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
《关于加快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加快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docx(1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加快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为有效防范财政金融风险,积极发挥政府债务资金对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要求,围绕建立政府性债务“借、用、还相统一的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有效发挥政府性债务对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积极作用,切实防范和化解财
2、政金融风险,推动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二)改革目标构建“管理规范、规模适度、权责明确、偿债有序、风险可控、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政府性债务管理体系,切实解决我市地方性债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完善债务配套制度,妥善处理存量债务和在建项目的后续融资,消除影响我市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政府性债务风险隐患;提高政府信用等级,增强政府从债券市场筹集资金的能力,降低融资成本,促进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三)基本原则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政府性债务的管理工作。各级政府要成立专门的政府性债务管理机构,归口管理本地政
3、府性债务工作。疏堵结合,权责明确。修明渠、堵暗道,加快建立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关闭政府借道融资平台公司举债的口子,坚决制止政府违法违规举债。分清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政府债务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借,企业债务不得转嫁给政府,切实做到谁借谁还、风险自担。规模控制,规范管理。对政府债务实行规模控制,将政府新增或有债务严格限定在依法担保形成的范围内。规范政府举债程序和资金用途,把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对或有债务实行收支计划管理,实现“借、用、还”相统一。风险可控,稳步推进。各级政府举债要量力而行,严格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和增长速度,有效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妥善处理存量债务,防止因改革出现
4、大起大落,影响经济平稳运行。二、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使用偿还行为(一)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各级政府可在规定的限额内举借政府债务。举债采取由省政府代为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的方式,不得通过企事业单位举债。政府债券包括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两种形式,一般债券用于发展没有收益的公益性事业,主要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偿还;专项债券用于发展有一定收益的专项公益性事业,主要以对应的政府性基金或专项收入偿还。(二)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分清政府和企业边界,清理处置各融资平台公司,剥离融资平台公司政府融资功能,融资平台公司不得新增政府债务,对于原融资平台公司的债务,一分为三解决:对商业房地产开发等经营性项目,
5、与政府脱钩,完全推向市场,债务转化为一般企业债务;对供水供气、垃圾处理等可以吸引社会资本的公益项目,引入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债务由项目公司根据市场化原则举借和偿还;对难以吸引社会资本、确需举债的公益性项目,在债务限额内由省政府代为发行债券融资。(三)对地方政府债务举借实行规模控制从2015年起,我市政府债务举借实行限额管理。市级将在省政府批准的限额内,综合运用债务率、偿债率、新增债务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测算各地区债务承受能力,开展债务风险评估,并结合财力状况测算各级政府债务余额限额。各级政府举债总规模不得突破批准的限额。(四)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各级政府要
6、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以及政府重点工作安排,结合中期财政规划,将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在甄别存量债务的基础上,从2015年起,各级政府应将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确定当年政府债务资金举借需求和偿还计划。各单位在编制部门预算时,除将政府债务收支纳入相应预算管理外,还应同步编制或有债务收支计划,明确或有债务建设项目、融资规模、融资方式、偿债来源、偿还本息和当前政府性债务余额等情况,并报同级政府债务主管机构审批备案。公立医院等举债按照中央、省有关规定执行。各单位编制和报送或有债务收支计划的情况,将与各单位考核挂钩;不按要求编制和报
7、送或有债务收支计划的单位,严禁实施债务资金建设项目和申请使用政府债券资金。(五)规范地方政府举债程序和举借行为各级政府在上级政府确定的限额内举借债务,必须报同级人大或其常委会批准。经批准后的债券举借计划,各县(区)于每年8月中旬前报送市级政府性债务主管机构,由市级汇总报送省级政府性债务管理机构,经审核通过后纳入全省地方债券发行规划。属一般债务的由省级通过发行一般政府债券融资,并转贷各地,由各地承担还本付息责任;属专项债务的,由省级代为发行专项债券融资,项目主管政府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乡镇人民政府确需举借政府债务的,由县级政府统筹安排和管理。政府债务资金必须用于事关地区长远发展且难以吸引社会投资的
8、公益性项目建设和适度归还存量债务,不得用于竞争性或市场化行为可以替代的投融资领域,不得用于经常性支出。各级政府未列入预算管理的政府债务项目,不得举借政府债务和安排财政性偿债资金,各级投资审批主管部门不得审批立项;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经费补助事业单位不得作为保证人,不得出具担保函、承诺函等直接或变相担保协议;严禁摊派集资;不得向非金融机构和个人借款或通过金融机构中的财务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保险公司等直接或间接融资;不得承诺将储备土地预期出让收入作为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偿债资金来源;不得违规干预金融机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强制金融机构等提供政府性融资。(六)完善政
9、府性债务偿还机制明确偿债责任。按照“谁举债、谁偿还、谁承担责任”的原则,债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为偿债责任人;债务单位的本级政府主管领导为偿债责任监管人。原债务主体已不存在的,由其行政主管部门牵头,妥善处置债权债务。对于采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成立的特别目的公司,可以通过银行贷款、发行企业债、项目收益债券、资产证券化等市场化方式举债,合作项目的偿债责任由社会资本或特别目的公司承担;政府对合作项目按约定规则依法承担特许经营权、合理定价、财政补贴等相关责任,不承担社会资本或特别目的公司的偿债责任。落实偿债资金。各级政府要设定债务化解目标,切实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并视财力情况优先平衡。经
10、费补助事业单位、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他债务人等非财政性资金偿还的政府性债务,由各单位按照收支计划、资金偿还筹措方案,统筹安排好资金,明确偿债时限,切实承担还本付息责任。三、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一)建立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机制完善政府性债务统计分析报告制度,建立债务规模测度指标数据库,根据各地区一般债务、专项债务、或有债务等情况,测算债务率、新增债务率、偿债率、逾期债务率、综合债务率等指标,综合评估各地区债务风险状况。从2016年起,每年发布债务风险报告,对债务高风险地区进行风险预警,并分地区划定债务风险红线和黄线。债务风险超过红线的地区,除在不增加债务余额的前提下,可申请发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加快 深化 政府 债务 管理 体制改革 实施方案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1778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