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店合伙经营协议书(精选4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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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餐饮店合伙经营协议书篇1协议编号:甲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餐饮事宜达成如下合作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合作名称及经营场所1、餐饮店名称:2、主要经营地:3、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二条合伙期限1、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2、到期后,若双方仍需合伙经营,可进行协议续签。第三条出资方式1、甲方以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占出资总比例O2、乙方以方式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占出资总比例O3、各合伙人的出资,于年月日前交齐。4、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
2、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四条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1、利润分配:以为依据,按比例分配。2、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五条入伙、退伙、出资转让1、入伙(1)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2)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退伙(1)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2)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
3、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3)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六条合伙的继续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
4、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1、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2、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D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3)出售合伙的产品(货物)购进常用货物。(4)支付合伙债务。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1、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5、按照合伙协
5、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6、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九条禁止行为1、未经双方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如因此获得了利益应归合伙,造成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禁止合伙人经营与合伙竞争的业务。3、禁止合伙人对合伙经营的饭店做单方处置,如抵押、出租、转让、变卖等行为。4、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5、如果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规定,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第十条合同的终止1、合伙期届满。2、双方均同意终止合伙关系。3、合伙事业的目的无法完成。4、合伙事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被撤销。第十一条解散与清算1、本企业发生了法律规定的解散事由,致使合伙企业无法存续,合伙协
6、议终止,合伙人的合伙关系消灭。2、企业解散、经营资格终止,不得从事经营活动,只可从事一些与清算活动相关的活动。3、企业解散后,由清算人对企业的财产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和结算,处理所有尚未了结的事务,还应当通知和公告债权人。4、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日内指定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5、清算结束后,清算人编制清算报告,经全体合伙人签字、盖章,在15日内向企业登记机关报送清算报告,办理企业注销登记。6、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
7、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7、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五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8、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五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一一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3、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
8、中的财产份额出资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4、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5、合伙人违反第八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三条争议解决因本协议引起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本合同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其他1、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作人各执一份。2、本协议经全体合作人签名、或盖章后生效。甲方代表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电话:乙方代表签字:(盖章)身份证号码:电话:餐饮店合伙经营协议书篇
9、2甲方:身份证号码:住所:乙方:身份证号码:住所:风险提示:合伙人资格审查合伙人的资格,是签订合伙协议最重要的方面。因具有较强的人合性,所以合伙人一般都是彼此之间比较熟悉、信任的人。但理智的选择合伙人不单纯是熟悉、信任,还要看其有无一定的物质实力或软实力。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承担的是无限,一旦企业债务不能偿还时,有实力偿还的合伙人就有被强制偿还企业全部债务的风险,如果其他合伙人没有实力,不应由其承担部分则很难追偿。甲乙双方本着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订立合作协议如下:第一条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合作项目名称:主要经营地:法人代表:第二条合作经营项目和范围:第三条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0、,共年。第四条出资金额、出资方式、期限风险提示:合伙人出资一定要理清楚合伙人的出资。每种不相同的种类都必须折价为相应的股份,在合伙协议中明确。这样才能在今后的盈余分配及债务承担中,明确各个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不会因为比例不明确闹纠纷。另外,对于合伙人出资的财产需要办理登记的,在合伙协议中应当明确约定办理登记手续的义务承担者,办理时间以及办理费用的承担等等。对这些事项约定的缺失或不足,都将增加企业法律风险。1、甲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乙方出资人民币元,大写,占总投资额的%;2、双方以方式出资,于年月日以前交齐。3、本合作出资共计人民币元,大写o合作期间各合作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
11、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作终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4、饮食店经营连续亏损个月,双方协商是否需追加投资,甲乙双方继续按上诉比例出资。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风险提示:利益分配和债务承担合伙人之间的权益的分配、责任划分要明确。虽合伙企业对外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内部合伙人之间还是要按份额分红、承担债务的。有些合伙企业对此没有约定,从而导致在分红或承担债务时合伙人之间产生纠纷,给企业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合作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1、盈余分配:饮食店盈余甲乙双方平均分配。每月底扣除成本费用(包括租金,人工,水电等)及周转资金(具体数额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按照账
12、上流动资金%比例预留周转资金)后如有盈余则当月分配。2、债务承担:合作债务先以合作财产偿还,合作财产不足清偿时,以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1、入伙(1)新合作人入伙,必须经双方合作人同意;(2)承认并签署本合作协议;(3)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作人与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作人对入伙前合作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2、退伙风险提示:退出机制合作要想好不合作,当一方退出,什么时候退出,退出时的投入比与退出比的比例,以及怎样补偿,是谁承担?这些要提前书面明晰,签到合同里,项目的后期合作双方都能顺利的结束不必要的瓜葛,不要义气用事,以为大家是朋友
13、不必计较的心态,合理的退出机制是合作的很重要的组成部分。(1)自愿退伙。合作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作人可以退伙:a、合作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b、经全体合作人同意退伙;c、发生合作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作企业的事由。合作协议未约定合作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作人在不给合作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作人。合作人擅自退伙给合作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当然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a、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b、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c、个人丧失偿债能力;d、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作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
14、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除名退伙。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a、未履行出资义务;b、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作企业造成损失;C、执行合作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d、合作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作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作人退伙后,其他合作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作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3、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作人转让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作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
15、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作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作协议即成为饮食店的合作人。第七条合作负责人及合作事务执行。1、甲方负责经营;乙方负责。2、合作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作人决定,委托为合作负责人,其权限为:(1)办理饮食店及相关手续、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2)对饮食店进行日常管理;(3)支付合作债务。第八条合作人的权利和义务风险提示:合作伙伴的职责在合作初期,创业合作者要明确合作伙伴的各自职责,不能模糊,要能拿出书面的职责分析,因为是长期的合作,明晰责任最重要,这样可以在后期的经营中不至于互相扯皮,反目成仇,好多的创业合作中会有问题,就是因为责任明细不够。1、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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