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考试大纲题库考点《民法》(2022最新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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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单位考试大纲题库考点民法(2022年最新版)【下载须知:本试题作为考前模拟练习,主要涉及行测知识类,供100个单选题+答案解析】事业单位考试必看考点高频试题:1、单选题甲与乙结婚五个月后,乙怀孕,甲病故。当时,甲、乙共有财产18000元,甲之父丙提出与乙平分。乙不同意,遂向法院起诉。请问:人民法院对这笔财产权如何处理?A:乙和丙平分,各9000元B:乙得12000元,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C:乙得6000元,丙得6000元,为胎儿保留6000元D:乙得12000元,丙得6000元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继承法第26条第1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
2、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根据该法第10条的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遗产继承的第一顺序继承人。该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故本题中应当先将甲、乙的共有财产18000元分出一半给乙,然后剩余的9000元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即甲之妻乙得3000元,甲之父丙得3000元,为胎儿保留3000元。故本题应选B。2、单选题某天深夜,骑车人甲不慎掉入修路挖的坑里,造成车坏人伤,此坑周围无栅栏围住也未安置红灯。后来查明,该坑是某修路队雇用的王某所挖。甲的损失A:应由某修路队承担B:应由王某承担C:应由某修路队与
3、王某承担连带责任D:应由某修路队与王某分担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3、多选题甲乙签订合同,约定甲向乙出售家具。在履行合同过程中的下列何种情况下,甲可以将家具提存?A:乙无故拒绝受领甲交付的家具B:乙搬离原住处未通知甲,甲寻访不到C:乙因车祸身亡,尚未确定继承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D:乙中风成植物人,尚未确定监护人,致使履行债务困难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o解析:依合同法第70条规定:“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公人,致使履行债
4、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另依合同法第10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一)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债权人下落不明;(三)债权人死亡未确定继承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标的物不适于提存或者提存费用过高的,债务人依法可以拍卖或者变卖标的物,提存所得的价款。”因此,A、B、C、D均正确。4、单选题甲、乙、丙共有一套房屋,其应有部分各为l3o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下列选项哪一个是正确的?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B:因甲乙
5、的应有部分合计已过半数,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本题解释:【答案】B。解析:共有物的管理一般应当由全体共有人共同进行,但有两项例外:保存行为和改良行为。改良行为只需要拥有共有份额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进行。本题中,铺木地板的行为正是改良行为,因此只需要一半以上的共有人同意即可。而现在甲乙已占2/3的份额,因此可以为改良行为。B项说法正确。C项的错误在于,共有财产上,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5、单选题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
6、金戒指卖给李某。这一行为属于A:犯罪行为B:无效民事行为C:有效民事行为D:可变更、可撤销的民事行为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民法通则第59条规定,行为人对行为内容有重大误解的,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者撤销。因此题中的行为属于可变更可撤销的行为。6、单选题依照民法理论,物权的核心是oA:占有权B:使用权C:支配权D:处分权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物权的核心在于处分权。只有处分权仅归所有人享有,而占有权、使用权和支配权除所有人可以享有外,其他人也可以基于其他法律行为而享有。D符合题意。7、单选题债务人向债权人的代理人表示同意履行拖欠的债务,这在法
7、律上将引起OA:时效的中断B:时效的延长c:时效的中止D:改变法定时效期间的后果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8、判断题土地可以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进行买卖。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转让。9、多选题甲的一只羊走失,被乙拾得赶回家中,饲养半月后被甲发现,但乙拒绝返还。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甲有权请求乙返还走失的羊B:乙若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中实际支出的费用C: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D:甲若拒绝给
8、付乙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乙可以留置该羊参考答案:ABCD本题解释:【答案】ABCD。解析:物权具有追及效力,甲的羊走失不导致甲丧失对羊的所有权,因此甲可以要求乙返还。甲乙之间发生无因管理的法律关系,乙返还该羊,有权要求甲给付其饲养羊实际支出的费用,如果甲拒绝给付,根据物权法第230条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江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10、单选题我国法律规定社会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不包括OA:有自己的名称B:拥有规范的组织章程C:有自己的组织机构和营业场所D:注册资金本题解释:正确答案是B【解析】民法通则第三十七条规定:”法人应当具备
9、下列条件:(一)依法成立;(二)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三)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选项A、C、D属于社会组织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所以正确答案是B。B项有一定的干扰性,它实际上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取得法人资格应具备的条件,而非社会组织。本题相关知识点: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从法人成立时产生,到法人终止时消灭。11、单选题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
10、,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oA:乙和丙B:王某的妻子和乙C:王某的妻子和丙D:王某的妻子、乙和丙本题解释:C解析继承法第10条第1款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故王某的妻子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继承王某的遗产。该法第11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枝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因王某之子甲先于王某死亡,故甲的女儿丙有权代位继承遗产。该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本题中,乙对王某夫妇未尽赡
11、养义务,故乙无权继承王某的遗产。本题正确答案为Co12、单选题小女孩甲(8岁)与小男孩乙(12岁)放学后常结伴回家。一日,甲对乙讲听说我们回家途中的王家昨日买了一条狗,我们能否绕道回家?”乙答:“不要怕!被狗咬了我负责。“后甲和乙路经王家同时被狗咬伤住院。该案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A:甲和乙明知有恶犬而不绕道,应自行承担责任B:乙自行承担责任,乙的家长和王家共同赔偿甲的损失C:王家承担全部赔偿责任D:甲、乙和王家均有过错,共同分担责任本题解释:【答案】Co解析:侵权责任法第78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害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
12、,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本题中,甲乙受到损害都是由于王家的狗造成,因此王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除非受害人甲乙故意或重大过失。而本题中不能认为甲乙及其监护人对所受伤害有故意或重大过失,也不能认为乙及其监护人对甲所受损害有过错。13、单选题某电视演员因一儿童电视剧而出名,某公司未经该演员许可将印有其表演形象的宣传海报大量用于玩具、书包、文具等儿童产品的包装和装潢上。对该公司的行为应如何定性?A:侵犯了制片者的发表权B:侵犯了该演员的表演者权C:侵犯了该演员的肖像权D:侵犯了该演员的复制权本题解释:【答案】C。解析:公民的肖像权是指公民对于自己的照片、画像、录像、塑像等具有物质载体的视感影像依法享
13、有的不受侵犯的权利。这就是说,肖像权对身体的部位并无具体指定,只要能够让人从视觉形象上感知此为具体的某个人即有肖像权意义。C正确。本题是典型的侵犯肖像权的情形,A、B、D不符合题意。14、单选题甲将自行车没有上锁就放在楼道内;邻居乙知道是甲的自行车,为防丢失,代为上锁。此案中乙的行为构成OA:无因管理B:不当得利C:共同侵权D:违法行为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A解析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他人造成损失,从而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行为。无因管理之债发生后,管理人享有请求本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的债权,本人负有偿还该项费用的债务。无因管理是一种法律事实,为债的发
14、生根据之一。无因管理之债的产生是基于法律规定,而非当事人意思。本案中乙为了防止甲的自行车被盗,代为上锁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15、单选题中国摄影协会所属的法人类别是一A:机关单位法人B:事业单位法人C:社会团体法人D:企业法人参考答案:C本题解释:C我国民法通则将法人分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社会团体法人。中国摄影协会是社会团体法人。因此,C选项为正确选项。16、单选题依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情况可授予专利权?A:甲发明了仿真伪钞机B:乙发明了对糖尿病特有的治疗方法C:丙发现了某植物新品种D: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o解析:这是一个直接考查
15、法律条文的题目。专利法第5条规定:“对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本题选项A即属此种情形。依据该法第25条第1款的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选项B即属此种情形。(4)动物和植物品种。选项C即属此种情形。(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依据该条第2款的规定,对动物和植物品种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中丁发明了某植物新品种的生产方法应当授予专利权。17、单选题A县人民政府为建宾馆,向该县B银行贷款500万元,届期未能偿还,B银行以A县人民政府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
16、起诉讼。该案所涉及的法律关系()。A:不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B:应属政府行政行为C:是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之间的纵向经济关系D: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应由民法调整参考答案:I)本题解释:I)解析所谓平等主体,是指在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中,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没有领导和服从的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本案中,A县政府与B银行之间是基于民事合同关系形成的社会关系,而A县政府并不存在行使职权的情况,因此彼此之间的法律地位平等,应由民法调整。故本题答案为D。18、单选题下列请求应依法予以支持的是oA:某男擅自按市价出售双方共有住房,其妻要求追回B:某女起诉请求离婚,要求
17、分割其丈夫的工伤补助金C:按父母遗嘱某女继承全部家产,其兄要求平分家产D:某夫妻已育有一个健康男孩,现申请收养一名孤儿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解析】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1条规定,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A项错误。根据婚姻法第18条第2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由于离婚时财产的分配只涉及夫妻共同财产,工伤补助金是丈夫的个人财产,妻子无权要求分配,所以B选项错误。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开始后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办理,所以C选项中应
18、依照合法遗嘱进行继承,不支持平分家产的要求,C选项错误。根据收养法第6条规定,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四)年满三十周岁。收养法第8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D项正确。19、单选题王某现年17岁,高二学生,平时创新能力极强,其研究创造的一个小发明获得专利,并且经济价值较高。专利权的申请、使用和由此所获取的收入的处理一概由王某的父亲予以安排,王某的父亲从事的下列各种行为中,违背了民法通则规定
19、的监护责任的是A:将王某对该发明创造的专利权转让给某公司,但转让价格比市场价格略低B:将专利权转让部分所得以王某的名义购买房产一处c:将所购买的房产租与他人,收取租金D:将专利权转让所得中的一万元以王某名义捐献给某贫困地区的希望小学参考答案:D本题解释:【答案】D。解析:王某虽然现年17岁,并且因为自己的发明创造而取得不菲的收入,但并不是劳动成年人,所以仍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王某的父亲为其监护人。民法通则第18条规定:“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公监护人的财产。监护人依法履行监护的权利,受法律保护。”D选项中王某的父亲将专利
20、权转让所得中的1万元捐献给希望小学,虽然是以王某的名义,但不符合“为被监护人的利益”的条件,所以违背了监护职责,当选。而ABC选项中王某的父亲的行为都是为了被监护人的利益,依法履行监护权利的行为,应注意的是A选项中转让价格虽然比市场价格略低,但属于正常的价格波动,并没有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20、单选题乙遭车祸昏迷在路上,甲途经发现后雇计程车将乙送往医院,并帮其支付医药费,在救助过程中,甲的名牌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同时乙的贵重手表遗落在事故地点,甲因疏忽而未能发现。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A:甲应赔偿乙手表遗失的损失B:乙应偿付甲雇用计程车的费用C:乙应偿付甲帮其支付的医药费D:乙应赔
21、偿甲衣服不能使用的损失参考答案:A本题解释:【答案】A。解析:本题中甲救助乙的行为属于无因管理,无因管理一经成立,管理人和受益人之间即发生债的关系。本题中甲雇用计程车所支出的费用和帮乙支付的医药费均属于在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直接支出的费用,而甲的衣服因染有乙的血渍而不能使用则属于管理或者服务活动中受到的实际损失,所以依法均应由受益人乙偿付。另依民法理论,在无因管理中,管理人未履行或不适当履行管理义务,对本人造成损害的,应向本人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本题中乙手表的遗失是甲在其有生命危险的紧急情况为对其进行救助造成的,甲对此并无故意或重大过失,所以不应负赔偿责任。因此,B、C、D正确,不选。21、单
22、选题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在其妻的陪伴下外出散步,顽童甲前来戏弄,刘某受刺激追赶,其妻竭力阻拦无效,刘某将顽童甲的头打破。甲的医疗费应当OA:完全由刘某之妻承担B:主要由刘某之妻承担,但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C:完全由甲的监护人承担D:主要由甲的监护人承担,刘某之妻也应承担参考答案:B本题解释:B解析侵权责任法第32条第1款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该法第26条规定,被侵权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可以减轻侵权人的责任。刘某是精神病患者,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妻作为监护人,在刘某受刺激追赶时,竭力阻止,
23、尽了监护责任;因甲前来戏弄而造成损害的发生,故甲也是有过错的。因此,刘某之妻应承担主要责任。由于甲的监护人没有尽到监护职责从而导致损害的发生,故甲的监护人也应承担部分责任。22、判断题法人的权利能力范围与责任能力一致。参考答案:错误本题解释:参考答案:错误解析:企业法人的行为能力以其权利能力为前提并与权利能力相一致,法人的责任能力是法人行为能力的一种特殊表现形式。23、单选题甲乙互负债务,甲对乙所负债务为人民币800元,乙对甲所负债务为粮食150斤,下列说法正确的有oA:这两项债务不可抵销B: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C:这两项债务可以抵销,但须经双方协商D:这两项债务经任何一方主张就可以抵销参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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