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8初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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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128初稿工程名称:岳西县四馆一中心、温莲大道及金山标准化厂房PPP项目工程地址:安徽省岳西县合同编号:PPPYX2016001SG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章合同协议书.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五、项目经理1.十;2十、签订地点2十一、补充协议2十二、合同生效2十三、合同份数2第章通用合同条43 .承包人95 .工程质量12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1410变更21IL价格调整2412 .I1I,JfJr、TI*J.jit彳寸2S13 .险收与工程试车143016.违约3293620.争议解决36第三章专用合同条款1 .通常约定382 .发包人394 .
2、监理J;416 .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427 .工期与进度4210.变更43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4415d1“”“4716.违约4717 .不可抗力4818 .保险4820 .争议解决48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49发包人(全称):安徽中岳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承包人(全称):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与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与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岳西县四馆一中心、温莲大道及金山标准化厂房PPP项目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第一章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岳西县四馆一中心、温莲大道及金山标准化厂房P
3、金项目。2 .工程地点:安徽省岳西县O3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o4 .资金来源:发包人投资o5 .工程内容:1)、四馆一中心项目规划用地面积31971.8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7950平方米,地上总建筑面积33950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其中博物馆3950平方米(框架结构,4层),图书馆60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文化馆39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科技馆78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档案馆60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规划展示馆35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地面人防指挥中心2800平方米(框架结构,3层)。配套建设变配电系统、采暖通风系统、给排水系统、消防系统
4、、安防系统、道路、广场、停车场、绿化、围墙等辅助设施。2)、温莲大道项目西起莲云乡腾云村莲云河桥接318国道,经莲云乡平岗村、温泉镇资福村,东至天堂镇叶顺村双河口接105国道。道路全长3.857公里(政府前期已投入修建,剩余道路长度2.997公里)。同步建设道路防洪堤、排水、绿化、管线、路灯等附属设施。3)、金山工业集中区项Fl规划用地面积22.05亩,新建5#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14557.6m2;6#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3901.9m2;7#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4687.8m2:8#标准化厂房框架四层,建筑面积3901.9m2;1#车间框架四层,建筑面积6751.7
5、m2;2#车间框架四层,建筑面积6751.7m2;3#车间框架四层,建筑面积675L7m2;4#车间框架六层,建筑面积4887.64m2;2#公租房框架六层,建筑面积6595m2;3#公租房框架六层,建筑面积4535.76m2;4#公租房框架六层,建筑面积4887.64m24)、岳西县北部城区路网工程(经三路)衙前河大桥项目新建拼宽桥上部结构使用预应力碎(后张)简支T梁,桥面连续;桥梁全长约133米,红线宽度45米6 .工程承包范围:四馆一中心、温莲大道、金山工业集中区、岳西县北部城区路网工程(经三路)衙前河大桥工程等项目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全部施工内容。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
6、16年12月28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各子项目开工令为准)。计划竣工日期:型2年月”日。(具体以各子项目取得竣工验收证书为准)工期总日历天数:1095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固定总价合同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市(大写)叁亿陆仟伍佰柒拾肆万伍仟伍佰零肆元伍角捌分(365,745,504.58);其中:一)、四馆一中心、金山标准化厂房、温莲大道(步文大道)、岳西县北部城区路网工程(经三路)衙前河大桥项目已有施工图部分固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贰亿玖仟贰佰零陆万壹仟玖佰陆拾元柒角陆
7、分(292,061,960.76);二)、四馆一中心、金山标准化厂房、温莲大道(步文大道)图注二次设计部分暂定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柒仟叁佰陆拾捌万叁仟伍佰肆拾叁元捌角贰分(73,683,543.82元);二次设计部分计价原则:房建工程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BJ34/T-206-2005,2009年安徽省建筑、装饰装修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2009年安徽省安装工程(常用册)计价定额综合单价(上、下册),2005年安徽省园林工程消耗量定额市政工程部分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安徽省建设工
8、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DBJ347T-206-2005,2005年安徽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其配套费用定额(取费按相应类别中限)。材料价格按照岳西县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公布的最新一期岳西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的价格计算,岳西县工程材料市场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同期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执行,安庆工程造价信息简讯中没有的材料,施工过程中由双方共同市场询价确定。人工费按出具的有关的政策性文件执行。合同价以岳西县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最终审定金额为准,经审定确认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的合同总价不再调整,下浮986%后作为工程结算价,但经共同市场询价的材料不参与下浮。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人民币(大写)
9、叁佰陆拾陆万元整(元)3.660.000.00;(2)材料与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预备费):人民币(大写)(元)o7 .合同价格形式:o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O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投标文件;(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与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含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
10、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与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七、承诺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与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 .发包人与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懂得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给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16年12月28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
11、在安徽省岳西县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血份,承包人执伍份。发包人:安徽中岳建设项口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中国安徽省岳西县天堂镇承包人:安徽金鹏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地址:中国安徽省滁州市开发区花山东路2999号第二章通用合同条款1 .通常约定1.1 词语定义与解释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给予的含义:1.1.1 合同1.1.1.1 合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
12、与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成合同的文件包含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假如有)、投标函及其附录(假如有)、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与要求、图纸、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与其他合同文件。1.1.1.2 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共同签署的称之“合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1 标通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 投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填写并签署的用于投标的称之“投标函”的文件。1.1.1.5 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标函后的称之“投标函附录”的文件。1.1.1.6 技术标准与要求:是指构成合同
13、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者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者地方的技术标准与要求,与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与要求。1.1.1.7 图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含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者经发包人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 己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与要求填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含说明与表格。1.1.1.9 预算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与要求编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 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者书面协议。合同
14、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 合同当事人及其他有关方1.1.2.1 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与(或者)承包人。1.1.2.2 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 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 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1.2.5 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1.2.6 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
15、规定与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者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 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 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 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 工程与设备1.13.1 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与(或者)临时工程。1.13.2 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含工程设备。1.13.3 3临时工程
16、: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类临时性工程,不包含施工设备。1.13.4 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 5工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与装置。1.13.6 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与其他物品,但不包含工程设备、临时工程与材料。1.13.7 施工现场:是指用于工程施工的场所,与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含永久占地与临时占地。1.13.8 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与生活设施。1.13.
17、9 永久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占用的土地。1.13.10 0临时占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占用的土地。1.1.4 日期与期限1.1.4.1 开工日期:包含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工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 竣工日期:包含计划竣工日期与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合同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含按
18、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 缺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预留质量保证金的期限,自工程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1.4.5 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 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 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 合同价格与费用1.1.5.1 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
19、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含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含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1.1 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者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含管理费与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含利润。1.1.5.4 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定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与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 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暂定并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者不可预见的
20、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与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 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者需要使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 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 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与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计算规则,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者预算书中以总价或者以费率形式计算的项目。1.1.6其他1.1.6.1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文件、信函、电
21、报、传真等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2 语言文字合同以中国的汉语简体文字编写、解释与说明。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使用两种以上语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与说明合同的语言。1.3 法律合同所称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与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与地方政府规章等。合同当事人能够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其他规范性文件。1.4 标准与规范1.4.1 适用于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标准,与相应的规范、规程等,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4.2 发包人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版本与中文译
22、本,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范的名称、份数与时间。1.4.3 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于或者严于现行国家、行业或者地方标准的,应当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应视为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前已充分预见前述技术标准与功能要求的复杂程度,签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构成合同的各项文件应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假如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假如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与要求;(7)图纸;(8)己标价工程量
23、清单或者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含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与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 图纸与承包人文件1.6.1 图纸的提供与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与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与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与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与(或者)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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