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硅胶制品5000万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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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硅胶制品5000万套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210-370672-04-03-54670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63号(山8小区)地理坐标(度13分15.373秒,37度33分40.522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C2931橡胶零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其他电子设备制造399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橡胶制品业291建设性质新建(迁建)区改建T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2、/备案)部门(选填)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210-370672-04-03-546700总投资(万元)100环保投资(万元)2.5环保投资占比(%)2.5施工工期30天是否开工建设6否是:用地(用海)面积(山)1123.6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文件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032020)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文件名称: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8261号)1、规划符合性分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于1984年
3、10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务院批准设立(国务院(84)国函字149号文件),在2002年9月,烟台市政府对开发区进行了区划调整,将蓬莱市的大季家镇和福山古现镇划归开发区,调整后总面积扩至228kn?,编制完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2008年7月21日取得国家环境保护部意见(环审2008261号)。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业控制级别见下表。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行业类别行业小类控制级别C制造业食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业控制进入饮料制造业葡萄酒制造业控制进入纺织业所有控制进入服装及其他纤维制品制造业服装制造业控制进入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基本化学原料制造业、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4、业、日用化学产品制造业准许进入医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原药制造业、化学药品制剂制造业、中药材及中成药加工业、生物制品业准许进入化学纤维制造业合成纤维制造业准许进入黑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业炼钢业控制进入工具制造业模具制造业优先进入通用零部件制造业液压件及液力件制造业、气动元件制造业优先进入专用设备制造业化学工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机械化农机具制造业、环境保护机械制造业优先进入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车身制造业、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优先进入船舶制造业准许进入塑料制品业合成革制造业优先进入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通信设备制造业、电子计算机制造业、电子器件制造业优先进入电子元件制造业(印制
5、电路板制造业)准许进入电工器材制造业电线电缆制造业、绝缘制品业控制进入仪器仪表及文化、办公用机械制造通用仪器仪表制造业、专用仪器仪表制造业、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业、电子测量仪器制造业优先进入表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行业控制级别拟建项目属于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C2931橡胶零件制造,项目属于准许进入类别,符合烟台开发区产业规划。2、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符合性根据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第21章节结论、措施与建议,“通过对开发区2010年、2020年规划目标分析,烟台开发区区域开发定位为高新技术产业,与烟台市城市总体规划、烟台市环境
6、保护规划等相关规划具有良好的一致性。在规划建设过程中,应切实注意使区域水源供给形成以现有水源、中水回用、雨水调蓄、西水东调、寻找新水源以及海水利用等联合供水的供水格局;能源供给方面重视就地取材,加大太阳能、风能、潮汐能、生物能等清洁能源的使用比例,2010年、2020年清洁能源分别占能源结构的20%、40%,减少对区外资源的依赖程度;开发区规划的三类工业用地范围内,借鉴国内同类临港开发区经验,可适当发展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创新能力强的化工项目,但应特别注意禁止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石化项目进入,特别是不得引入大型炼油、乙烯等传统石化项目,同时对入驻三类工业用地的化工企业要求合理布局,确保其
7、产生有害因素的车间或工段与居民区之间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耍求,并采取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开发区的发展需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总量指标的要求,特别是开发区远期要达到总量指标要求,必须对包括热源厂脱硫、污水处理厂排水水质控制等环保治理措施提出更高要求(如热源厂2020年脱硫效率应大于95%,污水处理厂排水达到一级A标准);充分考虑企业污染对居民的影响,加强环保监察力度,必要时采取搬迁、土地置换等方式对区内企业与居民区、学校等的布局进行优化,同时在居住区与工业用地间建设隔离带,避免各类工业项目开发建设对居住区环境的影响;有重点、有步骤、有层次的推广企业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加强工业共生体和循环经济
8、链网链接技术研究,为区域打造适合的工业共生结构式和循环经济发展模式。”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入的高耗水、高耗能、高污染的石化项目,且距离居民区最近距离为190m的瑞和公馆,满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并适时开展清洁生产,满足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的要求。与关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12008J261号符合性表12项目与关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序号审查意见内容拟建项目情况1充分考虑企业污染对居民的影响等因素,采取搬迁、土地置换等方式对区内企业与居民区、学校等的布局进行优化。在居住区与工业用地间需建设隔离带并满足环
9、境安全、卫生防护等相关要求,避免各类工业项目开发对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影响。拟建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距离最近的学校为烟台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距离为300m,项目产污量相对较小,对环境的影响可以接受。2严格入区项目环境准入,对不符合园区发展目标和产业导向要求的传统产业和现有污染严重的企业进行清理整顿。严禁违反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主导产业范围以外的建设项目入区。石化产业应与国家对该开发区的主导产业定位相协调。拟建项目属于准许进入园区的项目类别,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规定,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应为允许类。项目不属于石化产业。3根据区内实际情况优化
10、污水处理规划,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采取中水回用等有效措施减少废水排放、降低水资源消耗,提高区域水资源利用率。适当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取海水淡化等方式满足其用水需求,严禁开采地下水。现有项目使用市政管网供水,不开采地下水,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烟台套子湾污水处理厂。拟建项目无新增用水和废水。4进一步优化区内能源结构,提高清洁能源使用率。拟建项目不使用燃料。5尽快健全开发区环境管理机构和制度,完善开发区环境监测体系。拟建项目制定了自行监测计划并按时监测。综上所述,拟建项目符合关于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8261号。1、产业政策符合性拟建项目属于内资项
11、目,属于C3990其他电子设备制造和C2931橡胶零件制造,依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有关规定,从拟建项目类别分析,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应为允许类。综上,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的要求。2、三区三线符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北京等省(区、市)启用“三区三线”划定成果作为报批建设项目用地用海依据的函(自然资办函20222207号),“三区三线是根据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三种类型的空间,分别对应划定的城镇开发边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三条控制线。根据山东省“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矢量
12、数据,拟建项目位于城镇开发边界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三区三线管控要求。3、“三线一单”符合性为更好地发挥环评制度从源头防范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作用,加快推进改善环境质量,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建设项目的审批与管理须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约束,详见下表。表13拟建项目“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内容符合性分析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拟建项目位于烟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金沙江路163号(11I-8小区)(地理位置见附图一),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项目不在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区
13、范围内,选址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拟建项目运营过程无新增生产耗水,员工由原有岗位调配,耗电24万kwha,项目资源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拟建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底线为:环境空气质量目标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水环境质量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HI类标准;声环境质量目标为声环境质量标准(GB3O9&2008)2类标准。拟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经治理后对环境污染较小,固废可做到无害化处置。采取本环评提出的相关防治措施后,项目排放的污染物不会对区域环境质量底线造成冲击。符合生态环
14、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附件3“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符合准入要求。符合依据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及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改单(2022年版)(烟环委办发(2023)4号):全市划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类环境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陆域环境管控单元中优先保护单元以绿色发展为导向,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执行各类自然保护地、河湖岸线、海岸线管理要求;重点管控单元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
15、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执行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的基本要求,合理控制开发强度。拟建项目位于烟台市重点管控单元范围内,不在负面清单范围内,应按要求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相关控制要求。拟建项目与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位置关系图见附图六。表14拟建项目与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一、主要目标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78.59平方公里,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3551.57平方公里:除生态保护红线外的一般生态空间面积不低于1983.
16、02平方公里。以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涵盖全市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和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各类省级及以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及其他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区域;拟建项目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不涉及自然保护地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海域、海岛、河流、湿地、林地、水库等管控区域。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稳固空气质量改善成效,市区环境空气质量稳定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市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8.8%,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区市地表水考核断面水质达到国家、省、市考核要求,国控地表水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63.6%;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
17、例达到96.2%。土壤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全市受拟建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固废得到合理处置。项目整体对外环境影响可控。符合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3%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资源利用上线。能源结构调整优化,煤炭消费总量进一步压减,能耗总量及强度指标完成省下达任务。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实现总量及强度“双控”,全市用水总量目标控制在17.03亿立方米以内,万元国内生产总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控制目标完成省下达任务;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优化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控制国土空间开发强度
18、,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及强度指标达到省下达目标,确保耕地保有量,守住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市开发强度,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控制线。拟建项目不燃用煤炭;利用租赁厂房生产,不新增用地;拟建项目无生产废水;耗电24万kwha,项目资源耗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二、构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一)陆域环境管控单元重点管控单元:该区域重点推进产业布局优化、转型升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加强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治理、污染物排放控制和环境风险防控。涉及城镇开发边界、产业园区的重点管控单元根据国土空间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及规划环评等动态调整。拟建项目为工业用地,符合规划要求;
19、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环境风险可控。符合三、建立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及重点区域环境治理、生态保护和岸线利用管理规划等相关政策,准确把握区域发展战略和城市生态功能定位,根据省-区域-地市-单元四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落实省级、区域清单基础性、规范性要求,以全市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相关要求,建立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和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根据关于印发烟台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烟政发(2021)7号)附件3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符合准入要求。符合根
20、据烟台市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拟建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福莱山街道重点管控单元(ZH37061120003)。表15拟建项目与福莱山街道重点管控单元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现有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减排,大气污染严重的工业企业应责令关停或逐步迁出,逐步实现区域工业废气减排。2 .涉黄渤海新区管理区域除遵循单元共性要求外,禁止以下项目准入:1)禁止新、改、扩建危险废物利用及处置项目。2)禁止新、改、扩建生活垃圾(含餐厨废弃物)集中处置(含焚烧发电)项目。3)禁止新、改、扩建低水平废塑料回收加工处理项目。4)禁止新、改、扩建单一热镀锌项目。5
21、)禁止新、改、扩建无合法来源的砂石类项目。拟建项目用水用电量较少,符合节能减排的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上述禁入项目。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1 .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2 .提升高耗水、高污染行业清洁化发展水平,对于超标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新建、改建、扩建涉水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采取综合性的治理措施,强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量,保障河道生态基流,确保水体拟建项目不属于上述禁止工艺,经有效的治理设施处理后,对环境影响较少。符合和重点支流水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环境风险防控1 .对于环境风险较大的水环境控制单元,按照“预防为主
22、、防治结合”的原则,加大环境监管力度,着力降低资源能源产业开发的环境风险。2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落实执行烟台市市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环境风险防控联防联控要求。本企业不属于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中的企业,不属于资源能源产业,不属于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符合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地下水超采区根据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烟台市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开展综合整治。2 .禁燃区执行烟台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烟台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知要求。拟建项目不使用地下水,不涉及燃料使用。符合综上,拟建项目符合(烟政发(2021)7号)的要求,拟建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4、拟建项目与山东省环境
23、保护条例符合性分析表16拟建项目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符合性一览表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第二章监督管理第十五条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小型造纸、制革、印染、染料、炼焦、炼硫、炼神、炼汞、炼油、电镀、农药、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已经建设的,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拟建项目不属于所列行业及其他严重污染环境的生产项目。符合第十七条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目录的排污单位,应当依法申请领取排污许可证。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不得排放污染物。因污染物排放执行的国家或者地方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功能区划等发生变化,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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