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全文及解读.docx
《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全文及解读.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全文及解读.docx(3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云南省基本公共服务提升三年行动(20232025年)一、基本情况党的十八大以来,特别是打响脱贫攻坚战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基础不断夯实,解决了一些长期想解决而没能解决的问题和难题,服务能力、服务质量和均等化水平不断提升,但后发展和欠发达的省情没有得到根本改变,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总量不足、服务质量不高,供需结构性矛盾明显,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问题突出,仍难以完全适应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幼有所育。持续保障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政府管理儿童事业的责任逐步强化。但县、乡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水平偏低,03岁托育服务设施发展滞后,少数的州(市)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
2、亡率长期居高不下。一学有所教。实现学前教育“一县一示范、一乡一公办”全覆盖,129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实现了基本均衡发展,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0.98%,2019年起实施高中补短板工程,高中学位净增加2L6万个,3所职业院校纳入国家“双高计划”。但学前教育公办园占比仅为45.06%、供给严重不足;基础教育办学水平城乡、区域差异较大,义务教育优质均衡4个方面32项指标县级综合达标率总体偏低,普通高中“县中困境”突出,教研能力与硬件提升不同步。高职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不强,产教融合程度低。特殊教育保障水平不高,17个人口超过20万的县还未建有特殊教育学校。劳有所得。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离校未
3、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帮扶、“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服务、援助措施,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逐年增长,但劳动保障监察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有待加强。病有所医。122所县级公立综合医院和92所县级公立中医医院达到国家基本标准,三甲医院实现16个州(市)全覆盖,全省每千人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7.03张,超过全国平均水平0.33张。但高水平医院、高水平学科和高水平医技人员严重缺乏,且主要集中在滇中地区。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发展不平衡,部分医共体紧密程度不高,双向转诊不畅通。乡村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还存在短板,病床使用率不足50%,全科医生缺乏,“基层首诊”功能发挥不充分、应急能力薄弱。疾病预防控制能力
4、不足,慢性病、传染病和职业病防治还有差距。老有所养。全省建设养老机构1168个,社区养老服务设施11732个,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51.34%,建成医养结合机构151个,医养结合床位4.2万张。基本养老保险法定人员参保率达到90%,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逐年提高。但整体来看,全省养老服务设施存在明显短板,区域发展和城乡发展不平衡,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充分。全省711万60岁以上老年人有400万左右患有慢性病,老年人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住有所居。累计改造城镇棚户区11047万套,建成和在建公租房9L19万套,分配87.89万套,近300万住房困难群众住进公租房。实施约360万户农村危房改造和农房抗震
5、改造,切实保障农村低收入人群住房安全。但城镇棚户区改造仍存在资金需求大、融资难、征迁困难多等问题。农村自建房以村民自建为主,建设质量普遍不高,抗震标准低。弱有所扶。提高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对262.45万城乡低保对象、12.9万特困人员开展基本生活救助工作,实施临时救助72.35万人次,2022年较上年增加支出3.3亿元,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保障。州、县、乡、村四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及法律援助申请全覆盖。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康复辅助器具配置服务不断完善。但低收入群体动态监测需进一步加强,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有待完善,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有待提
6、高。残疾人福利水平、公益性康复设施覆盖面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优军服务保障。不折不扣落实优抚对象就业优惠扶持政策,协调统筹安置计划岗位,提供退役军人专场招聘活动服务,高质量完成转业军官和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开通绿色就医通道,有效保障残疾退役军人外出就医需求。但退役军人安置渠道、安置方式还不够多样,就业创业优抚措施还有待加强,老年、残疾和未满16周岁的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集中供养能力相对较弱,部分优抚医院、光荣院、军供站、烈士纪念设施设备陈旧老化、年久失修。-文体服务保障。公共文化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不断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逐步完善,实现了省、州、县、乡、村五级公共文化服务设施网络全
7、覆盖。全省广播、电视节目综合人口覆盖率分别达到99.60%、99.63%o公共体育设施保障能力不断增强,边境25个县和少数民族地区有条件的自然村实现体育设施全覆盖。但总体存在重硬件轻软件、重建设轻管理,优质可及的公共文体产品供给不足、服务水平不高等共性问题。城市文体设施供给总量不足、面对公众开放率不高、可及程度低,乡村公共文体服务设施标准化水平不高,个别文体活动场所存在被挪用、挤占等情况,文体服务供给与群众需求还存在一定差距。二、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完
8、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根本目的,坚持补短板、固底板、扬优势,深入群众、深入基层,采取更多惠民生、暖民心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扩大服务供给和提升服务水平,健全统筹城乡、公平可及、服务便利、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强均衡性和可及性,织密织牢基本民生保障网,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和满意度。(二)基本原则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坚持政府主导、市场配置、社会参与,进一步发挥政府在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权益等方面的主导引领作
9、用,在准确把握公众需求及基本公共服务公益性的基础上,引导并培育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体服务供给,形成政府、社会、个人协同发力、共建共享的公共服务发展新局面。一方便群众,服务发展。坚持以人民群众需要为导向,以更加方便群众、更加贴近群众为目标,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加大公共设施服务能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效率和水平,努力增进民生福祉。深刻把握发展阶段和特点,鼓励引导各地因地制宜推动政策落地落实,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补齐短板,强化弱项。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瞄准基本公共服务薄弱地区、薄弱领域、薄弱环节,集中力量补短板、强弱项,促进基本公共服务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
10、偏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加快建立区域、城乡合理、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引领,提升能力。坚持在基本公共服务中贯彻新发展理念,更加重视创新和人才工作,发挥人才、科技和信息化的引领支撑作用,推动服务模式、品类、问效创新,深化质量变革和效率变革,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推动基本公共服务从重达标向重质效转变,实现基本公共服务高质量发展。公平共享,弹性包容。突出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性、公益性、公平性,坚定不移推进公平共享,传递好党和政府爱民之情、惠民之政、利民之举,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充分考量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适度提升、科学留白,切实增进更多民生福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激励人民群众以更高的热
11、情投入到经济社会发展事业中,以更高的幸福感共同享有创新型中心城市的发展成果。(三)总体目标到2025年,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提质扩容取得新进展,均等化水平迈上新台阶,供给侧结构性矛盾得到有效缓解,服务资源配置和供给体系逐步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人民群众需求相契合,普惠可及、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实现高质量发展,总体水平迈入西南省份前列,社会力量参与城市基本公共服务保障的积极性更高,服务内容日益丰富,补充作用得到有效发挥。乡村基本公共服务发展取得长足进步,与县域内城市差异性进一步消减,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政府保障能力明显增强,服务设施完备度、享受
12、服务便利度、人居环境舒适度显著提高,“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的目标基本实现。逐步建立起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标准合理、保障有力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和保障机制。服务设施更加完善。各级政府、部门支出责任进一步压实,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设施布局更加优化,设施配套日趋合理,一批医疗、教育等领域重点项目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县域内基本建成功能完善、保障有力、覆盖均衡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服务供给趋于均衡。分散化服务载体、开放化服务形式、集成化服务关系的基本公共服务资源配置结构基本形成,基本公共服务资源进一步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城乡之间、区域之间
13、、群体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差距明显缩小。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更加完备,承载力和支撑性更强、韧性更足。县域内整体保障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明显提高,医疗等应急保障能力显著增强,民生保障网进一步织牢,政府保障基本、社会多元参与、全民共建共享的立体化、组合式的保障功能持续发挥积极作用。水平效益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不断攀升,均衡性、可及性显著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社会效益充分发挥,与经济效益、生态效益联动性更强,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民生福祉水平达到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推进共同富裕新要求,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创新升级成效明显。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改革创新扎实推进,一些区域在基
14、本公共服务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模式创新等方面取得积极成效,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运营、“医共体”建设等取得突破性进展,教育帮扶机制不断优化,教育数字化蓬勃发展,新技术手段在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得到广泛推广,信息化、数字化运用水平不断提高。三、重点任务(一)幼有所育1.提升方向。儿童保健设施建设达标率进一步提升,优生优育服务水平明显提高,儿童享有更加均等可及的健康服务、普惠优越的福利保障。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持续降低,儿童健康水平提升至全国平均水平以上。托育服务、儿童福利、救助等设施供给不断加强。2 .三年目标。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儿科执业(助理)医生达到Lo名,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
15、数4.5个。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以乡(镇、街道)为单位保持在90%以上。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和生长迟缓率分别控制在10%和5%以下。优化出生缺陷综合防治项目,完善出生缺陷监测网络。扩大全省产前筛查覆盖面,开展新生儿重大出生缺陷疾病救助。婴儿、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下降到4%。、6%o,覆盖城乡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能力进一步提升。儿童福利、救助等设施高效运转。3 .重点任务。(1)加大标准化儿童保健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省、州(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和村(社区)五级妇幼健康服务网络,推进云南省妇幼保健院(云南省妇女儿童医院)建设项目,打造服务全省、辐射南亚东南亚的妇女儿童诊疗中心。
16、到2025年,全省50%州(市)级妇幼保健院、70%县级妇幼保健院分别达到国家三级和二级甲等妇幼保健院要求。建立不少于8个省级儿童早期发展教育示范基地。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及儿科床位数能够满足本地儿童健康服务需求。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鼓励通过公建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向社会提供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服务机构。(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2)提高妇幼保健服务能力水平。建立涵盖婚前、孕前、孕期、出生后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产前筛查率达到80%,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达到98%o深入实施危重新生儿筛查与评估、高危
17、新生儿专案管理、危急重症救治、新生儿死亡评估等制度,新生儿访视率保持在90%以上。规范、保障免疫规划疫苗供应,全面统计适龄儿童已接种、未接种人数,确保应接尽接。开展儿童视力检查、口腔保健、生长发育及心理行为评估和健康指导,加强儿童重点疾病防治。(责任单位:省卫生健康委,各州、市人民政府)(3)加强特殊儿童福利救助。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持续实施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医助学项目。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儿童保护和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政策,畅通亲属抚养、机构养育和依法收养孤儿安置渠道。规范收养登记工作,加强收养评估。推动儿童福
18、利机构达到定点康复机构标准,打造集养育、治疗、康复、教育、社会工作于一体的区域性儿童福利机构。(责任单位:省民政厅牵头,省卫生健康委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二)学有所教1.提升方向。学前教育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不断扩大、普惠性不断提高;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迈上新台阶;高中阶段教育更加普及,教育教学质量明显提升;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逐步增强;特殊教育受益面进一步扩大;县域内各教育阶段的教师结构更加优化、配置更加合理,教育强省建设取得新进展。2 .三年目标。到2025年,全省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4%,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到90%,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力争达到50%,幼儿“入园
19、难”“入园贵”等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7%以上,确保20%、争取30%的县(市、区)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93%,基本解决“大班额”问题;重点支持好现有国家级“双高”学校,推动3所高职院校进入新一轮国家级“双高”院校建设,继续实施省级“双优”、“双高”学校建设计划,职教本科学校实现零的突破;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7%以上;培育30000名各级各类教师人才,推进“省管校用”提质扩面,职业院校专任教师中“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60%o3 .重点任务。(1)推动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扩大普惠性幼儿园学位供给。充分考虑人口变化和城镇化发展
20、,以县为单位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布局规划,加强城镇新增人口、流动人口集中地区和乡村幼儿园建设;支持一批小区配套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鼓励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等整合资源新增一批普惠性幼儿园;规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收费。二是扩大县域义务教育优质资源覆盖面。加快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项目,不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通过一校多区、委托管理、合作办学等方式,支持建设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基础教育集团,提升城乡优质教育资源供给能力;科学规划开展乡镇、农村学校布局调整,严防“一刀切”,统筹兼顾质量提升和偏远地区学生上学的便利保障;推动城市教学质量较好学校带动农村学校一体化发展
21、,整体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采取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加强作业管控、升级课后服务等方式持续落实好“双减”工作;保障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公平接受义务教育。支持具备条件的滇中州(市)、县(市、区)率先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三是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和水平。鼓励各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支持名校合理扩大办学规模,支持一般学校与名校合作举办多种体制的普通高中;激励各地加快县域高中改革与发展,提升县域高中教学质量和升学率,着力破解“县中困境”。(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机关事务局按职能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2)提高职业教育服务产业发展的能力。优化职业教育类型定位,科学合理
22、调配招生指标、稳定招生规模,结合我省产业强省建设进一步优化专业设置,着力构建特色型、实践型、服务型教学体系;鼓励职业学校特色发展,实施“一校一特”,中职学校建好特色专业,高职学校围绕产业链建好特色专业群;加快推进中职学校“双优”建设和高职专科院校“双高”及专业群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高职(专科)院校升格为职业本科学校;深化职普融通、校企合作,加大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育力度,激发职业教育办学活力,依托学校优势特色专业,打造一批产业学院和示范性职教集团。(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职能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3)提升特殊教育保障能力。推进特殊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支持人
23、口超过20万没有特殊教育学校的县(市、区)新建特殊教育学校,20万人口以下的县(市、区),可在相对集中的九年一贯制学校或寄宿制学校设立特教班,支持残疾儿童较多且现有学位不足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新建或改扩建,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两端延伸,鼓励有条件的州(市)建立从幼儿园到高中全学段衔接的十五年一贯制特殊教育学校;加强职业教育和劳动技能培训,深化特殊教育与普通教育、职业教育以及医疗康复、信息技术等的全面融合。(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残联按职能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4)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中小学体育、艺术、科学、劳动、信息科技等紧缺学科教师补充力度。推进中小
24、学教师“县管校聘”。优化“国家、省、州(市)、县(市、区)、校”五级培训体系。(责任单位:省教育厅牵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配合;各州、市人民政府)(三)劳有所得1.提升方向。就业规模持续扩大,就业质量稳步提升。就业技能培训方式进一步优化,结构性就业矛盾明显缓解、失业风险有效控制。劳动争议调解仲裁能力进一步加强,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社会保险制度更加完善,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到位,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不断健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2 .三年目标。到2025年,每年城镇新增就业人数不低于50万,城镇就业占比大于50%,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下,高校毕业生、农民工、退役军人、脱贫人口、残疾人群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云南省 基本 公共 服务 提升 三年 行动 2023 2025 全文 解读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5611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