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通知.docx
《关于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通知.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关于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通知.docx(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关于成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的通知县社直属各公司、基层社: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以及省市县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和完善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防止社有资产流失,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提升供销社系统治理能力,增强为“三农”服务能力,促进供销合作事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县供销系统实际,经县供销社党组研究,成立县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对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现将有关事宜如下:、社有资产
2、是指供销合作社控制并拥有的各种形式的资产,供销合作社对企业的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供销合作社所有的其他权益。社有资产属于供销合作社集体所有。二、我县各级供销合作社、供销合作社全资及控股企业、参股企业中的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适应本暂行规定。三、各级供销合作社是本级供销社社有资产的所有权代表和管理者,履行出资人职责,享有所有者权益,实行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社有资产管理体制。四、社有资产经营主体是各级供销合作社(理事会),各级供销合作社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需要,设立社有资产经营机构,接受供销合作社(理事会)授权,专司社有资产营运,实现所有权与
3、经营权分离,探索供销合作经济多种有效实现形式,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五、汝阳县供销合作社资产管理委员会组成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六、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依照供销社章程有关规定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本级社有资产的监督管理,行使出资人权利,享有出资人权益。2 .建立和完善社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负责社有资产和社有企业的资产统计、产权证备案管理等基础管理,审核社有企业资产处置、股权转让、项目投融资等重大事项并跟踪管理。3 .承担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的监督责任,对社有资产管理运营进行业务规划和发展指导,对社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4 .参与制定本级社经济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优化社有资产布局和结构,确保为农服务方向,致力于实现办社宗旨。5 .参与开展对本级社有企业经济效益、主要负责人任期及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6 .参与指导推进本级社有企业改革重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不断提高企业治理规范化、科学化水平。7 .定期向县供销社党组报告工作,并承办县供销社党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关于 成立 资产 管理 委员会 强化 本级 监督管理 通知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5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