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芝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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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芝市反洗钱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有效防范和打击洗钱犯罪及其他犯罪,维护全市政治、经济、金融安全和正常经济秩序,结合我市实际,特建立本制度。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包括: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市监委、法院、检察院、市委财经办,市财政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商务局、文广局、市场监管局、国安局,市税务局、林芝银保监分局,林芝军分区等17家单位。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负责人兼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二、联席会议主要职责及分
2、工(一)联席会议主要职责: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林芝市反洗钱重要政策措施,协调各成员单位、动员各行业开展反洗钱工作,各成员单位本着加强沟通、依法履责、密切配合、严格保密原则开展工作;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反洗钱职责,恪守法律法规规定的保密义务,要积极支持、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反洗钱行政调查和司法调查工作。(二)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职责:掌握林芝市反洗钱工作情况,加强对洗钱活动手法、规律、特点的研究,就反洗钱工作的政策、措施、计划、项目向联席会议提出建议和方案协调各行业、各部门开展反洗钱工作逐步实现信息共享;收集并整理个成员单位报送的涉及洗钱活动相关线索,及时通报反洗钱工
3、作情况;负责筹备召开联席会议,并做好会务工作;每次全体会议后形成会议纪要,印发至各成员单位,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三)各成员单位职责:1 .市监委:调查处理洗钱活动所涉及的党委机关、人大常委会机关、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政协机关、民主党派机关和工商业联合会机关的公务员以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和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违纪违法问题;研究建立打击利用洗钱进行贪污贿赂等腐败行为的信息共享与合作调查机制。2 .法院:督办、指导洗钱犯罪案件的审判,针对审理中
4、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及时向高级人民法院请示,并适时予以司法解释;及时将审理走私、毒品、贪污贿赂、金融诈骗等案件中涉及洗钱活动的线索报送给联席会议办公室。3 .检察院:指导、办理洗钱犯罪案件的批捕、起诉、立案监督,针对检察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适用法律问题,及时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请示,并适时予以司法解释;注意发现和查处隐藏在洗钱犯罪背后的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4 .市委财经办:督促林芝市银行、保险、证券、期货、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贯彻执行好反洗钱各项法律法规;及时向人民银行通报与反洗钱相关监管信息;会同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对金融机构实施反洗钱监管。5 .财政局:加强对财政资金与账户的管理,加强
5、对地方性金融机构国有资产与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监管,防止上述领域出现洗钱风险;研究建立洗钱犯罪所涉资金的追缴入库制度;协助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落实对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中介机构以及注册会计师、评估师等执业人员开展反洗钱工作的要求;会同人民银行研究制定上述领域的反洗钱政策措施;根据实际需求,落实由政府承担的反洗钱?口反恐融资工作所需经费。6 .公安局:组织、协调、指挥全市公安机关做好洗钱犯罪的防范、打击工作,以及涉嫌犯罪的可疑资金交易信息的调查、侦破工作。7 .民政局:加强对林芝市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非营利性组织的监督管理;协助人民银行林芝市中心支行落实对非盈利性组织反洗钱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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