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危害管理制度 .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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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铁建某某至郎木寺高速公路(S2)临夏至合作LH12标合同段土建工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规章制度某某十六局总承包公司第五工程总承包公司LH12项目经理部二。一二年九月二十日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4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4二、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4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4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5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5职业安全管理制度5一、目的和依据6二、适用范围6三、定义6四、机构设置6五、职责7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8七、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8八、安质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12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12一、依据1
2、2二、防治计划与方案12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14一、培训内容14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4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15职工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15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17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与奖惩制度19一、检查层次19二、检查内容19三、落实隐患整改20四、奖惩措施20安全卫生操作规程20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21一、总贝!|21二、爆炸物品的储存和管理22三、爆炸物品的使用和爆破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22四、爆炸物品的回收和销毁23五、奖惩24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维修保养制度25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25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专项经费管理制度26急性职业病事故预防和处理制度27职业病危害事故将急
3、救援预案28一、编制目的28二、适用范围28三、编制依据29四、危害程度分析29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31六、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32七、应急准备36八、事故处理38九、事故的将急救援保障39十、事故的预防39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一、主要负责人责任制1、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2、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3、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5、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6、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将急救援预案;7、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二、主管
4、职业危害负责人责任制1、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2、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4、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将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三、专职职业危害管理人员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有关职业危害防治的法规、制度和标准;2、负责日常职业危害防治的监督、检查、技术管理、教育以及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组织、统计、上报和建档工作。四、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责任制1、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2、正确使用
5、、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3、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4、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将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五、职业健康管理部门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职业危害防治的法令、法规、规定、标准及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在企业负责人领导下组织制订、修订和健全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和参与制定职业危害防治技术规程;3、对职业危害防治技术措施计划和工程项目的职业危害防治管理。职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预防职业病
6、,保护全体员工的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2、职业安全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的原则。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的职业安全管理工作。三、定义1、职业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有害因素。2、职业病: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并列入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名单的疾病
7、。四、机构设置项目部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组员;安质部为职业卫生的日常管理机构。五、职责1、职业卫生领导小组职责:(I)贯彻、落实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法律、法规,并将此工作列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2)审定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方案,并定期监督检查方案的落实情况,解决各部门关系协调、所需资金落实等问题。2、安质部职责:(1)宣传、贯彻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2)确定项目部的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协助卫生部门对职业危害因素监测点进行监测,并对监测结果进行公示;对超标场所,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方案,监督整改。(3
8、)负责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工作,负责项目部劳动卫生档案的建立工作;(4)负责组织进行建设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5)负责在职员工职业病档案的归档工作。(6)会同人力资源部门联合开展职业卫生教育工作,普及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职业卫生知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3、办公室(1)负责新入场人员上岗前的健康查体和员工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查体工作。(2)负责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将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4、各部门职责负责本单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工作。六、职业危害申报制度1、安质部根据项目部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及时如实地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接受监督。2、申报的主要内容有:用
9、人单位的基本情况;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种类、浓度或强度;产生职业危害的生产技术、工艺和材料;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将急救援设施。七、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管理制度;1、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1)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权力;(2)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的权力;(3)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将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权力;(4)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的权力;(5)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的权力;(6)有权拒绝违章指
10、挥、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的权力;(7)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权力。2、职业防护(防尘、防毒、防噪)(1)预防措施对存在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进行卫生预评价。卫生预评价的全过程包括可行性研究阶段、初步设计阶段、施工设计阶段的卫生审查,施工过程中的卫生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竣工验收中对卫生防护设施效果的监测和评价。新建、改建、扩建及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都必须有防尘防毒设施,实行“三同时”管理,即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投产使用。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防噪
11、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逐步消除尘、毒、噪危害。进入有毒有害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事先进行防毒知识教育,掌握有毒物质的毒性、中毒急救互救知识、防护器材的使用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2)生产过程中的控制对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过程,将采用密闭的设备和隔离操作,以无毒或低毒物代替毒害大的物料,革新工艺,实行机械化、自动化、连续化。对作业场所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将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若改变工艺流程,可能使尘毒等危害增加者,要采取可靠的
12、预防性措施,按照变更管理的要求进行管理。防尘防毒设施,必须加强维修管理,确保完好和有效运转。对尘毒危害严重、测定超过国家规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将当及时给予有效的治理。有害作业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并对其进行经常性维护、检修,定期检测防护效果,确保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防噪声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噪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为接触尘、毒、噪等有害因素的员工配备适宜有效的个体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使用。在具有酸、碱等腐蚀性物质或化学烧伤危险的场所将设冲洗设施。(3)职业卫生管理必须贯彻执行有关保护妇女的
13、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对工作场所存在的各种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定期监测,工作场所各种职业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对疑似职业病的员工需要上报职防机构诊治的,由安质部和办公室提供职业接触史和现场职业卫生情况,到具有职业病诊疗资格的职防部门进行检查、诊断。对接触尘毒等职业危害的员工进行医学监护,包括上岗前的健康检查、在岗时的定期职业健康检查、离岗及退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没有进行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员工不得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有职业禁忌症的员工不得从事所禁忌的作业。工作场所发生危害员工健康的紧急情况,将立即组织该场所的员工进行将急职业性健康检查,并采取相将处理措施。存
14、在职业危害的岗位要制定出相将的职业安全卫生操作规程,专兼职安全卫生管理人员严格监督岗位操作人员按章操作。有毒有害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将设置有毒有害因素告示牌,注明岗位名称、有毒有害因素名称、国家规定的最高允许浓度、监测结果、预防措施等。除按要求对国家规定的职业病进行报告外,发生急性中毒事故将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写出书面现场调查报告书,报告书内将有分析、有结论、有改进措施。八、安质部建立企业劳动卫生档案,并保存工业卫生监测记录。职业病防治计划与实施方案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切实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健康
15、与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二章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计划。一、依据1、国家法律法规、卫生标准及卫生监督部门要求;2、针对职业病危害的主要原因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将采取的改进措施;3、技改、技引要求;4、职工的合理要求。二、防治计划与方案1、作业场所的改善计划我项目部人员接触职业危害的工种是隧道爆破操作,危害及防范措施如下:隧道爆破:因隧道爆破会产生粉尘,在长时间作用下,人呼吸粉尘,容易产生肺病。为解决粉尘危害,发放防尘口罩。2、劳动者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人员,由本公司医院于5月统一组织进
16、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本项目部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将体检结果纳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监护档案。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由单位统一建立,并按照规定的期限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是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之一,也是区分健康损害责任和进行职业病诊断鉴定的重要依据。做到早预防、早治疗。已有患病者,及时诊断,及时治疗。严重的脱离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治疗。体检经费:3万元3、职业卫生培训计划(1)培训对象:项目部内所有人员(2)培训时间:202*年4月4日(3)培训内容:职业病的概念职业病的危害职业病的防范(4)培训目的:让员工在享受工作乐趣的同时,了解工作环境中给自身带来的负面影响,从而加以防范,更有力的保护自身
17、的健康及安全。(5)培训经费:5000元。4、资金保障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职业病防治措施的落实,各部门将积极配合项目部职业病防护计划,项目部在计划实施初期,将把职业病防护计划所需资金全部落实,以确保计划的实施。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为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结合本厂实际,组织对职工进行职业卫生法规、职业危害基本知识、操作规程、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维护的培训,特制定本制度。一、培训内容1、职业安全健康相关法律、法规与标准;2、职业危害基本知识;3、职业
18、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5、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将急救援措施。二、培训的对象与方式1、新进职工的培训:项目部三级教育2、工种调动教育:3、临时工的教育4、定期教育三、组织实施部门、经费保障实施部门:安质部经费预算:5000元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评价制度1、存在职业危害的岗位由安质部专人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日常监测,保证监测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监测的结果将当及时向员工公布。2、公司将委托具有相将资质的中介技术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定期检测结果将当存入职业危害防治档案,向员工公布,并向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
19、理部门报告。3、在日常的职业危害监测或者定期检测过程中,发现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相关部门、装置将当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和治理,确保其符合职业健康环境和条件的要求。职工健康检查与诊治制度部门(科)负责本项目部职工的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疗管理。根据这一制度制定每年健康监护工作计划的责任及程序。依法组织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将急的职业健康检查,按照本公司职业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1、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包括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和将急时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由取得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资质认
20、证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承担。员工在接受职业健康检查或者复查或者医学观察期间视同正常出勤。(1)职工上岗前健康检查为了掌握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发现职业禁忌、分清责任,防止劳动者带病进入本公司,在招工前对将招者进行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招用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安排有职业禁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2)职工在岗期间健康检查为了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和健康影响,对劳动者进行动态健康观察,按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规定的体检周期及项目组织劳动者进行定期岗间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与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关的疾病或职业禁忌症,要填写“关于职业健康检查结果的报告”,交公司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安排职业禁
21、忌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将该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安排治疗。(3)职工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为了了解劳动者离岗时的健康状况,分清健康损害责任,在劳动者离岗时组织进行职业健康检查。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于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4)将急时职业健康检查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将当即使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2、职业病、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治(1)发现疑似职业病例,要做进一步检查,由职业病诊断机构确诊,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2)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群
22、体反将,可能与接触有害因素有关,要配合有关部门对作业环境进行卫生学调查和评价。(3)对患有职业病或疑似职业病的劳动者,将当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意见安排治疗或疗养,并定期组织复查,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4)对不宜从事原有害作业的,将当在确诊之日起日内调离原有害作业工作岗位,并填写“关于职业病与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交公司卫生行政部门。(5)患有职业病的劳动者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保险待遇由造成该职业病的用人单位按照国家工伤保险管理规定处理。职业病危害告知制度为了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切实保护项目部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
23、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1、项目部将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健康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健康保护。2、项目部部门与已进、新进项目部的员工签订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将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员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未与在岗员工签订职业病危害劳动告知合同的,将按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与员工进行补签。3、项目部员工在已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因工作岗位或者工作内容变更,从事与所订立劳动合同中未告知的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作业时,项目部部门将向员工如实告知现所从事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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