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重卡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高端重卡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高端重卡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70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高端重卡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正方禾泰智驱机械有限公司编制J日期: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高端重卡汽车核心零部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209-370883-04-01-2606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邹城市城前镇产业园地理坐标(东经17度24分29.398秒,北纬35度20分36.83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金属制品业、67金属制品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c)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三、汽车
2、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因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邹城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09-370883-04-01-260627总投资(万元)112000环保投资(万元)120环保投资占比(%)0.11施工工期一期3个月,二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用地(用海)面积(m2)66667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
3、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项目不在济宁市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位于邹城市城前镇产业园,厂区中心坐标:东经117度24分29.398秒,北纬35度20分36.836秒,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范围内。项目厂区与周边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详见附图附件。(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济宁市全市PM2.5平均浓度为44gn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均达到70%以上。南水北调输水干线及重点河流市控以上断面全部达到或优于地表水山类标准,水质优良率达到100%,建成区内劣五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
4、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得到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2%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2%以上。项目废气可以实现达标排放,污染物排放量较小,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无外排废水。经预测厂界噪声达标,固体废物均合理处置不外排。因此,项目基其他符合性分析本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造成影响,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约束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项目建设过程中所利用的资源主要为水和电,项目建成运行后通过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管理和污染治理等多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的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4)环
5、境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根据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济宁市共划定196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项目位于济宁市邹城市城前镇,属于优先保护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37088310002。项目与济宁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济政字(2021)27号)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1与济政字202127号符合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编码环境黑单元一百一要譬后一管控单元分类美褥省市县ZH37088
6、310002城前镇山东省济宁市邹城市优先保护单元文件具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项目情况重要湿地保护区空间布局约束执行国家、省、市湿地保护相关规定项目不在重要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新建、改建、扩建涉气工业项目,在满足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扣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的前提下,应大力推进项目进园、集约高效发展项目符合产业准入、总量控制、排放标准等管理制度要求,符合当地规划符合生态保护红线应符合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及国家、省有关要求,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i也用途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符合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
7、理项目符合当地开发要求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项目情况落实水环境保护的普适性要求。推进城乡生活污染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加强污染物排放管控,推动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项目无废水外排符合重要湿地保护区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国家、省、市湿地保护有关规定项目不在重要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I9)排放要求,SO2NoX、烟粉尘、VOCs排放量不得超过区域允许排放量。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加大秸秆禁烧管控力度项目废气排放符合要求符合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措施,实施辖区内应急减排与错峰生产项目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应
8、急减排措施符合环境风险防控项目情况重要湿地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执行国家、省、市湿地保护有关规定。项目不在重要湿地保护区范围内符合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项目执行当地重污染天气的应急减排措施符合资源开频率要求项目情况严控高耗水项目。水资源开发应当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项目符合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内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加强餐饮服务业和生活能源清洁化替代,逐步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项目不使用高污染燃料、废弃物符合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严防散煤复烧,对暂未实施清洁取暖的地区,确保使用的散煤质量符合标准
9、要求项目不使用燃料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控制要求。2、与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符合性分析表12与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实施范围考虑各地秋冬季大气环境状况和区域传输影响,2021-2022年秋冬季攻坚范围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26”城市和汾渭平原城市基础上,增加河北北部、山西北部、山东东部和南部、河南南部部分城市。具体为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石家庄、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保定、张家口、承德、沧州、廊坊、衡水市
10、,雄安新区,定州、辛集市;山西省太原、阳泉、长治、项目位于济宁市,属于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符合晋城、大同、朔州、晋中、运城、忻州、临汾、吕梁市;山东省济南、淄博、枣庄、东营、潍坊、济宁、泰安、日照、临沂、德州、聊城、滨州、荷泽市;河南省郑州、开封、洛阳、平顶山、安阳、鹤壁、新乡、焦作、濮阳、许昌、瀑河、三门峡、南阳、商丘、信阳、周口、驻马店、济源市:陕西省西安、铜川、宝鸡、咸阳、渭南市(含韩城市)及杨凌示范区主要任务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关于加强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等文件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拟建、在建和存量“
11、两高”项目,对“两高项目实行清单管理,进行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能耗双控、产能置换、污染物区域削减、煤炭减量替代等要求,不符合要求的“两高”项目要坚决整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严查违规上马、未批先建项目,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违规企业。对标国内外产品能效、环保先进水平,推动在建和拟建“两高”项目能效、环保水平提升,推进存量“两高”项目改造升级。严厉打击“两高”企业无证排污、不按证排污等各类违法行为,及时曝光违反排污许可制度的典型案例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未批先建项目符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粗钢产量压减决策部署,做好钢铁去产能“回头看”工作,严防“地条钢死灰复
12、燃。严禁新增钢铁冶炼产能,严格环境准入,除搬迁、产能置换外,不得审批新增产能项目。新建钢铁项目投运前,用于置换的产能需同步退出。严格执行2021年粗钢产量压减工作有关要求,各省份要将压减量细化分解到企业,按照“可操作、可核查、可统计”原则制定工作方案,按月调度完成情况,强化事中事后监管项目不属于钢铁行业符合加大燃煤锅炉、炉窑淘汰整治力度。在保证电力/热力/天然气供应前提下,加快推进热电联产机组供热半径30公里范围内燃煤锅炉及落后燃煤小热电关停整合。2021年12月底前,基本淘汰每小时35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保留的燃煤锅炉,要逐一建立清单台账。工业锅炉“煤改气”要坚持“以气定改、以供定需”,在落
13、实供气合同的条件下有序推进。全面淘汰炉膛直径3米以下的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及达不到环保要求的间歇式固定床煤气发生炉,取缔燃煤热风炉;以煤炭为燃料的加热炉、热处理炉、干燥炉等改用工业余热或电能,鼓励铸造行业冲天炉(10吨/小时及以下)改为电炉,加快推动岩棉等行业冲天炉改为电炉项目水分烘干室燃烧机、喷漆烘干室热风循环加热装置、天然气锅炉均设置低氮燃烧器,采用低氮燃烧器降低燃烧过程中氮氧化物的产生,天然气燃烧废气分别经一根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符合实施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设施升级改造。各地要以采用低效治理设施的燃煤锅炉/生物质锅炉/煤气锅炉和工业炉窑为重点,开展锅炉/炉窑大气污染治理情况排查
14、抽测,对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督促整改。实施治污设施提效升级,采取脱硫除尘一体化、脱硫脱硝一体化等低效治理工艺的应进行升级治理,确保稳定达标排放。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对低氮燃烧器、烟气再循环系统、分级燃烧系统、燃料及风量调配系统等关键部件要严把质量关,确保低氮燃烧系统稳定运行;生物质锅炉应采用专用锅炉,配套旋风+布袋等高效除尘设施,禁止掺烧煤炭、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其他物料,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推进重点地区城市建成区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煤气锅炉应采用精脱硫煤气为燃料或配备高效脱硫设施,氮氧化物浓度超过排放标准限值的应配备脱硝设施符合项目化学品库/危废库/喷漆室/
15、流平室/烘干室均为封闭式,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产生的废气均经抽气系统收集,经同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严格落实关于加快解决当前挥发性有机物治理突出问题的通知有关要求,高质量完成排查治理工作。2021年10月底前,以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以及油品储运销为重点,结合本地特色产业,组织企业针对挥发性有机液体储罐、装卸、敞开液面、泄漏检测与修复、废气收集、废气旁路、治理设施、加油站、非正常工况、产品VOCS含量等10个关键环节完成一轮排查工作。在企业自查基础上,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开展一轮检查抽测,对排污许可重点管理企业全覆盖。202
16、1年12月底前,各地对检查抽测以及夏季臭氧污染防治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的突出问题,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加快按照治理要求进行整治,提高VOCs治理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做到“夏病冬治”。加强国家和地方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关于印发202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21)104号)。3、项目与邹城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邹环委(2021)3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3与邹环委(2021)3号的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淘汰低效落后产能。依据安全、环保、技术
17、能耗、效益标准,以钢铁、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碳、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分类组织实施转移、压减、整合、关停任务,加快淘汰低效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建设符合达标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符合严控重点行业新增产能。按照国家相关产业政策,深入实施“四上四压”,坚持“上新压旧”上大压小上高压低”“上整压散L对钢铁、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等重点行业实施产能总量控制,严格执行产能置换要求,确保产能总量只减不增。严格执行国家煤化工等行业产能控制或产能置换办法。“两高”项目建设做到产能减量、能耗减量、煤炭减量、碳排放减量和常规污染物减量等“五个减量”,新建项目要按照规定实施减量替代,不符
18、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要坚决拿下来。严禁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严禁省外水泥熟料、粉磨、焦化产能转入我市。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符合推动绿色循环低碳改造。优化整合钢铁、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产能布局。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煤电、水泥、轮胎、煤炭、化工等行业,不属于重污染企业符合持续压减煤炭使用。持续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在确保电力、热力接续稳定供应的前提下,大力推进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下煤电机组关停整合,严格按照减容量“上大压小”政策规划建设清洁高效煤电机组。推进里彦电厂5、6号机组关停,加快山东鲁西发电有限公司2x60万千瓦煤炭地下气化发电工程建设
19、,2023年底之前实现并网发电。加快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替代,对以煤、石油焦、渣油、重油等为燃料的工业炉窑,使用清洁低碳能源以及利用工厂余热、电厂热力等进行替代。项目不使用煤炭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邹城市新一轮“四减四增”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邹环委(2021)3号)要求。4、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生态环境部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条措施的通知符合性表14与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方案20条措施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艇,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
20、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项目设置封闭式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危废库、化学品库符合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自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的治理设施,7月15日前完成。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项目化学品库/危废库/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均为封闭式,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产生的废气均经抽气系统收集,经同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3)排放符合健全原辅材料台账。督促涉VOCs企业7月底前
21、建立完VOCs原辅材料合账,记录VOCs原辅材料名称、成分、VOCS含量、采购量、使用量、库存量、回收方式、回收量等信息,并保存相关证明村料、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按要求建立完善的VOCs原辅材料台账,且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符合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7月15口前,各市组织企业对现有VOCS废气治埋设施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开展排查,重点关注单一采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一次性活性炭吸附、喷淋吸收等工艺治理设施。对活性炭长期未进行更换的、7月底前全部更换一次,更换情况记入企业合账备查。对达不到要求的VOCS收集、治理设施进行更换或升级改造,确保实现达标排放项目有机废气经“
22、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其中过活性炭每年更换一次,催化剂三年更换一次符合由上表可知,项目符合2020年挥发性有利L物治理攻坚方案20条措施要求。5、与济宁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符合性表1-5与济宁市2020年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符合性分析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新、改、扩建涉VOCS排放项目,应从源头加强控制,加强废气收集,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高效的收集方式,确保逸散废气收集做到应收尽收、适宜高效、科学全面项目化学品库/危废库/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均为封闭式,喷漆室/流平室/烘干室产生的废气均经抽气系统收集,经同一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
23、过1根15米高排气筒(DAoO3)排放符合企业在无组织排放排查整治过程中,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加强含VoCS物料全方位、全链条、全环节密闭管理。储存环节应采用密闭容器、包装袋,高效密封储艇,封闭式储库、料仓等;装卸、转移和输送环节应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罐车等;生产和使用环节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有效收集废气,或进行局部气体收集;处置环节应将盛装过VOCS物料的废包装容器加盖密闭,按要求妥善处置,不得随意丢弃符合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督促企业建立完善VOCS原辅材料台账,记录生产原料、辅料的使用量、废弃量、去向以及VoCS含量,台账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按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高端 汽车 核心 零部件 生产 项目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166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