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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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实施方案为规范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管理,切实提高农村房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和xx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XX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细则(试行)及有关房屋建筑标准和规范,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因地制宜规范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加快补
2、齐农村住房建设短板,清除农村住房建设安全隐患,保障农村居民的合法权益,提升农房建设设计和服务管理水平,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二、目标任务对全县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依法依规取得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手续的农村房屋建筑活动开展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农村房屋建筑分两类:(一)农村自建低层房屋。指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内、两层以下(含两层)、跨度小于6米的,农民自建自住或者村集体建设用于办公室、警务室、卫生室、便民服务点、农产品加工作坊的房屋建筑;(二)农村其他房屋。指上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农村房屋建筑。三、基本原则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活动及管理服务,应当坚持房屋安全、
3、成本经济、功能现代、风貌乡土、绿色环保的原则,全面改善农民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提升乡村风貌。四、工作步骤(一)人员培训。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开展专题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和信用管理;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考核,发放培训合格证书;成立农房建设监理服务管理机构,对农村房屋建设活动提供监理服务和技术指导。(二)宣传发动。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工作开展广泛深入地宣传,充分调动群众配合参与的积极性。(三)具体实施1、农村自建低层房屋。(1)建房人在农村自建低层房屋项目开工前,确定设
4、计图,与施工方、监理方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房屋保修期限和相关责任,填写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开工登记表,报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登记。建房人选择符合要求的设计图、施工方和监理方,在开工前一个月报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登记,在完成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将验收信息报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存档。(2)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对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筑活动进行管理,做好开工登记、竣工资料建档,对施工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并提供技术服务。(3)县住建局对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筑活动给予指导。(4)村民委员会协助村民办理农村房屋建设有关手续;对农村房屋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向乡(镇)人民政府规划
5、建设办公室报告。(5)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要求、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建房人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2、农村其他房屋。(1)农村其他房屋建筑活动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落实建筑许可、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监理、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竣工验收等监督管理要求。(2)乡(镇)人民政府规划建设办公室对农村其他房屋建筑负现场管理责任,对项目是否具备施工条件进行现场查验,对施工过程进行现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劝阻并向县住建局报告。(3)县住建局负责对农村其他房屋建筑活动进行管理,依法依规做好监督管理相关工作。(4)建设方对农村其他房屋建设项目负首要责任,必须严格执行法定程序和
6、管理制度,依法申领施工许可证,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质量安全管理,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并完成报备,及时向县住建局移交建设项目档案。五、工作要求(一)县住建局可以联合相关单位、社会团体开展下乡服务,引导建筑师、规划师等专家和技术骨干参与农房设计和建设的实施指导,提升农房安全性和建筑品质。(二)加强对农村房屋建设单位资质和从业人员执业资格管理。鼓励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等从业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成立农房建设专业合作社、农房建设公司、农房建设监理公司、建设类劳务公司等,承揽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项目。鼓励房屋建筑企业成立农房建设分公司,参与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活动。农村建筑工
7、匠指砌筑工、混凝土工、钢筋工、架子工、木工等从业人员,实行名录和信用信息管理。县住建局对农村建筑工匠进行培训考核,发放培训合格证书,建立农村建筑工匠名录,统一向社会公布,并将工匠信息录入XX省智慧建筑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的房屋建筑活动要执行房屋建设相关标准、规范和操作规程等,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四)县住建局、县市监局负责制定农村自建低层房屋建设合同示范文本。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设计图、国家规定的施工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施工。施工单位完成设计图要求、施工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后,建房人必须组织设计、施工、监理等参建各方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建房人应当填写农村自建低层房屋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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