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知识与业务指引150问.docx
《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知识与业务指引150问.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知识与业务指引150问.docx(5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不动产知识与业务指引150问目录1 .什么是不动产?2 .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3 .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4 .什么是不动产权籍调查,什么是落宗?5 .实施不动产登记之前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否继续有效?是否需要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6 .不动产登记以什么作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7 .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有权对登记相关事项进行调查?8 .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9 .住宅类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了,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吗?10 .我市是如何执行国家关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方面的收费政策?11 .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12 .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在什么情况
2、下生效?13 .韶关市区在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14 .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哪些具体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服务?15 .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提供哪些便民服务措施?16 .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有哪些?17 .不动产登记的受理条件有哪些?18 .在哪种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19 .不动产登记部门决定不予登记的,申请材料如何处理?20 .办理不动产登记需要多少个工作日?21 .登记完成前,申请人撤回登记申请的如何处理?22 .哪些情形的不动产登记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23 .不动产登记能否委托他人代办?24 .未成年人如何申请不动产登记?25 .哪些不动产登记的无需当事人申请?26 .对
3、申请材料中的申请人(代理人)姓名或名称有何规定?27 .申请不动产登记的身份证明材料有哪些?28 .继承或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的,可通过哪些方式可以办理不动产登记?29 .哪些不动产不得办理抵押?30 .土地如何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31 .需要在权属证书上加上亲属名字的,该如何办理?32 .房屋、土地需要分割、合并的,该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33 .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能否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34 .谁可以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35 .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的利害关系人需要符合什么条件?36 .开具无房证明,该如何办理?37 .原有不动产权证书污损、破损、填制错误的,如何换发?38 .原有不动产权证书
4、遗失、灭失的,如何补发?39 .补发的不动产权证与原权证有无区别?40 .哪几种类型的不动产登记需要登记部门派人进行实地查看?41 .哪几种的不动产登记类型需要发布公告?公告由谁发布?42 .不动产登记公告的期限有无明确规定?公告期限一般为多长时间?43 .哪种情况下不动产权利人可以申请不动产变更登记?44 .申请不动产登记所需的土地权属来源材料包括哪些?45 .哪些情况可以申请注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需提供什么材料?46 .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登记对于受让方身份有什么特殊要求?47 .何为地役权?何种情况可设定地役权?48 .协议离婚分割不动产,可以单方面申请登记
5、吗?49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能否增加夫妻一方为共有人?50 .已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房屋办理商品房,预告登记权利人已经离婚的,在办理不动产权证时想同时申请离婚分割,应提交什么要件?51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抵押权变更登记52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不动产预告登记?53 .哪些情形可以申请预告登记的转移?54 .什么情况可以申请异议登记?55 .异议登记的注销有哪些规定?56 .异议登记的注销需要提交什么材料?57 .买卖双方已经签订了二手房买卖合同,现卖方不配合买方办理转移登记,买方可以申请办理异议登记吗?58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
6、登记权利人不同意增加另一方为共有人,能否申请异议登记?59 .购房人购买的预售商品房,在不具备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前,可以办理什么登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60 .房屋已经灭失,房屋权利人仍然持有房屋权属证书,应该怎么办?61 .商品房分户转移登记时,预售合同面积与实测的确权面积有误差的,如何办理?62 .什么情形下,可以办理继承登记?63 .继承房屋在办理登记后才取得所有权吗?64 .未办理继承登记的不动产,继承人想要出卖该不动产,应当怎么办理?65 .办理继承登记需要哪些材料?66 .办理继承登记是否必须公证?67 .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的死亡证明,具体包括哪些?68
7、.办理继承登记应当提交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证明,具体包括咖些?69 .被继承人死亡,部分法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可否仅由愿意继承的法定继承人提出登记申请?70 .外国的司法文书可以直接使用吗?71 .通过法院调解的方式解决房屋纠纷,现在只有人民法院的调解书,没有判决书,可以申请办理登记吗?72 .哪些情形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73 .哪些属于申请办理变更登记的范围?74 .哪些属于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范围?75 .什么情况下办理注销登记?76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应当提交什么资料?77 .哪些不动产可以办理抵押登记?78 .同一个不动产能设立多个抵押权吗?79 .
8、启动更正登记程序有什么方式?80 .什么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依职权进行更正登记?81 .更正登记是否收费?82 .权利人可以申请把房屋价格等自己认为需要记载的信息打印在不动产权证书的附记中吗?83 .不动产权证书上记载的用途是住宅,实际是作为商铺使用,可以按实际用途申请修改吗?84 .私人自建房如何办理不动产登记?85 .多个法院查封不动产的,如何处理?86 .法院查封的注销有什么规定?87 .法院查封不动产的期限如何规定?88 .什么是“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89 .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和原来的宅基地登记有什么区别?90 .为什么要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
9、91 .“房地一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意义?92 .实行“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农户有什么好处:93 .“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适用政策文件有哪些?94 .“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关于“一户一宅”问题?95 .韶关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登记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96 .是不是农村所有房子都能确权发证?97 .单独建设的厨房可以登记吗?98 .我家的院子能不能发证?99 .我家的老泥砖房能不能发证?100 .我原来在县城周边买了别人自己建的房子,能不能发证?101 .我家的房子现在还正在建,能不能发证?102 .我家现在建了新房子,旧
10、房子也还有人住,能不能一起发证?103 .在边上村建的宅基地能发证吗?104 .这里发了证后,原来办的集体土地使用权证还有用吗?105 .家里的小孩还没结婚,能不能申请发证?106 .户主年纪大了,能不能办到其他人的名下?107 .“小产权房”可以登记吗?108 .空闲的宅基地可以登记吗?109 .宅基地占用耕地的怎么办?110 .哪些情形不得进行登记发证?111 .如何确定“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的“户”?112 .已经有三证(即房屋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房屋,要怎么登记?113 .已经有不动产权证书的房屋,要怎么登记?114 .“一户多宅”要怎么登记?115
11、.原来老家建的房子,后来工作户口迁出家了,还能发证吗?116 .外嫁女能申请发证吗?117 .退休回老家建的房子能发证吗?118 .离休回家建房子能发证吗?119 .华侨回老家建的房子可以发证吗?120 .我的房子能不能登记到子女的名下?121 .几兄弟分家产,现在还有矛盾的,能不能发证?122 .我家是从山区迁入到本村的,能否发证?123 .农村妇女作为家庭成员,如何体现不动产权益?124 .如何确定“房地一体”宅基地登记发证的权利主体?125 .这次发证需要需要怎么申请办理?126 .我们村民要去哪里申请登记发证?127 .我市“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什么时候开始登记发证?128 .
12、我家房子发证要不要邻居家签名同意?129 .这次发证要提供哪些材料?130 .这次发证要不要收费?131 .这次发证要走什么程序?132 .土地总登记应当发布通告,通告主要内容有哪些?133 .对符合总登记要求的土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对土地登记审核结果公告包括哪些主要内容?134 .土地登记申请人应提交哪些材料?135 .对土地初始登记公告有异议的怎么办?136 .地籍测量漏测的宗地怎么办?137 .原来没有办用地手续的房子可以申请发证吗?138 .没有办规划报建手续的,可以申请发证吗?139 .我家的房子超了面积的,可以登记发证吗?140 .建设面积比批准面积小的,怎么办理?141 .合伙共建
13、的房子可以发证吗?142 .阳台的面积能不能登记发证?143 .老人家去世了,能不能办到几兄弟名下?144 .关于对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程序的问题?145 .没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要怎么登记?146 .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权来源材料,已经竣工的房屋建筑物是否符合规划问题?147 .“房地一体”的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发证对超面积宅基地及房屋的处理?148 .赠予的房屋未办理过户手续的怎么登记?149 .通过与其它集体经济组织置换或私下买卖的土地新建房屋,怎样处理?150.多户使用宅基地合建房屋如何登记?一、不动产知识1、问:什么是不动产?答:不动产一
14、般指实物形态的不动产土地和附着于土地上的改良物,包括附着于地面或位于地上和地下的附属物。2、什么是不动产统一登记?不动产统一登记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确立的一项物权制度,是指经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由国家专职部门将有关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事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将原来分散在土地、房屋、草原、林地、海域等多个部门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由统一的部门承担,按照统一的依据,在统一的登记系统上办理各类不动产登记业务,核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物权法第9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3、不动产统一登记的意义:
15、目的是改变不动产多头管理、职能重叠以及分散登记可能造成的不动产权利重登、漏登现象,加快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切实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一是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统一登记可以改变过去多头管理的现状,实现“一个窗口”对外。二是明确权利归属,稳定物权关系。三是提供课税依据,推动房地产税的立法。四是整合登记职责,严格行政管理。五是方便群众,降低登记成本。统一登记逐步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免去了当事人在各个部门之间的奔走。4、问:什么是不动产权籍调查,什么是落宗?答:权籍调查和落宗工作是不
16、动产登记的基础性、技术性环节。不动产权籍调查是指以宗地、宗海为单位,查清宗地、宗海及其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组成的不动产单元状况,包括宗地信息、宗海信息、房屋(建、构筑物)信息、森林和林木信息等,不动产权籍调查包括不动产权属调查和不动产测量。其中,将宗地信息与宗地上建成的建筑物(构筑物)信息建立关联与对应关系,编制唯一的不动产单元号即为落宗。5、问:实施不动产登记之前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证、房产证是否继续有效?是否需要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答:实施不动产登记之前,有关部门核发的土地使用权证、房屋使用权证等各类不动产权属证书继续有效!根据“权利不变动、证书不变换”的原则,不动产权利未发生变更、转移的,不
17、动产权利人无需更换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部门也不得强制权利人更换。6、问:不动产登记以什么作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答:不动产登记应当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是指权属界线封闭且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独立使用价值的空间应当足以实现相应的用途,并可以独立利用。没有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有房屋等建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的,以该房屋等建筑物以及森林、林木定着物与土地、海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有地下车库、商铺等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特定空间或者码头、油库、隧道、桥梁等构筑物的,以该特定空间或者构筑物与土地、海
18、域权属界线封闭的空间为不动产单元。7、问:不动产登记机构是否有权对登记相关事项进行调查?答:不动产登记机构有权对登记相关事项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对可能存在权属争议,或者可能涉及他人利害关系的登记申请,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以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单位进行调查。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调查时,申请人、被调查人应当予以配合。8、问:土地使用权划拨和出让有什么区别?答:划拨和出让,是指土地权利性质,两者取得方式不同。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土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使用的行为。土地使用权出让,
19、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9、问:请问住宅类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期限到期了,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吗?答:不需要。根据目前的国家政策,住宅类商品房土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无需提出续期申请,可以正常办理交易和登记手续。10、问:我市是如何执行国家关于不动产权籍调查方面的收费政策?答: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不动产权籍调查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7)1272号)有关要求,我市市本级在2018年启动了不动产权籍调查服务政府采购。企业、群众办理以下不动产登记业务需要补充权籍调查工作的,相关费用由政府承担,无需企业或个
20、人负担。(1)存量房(二手房)的转移、抵押、变更、遗失补证等不动产登记业务;(2)购房群众办理商品房(一手房)办证业务;(3)林权登记业务;(4)农房登记业务(待市政府同意启动后实施)。商品房开发企业在办理商品房确权(首次登记)时,所提交的资料不符合不动产登记要求,开发企业需要补充权籍调查资料的,由开发企业自行委托开展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且相关费用不得转嫁给购房业主。一手商品房办理不动产权证无需业主承担不动产权籍调查费用。IK问:不动产登记费的收取标准是什么?答:根据发改委、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20162559号),以及财政部201945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动产
21、登记费按件收取,其中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车位、车库、储藏室办理不动产登记,按住宅类标准收取。不动产登记费标准中包括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费。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法向一个以上权利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的,自第二本证书起收取工本费。增加权属证书10元/本。有关登记费优惠政策,详见门户网站不动产登记收费一览表。12、问: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在什么情况下生效?答:不动产权证书和不动产登记证明应当按照不动产登记簿缮写,在加盖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专用章后生效。二、一般业务办理13、问:韶关市区在哪里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答:市本级淤、武两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由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办理,
22、服务大厅地址:(一)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韶关市武江区西联镇芙蓉园韶关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二)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韶关市武江区沐阳路8号威尼国际广场三楼武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咨询电话:(三)淡江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韶关市渍江区金汇大道88号(鑫金汇国际名车)东南方向128米渍江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咨询电话:0751-8731380曲江区不动产登记业务由曲江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受理,服务大厅地址:韶关市曲江区马坝镇马坝大道26号曲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咨询电话:14、问: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承担哪些具体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服务?答:具体区域是韶关市辖渍江区、武江区范围。15、问:请问
23、韶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目前提供哪些便民服务措施?答:目前的便民措施包括:网上预约办理、网上自助申办不动产登记事项、网上查询办件进度、特困情形上门服务、现场自助打印证书(证明)及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报告、“粤省事”APP自助查询不动产信息及EMS邮寄证书服务等。16、问:不动产登记的一般程序有哪些?答:依申请登记的程序。申请一受理一审核一登簿。依嘱托登记的程序。依据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生效法律文书或人民政府决定书及其相关嘱托文件办理:嘱托一接受嘱托一审核一登簿。依职权登记的程序。登记机构因不动产灭失等原因办理依职权注销或其他登记事项的:启动一审核一登簿。17、问:不动产登记的受理条件有哪些?答:经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韶关市 不动产 登记 中心 知识 业务 指引 150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265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