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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适应新时代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财字20XX7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评选对象及时间第二条评选对象:我校普通全日制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第三条评选时间:校级助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评定时间为每学年11月份。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四
2、条校级助学金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六)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未获得国家助学金。(七)积极参加勤工助学和社会公益活动,无恶意欠缴学费现象。第四章资助比例与标准第五条校级助学金资助比例为学生总人数的5%,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年IOoO元。第五章评审第六条校级助学金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助学金评审工作。系部成立以系主任、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组长,副主任、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代表等为成员的系部奖
3、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负责系部奖助学金的评审推荐工作。班级成立由辅导员(班主任)、班干部、学生代表组成的民主评议小组,负责班级学生的评议推荐工作。第七条校级助学金的名额根据系部的学生人数分配,并统筹考虑系部每学年考核结果予以适当倾斜。具体评选程序如下:(一)符合条件的学生提出申请。(一)班级通过民主评议等方式确定享受助学金学生,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三)系部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审核受助学生资格,并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四)学生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可在系部结果公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系部奖助学金评审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评审小组应在接受申诉后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如学生对答复仍有异
4、议,可在答复后5个工作日内向学院学生工作处提起申诉,学院学生工作处应在接受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征求各方面意见、综合审查并做出处理意见,报学院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批准,通知学生本人及所在系部。(五)系部将公示无异议的初评学生名单报学生工作处,由学生工作处审核后,报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并在学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第八条学年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参评助学金:1 .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言行者;2 .评选学年内受到学院各种纪律处分者;3 .考试不及格、违反考场纪律者;4、在校内抽烟、喝酒者;5 .无故拖欠学费者;6 .其他不宜授助者。7 .凡在助学金评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采取一票否决制,取消
5、其参评资格;如在评定工作结束后发现弄虚作假或有违纪、违法者,学校将收回其当年助学金,对弄虚作假者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处理。第六章资金来源第九条根据XX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资助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财字20XX76号文件要求,各高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学费减免、勤工助学、校内无息借款、校内奖助学金和学生特殊困难补助等。学生工作处每年按照应受奖人员比例,列入年度支出预算。第七章助学金发放第十条校级助学金由学生工作处负责制表,财务处负责发放。第十一条本办自颁布之日起试行,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附件:XXXX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申请表XXXX职业学院校级助学金申请表木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照片民族政治面貌入学时间学号所在年级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大学学院(系)专业班家庭经济情况家庭人口总数家庭月总收入人均月收入收入来源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家庭成员情况姓名年龄与本人关系工作或学习单位班级才隹荐意见:申请人签名:年月日系部推荐意见:(公章)年月日学院批准意见:(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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