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PA公司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分析.docx
《BOPA公司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分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BOPA公司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分析.docx(2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BOPA公司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分析XXX(集团)有限公司目录第一章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分析3一、建造工程风险保障机制3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9第二章宏观环境分析13第三章项目概况14一、项目概述14二、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构成15三、资金筹措方案15四、项目预期经济效益规划目标16五、项目建设进度规划16第四章行业背景分析17第五章公司简介19一、基本信息19二、公司简介19三、公司主要财务数据20第一章建设工程风险管理与保险分析一、建造工程风险保障机制(一)责任范围1、物质损失部份的责任范围(1)洪水、水灾、暴雨、雷电、台风、地震、海啸、雪崩、地陷、山崩、冻灾、冰雹及其他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
2、害。(2)火灾、爆炸等意外事故。(3)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者物件坠落。(4)盗窃。指一切明显的偷窃行为或者暴力抢劫造成的损失。但如果盗窃由被保险人或者其代表授意或者默许,则保险人不予负责。(5)工人、技术人员因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或者恶意行为对于保险标的所造成的损失。其中恶意行为必须是非被保险人或者其代表授意、纵容或者默许的,否则不予赔偿。(6)原材料缺陷或者工艺不善引起的事故。原材料缺陷是建造材料未达到规定标准,往往属于原材料创造商或者供货商的责任,但这种缺陷必须是使用期间通过正常技术手段或者正常技术水平下无法发现的,如果明知有缺陷而仍使用,造成的损失属故意行为所致,保险人不予负责;工艺不善
3、是指原材料的生产工艺不符合标准要求,尽管原材料本身无缺陷,但在使用时导致事故发生。保险人只负责由于原材料缺陷或者工艺不善造成的其他保险财产的损失,对原材料本身损失不承担责任。(7)除外责任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的自然灾害或者意外事故。(8)现场清理费用。此项费用作为一个单独的保险项目投保,赔偿仅限于保险金额内。如果没有单独投保此项费用,则保险人不予负责。(9)保险人对每一保险项目的赔偿责任均不得超过分项保险金额以及约定的其他赔偿限额。对物质损失的最高赔偿责任不得超过总保险金额。2、第三者责任部份的责任范围第三者是指除保险人和所有被保险人以外的单位和人员,不包括被保险人和其他承包商所雇用的在现场从事
4、施工的人员。在工程保险有效期内因发生与承保工程直接相关的意外事故造成工地内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经济赔偿责任时,均可由保险人按规定赔偿,包括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允许的被保险人因此而支出的诉讼费用,但不包括任何罚款,其最高赔偿额不得超过保险单明细表中规定的每次事故的赔偿限额或者保单有效期内累计赔偿限额。(二)除外责任1、总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以下各项均不承担赔偿责任。(1)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恐怖活动、谋反、政变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2)政府命令或者任何公共当局的没收、征用、销毁或者毁坏。(3)罢工、暴动、民众骚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4)核裂
5、变、核聚变、核武器、核材料、核辐射及放射性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5)大气、土地、水污染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6)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7)工程全部停工或者部份停工引起的任何损失、费用和责任。(8)罚金、延误、丧失合同及其他后果损失。(9)保险单规定的免赔额。保险单明细表中规定有免赔额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由被保险人自负;超过免赔额的部份,由保险人承担2、合用于物质损失部份的保险除外责任保险人对以下情形不承担赔偿责任。(1)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费用和责任。工程设计通常由被保险人雇用或者委托设计师进行设计,设计错误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者
6、责任应视为被保险人的责任,予以除外;设计师设计错误的责任可由相应的职业责任保险提供保障。(2)自然磨损、内在或者潜在缺陷、物质本身变化、自燃、自热、氧化、锈蚀、渗漏、鼠咬、虫蛀、大气(气候或者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者其他渐变原因造成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和费用。(3)因原材料缺陷或者工艺不善引起的被保险财产本身的损失以及为换置、修理或者矫正这些缺点错误所支付的费用。这些责任属创造商或者供货商的责任,保险人不予负责。(4)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者电器装置损坏,或者施工用机具、设备、机械装置失灵造成的本身(5)维修保养或者正常检修的费用(6)档案、文件、账簿、票据、现金、各种有价证券、图表资料及包
7、装物料的损失。(7)货物盘点时的盘亏损失。(8)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其行驶区域不限于建造工地范围,应由各种运输保险予以保障。(9)除非另有约定,在被保险工程开始前已经存在或者形成的位于工地范围内或者其周围的属于被保险人的财产损失。(10)除非另有约定,在保险期限终止前,被保险财产中已由业主签发完工验收证书或者验收合格或者实际占有或者使用接收的部份。3、合用于第三者责任保险除外责任(1)保险单物质损失项下或者本应在该项下予以负责的损失及各种费用。(2)业主、承包商或者其他相关方或者他们所雇用的在工地现场从事与工程有关工作的职员.工人
8、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或者疾病。(3)业主、承包商或者其他相关方或者他们所雇用的职员、工人所有的或者由其照管、控制的财(4)领有公共运输行驶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5)由于震动、挪移或者减弱支撑而造成的任何财产、土地、建造物损失或者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本项内事故是指工地现场常见的、属于设计和管理方面的事故,如被保险人对此类责任有特殊要求的,可作为特约责任加保。(6)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应支付的赔偿或者其他款项。但即使没有这种协议,被保险人应承担的责任也不在此限(三)保险费率1、确定费率需考虑的因素建造工程一切险的费率应根据各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分别确定。一般来讲
9、,确定建造工程切险的费率应考虑以下因素:承保责任范围;工程本身的危(Wei)险程度;承包商和其他参建方的资信情况,技术人员的经验、经营管理水平和安全条件;同类工程以往损失记录工程免赔额高低,特种危(Wei)险赔偿限额及第三者责任限额大小。2、费率组成(1)建造工程、业主提供的物料及项目、安装工程、场地清理费、工地内已有建造物等各项为一个总费率,整个工期内实行一次性费率。(2)施工用机械、工具及设备为单独的年费率,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按短期费率计收(3)第三者责任险费率,实行整个工期一次性费率。(4)整个保证期实行一次性费率。(5)各种附加保障实行一次性费率。(四)保险期间与保证期1、保险责任的
10、开始时间建造工程一切险的保险期限开始有两种情况,即自工程破土动工之日起或者自被保险项目原材料等卸至工地时起,两者以先发生者为准。2、保险责任的终止时间保险责任的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况,以先发生者为准。1)保险单规定的终止时间。2)建造工程完毕移交给工程所有人时。3)工程所有人开始使用时。若部份使用,则该部份责任终止。3、保证期工程完毕后,普通还有一个保证期。在保证期如发现工程质量有缺陷甚至造成经济损失,承包商须根据承包合同承担赔偿责任。保证期责任加保与否,由投保人自行决定。则要增加相应保费。保证期分有限责任保证期和扩展责任保证期两种。4、保险期限的延长如果工程不能在保险单规定的保险期限内完工,则由
11、投保人提出申请并交纳规定保费后,保险人可签发批单延长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延长期间的保费按原费率以日计收,也可根据当地情况或者风险大小加收适当保费。二、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工程质量保证保险又称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是指开辟商投保,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约定,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浮现的由于工程质量潜在缺陷导致的投保建造物损坏履行赔偿义务的一种特殊保险。近年来我国部份经济发达地区开始在住宅工程领域对这种保险进行试点。(一)保险责任由投保人开辟建设的建造物,按国家有关竣工验收规定经验收合格一定时间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因潜在缺陷导致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下列质量事故造成建造物损坏,索赔权利人在保险期间内向被保险人
12、提出索赔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修理、加固或者重置费用。(1)主体结构整体或者局部崩塌。(2)主体结构整体倾斜或者不均匀沉降程度超过设计规范允许值。(3)阳台、雨篷、挑檐等悬挑构件坍塌或者浮现影响使用安全的裂缝、破损、断裂。(4)主体结构部位浮现影响结构安全的裂缝、变形、破损、断裂。发生保险事故后,下列费用由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负责赔偿:O拆除建造物、清理建造物残骸的费用。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诉讼及仲裁费用,以及事先经保险人书面允许支付的其他必要、合理费用。(二)工程质量责任期建造工程竣工交付后的质量责任可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工程质量保修期,二是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BOPA 公司 建设 工程 风险 管理 保险 分析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13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