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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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各市(地)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黑龙江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6月17日黑龙江省关于支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推进黑龙江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大力培育我省高价值发明专利,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支持中国专利奖、黑龙江省专利奖获奖项目。优先推荐发明专利参评中国专利奖等奖项,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50万元、20万元
2、和10万元奖励。对获得黑龙江省专利金奖、银奖和优秀奖的专利权人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和5万元奖励。(牵头部门:省知识产权局,责任部门:省财政厅,各市(地)政府(行署)配合)二、支持开展专利导航。鼓励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园区根据创新发展决策实际需求,按照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规范要求,产出专利导航成果,并通过建立成果运用机制、开展绩效评价等手段,推动专利导航成果的有效运用,为创新发展决策提供有效支撑。每年补助不超过5个导航成果采纳程度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明显的省级专利导航项目,竞争性给予每个项目30万元补助。(牵头部门:省知识产权局,责任部门:省
3、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各市(地)政府(行署)配合)三、支持建设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支持产业链骨干企业联合高校、科研院所、产业链上中下游企业、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建设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通过完善优化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全流程管理制度,强化专利信息分析利用和国际专利布局,在项目实施期内产出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和专利组合,并推动专利技术成果产业化,促进专利价值实现。对新认定的企业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中心给予50万元补助。(牵头部门:省知识产权局,责任部门: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教育厅,各市(地)政府(行署)配合)四、支持培育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对新确定
4、(认定)的国家、全省创新主体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中的优势企业给予奖励。其中,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5万元奖励;对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试点企业、培育企业分别给予20万元、15万元、10万元奖励。(牵头部门:省知识产权局,责任部门:省财政厅,各市(地)政府(行署)配合)五、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集中托管。推动园区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发挥园区资源整合优势与服务机构专业服务特长,建立健全园区中小微企业集中托管制度体系,完善托管工作机制,规范托管工作流程,提高园区知识产权服务和管理能力,实现园区内中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专业化管理。对组织50家以上中小微企业实施知识产
5、权集中托管的园区,竞争性给予20万元补助。(牵头部门:省知识产权局,责任部门:省财政厅,各市(地)政府(行署)配合)六、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培育高价值发明专利。面向高校、科研院所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加强专利申请前置评审和专利质量管控,完善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和运用机制,推动研发成果及时产权化,在项目实施期内产出一批高价值发明专利和专利组合,竞争性给予每个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项目50万元补助。(牵头部门:省知识产权局,责任部门:省财政厅、省科技厅、省教育厅)七、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专利技术就地转化。对省内高校、科研院所许可、转让给本省企业超过20件专利,且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完成专利许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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