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法偷采河沙及矿产资源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法偷采河沙及矿产资源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法偷采河沙及矿产资源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非法偷采河沙及矿产资源的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打击非法偷采河砂及矿产资源的行为,切实加强综合执法力度,保障河道防洪安全、生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海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本县范围内发生非法偷采河砂及矿产资源行为的举报。第二章举报内容第三条对因对非法偷采河砂及矿产资源行为履职不力,导致在矿产资源保护、执法监管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举报。,第四条对非
2、法偷采河砂及矿产资源等涉及采砂或是矿产资源违规违法行为进行举报,举报人举报时应当提供以下举报信息之一作为举报材料:(一)非法偷采河砂及矿产资源的主体;(二)非法偷采河砂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内容等;(三)举报非法偷采河砂及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相关证据或者线索材料(图片、影像)等。第三章举报方式第五条电话举报和网络举报。一是拨打12345政府服务热线、110、县执法局0898-63822091进行举报,如实描述事件发生地点、行为特征等举报内容。二是通过12345进行网络举报,如实描述事件发生地点、行为特征等举报内容,也可以结合拍照或视频进行举报。第四章举报处理第六条通过政府服
3、务热线电话12345、0898-63822091、“12345”公众号举报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政府服务热线根据热线投诉处理规程进行派单处理。第七条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一大队办公室负责每月统计12345热线电话以及微信公众号有效案件。第五章举报奖励第八条举报经核实属实,由定安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按照相关程序以奖金或者其他等价物品作为奖励。有效举报根据事实查证结果,分为四个等级,并分别给予举报人奖励奖金,具体标准如下:(一)接到举报后,相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赶赴现场查实属于违法装运河砂、矿产资源行为,并暂扣违法采砂、矿产资源作业工具的,给以立案处罚或扣押到现场作案车辆等工具的,给予举报人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定安县 综合 行政 执法 非法 河沙 矿产资源 举报 奖励 暂行办法 征求意见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7461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