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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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龙岗区人力资源局起草了龙岗区“龙岗工匠工作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就起草情况说明以下:一、编制背景2018年以来,我局已开展五届“龙岗工匠”遴选工作,得到广大职工的积极响应,对弘扬工匠精神、激发技能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促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与龙岗区产业发展对技能人才的需求还存在一定的差距,“龙岗工匠”的示范带头作用尚未充分显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双区”建设对技能人
2、才的需求,加强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龙岗工匠”作为高技能领军人才在带徒传技、技能创新、技术推广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局草拟了本办法。二、主要内容管理办法有5章共23条,分别包括总则、设立、资助、监督管理、附则等,具体内容如下:(一)总则,共4条。主要包括政策制定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管理职责、资金来源等方面的内容。(二)设立,共3条。主要内容为工匠工作室设立条件和流程。每年9月份集中受理设立申报,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得分80分(含)以上的申报单位,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认定为龙岗工匠工作室。(三)资助,共6条。主要内容为工匠工作室资助条件、资助标准及资助流程。此项资助为事后资助,每年1月份集中受理上年度的资助申报,由区人力资源局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评审结果确定资助等级,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给予相应资助。(四)监督管理,共6条。主要包括工匠工作室的跟踪管理、取消工作室的情形、违规处理、绩效评价等内容。(五)附则,共4条。主要包括为术语的定义、申报资料说明、解释部门、时效等方面内容。三、经费来源根据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支持技术技能人才发展实施细则,本办法中的资助资金从深圳市龙岗区人力资源专项资金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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