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00吨篷布喷水纺织及篷布印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5000吨篷布喷水纺织及篷布印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5000吨篷布喷水纺织及篷布印刷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69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名OO吨篷布喷水纺织及篷布印刷技改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江苏泽昊新材料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4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9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35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8六、结论60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附图1建设项目地理位置示意图附图2项目周边概况及其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附图3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1层)附图4项目平面布置示意图(2层)附图5江苏省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分布示意图附图6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图附图7项目周
2、边水系图附件:附件1申请书附件2委托书附件3承诺书附件4营业执照与法人身份证附件5江苏省投资项目备案证附件6不动产权证附件7土地规划相符性证明附件8现有项目环保手续附件9危废处置协议附件10水质监测报告附件11大气现状监测报告附件12物料MSDS附件13产业协会证明附件14技术服务合同附件15工程师现场照片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5000吨篷布喷水纺织及篷布印刷技改项目项目代码2211-320922-89-02-7329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江苏省(自治区)盐城市滨海县(区)周庄科技产业园11号(S327西侧周庄村境内)地理坐标东经:119度54分39.568秒,北纬:34
3、度4分19.01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1784篷、帆布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十四、纺织业1728产业用纺织成品制造178建设性质新建口改建口扩建0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滨海县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滨行审投资备202引6号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无施工期,仅涉及设备安装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29358.90(全厂面积,本项目不新增用地面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
4、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与生态红线相符性分析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距离项目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为西9.8km处的“滨海县废黄河东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滨海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1)1736号),距离项目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为西北7.8km处的“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具体位置分布详见附图。项目周边生态红线情况详见下表。表项目周边生态红线一览表江苏省国
5、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名类型地理位置方位与距离滨海县废黄河东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滨海县东坎水厂取水口上游1200米至下游500米,及其两岸背水坡之间的水域范围;一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二级保护区:一级保护区以外上溯2000米、下延500米的水域范围;二级保护区水域与相对应的两岸纵深100米之间的陆域范围围,总面积5.24km2oW9.8km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主导生态功能范围方位与距离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废黄河中山河(滨海县)洪水调蓄区洪水调蓄滨海县境内废黄河一中山河两岸堤脚外侧5
6、0m范围NW7.8km项目不在江3规划范围内,符(2)环境质大气环境月根据盐城市负2021年,PM2.5年.优于国家二级标?I境空气质量6项B于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受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量底线相符性分析天量现状定海生态环境局2021年度滨海县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均浓度31.2微克每立方米,达到盐城市年度考核目标要求,但限值(35微克/立方米),与上年相比削减8.6个百分点。环包则指标Se)2、NO2、PMl、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10微克/立方米、24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31微克/立方米;Co和03特定百分数浓度分别为0.9
7、毫克/立方米、149微克/立方米,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二级标准。与2020年相比,SO2PMIo、O3NO2浓度分别上升25.0%、9.4%、4.9%、4.3%;CO、PM2.5浓度分别降低259%、8.8%o另外,根据监测报告,项目非甲烷总嫌可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要求,故项目所在区域污染物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总体较好。综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为达标区。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2021年,滨海县水环境质量总体“良好”。国、省考断面均达到国家和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要求。a、国省考断面纳入国家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地表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苏北灌溉总渠六垛闸和中山河头瞥闸两个断面
8、水质均为II类,断面优In比例100%,断面水环境质量为“优”。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对照国家考核目标,断面水质均达到并优于HI类目标。纳入江苏省“十三五”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的苏北灌溉总渠陈涛地龙、通榆河通榆大桥、通榆河中段堆根、淮河入海水道北漫水桥、翻身河S327翻身河桥、入海水道南漫水桥六个断面水质优In比例100%,断面水环境质量为“良好”。与上年相比,水质保持稳定。对照2021年江苏省水环境质量目标,断面水质均达到或优于HI类目标。b、饮用水源地两个饮用水源中山河东坎水源地和通榆河东坎应急水源地水质保持良好,全年水质达标率100%。今年饮用水源通过聘请巡查员日巡查、日报告,制定饮用
9、水源达标保障方案,划定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全力保障了居民生活饮用水的安全。全年取水总量2576万吨,达标水量2576万吨。、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2021年度滨海县环境状况公报:区域声环境昼间噪声等效声级在(47.769.0)分贝之间,平均等效声级为56.7分贝,处于区域环境噪声三级(一般)水平。与上年相比,上升0.8分贝。影响城市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的主要声源是社会生活噪声和交通噪声,所占比例分别为48.6%和42.0%c道路交通噪声各路段测点昼间等效声级在(57.869.9)dB(A)之间,各路段噪声平均等效声级均未超出道路交通噪声强度昼间二级限值70分贝。昼间平均等效声级为63.4分贝,与上年
10、相比,降低0.1分贝,交通噪声强度“一级”,处于“好”的水平状况。功能区噪声昼间和夜间平均等效声级达标率均为100%,与上年相比持平。结论本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得到合理处置,固废零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达到区域目标要求产生不良影响O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标准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项目用水取自当地自来水,且用水量较小;项目用电来自当地电网,能够满足项目用电需求;根据不动产权证,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不会改变当地土地资源利用现状。(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表12项目与国家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符性分析I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Q019年本)(2021
11、年修订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本项目不属于名录中限制类和淘汰类产业,符合该文件要求。2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版)经查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禁止或许可事项。3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由表1-3可知,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
12、(5)与“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对照对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2049号),盐城市共有76个优先保护单元、233个重点管控单元、157个一般管控单元;对照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办2020200号),根据文件,本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周庄科技产业园,属于重点管控区,其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见表1-3、l-4o表1-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环境管控要求表控别管类要求相符性分析淮河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化学制浆造纸企业,禁止在淮河流域新建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污染严重的小型企业。2 .落实
13、江苏省通榆河水污染防治条例,在通榆河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制浆、造纸、化工、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炼油、铅酸蓄电池和排放水污染物的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项目、金属制品项目等污染环境的项目。3 .在通榆河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项目,禁止建设工业固体废物集中贮存、利用、处置设施或者场所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禁止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本项目为篷布制造,不属于制革、化工、印染、电镀、酿造等行业;本项目不在通榆河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按照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暂行条例实施排污总量控制制度。项目不新增
14、生活污水,不新增外排废水,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禁止运输剧毒化学品以及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的船舶进入通榆河及主要供水河道。本项目采用汽车运输,符合文件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求限制缺水地区发展耗水型产业,调整缺水地区的产业结构,严格控制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和重污染的建设项目,符合文件要求。沿海地区空间布局约束1 .禁止在沿海陆域内新建不具备有效治理措施的化学制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2 .沿海地区严格控制新建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本项目为篷布生产,不属于化学制
15、浆造纸、化工、印染、制革、电镀、酿造、炼油、岸边冲滩拆船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海洋环境的工业生产项目,不属于医药、农药和染料中间体项目,符合文件要求。污染物按照江苏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实施重点海域排污项目不新增生排放管控总量控制制度。活污水,不新增外排废水,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1 .禁止向海洋倾倒汞及汞化合物、强放射性物质等国家规定的一类废弃物。2 .加强对赤潮、浒苔绿潮、溢油、危险化学品泄漏及海洋核辐射等海上突发性海洋灾害事故的应急监视,防治突发性海洋环境灾害。3 .沿海地区应加强危险货物运输风险、船舶污染事故风险应急管控。本项目不向海洋倾倒废弃物、不使用船舶运输,符合文件要求。资源开发效率要
16、求至2020年,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37%,全省海岛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25%。不涉及表14环境管控单元准入清单表控别管类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各类开发建设活动应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要求O(2)优化产业布局和结构,实施分区差别化的产业准入要求。(3)合理规划居住区与园区,在居住区和园区、企业之间设置防护绿地、生态绿地等隔离带。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周庄科技产业园,木项目为篷布生产项目,符合盐城市总体规划等相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17、本项目拟采取的治理设施属于可行技术,且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符合文件要求。环境风险防控应建立环境风险防范体系,制定园区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本环评建议企业投产后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与相关园区和县总体预案相衔接。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引进项目的生产工艺、设备、能耗、污染物排放、资源利用等均须达到同行业先进水平O(2)按照国家和省能耗及水耗限额标准执行。(3)强化企业清洁生产改造,推进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园区建设,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本项目选用先进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不使用高污染原料,符合文件要求。对照表1-5,本项目建设符合盐城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盐环办202020
18、0号)中的环境准入条件。(6)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的相符性分析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项目篷布生产,不属于禁止建设的项目类型;本项目位于盐城市滨海县界牌镇周庄科技产业园,项目所在地不属于禁止建设的区域,故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要求。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5。表15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表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况符合性说明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奖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干
19、线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符合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滨海县境内的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
20、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项目所在地不涉及国家级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本项目所在位置不属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符合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
21、生态保护的项目。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项目不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范围内,且不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O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不涉及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不涉及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
22、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不涉及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以及明令淘汰的安全生产落后工艺及装备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能耗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使用先进工艺及装备,不属于高能耗高排放项目。符合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记则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再江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相符性分析详见表1表16项目与关于印发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苏省实施细则的通知相?t行,2022版)江苏省实施细j清单指南(试行,2022版)-6o膏单指南(试行,2022版)江守性分析表序号管控条款本项目情
23、况符合性说明I1.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港口布局规划和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内河港口布局规划(2017-2035年)以及我省有关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未纳入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本项目不属于码头及过长江干线通道项目符合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2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严格执行风景名胜区条例江苏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禁止在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项目周边无风景名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5000 篷布 喷水 纺织 印刷 技改 项目 环境 影响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133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