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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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京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大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力度,推动科技-产业-金融良性循环,深入推进南京市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等部委印发的上海市、南京市、杭州市、合肥市、嘉兴市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总体方案(银发2022260号),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和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重大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科技自立自强和高水平供给、区域高质量发展,突出金融供给侧改革,加强区
2、域间协同联动,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质效,加快构建广渠道、多层次、全覆盖、可持续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为建设引领性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创建区域科技创新中心提供全方位金融支撑,着力构筑科技创新和制造业研发生产新高地。力争到2027年末,南京市培育、新设、改造、引进科创金融专营组织100家以上,形成结构合理、配套完善、保障有力的科创金融组织体系;科创企业贷款年均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0%,新增科创企业上市公司60家以上,备案基金(创投企业)规模5000亿元以上,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贷款超400亿元,科创企业融资可得性明显提高;科创金融的营商环境、政策牵引和人才支撑得到全方位提升,信用体系和风控体系更加
3、健全,基本形成与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相适应的金融服务体系,努力将南京市打造成为科创金融合作示范区、产品业务创新集聚区、改革政策先行先试区、金融生态建设样板区、产城深度融合领先区。二、主要任务和措施(一)完善科创金融服务体系。1 .发展科创金融专营组织。鼓励银行保险机构在南京市设立科技支行、科技金融事业部或专营部门等,鼓励银行机构对科创金融专营机构和科技支行适当下放授信审批和产品创新权限。支持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设立资产管理、理财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各类专业子公司,重点关注科技创新领域。优化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市场营商环境,发展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充实资本金,提升科创企业融资担保服
4、务能力。2 .丰富各类中介服务机构。加快发展法律、会计、管理咨询、评估认证、创业孵化、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等科创金融辅助服务业态,培育一批行业领先的金融中介服务机构,打造以信用评级和知识产权评价流转为特色的金融中介服务优势产业。支持金融机构在南京市建设后台运行与服务基地,构建开放协作、功能完备、高效运行的科创金融后台体系。支持南京市建设特色科创金融中介服务机构集聚园区。3 .激发科技创新载体活力。推动南京市引导各类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支持建设运营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新型研发机构、硅巷等各类载体。支持各类科创载体因地制宜探索资本招商新模式。鼓励南京市科创载体建立股权投资+基金运
5、作+产业服务模式,拓展服务深度。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报发行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的企业,以及国家级、省级产业创新中心和技术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依托南京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南京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探索金融支持农业科技发展新机制。4 .探索建立差异化管理机制。鼓励商业银行分支机构向上争取内部资金价格转移定价、降低润指标考核权重等支持政策,建立完善科创金融考核激励和尽职免责制度,提升商业银行服务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支持南京市探索优化政府引导基金、国有股权投资资本管理,建立契合科创投资特征,以长期价值、社会价值为导
6、向的绩效考核体系,依法依规建立健全退出机制。(二)创新科创金融产品服务。5 .畅通科技成果转化金融服务链条。鼓励金融机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面向南京市内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重点实验室、高等院校、企业等科技成果研发和转化单位,提供存证、确权、孵化、融资等全生命周期服务。探索知识产权、股权及相关实体资产组合式质押贷款新模式,扩大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规模和覆盖面。支持南京市发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南京国际知识产权金融创新中心建设,提升知识产权融资、评估、转移对接服务能力。6 .加大科技信贷投放力度。支持南京市开展科创金融提质增效行动,强化货币政策工具引导,对科创贷款给予再贷款、再贴现支持,推动宁创
7、融增量扩面。鼓励商业银行提升科创企业首贷比,为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提供中长期信贷资金支持。引导商业银行创新科创金融利率定价模式,运用远期共赢利率定价机制等,在风险可控范围内开展无还本续贷,降低融资成本,加大对初创期科创企业的支持。支持商业银行丰富信用贷款产品种类,提高科创企业信用贷款比重。鼓励金融机构聚焦南京市重点产业链开展一链一策一方案服务,扩展金融服务产业链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依托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和各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建立健全政府、银行、担保、再担保四方合作机制,更好为科创中小微企业提供增信服务。7 .强化科技保险供给。引导保险公司研发推广企业研发费用损失保险、创业项目费用损失保险、
8、产品研发责任保险、新材料保险、专利综合保险以及集成电路险、网络安全险、软件险、生物医药险等符合科创企业需求的保险产品,为科创企业、科研项目、科研人员提供全方位保险支持。支持保险资金、符合条件的保险资产管理产品依法依规投资面向科创企业的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8 .开展投贷联动业务。鼓励银行机构充分发挥与其子公司的协同作用,为科创企业提供持续资金支持。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与外部投资机构深化合作,探索贷款+外部直投等业务新模式,推动在科创企业生命周期中前移金融服务。支持商业银行、投资机构、产业资本等围绕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智能电网、集成电路、生物医药等特色产业成立专项投贷联动基金,助力强链补链。
9、(三)用足用好多层次资本市场。9 .推动科创企业上市融资。充分利用上交所江苏企业上市培育基地、深交所江苏上市培育基地、区域性股权市场等平台载体,加大优质科创企业孵化培育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已上市科创企业再融资,围绕产业链、供应链、创新链开展并购重组,带动链上中小企业协同发展。加强区域性股权市场与证券交易所的有机联系,建立市场监管合作及信息共享机制。引导推动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提升业务能力和执业质量,加大力度服务南京市科创企业开展直接融资。10 .支持科创企业发行债券。鼓励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通过银行间市场和证券交易所发行科创票据和科技创新债等,探索发行科技型中
10、小企业高收益债券。支持南京市和证券交易所加强合作,引导符合条件的科创企业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支持符合条件的创投机构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创新科创企业债务融资增信方式,引导构建适合科创企业的担保和反担保模式,降低科创企业债券融资成本及融资风险。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申请相关金融要素市场会员资格。11 .发挥股权投资基金培育引导作用。支持南京市通过财政奖补等方式,引导股权投资机构加大对原始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投资力度。争取国家重大产业投资基金在南京市落地,注重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协同构建产业、科创、人才、天使四大系列基金。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业自愿前提下,支持商业银行具有投资
11、功能的子公司、保险机构、信托公司等出资创业投资基金、政府产业投资基金等。发展二手份额转让基金(S基金),促进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与退出,提升服务科技创新能力。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申请开展不动产私募投资基金试点。支持区域性股权市场争取私募股权(PE)和创业投资(VC)基金份额转让试点,推动解决基金份额转让信息不对称问题,提升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运转效能。(四)加强科创金融改革协同。12 .拓展科创企业跨境投融资模式。支持自贸试验区南京片区科创企业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跨境投融资业务。推进高新技术和专精特新企业跨境融资便利化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在限额内自主借用夕M责。有序开展合格境外
12、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引导符合条件的境外资金投资南京市科创企业。支持南京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QDLP)试点,通过跨境投资提升南京海外人才离岸创新创业基地、海外协同创新中心和国别国际合作园等科创载体孵化功能。支持南京市争取开展信贷资产跨境转让、跨国公司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等试点。13 .推动长三角区域科创金融一体化发展。加强与长三角地区要素资源对接,深化机构、市场、业务等合作,探索建立统一的科创金融标准,支持重大科技创新及研发项目。支持银行机构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跨省(市)联合授信机制,发展联合贷款、银团贷款等业务,有效满足科技产业及重大合作项目融资需求。发挥地方征信平台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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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市 建设 金融 改革 试验区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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