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施农用地分类和范围.docx
《设施农用地分类和范围.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设施农用地分类和范围.docx(23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设施农用地分类和范围根据我市农业产业架构特点和现代农业发展要求,从有利于支持设施农业和规模化粮食生产出发,将设施农用地分为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以及配套设施用地,并分别界定范围如下:一、生产设施用地。生产设施用地是指在农业项目区域内,直接用于农产品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工厂化作物栽培中有钢架结构的玻璃或Pe板连栋温室用地等;规模化养殖中畜禽蚕舍(含场区内通道、给排水设施)、畜禽有机物处置、引种隔离等生产设施及绿化隔离带用地;水产养殖池塘、工厂化养殖池和进排水渠道等水产养殖的生产设施用地;菌种与菌包(菌棒)生产与培育、出菇场所(棚、房)等食用菌生产设施用地;育种育苗场所、简易的生产看护房(单层
2、,小于15平方米)用地等。二、附属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项目的辅助生产的设施用地。包括: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疫病虫害防控等技术设施以及必要管理用房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必需配套的畜禽养殖粪便、污水、栽培后废料等废弃物收集、存储、处理等环保设施用地,水产养殖尾水生态化处理池和设施用地,生物质(有机)肥料生产设施用地;设施农业生产中所必需的设备、原料、农产品临时存储、产品分级处理场所(含自用饲料加工、包装、晾晒、烘干等)、小型冷库(保鲜储藏)用地、农资和农机具(含渔业机械)临时存放场所,符合“农村道路”规定的场内道路等用地。三、配套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是指农
3、业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从事规模化粮食生产所必需的配套设施用地。包括:晾晒场、粮食烘干设施、粮食和农资临时存放场所、大型农机具临时存放及维护保养场所等用地。要严格掌握设施农用地范围,严禁随意扩大。经营性粮食存储、加工和农机农资存放、维修场所;以农业为依托的休闲观光度假场所、各类庄园、酒庄、农家乐;各类农业园区中涉及餐饮、住宿、会议、大型停车场、工厂化农产品加工、展销等永久性用地,必须严格按建设用地进行管理。同时根据浙江省“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的要求,以下三类问题不得纳入设施农用地范围:一是在各类农业园区内占用耕地以及直接在耕地上违法违规建设非农设施,特
4、别是别墅、休闲度假设施等;二是在农业大棚内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建设商品住宅;三是建设农业大棚看护房严重超标准,甚至违法违规改变性质用途,进行住宅类经营性开发。附件2设施农用地使用申请书乡镇(街道):本单位(人)因经营项目,需使用设施农用地,地址为乡镇(街道)村的集体土地,面积平方米,其中生产设施用地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平方米、配套设施用地平方米。本单位(人)承诺,将严格履行与所在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签订的设施农用地使用协议约定条款,严格按照设施建设方案及备案要求建设和使用土地;在该土地备案期满后,土地继续使用的,主动提出续批备案申请;土地不使用的,主动自行拆除建(构)筑物等设施,
5、履行土地复垦责任,恢复土地原状。否则,本单位(人)的建(构)筑物等设施、建设履约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交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代为拆除、复垦,同时自愿接受相关部门的处理。申请单位(人):附件3设施农用地备案申报表备案号:号申请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设施农业主体土地所有权单位用地位置设施农业类型项目用地总规模(亩)农业生产基本情况用地截止期限年月日是否属于生态循环农业试点耕作层保护措施生产设施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和层数占地面积(平方米)基本农田占补情况(平方米)小计农用地其中其中基补划基本使用预留耕地本农田农田面积指标面积合计附属设施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
6、建筑结构和层数占地面积(平方米)基本农田占补情况(平方米)小计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使用预留指标面积合计配套设施设施名称建筑面积(平方米)建筑结构和层数占地面积(平方米)基本农田占补情况(平方米)小计农用地耕地基本农田补划基本农田面积使用预留指标面积合计村民委员会(经济合作社)意见负责人:年月0乡镇(街道)意见负责人:年月0市农业局备案意见负责人:年月0市国土局备案意见负责人:年月日附件:1.设施农业用地协议;2.设施农业建设方案(含土地利用现状局部图、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局部图、平面布置图、建筑风貌图);3 .设施农业经营者登记材料或身份证明;4 .涉及土地承包权流转的需提供土地承包
7、权流转经营合同;5 .其他材料。附件4农业设施用房推荐模板符合审核备案条件的新(扩)建(包括占用林地的)设施农业用房(泛指生产用房、附属用房和配套用房等在内的建(构)筑物,下同),必须按照我市农村特色风貌要求建设,鼓励使用活动板房,建议使用以下6种类型的模板建设。1 .简易生产看护房:房屋建筑高度(地面至檐口,下同)2.8米内,建议采用竹木或砖混结构,外墙立面颜色为白色,屋顶采用小灰瓦,建筑面积小于15平方米。2 .生产综合管理用房:房屋建筑高度5米内,建议采用钢或砖混结构,外墙立面颜色为白色,屋顶采用灰色彩钢瓦或小灰瓦,内部可隔两层。3 .储存冷藏仓库、农产品分级用房、废弃物处理用房:房屋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设施 农用 分类 范围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641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