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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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国发(2014)64号)的总体部署,按照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组织管理的相关要求,现将战略性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9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予以公布。请根据指南要求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流程1 .申报单位根据指南支持方向的研究内容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项目不设任务(或课题)。项目应整体申报,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考核指标。项目申报单位推荐1名科研人员作为项目负责人。2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评审采取填写预申报书、正式申报书两步进行,具体工作流程如
2、下。项目申报单位根据指南相关申报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3000字左右的项目预申报书,详细说明申报项目的目标和指标,简要说明创新思路、技术路线和研究基础并附指南要求的有关附件。从指南发布日到预申报书受理截止日不少于50天。项目申报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项目申报单位及所有参与单位要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各推荐单位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报送。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受理项目预申
3、报。为确保合理的竞争度,对于非定向申报的单个指南方向,若申报团队数量不多于拟支持的项目数量,该指南方向不启动后续项目评审立项程序,择期重新研究发布指南。一一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形式审查,并开展首轮评审工作。首轮评审不需要项目负责人进行答辩。根据专家评审结果,遴选出拟立项数34倍的申报项目,进入下一步答辩评审。对于未进入答辩评审的申报项目,及时将评审结果反馈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一一申报单位在接到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进入答辩评审的通知后,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并提交项目正式申报书。正式申报书受理时间为30天。一一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对进入正式评审的项目申报书进行形式审查,并组织答辩评审
4、。申报项目的负责人通过网络视频进行报告答辩。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择优立项。二、组织申报的推荐单位1 .国务院有关部门科技主管司局;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主管部门;3 .原工业部门转制成立的行业协会;4 .纳入科技部试点范围并且评估结果为A类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及纳入科技部、财政部开展的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各推荐单位应在本单位职能和业务范围内推荐,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等负责。国务院有关部门推荐与其有业务指导关系的单位,行业协会和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科技服务业创新发展行业试点联盟推荐其会员单位,省级科技主管部门推荐其行政区划内的单位。推荐单位
5、名单已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发布。三、申报资格要求1 .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和参与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注册的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时间为2018年6月30日前,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具有良好国际合作基础,运行管理规范。国家机关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参与单位以及项目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申报单位同一个项目只能通过单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申报项目时必须有1个(或以上)外方单位共同参与申报。外方参与单位应为在中国大陆境外注册3年以上的科研院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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