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全文、附表及解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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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推动社会共治,维护市场经济良好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国市监稽规12021)4号)等市场监管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含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下同)受理社会公众(以下统称举报人,应当为自然人)举报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重大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结案后给予相应奖励,适用本细则。本细则所称重大违法
2、行为是指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处以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吊销(撤销)许可证件、10万元以上罚没款(包括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价值总和)等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对重大违法行为有具体规定的,可以从其规定。第三条举报下列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并结案,且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需要给予相应奖励的,按照本细则规定执行:(-)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反不正当竞争、禁止传销、价格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重大违法行为;(二)具有区域性、系统性风险的,或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的重大违法行为;(三)涉嫌犯罪移送
3、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的违法行为。第四条举报人可以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接收投诉举报的互联网、电话、传真、邮寄地址、窗口等渠道,向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第五条举报人可以实名或者匿名举报。实名举报应当提供真实身份证件和有效联系方式。匿名举报人有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承诺不属于第十条规定的情形,提供能够辨别其举报身份的信息作为身份代码,并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专人约定举报密码、举报处理结果和奖励权利的告知方式。第六条本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举报奖励管理制度。做好举报奖励资金的计算、核审、发放工作。第七条举报奖励资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并接受财
4、政、审计部门的监督。第二章奖励条件第八条获得举报奖励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有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者违法犯罪线索,用是供了关键证据;(二)举报内容事先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掌握;(三)举报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结案并被行政处罚,或者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第九条举报奖励的实施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以同一线索举报的,奖励第一时间举报人;(二)两个及以上举报人联名举报同一案件的,按同一案件进行举报奖励分配;(三)举报人举报同一事项,不重复奖励;同一案件由两个及以上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总金额不得超过第十二条规定的对应奖励等级中最高标准;(四)
5、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完全不一致的,不予奖励;最终认定的违法事实与举报事项部分一致的,只计算相一致部分的奖励金额;除举报事项外,还认定其他违法事实的,其他违法事实部分不计算奖励金额;(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受理的跨区域的举报,最终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包含受理举报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调查处理的,负责调查处理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分别就本行政区域内的举报查实部分进行奖励。第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奖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或者具有法定监督、报告义务人员的举报,或者授意他人的举报;(二)侵权行为的被侵权方及其委托代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举报;(三)实施违法行为当
6、事人的举报(内部举报人除外);(四)有任何证据证明举报人因举报行为获得其他市场主体给予的任何形式的报酬、奖励的;(五)举报人以违法手段取得相关证据并进行举报的;(六)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情形。第三章奖励标准第十一条举报分为三个等级:(-)一级举报。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详细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举报事项经查证属于特别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犯罪;(二)二级举报。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违法事实及直接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完全相符;(三)三级举报。该等级认定标准是提供被举报方的基本违法事实及相关证据,举报内容与违法事实基本相符。确定举报等级可综合考
7、虑涉案货值、社会影响程度等因素。第十二条有罚没款的行政处罚案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举报等级,按照下列标准计算奖励金额:(-)属于一级举报的,按罚没款金额的5%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5000元的,给予5000元奖励;(二)属于二级举报的,按罚没款金额的3%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3000元的,给予3000元奖励;(三)属于三级举报的,按罚没款金额的1%给予奖励。按此计算不足1000元的,给予1000元奖励。无罚没款的案件,一级举报至三级举报应当分别给予5000元、3000元、1000元的奖励。第十三条每起案件的举报奖励金额上限为100万元,根据本细则第十二条规定确定的奖励金额,不得突破该上限。第
8、十四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经实施行政处罚再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者未实施行政处罚移送司法机关并追究刑事责任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本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分别不同情况给予奖励。第四章奖励程序第十五条负责举报调查办理、作出最终处理决定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举报查处结案或者移送追究刑事责任后,由办案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对于符合本细则规定奖励条件的举报人,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其享有获得举报奖励的权利。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告知的应当做好相应记录。第十六条举报人应当自被告知其享有获得举报奖励权利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填写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奖励申请表,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书
9、面的奖励申请。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据举报人奖励申请,启动奖励程序,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第十七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案机构,应当在接到奖励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填写举报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奖励审批表,列明举报内容,提出举报等级、奖励标准和金额的建议,经办案机构负责人、财务机构负责人审核后,连同行政处罚决定书结案审批表等案件材料,报送分管执法办案工作和财务工作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奖励金额较大的,按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报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批,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集体审批。单笔拟奖励金额50万元以上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案机构应当在完成前款规定的审批后,
10、按下列程序确定,审批时限可延长30个工作日:(-)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拟作出举报奖励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财务机构以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函商本级财政部门;(二)市级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办案机构拟作出举报奖励的,提请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务机构以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函商本级财政部门;(三)区(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拟作出举报奖励的,由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务机构以本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名义函商本级财政部门;第十八条举报等级、奖励标准和金额等一经审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案机构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将举报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第十九条举报人对奖励金额有异议的,可以在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
11、实施举报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核申请。实施举报奖励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奖励复核结果。第二十条自收到举报奖励决定告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实名举报人由本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财务机构提供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实名银行卡卡号,领取奖励。举报奖励复核的时间不计入该期限内。匿名举报人由本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案机构提供身份代码、举报密码以及领取奖励银行卡卡号,由办案机构核实身份后,将匿名举报人的领取奖励银行卡卡号提供给财务机构,领取奖励。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举报奖励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举报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领取奖金的,视为主动放弃。第二十一条实名举报人委托他人代领
12、举报奖励的,受委托人须提供举报人授权委托证明、举报人和受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以及受委托人实名银行卡卡号。匿名举报人委托他人代领举报奖励的,受委托人应当提供授权委托证明、匿名举报人身份代码和举报密码、受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以及领取奖励的银行卡卡号。第二十二条奖励资金的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执行。第五章内部举报人举报及奖励第二十三条鼓励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工业产品质量等行业、领域内部人员举报所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重大违法行为。第二十四条本细则规定的内部人员是指受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雇佣,从事相关工作的人员。第二十五条内部举报人在举报时提出举报奖励诉求的,应当提供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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