联合过户等便民举措,推行“无证明”办电。(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政务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市场监管局)33 .进一步推动共享共赢,提升接电效率。推动优化电力业务与政府投资项目审批等平台数据共享,供电企业及时获取土地出让、项目立项等信息,及时开展对接,跟踪项目进度,提前启动工程建设准
23、备工作。9月底前完成平台数据贯通。充分考虑电力等配套设施建设需求,统筹推进综合管廊规划建设。(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4 .进一步压减接电环节,压缩办电时长。提升高压办理便利性,进一步压减环节。居民用户和实行“三零”服务的企业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3个工作日、7个工作日;对无工程的低压用户,实行“当日申请、次日接电”;10千伏单电源、双电源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11个工作日、18个工作日;35千伏及以上单电源、双电源用户电网环节办理时长分别不超过22个工作日、32个工作日。(责任单位:
24、县供电公司)35 .进一步降低办电成本,减少办电投资。全面落实关于将供电基础设施建设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的通知(X发改价格(2021)X号)要求,与储备土地相关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项目支出纳入土地储备成本,实行定额管理,根据市规定的定额标准,制定具体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省级及以上园区内和纳入省级新旧动能转换库的10千伏企业用户,延伸投资至建筑区划红线,全面推广160千伏安“小微企业”低压接入电网,实现办电“零投资(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供电公司;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36 .进一步提高供电可靠性,压减停电时间。加快实施高耗能配变不停电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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