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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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工程项目优化审批流程实施方案为优化基本建设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根据行政许可法、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联审联批工作机制的通知、关于取消下放调整合并和保留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持续开展“一创双优”活动为动力,以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投资项目进度为目的,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采取“统一受理、全程协办、提前介入、部门联动、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公开透明、限时办结、全程监察”的运行模式,推动审批材料电子化、审批方式网络化、审批过程智能化、审批功能一体化,构建网上和实体联合审批平台,有效
2、保障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顺畅,责任明确,便捷高效,逐步形成行政成本降低、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加强的建设工程项目并联审批机制,促进濮阳科学发展、赶超发展。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审批、公开透明。各行政审批部门要做到审批事项依法化、审批流程便捷化、审批资料标准化、审批过程公开化。(二)信息共享、高效快捷。通过运用信息化技术,建立网上行政审批平台,实现跨部门业务系统的信息资源共享,提高行政审批工作效率。(三)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清理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即“统一受理、提前介入、同步审查、部门联动、限时办结”。三、实施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企
3、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及其他社会组织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抢险救灾、应急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文物修缮和保养工程等有特殊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四、主要措施(一)压减审批事项,清理前置条件。清理审批项目,减少审批环节,精简审批材料,绘制审批流程图,编制办事指南,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及审批标准备案目录,并向社会公示。审批部门要严格按照公布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前置条件进行审批,不得擅自增设审批事项和前置条件,不得将部门日常管理事项作为审批前置条件,不得“搭车”收费,切实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二)建设网络平台,实现信息共享。依托互联网,建立网上办事大厅,实现网上咨询、在线申请、网上审批、网上查询的审批模式。以重点工程项
4、目审批为主线,以并联审批系统为桥梁,将发改、规划、国土、住建、环保等部门的行政审批事项整合到统一的网上审批平台,建立跨部门业务系统的网上审批大数据库,解决“信息孤岛”问题,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有效解决各行政审批项目互为前置条件、重复提交资料、推诿扯皮、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运用CA加密、电子签章技术,突破审批场地的物理瓶颈,有效解决前店后场、体外循环等问题。(三)优化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整合为立项、用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发展改革部门负责牵头组织项目立项阶段,国土部门负责牵头组织用地阶段,规划部门负责牵头组织规划报建阶段,住建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施工许可阶段
5、,市行政服务中心负责服务协调竣工验收阶段。各阶段牵头部门负责组织本阶段相关审批部门开展并联审批、督促协调审批进度。各审批部门提前介入,打破部门界限,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并联审批。(四)实行统一受理,做好前期“辅导”。市行政服务中心设置并联审批服务窗口,负责材料受理、项目辅导、审批结果传送,为项目提供“一站式服务”。项目审批实行协办制,实行一对一服务,窗口工作人员根据审批项目特性和审批要求,组织相关审批部门对项目进行专业辅导,将项目审批部门、流程、时限及所需资料等内容告知项目单位,并形成项目审批预案。项目单位按辅导要求将所需资料准备齐全后,通过网上或现场等方式提交市行政服务中心并联审批服务窗口,由
6、窗口工作人员将审批资料及证件录入并联审批系统。(五)规范中介行为,强化行业监管。引入竞争机制,打破行业垄断,进一步规范中介机构行业行为,增强市场活力,有效解决效率低下等问题。实行政府监管与社会监督相结合,建立中介机构从业行为诚信评价体系,对于不守信用和影响诚信的中介机构,列入“黑名单”,公开曝光。(六)加强电子监察,完善绩效管理。将并联审批系统、督查局台账管理系统和电子监察系统进行有效对接。根据优化、固化的审批流程和设定的监察点,对行政审批全过程动态监察。将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设置为正常推进、即将到期、审批逾期三个审批时限监察等级,对审批过程中违规操作、违反审批程序、超时等异常情况,系统自动预
7、警,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预警结果,系统自动统计分析,对每个单位预警、违规等监察情况进行绩效排名,结果在全市公开通报,并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五、审批程序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用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竣工验收5个阶段。各个阶段牵头部门根据具体实施细则,依托并联审批系统开展工作。其中,立项、用地、规划报建、施工许可和竣工验收5个阶段总时限合计为30个工作日(仅限于市本级权限内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包括前期辅导、中介服务、市政府规定的联席会议和公示公告时间)。(一)立项阶段(5个工作日)1 .审批类项目牵头部门:市发改委。审批部门:市发改委、市城乡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
8、环境保护局、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批事项:项目建议书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审批条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审核意见、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节能评估审查意见。涉及国家安全、文物、河道、水利、供水、排水、园林绿化、水土保持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立评价等事项,依法确需审批的,市行政服务中心会同牵头部门组织开展并联审批。审批流程:项目单位持市政府批准同意的申请报告和已委托有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项目建议书,到阳光大厦并联审批服务窗口,窗口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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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 键 词:
- 建设 工程项目 优化 审批 流程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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