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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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市关于开展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安排,全面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按照国家、省、市方案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关于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持区负总责、乡镇实施、村、社区网格化落实,按照“地毯式、全方位、无死角”总体要求和“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
2、开展全区城乡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依法依规彻查自建房安全隐患。组织开展“百日行动工对危及公共安全的经营性自建房快查快改、立查立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推动实施分类整治,严控增量、消化存量,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为我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二、工作目标对全区所有城乡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完善全区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城乡自建房数据化管理;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相关地方性法规、制度、标准规范,形成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到2022年9月中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
3、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6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人员密集等重点经营性自建房的安全隐患,同步开展房屋安全鉴定和隐患整治,及时消除重大风险隐患。到2023年6月底,力争完成其他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摸清城乡自建房基本情况,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到2024年5月底,基本完成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到2025年5月底,完成全部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健全完善城乡自建房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实现全区城乡自建房数据化管理。三、主要任务(一)全面排查摸底。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统筹各方力量,在前期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查
4、缺补漏、突出重点,全面摸排本行政区域内所有城乡自建房安全现状。1.排查范围。对全区所有城乡自建房进行全面排查。前期已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自建住房,按原工作安排继续推进;用作经营场所、人员密集的经营性自建房,再次进行逐户逐幢排查,建立完善房屋信息档案。同时,重点排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重点排查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周边等区域的经营性自建房。2,排查内容。全面摸清自建房基本情况,重点排查自建房结构安全性、经营安全性、房屋建设合法合规性等内容。(1)房屋基本情况。排查自建房建设地点、产权人(使用人)、房屋用途、
5、土地性质、所在区域、建筑层数及面积、建造年代、设计建造方式、结构类型等。(2)房屋安全情况。选址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场地周边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边坡是否稳定等;结构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有设计图,设计图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单位设计,是否由具有资质的专业施工单位或培训合格的农村建筑工匠建设,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和预制板房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使用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年久失修、改变承重结构装修,各类外装修及外挂保温层、装饰线条、广告牌匾、贴面是否有脱落危险,电梯等特种设备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等;建筑材料安全,主要排查自建房是否使用有毒易燃建筑装饰材料,是否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等。
6、(3)经营场所安全情况。对经营性自建房,要同时排查相关经营许可办理情况,房屋安全鉴定情况,以及消防设施是否按要求配置并且能正常使用,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电气、燃气设备安装使用及线路管路敷设维护是否符合要求,餐饮场所是否违规使用瓶装液化气等情况。(4)房屋合法合规情况。排查自建房用地、规划、建设、消防、设施设备等相关手续办理和违规改扩建、违规改变房屋用途、违法审批等情况。3 .排查路径。一是:按照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安置区、学校医院周边、工业园区、其他地区的路径排查。二是:按照乡镇政府驻地村、乡镇范围内的农村社区、大型厂矿企业周边、一般村的路径排查。三是:排查人员在网格内依照排查路径
7、,有序开展全面排查,逐房填写信息采集表,建立“一户一档”“一房一档”,录入国家城镇房屋、农村房屋综合管理信息平台。4 .排查方式。乡镇人民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发动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开展自查,领导组要组织相关部门和乡镇开展核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用、抽调专业技术人员全程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社区要组织专人,会同技术人员和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管理的要求,对城乡所有自建房全面开展拉网式、地毯式排查,重点加大对经营性自建房和违法建设、违规经营活动的核查力度,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二)开展百日行动。乡镇、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2022年5月份紧急开展全区自建房安
8、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基础上,集中开展经营性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百日行动”,重点排查3层及以上、6米以上跨度、结构形式复杂、加建改建扩建、人员密集等容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经营性自建房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要制定“百日行动”实施计划,明确行动目标,确定时间表、路线图,逐级压实责任,尽快取得明显进展,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要组织专业技术力量对经营性自建房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和安全鉴定,根据风险程度实施分类整治。相关部门要依据职责,规范利用自建房开展的各类经营活动,对经营场所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具备经营和使用条件的,要立即采取停止使用等管控措施,隐患彻底消除前不得恢复使用。(三)精准整治隐患。乡镇人民
9、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自建房安全隐患鉴定、整治、验收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村、社区要按照整治清单台账,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压茬推进、分类实施。1.初步判定。乡镇人民政府和村、社区组织排查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依据XX省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技术导则(试行),对自建房安全状况作出初步判定,区分安全、一般安全隐患和严重安全隐患。对经营性自建房,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依法清人、停用、封房,由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初步判定不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直接履行下一步鉴定程序。对自建住房等其他自建房,初步判定安全的,建立房屋安全档案;初步判定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列出隐患清单;初步
10、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提出进一步鉴定的建议。2 .安全鉴定。对所有用作经营场所的自建房,必须由具备资格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出具合法、真实、整体性的鉴定报告。对初步判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其他自建房,由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鉴定,针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分类提出整治清单。3 .建立台帐。区、乡、村三级要根据初步判定和房屋安全鉴定结果,对照隐患清单、整治清单,分级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4 .分类整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自建房,要对照“两清单一台账”,逐一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和时限。对重点隐患要立查立改,确保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经营性
11、自建房必须按照鉴定提出的整治要求实施整治,在未完成整治验收前,一律不得用于经营或其他人员聚集活动。要实施分类整治,对存在结构倒塌风险、危及公共安全的,要立即停用并疏散房屋内和周边群众,封闭处置、现场排险,该拆除的由乡镇人民政府依法组织拆除;对存在设计施工缺陷的自建房,要采取除险加固、限制用途等方式处理;对一般安全隐患,要落实整改责任和措施,限期整治。对因建房切坡造成地质灾害隐患的,要采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避让搬迁等措施。5 .验收销号。区政府要规范自建房安全隐患整治验收程序,实施分级验收,对验收合格的予以销号。经营性自建房隐患整治,由区领导小组组织验收;其他自建房隐患整治,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验
12、收。(四)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自建房安全隐患管控,在增量管控方面由各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凡建必批、凡建必管、凡用必鉴”,严控增量风险;在存量管控方面由各部门健全完善相应管理机制,及时消除隐患,形成自建房安全闭环管理体系。1.严控增量风险。新建自建房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坚决杜绝安全隐患。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新建自建房,必须严格落实XX省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办法(试行)XX省农村自建房规划管理办法(试行)XX省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房屋建筑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服务办法(试行)XX省农村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办法(试行)农村宅基地自建住房技术指南(标准)相关规定。城镇开发边界以内的所有新建房屋、农村3层及以上新建房
13、屋、新建或改建经营性自建房必须依法依规经过专业设计和专业施工,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消防强制性标准。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要严格自建房用于经营的审批监管,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在办理相关经营许可、开展经营活动前必须依法依规取得房屋安全鉴定合格证明。2、消除存量风险。对既有房屋安全隐患,各相关部门要针对主管领域内的自建房,建立健全自建房抓落实工作管理机制,形成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抓落实网络体系,扎实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1)农村自建房宅基地审批管理机制;(2)自建房用地、规划管理机制;(3)自建房设计、施工、监理管理机制;(4)自建房用作经营场所管理机制;(5)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机制;(6)学校和学
14、生校外自主租住自建房管理机制;(7)自建房用作商贸企业经营场所管理机制;(8)自建房用作养老机构管理机制;(9)自建房用作文化和旅游公共设施机制;(10)自建房用作旅馆管理机制;(11)自建房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管理机制;(12)交通、房屋市政、水利、能源、通信等工程项目施工人员租住自建房管理机制;(13)自建房安全管理经费保障机制。3 .强化日常巡查。落实乡镇、村、社区属地责任,发挥城管、村(社区)“两委”、物业的前哨和探头作用,各乡镇要建立自建房安全巡查机制,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对自建房建筑活动、使用安全等情况开展日常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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