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包装制品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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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宜诺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型包装制品新建项目项目代码2305-440404-04-01-57370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紫园西路200号C-5号厂房地理坐标(北纬21度05分39.797秒,东经113度QL分31.33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二十、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3一39.其他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U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
2、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3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21.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本项目主要从事防水袋、防尘袋、防锈袋等胶袋的加工生产,产品及使用的工艺、设备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以及珠海市实施差别化环保准入指导意见中的限制和禁止(淘汰)项目。根据国家发展改革
3、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项目,因此,项目符合相关的产业政策要求。2、与环境功能区划相符性分析(1)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不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中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2)项目用地类型为工业用地,根据饮用水源保护区划分,项目区域不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其符合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及广东省珠海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中的相关规定。(3)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属于声环境3类区,不在声环境1类区范围内。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3、与城市规划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珠海
4、市金湾区平沙镇紫园西路200号C-5号厂房(北纬22。05,39.797,东经113。0931.339),根据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附图6),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不动产证:粤(2023)珠海市不动产权第0064822号:,详见附件12)可知,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项目所在地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项目周围没有风景名胜区、生态脆弱带等。故项目符合用地规划的要求。4、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粤环202110号)相符性分析对照广东省
5、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本项目与“规划”中各项环保要求相符。表1-2广东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序号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本项目位于高栏港经济开发符合导重大产业向沿海等环境容量重做地区布局。区,符合要求。2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符合3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项目用电为市政电网供电。符合4严格实施VOCS排放企业分级管控,全面推进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
6、治理。开展中小型企业废气收集和治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的评估,强化对企业涉VOCs生产车间/工序废气的收集管理,推动企业开展治理设施升级改造。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为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由原来的采用集气罩于顶部收集,升级成为采用包围式集气罩进行密闭收集,较大程度地提高了VOCS的收集效率,符合要求。符合5推广再生水循环利用于工业生产、市政非饮用水及景观环境等领域,实现“优质优用、低质低用C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平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要求。符合5、与珠海市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和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
7、四五”规划的相符性对照珠海市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和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四五”规划,本项目与“规划”中各项环保要求相符。表12项目相符性分析珠海市环境保护暨生态建设“十四五”规划序号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加强区域项目布局准入管理,禁止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防治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符合2禁止新建耗煤项目、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非燃气供热锅炉。本项目属于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项目用电为市政电网供电。符合3金湾区:需严格控制区域内新增污染行业
8、企业,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对现有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和污染治理,提高VOCs等治理设施工艺效能。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为提高废气的收集效率,项目废气收集系统,由原来的采用集气罩于顶部收集,升级成为“集气罩+围帘”形式进行密闭收集,较大程度地提高了VOCS的收集效率,符合要求。符合4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本项目使用的原辅料主要为符合(VOCS)含量产品原辅料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塑料原料新料,不属于高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使用水性油漆为低VoCS含量的原辅材料珠海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十
9、四五”规划序号环保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1积极推进再生资源行业信息化建设,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和初加工技术等研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规范行业经营活动,引导行业绿色发展,鼓励和引导再生利用企业转型升级,促进行业集聚化、规模化、规范化发展。本项目在投产后将积极进行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探索,跟随政策要求进行转型升级,项目运营过程中将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进行经营活动。符合6、与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31施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的通知(考环发(2019)2号)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2019.3.1施行):“第二十六条新建、改建、扩建排
10、放挥发性有机物的建设项目,应当使用污染防治先进可行技术。(四)涂装、印刷、粘合、工业清洗等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生产活动,应当优先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的原材料和低排放环保工艺,在确保安全条件下,按照规定的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安装、使用满足防爆、防静电要求的治理效率高的污染防治措施;无法密闭或者不适宜密闭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废气排放。”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做好重点行业建设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指标管理工的通知(粤环发(2019)2号):“六、新、改、扩建和减排项目涉及VoCS排放量,按照广东省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计算方法核算(具体核算办法由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另行制定)。建设项
11、目环评文件应包含VoCS总量控制内容,提出总量指标及替代削减方案,列出详细测算依据。”对于项目工序产生的VOCs,采用的工艺均为可行技术,可有效的减少VOCs的排放,且产生VOCS的工艺均在密闭空间内进行,确保一定的收集率。项目在物料储存、转移、输送等过程产生的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较小;产生的无组织有机废气在厂房设通排风措施,对周围环境不会造成较大影响。7、与“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环大气201721号),1、“逐步推广LDAR工作。加强无组织废气排放控制,含VOCS物料的储存、输送、投料、卸料,涉及VOCS物料的生产及
12、含VoCS产品分装等过程应密闭操作。反应尾气、蒸储装置不凝尾气等工艺排气,工艺容器的置换气、吹扫气、抽真空排气等应进行收集治理。”;2、“加强源头控制。大力推广使用水性、大豆基、能量固化等低(无)VOCs含量的油墨和低(无)VOC含量的胶粘剂、清洗剂、润版液、天那水、涂布液,到2019年底前,低(无)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60%o”本项目原辅材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桶、原料仓中,实行密闭转移,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在产生VOCS工位设置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放口排放。因此,符合关于印发V“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
13、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7、与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印发V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珠海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相符性分析意见中指出:采取切实有效方法保障工业有机溶剂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密闭储存以及排放Ve)CS生产工序在固定车间内进行,监督有机废气排放企业安装有机废气回收净化设施。项目原辅材料储存于密闭的包装袋/桶、原料仓中,实行密闭转移,减少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在产生VOCS工位设置包围型集气罩收集废气,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排放口排放。因此,符合广东省环境保护
14、厅文件印发V关于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珠海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严格控制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的意见的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8、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相符性分析表1-3本项目与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相符性分析序号类别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1VOCs物料储存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VOCS物料应储存于密闭的容器、包装袋、储罐原料仓中;桶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应存放于室内,或存放于设置有雨棚、遮阳和防渗设施的专用场本项目原料在常温下均不挥发,且均存放于室内区域,在非取用状态时加盖、封口
15、,保持密封是地。盛装VoCS物料的容器或包装袋在非取用状态时应加盖、封口,保持密闭。2VOCs物料转移和输送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液态VoCS物料应采用密闭管道输送。采用非管道输送方式转移液态VOCS物料时,应采用密闭容器、罐车。粉状、粒状VoCS物料应采用气力输送设备、管状带式输送机、螺旋输送机等密闭输送方式,或者采用密闭的包装袋、容器或罐车进行物料转移。本项目原料在常温下均不挥发或挥发性极小,故无涉及VoCS物料是3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需符合标准中7.1、7.2、7.3要求。项目产生有机废气的工序均在厂房内进行,产生的有机废气均经过有效的收集和处
16、理。是4设备与管线组件VoCS泄漏控制要求企业中载有气态VOCS物料、液态VOCs物料的设备与管线组件的密封点2000个,应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工作。本项目的管道输送不超过2000个密封点是5敞开液面VOCs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工艺过程中排放的含VoCS废水集输系统需符合标准中9.1、9.2、9.3要求。本项目不产生含VOCS废水是6VOCs无组织排放废气收集处理系统要求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3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对于重点地区,收集的废气中NMHC初始排放速率2kgh时,应配置VoCS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应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
17、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为了减少VOCS的排放,本项目针对各个可能产生逸散VOCs的工序(包括发泡)和对应的点位(工序产品出口)配套集气罩收集,收集效率80%,收集后的废气经有效的末端废气治理设施(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排放,其中二级活性炭对VoCS处理效率80%o是7企业厂区内及周边污染监控要求企业边界及周边VoCS监控要求执行GB16297或相关行业排放标准的规定。企业拟设置环境监测计划,项目建设完成后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和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橡胶和塑料制品工业(HJl122-2020)中的要求制定日常自行监测方案,按照规定的监测分析方法对废气污
18、染源进行日常例行监测,故符合要求。是9、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表14与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相符性分析序类别重点工作项目情况是否相号符1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的原料均属于沸点(135)的挥发性聚合物,项目使用水性漆属于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是2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
19、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已建项目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针对本项目外排的有机废气,配套的废气治理设施工艺为二级活性炭吸附,其中活性炭吸附属于具高效的低浓度大风量VOCS废气治理工艺。故项目使用的末端治理设施符合要求。是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深入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提升工业污染源闭环管控水平,实施污染源”,三线一单管控一规划与项目环评一排污许可证管理一环境监察与执法的闭环管理机制。推动
20、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加快中水回用及再生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进企业内部工业用水循环利用。营运过程中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经市政管网排入平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不直接排入地表水体,同时冷却塔用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无生产废水产生。是4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加强工业污染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铺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涓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本项目
21、不属于涉重金属、土壤污染型行业,在营运过程中不具备污染土壤的途径,故本项目符合相应标准。是10、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本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分析,见下表1-1所示。表15本项目与“三线一单”的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
22、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按照“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的基本要求,实施严格管控。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紫园西路200号C-5号厂房,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2资源利用上线: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项目营运过程中有一定量的电
23、量、水资源等资源消耗,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3环境质量底线:指按照自然资源资产”只能增值、不能贬值”的原则,以保障生态安全和改善环境质量为目的,利用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结合自然资源开发管控,提出的分区域分阶段的资源开发利用总量、强度、效率等上线管控要求。根据项目所在地环境现状调查和污染物影响分析,本项目实施后与区域内环境影响较小,环境质量可保持现有水平。符合4负面清单: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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