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街道进一步完善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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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街道进一步完善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方案为切实解决全街道自建房改用于生产加工、仓储场所(以下简称“自建房加工场所”)的消防安全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9月30日,在全街道范围内全面开展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特制定本行动方案。一、目标任务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通过开展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要求,全面摸清全街道自建房加工场所的底数,通过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评查,实现“五个明显”的整治目标: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
2、、从业人员素质得到明显提升、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坚决遏制自建房加工场所亡人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街道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整治范围利用既有自建房(指农村自建房、城镇民房及非工业用地性质上的其他自建建筑)改作为生产加工、仓储的场所。三、整治重点(一)建筑条件不具备。自建房加工场所存在“三合一”现象的;从事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加工和仓储的;耐火等级不足的建筑等。(二)评查问题不整改。自建房加工场所未委托具备法定从业条件的第三方消防服务机构进行消防安全评查的;评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仍作为生产加工或储存场所使用的;评查发现存在一般隐患,但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的。(三)主体责任不落
3、实。租赁双方未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未明确专(兼)职管理员对公共消防设施统一管理,制定并落实防火巡查、设施维护、隐患整改、宣传教育等消防安全制度,未将租赁情况告知属街道办事处的。(四)安全疏散不畅通。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的;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在外墙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五)违法搭盖不拆除。自建房加工场所屋面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芯材彩钢板简易搭盖或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避难空间的;其他用于生产经营的屋面违法搭盖等。(六)生产用电不规范。电气线路未规范敷设、用电超负荷、私拉乱接电线、线路老化、未设短路保护装置等;物品堆垛与电器设备未保持安全
4、距离等。(七)动火管理不到位。违反规定进行电焊、气焊、热切割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的;进行电焊、气焊、热切割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人员,未持证上岗,不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八)设施器材不完善。未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应急照明灯、消防软管卷盘(轻便消防水龙)的;未按要求增设简易喷淋系统、独立式感烟探测报警器等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等。(九)物品存放不规范。物品未分类、分堆、限额存放的;生产中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未单独存放,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与其他部位分隔的;超额存放等。(十)安全常识不掌握。各经营主体不熟悉、未掌握生产加工物品的火灾危险性及消防管理情况,风险不自知、安全
5、不自查、隐患不自改。新入职员工未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就上岗;未落实每半年一次消防安全培训、火灾应急疏散演练;员工不懂本场所、本工种火灾危险性,不会报火警、不会扑救初起火灾、不会疏散逃生。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落实该项方案,有针对性的整治重点。四、整治步骤(一)摸底宣传阶段(20XX年9月底前完成)1.20XX年9月15日前,各社区要结片区内产业特点和实际,找准本辖区突出风险问题,拟定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计划,明确责任分工、工作措施,全面部署发动开展攻坚行动。2.20XX年9月15日前,街道办事处、各社区应广泛利用宣传栏、标语海报、微信群等媒介
6、和载体,向社会发布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通告,鼓励群众自行整改隐患、自行聘请评查、自行拆除违法临时搭盖、自行完善管理机制。3.20XX年9月13日前,各社区将消防安全整治告知书及自建房加工场所排查摸底登记表(附件1、2)发放给辖区自建房加工场所主体,告知如何履行主体责任以及不履行主体责任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由自建房业主、加工场所主要负责人、社区干部共同签字确认后报街道存档。4,各社区应在前期房屋安全、小加工作坊等大排查大整治基础上,组织全面摸清辖区自建房改作为生产加工、仓储场所的情况。逐幢采集房屋户主和建筑信息(包括建筑层数、建筑面积、出租情况、出租经营主体、经营范围、火灾危险性类别等),建
7、立工作台账,做到底数清、情况明。20XX年9月28日前,各社区应完成全面摸底工作,做到“一幢不漏二摸底情况应经街道、社区主要负责人逐级签名确认后,形成自建房加工场所汇总表(附件3)上报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街道安办),最后由街道分管领导审核签名后报区指挥部攻坚行动专班。5 .20XX年9月25日前,各社区要督促辖区每个自建房加工场所制订火灾应急预案,组织建筑内的所有经营单位和员工开展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并将相关材料收集存档。6 .在排查摸底时发现单位存在“三合一”现象,违规生产、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安全出口、疏散楼梯数量不足或者被严重堵塞、占用、封闭等3种情形之一且无
8、法当场改正的,属于重大消防隐患,有关部们应责令停产停业。(二)评查整改阶段(2021年8月底前完成)1 .督促自建房加工场所委托具备从业条件的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对照各地出台的导则进行评查。由消防安全评估机构提出问题清单及整改意见;评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消除的,由消防安全评估机构出具消防安全评查报告。建筑高度超过24米或总建筑面积超过2500平方米的自建房加工场所,结合实际,按有关规定执行。2 .从事纺织、鞋服、电子、纸品、印刷、木制品等丙类火灾危险性自建房加工场所必须在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评查,评查发现问题必须在2021年4月20日前全部整改消除,并取得消防安全评查报告;其他行业的自建房加
9、工场所必须在2021年2月20日前完成评查,评查发现问题应于2021年8月20日前全部整改消除,并取得消防安全评查报告。3 .消防安全评查后,自建房所有者及各经营主体或消防安全评估机构要及时将问题清单、整改意见及消防安全评查报告报街道存档。4 .经评查发现存在的隐患问题,应当分级分类进行处理。对未在规定时限开展评查的,社区应上报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其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执行的由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上级,请区消防、住建、应急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落实整顿,直至责令关闭、限制从业。对评查发现存在一般隐患问题的,街道应负责督促单位按照评查发现的问
10、题清单及整改意见,逐条整改消除,并告知提醒落实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取得消防安全评查报告。对评查存在重大消防隐患的,街道应要求暂时停产停业,拒不执行的由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上级,请区应急、工信、住建、商务、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及消防救援机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拒不执行的,采取强制停止供电等措施,并处罚款。待评查发现问题全部整改消除,取得消防安全评查报告后,予以恢复生产加工。对未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隐患整改的,街道应要求停产停业整顿,拒不执行的由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上报上级,请区消防、住建、应急等部门依法责令停产停业落实整顿,直至责令关闭、限制
11、从业。5 .评查阶段,各社区各有关部门应定期统计自建房加工场所汇总表(附件3),及时跟进摸排率、演练率、评查率、整改率、处置率等反映行动成效的指标。(三)督导验收阶段(全过程)督导验收贯穿整个攻坚行动的全过程,分为摸底宣传督导验收、评查整改督导验收以及总体督导验收三个阶段。1.摸底宣传督导验收(20XX年10月上旬前完成)。对各社区的计划拟定情况、宣传发动情况、通告发布情况、消防安全整治告知书发放情况、摸底统计情况进行督导验收。2.评查整改督导验收(2021年9月中旬前完成)。第一阶段,2021年1月25日前,组织对纺织、鞋服、电子、纸品、印刷、木制品等丙类火灾危险性自建房加工场所评查情况进行
12、督导验收。第二阶段,2021年3月20日前,组织对其他行业的自建房加工场所评查情况进行督导验收。第三阶段,2021年5月20日前,组织对纺织、鞋服、电子、纸品、印刷、木制品等丙类火灾危险性自建房加工场所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验收。第四阶段,2021年9月20日前,组织对其他行业自建房加工场所的评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进行督导验收。3.总体督导验收(2021年9月底前完成)。组织对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进行总体督导验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健全长效管理机制。对自建房加工场所集中区域,属地政府应统一规范管理,加强长远规划,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或标准厂房,实现“生产进园
13、区”,从根本上减少自建房加工场所。要引导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完善周边水源、消防车通道、应急救援力量,积极推广物联网远程监控、电气火灾监控、智能烟感等先进消防技术、设备,提高区域安全防范水平。五、工作分工(一)自建房所有者及各经营主体:对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负主体责任。按照“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应对照XX市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指挥部关于开展全市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的通告(X安指(20XX)X号,以下简称通告)要求,落实摸底、评查、整改等主体责任。(二)各社区:对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负主要属地责任,结合辖区实际制定行动计划、研究部署、做好逐家摸底
14、登记核查、宣传发动、督促评查整改、组织处置、资料收集报送等工作。(三)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工作开展,举报奖励、协助执法查处以及督导验收等工作。(四)各有关部门:对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负监管责任,承担专项行动的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责任。街道安办负责指导自建房加工场所开展消防安全综合整治。街道规划建设岗负责督促自建房加工场所的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协助消防救援机构、住建部门做好消防安全评查的协调、督促工作。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拆除违法临时搭盖,负责综合整治中涉及到的执法工作。街道经济管理岗负责督促自建房加工场所行业
15、消防安全管理。协助区市场监管局查处自建房加工场所非法经营、超核准范围或方式从事经营活动和特种设备安全开展专项整治。XX派出所负责参与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治安管理等违法行为。其它职能部门按职责配合做好攻坚行动工作。六、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依托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工作,全面抓好自建房加工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摸底宣传、评查整改、督导验收等各项工作落实。(二)党员带头表率。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主动整治自有自建房加工场所安全隐患问题,带头抓好整改;要积极督促、劝导亲友、邻里参与自建房加工场所隐患整改,以实际行动支持和助
16、推自建房消防安全整治攻坚行动,体现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发挥党员立足本职、带头奉献的先锋模范作用。(三)严格联合执法。各社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严格按照整治内容,边查边改、即查即改,对排查出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要“零容忍对未按照时间节点完成演练、拆除、评查等规定动作的,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攻坚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通告要求,组织街道安办、企业办、规划建设办、XX派出所、执法中队等部门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行动,坚决采取综合执法措施,该处罚的处罚、该停产的停产、该关闭的关闭、该吊销的吊销,该追究相关法律责任的追究法律责任,高压震慑消防违法行为。对因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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