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试行).docx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试行).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试行).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干部管理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更好地加强学生干部管理,使学生干部正确行使职权并接受同学监督,有效地发挥学生干部的先进性和骨干作用,促进学生干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学生干部是联系学院与广大学生的桥梁和纽带,在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团组织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各级党政领导必须重视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完善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使用和考核制度。第三条系学生会、班委是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要接受院学生会的领导和指导。第四条团委统一协调、指导、检查学生干部的选拔、培训和管理工作。第二章学生干部的选拔和任职条件第五条学生干部的选拔,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公平
2、、公开的前提下,严格执行学生干部任职条件,采取推荐、自荐等形式产生候选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1)班级学生干部主要通过个人申请、班级民主选举、与辅导员(班主任)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产生;(2)系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系辅导员(班主任)推荐,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的学生,通过竞聘等方式,由所在系考核产生;(3)院级学生干部原则上由个人申请、系推荐有一定学生工作经验的学生,通过竞聘等方式,由院团委考核产生;(4)社团干部主要由各个社团民主选举产生;(5)院系级学生干部在任职前须进行公示;(6)学生干部实行任期制,每届任期两年。第六条在特殊情况下,学生干部可由组织指定、任命或招聘等形式产生。第七条学生
3、干部任职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坚定的政治原则性,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有较强的进取精神和竞争意识。学习总平均成绩列班级学生总数50%之前,没有补考科目;(3)积极参加学校和各系组织的各项活动,勤于思考,勇于创新。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组织管理能力;(4)自觉遵守国家法令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素质修养和道德水平,没有违纪现象;(5)团结同学,有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第三章学生干部的考核第八条各级学生干部实行分级管理和考核(1)院学生会干部的考核,院学生会团成员、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职业技术 学院 学生干部 管理条例 试行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186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