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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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已经1998年8月25日市政府二届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市长:李子彬一九九九年二月十三日深圳市审批制度改革若干规定第一条为了转变政府职能,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项目,提高办事效率,加强廉政建设,促进依法行政,根据深圳市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审批,包括审批、批准、许可、资质认可、核准、同意以及其他性质相同或近似的行政行为。第三条审批必须依法设定。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必须依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实施审批。第四条特区规章草案和市政府提出的法规议案草案涉及审批事项的,由市政府法制行
2、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听证程序由市政府另行规定。第五条设立和实施审批,必须明确审批内容、条件、职责、时限,简化审批环节,公开操作规程。第六条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建立内部监督制度;重大审批决定,必须经集体讨论。第七条违反本规定,擅自设定审批事项、实施审批行为的,审批无效,并由市政府予以撤销;对有关主管部门及其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由市政府责成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追究行政责任。因无效审批造成他人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全额上缴市财政。第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附: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单位)审批、核准事项目录保留和取消市政府部门(单位)审批、核准事项目录市政府各部门(单位)保留和取消
3、的审批、核准事项,经市政府二届Ill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市政府部门(单位)原有审批事项723项,改革后保留305项,比原来减少418项,减幅57.8%0原有核准事项368项,保留323项,比原来减少45项,减幅12.2机原有审批和核准事项合计1091项,保留628项,减少463项(其中取消263项,合并、调整减少200项),减幅42.4%。现将改革后保留和取消的审批、核准等事项向社会公布,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组织实施,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积极支持,加强监督。一、取消审批、核准事项市计划局(1项)(一)由市教育部门或有关学校按规定条件核办(1项)1、大中专学生转学市财政局(9项)(一)各单
4、位按有关规定执行(1项)1、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二)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7项)2、市财政投资项目竣工结余上缴、基建收入分配3、我市农村及农业经济发展和财务管理方面的各种规范性文件4、股份制地方证券机构的决算报告5、行政事业单位社保基金预算6、社保基金报表7、社保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基金8、深圳证交所集中兑付的实物国库券和财政系统兑付的国库券(三)由有关企业自主决定(1项)9、会计核算软件销售资格市工商行政管理局(5项)(一)由企业自主决定,由市场调节(1项)1、部分商品价格和服务性收费包括:文娱体育场所收费、美容美发收费、国内旅游收费、文体演出票价、城市内机动车洗车费、汽车运输仓储费、汽车运输装卸
5、搬运费、房地产档案服务(二)属于应该禁止的行为(1项)2、商品传销()依法监管(1项)3、有奖销售(四)不再批准新的项目(1项)4、烟草广告(五)按规定制定指令性、指导性价格或收费标准,公开发布实施,报工商部门备案,加强监管(1项)5、对饮食业综合毛利率和酒水等加价率、出租小汽车、教育、培训、医疗、自来水、燃气、邮政、电信、驾驶员培训、殡葬、工程监理、工商信息咨询、税务咨询等可以制定统一价格、统一收费标准的商品和服务性项目,取消逐个单位审批的办法。市技术监督局(4项)(一)按国家有关规定监管监管(4项)1、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产品标志证书2、国家规定的部分重要产品标识3、核发企业产品执行
6、标准登记证书4、防伪技术开发及产品生产单位合格评定市统计信息局(7项)(一)按国家和市有关规定执行(3项)1、信息资源进出口2、大中型工业企业固定资产原值统计年报3、统计、信息人员专业技术资格(二)不再开展此项业务(2项)4、信息工程单位资质等级评定5、信息工程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评定(三)由市计划局统一立项,征求市统信局意见(1项)6、信息化基础工程及设施建设项目立项(四)由企业自主决定(1项)7、信息产品定价和信息服务收费市经济发展局(5项)(一)按有关规定执行(1项)1、能源基金和电力建设费使用(二)由市贸发局开展此项业务(1项)2、工业企业进出口权初审(三)由市科技局和市计划局联审(1项)
7、3、设立企业技术中心(四)参加市外商投资企业项目联审(1项)4、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工业项目立项(五)海关不要求出示批文的予以放开(1项)5、己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调整内外销比例市贸易发展局(20项)(一)其他手续按规定程序办理(7项)1、设立啤酒屋2、成立招待所3、餐饮业经营资格4、成立商贸进出口集团公司5、保税企业经营范围6、连锁经营资格7、建立大型商场(二)按有关规定实行登记备案管理(2项)8、国有企业进口自用非配额和特定登记商品9、外商进口内销非配额和特定登记商品(三)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实施行业管理(3项)10、专业市场设立11、商品展览(展销)会12、酒类广告和展销(四)取消市旅
8、游局的开业许可证管理,由市体育发展中心核发体育经营许可证(1项)13、健身俱乐部(五)暂不批准设立新的机构或项目(3项)14、废旧物资回收经营权15、屠宰厂(场)16、高尔夫球俱乐部(六)由市农业局审批(1项)17、农药经营权(七)实行公开招标(3项)18、纺织品出口被动配额19、出口商品部分主动配额20、旅行社三类社(国内社)市农业局(13项)(一)由宝安、龙岗两个区的有关部门审批(2项)1、在宝安区、龙岗区内砍伐树木和征占用林地2、龙岗、宝安两区调整农村电价和水价标准(二)由市城管办审批(1项)3、在罗湖、福田、南山和盐田区的行政区域内征占林地和砍伐树木(三)该局不再开展此项业务(6项)4
9、、起草涉及农民负担的文件5、设立农村股份合作企业6、开办乡镇企业及变更有关事项7、核发兽药卫生合格证8、核定农业技术推广项目应用资格9、审定市菜篮子工程项目(四)市农业和海洋管理部门制定有关部门政策和标准,由区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4项)10、核发(浅海、滩涂)养殖使用证11、非市属畜禽场及屠宰场动物防疫合格证12、核发农药经营人员上岗证13、国内市外引进种畜禽市水务局(11项)(一)按有关规定加强监管(7项)1、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供水工程2、新建、扩建、改建城市供水工程项目性质、规模3、在河道等水域范围内设置排污口4、对企事业单位的支农专项资金分配指标5、新、扩、改建项目中有关节水设施的竣工
10、验收6、建设工程临时排水7、建设工地排水接管(二)由市建设部门统一进行资质审查(3项)8、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经营资质9、水利工程质检单位经营资质10、水利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三)由市水务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物价部门批准(1项)11、供水水价调整市运输局(18项)(一)由企业或其他有关单位依法管理(4项)1、公路经营权转让合同2、国内公路开发企业与外商合资合作开发公路的合同3、公路工程承发包合同4、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歇业(二)实行公开招标(3项)5、城市公交线路经营权及车辆额度指标6、深圳市始发货运零担班线7、跨市道路客运线路及车辆指标(三)由市无线电管理办公室核准(1项)8、通信技术开发
11、和通信设备(器材)的研制、销售(四)由市技术监督局核准(1项)9、通信技术开发和通信设备(器材)维修资格及资质等级(五)申请人按有关规定直接到市工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5项)10、开展通信工程服务业务资格11、投递服务、集邮业务等邮政终端服务业务经营资格12、本市水域内水路运输经营权13、民航企业设立驻深机构和营业部14、民航运输销售代理企业变更营业地址、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六)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提出意见,由市计划部门立项(2项)15、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计划立项16、邮电通信重大建设项目和关系群众生活的通信设施建设项目立项(七)申请者凭国家有关部门的批文直接到邮电等部门办理有关手续(1项)17
12、、经营市话、国际国内长途电话、蜂窝移动电话等基本电信业务(八)由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报市物价部门批准(1项)18、公共交通票价制定市港务局(3项)(一)由其他有关单位按规定审核(1项)1、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图(二)按国家有关规定实施(1项)2、中外合资建设码头的装卸费率标准(三)暂不增设新的企业(1项)3、在深圳港口设立从事国际船舶理货业务的企业市规划国土局(13项)(一)按市有关规定执行(8项)1、次区域、分区规划2、招标、拍卖土地使用权3、历史用地补办出让手续4、地价、租金测算方案5、签订土地出让合同6、减免地价款7、土地使用权收回8、建筑工程竣工测量(二)由市住宅局行使职能(1项)
13、9、有关物业管理方面的审批权(三)由测绘单位自主决定(1项)10、测绘队伍任务核准登记(四)按规定收文上报省地矿局审核(3项)11、地质勘察资格认证12、矿产资源和地下水勘探报告13、矿产资源勘查成果登记市建设局(5项)(一)由市工商部门按有关规定办理(1项)1、建筑业企业基本情况变更(二)由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标中心负责核准(1项)2、施工招标组织资格(三)由市燃气集团审核(2项)3、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小区与户内燃气工程施工图4、燃气用具生产和经销资格(四)企业设立和变更不再审批,由申请人按建设部有关规定直接到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办理变更手续,资质等级由市城管办按国家规定标准评定(1项)5、园
14、林绿化企业设立、变更及资质等级评定市住宅局(1项)(一)按市有关规定执行(1项)1、业主管理委员会管理范围市环境保护局(1项)(一)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事项,不另设审批项目,也不另办手续(1项)1、用地环保审批市城市管理办公室(13项)(一)属于禁止行为(4项)1、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进行摆卖经商2、在绿地内开设商业及其服务摊点3、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和广播宣传车4、大型烟花爆竹燃放(二)由区有关部门审批管理(6项)5、建筑物的临街面装修、改建6、临时横挂横幅标语7、养犬、犬类销售8、余泥渣土的排放、运输9、住宅区绿地管理10、设置招贴、布幅、气球、灯笼、彩灯广告(三)按有关规定加强监管(2项
15、)11、经营余泥渣土运输单位和个体经营者资格12、在深生产、加工灭蚊、蝇、嶂螂药物单位资格(四)由申请人按建设部有关规定直接到市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或办理变更手续(1项)13、园林绿化企业设立及变更市人事局(7项)(一)按规定到市经协办或直接到市公安部门办理(1项)1、驻深单位集体工作户口(二)由各有关部门、各区、各单位按有关规定办理(5项)2、公务员离岗培训3、正科级及以下职务公务员的辞职辞退4、领导人享受处级待遇的经费自给、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内设机构名称5、不确定单位领导人级别待遇且经费自给的事业单位设置内部机构6、副处级干部行政处分(三)按深圳市公务员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1项)7、公务员副
16、处级职务任免(破格者除外)市劳动局(10项)(一)由市卫生局核准管理(1项)1、核发生产场所劳动卫生许可证(二)由市公安局审批(1项)2、爆破工程设计(三)由劳动管理部门、企业或其他单位按规定办理(4项)3、上市公司员工人数核准4、企业员工工龄计算5、低压锅炉化学清洗方案6、技工学校学生毕业证审验(四)由市复员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负责审核,市劳动局按规定办理调动手续(1项)7、异地复员退伍军人安置(五)按区域由各区劳动工资部门核准(1项)8、非市属企业工资总额(六)纳入市劳动局失业员工救济金项目,不再另设此项(1项)9、特困失业员工困难补助金(七)由有关单位按规定自己决定,报市劳动局备案(1项)
17、10、社会力量举办的职业培训机构聘任董事长、校长和主要行政负责人市公安局(17项)(一)由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审批(1项)1、核发桑拿、按摩行业特种经营许可证(二)由市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审批(1项)2、核发营业性歌舞厅及其他娱乐场所特种经营许可证(三)其他程序按规定办理(1项)3、核发旅馆业特种经营许可证(四)由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审批(1项)4、核发放射性同位素及放射源工作许可证(五)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审批(1项)5、建筑工程中的自动消防系统施工资质(六)由市交管部门拟定条件,物业管理处或停车场管理处按条件审核,报市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市交通管理部门按规定加强监管(1项)6、停车场管理员资格(
18、七)由市公安部门拟定条件,各建队单位按条件把关,报市公安部门备案,公安部门依法监管(1项)7、建立保(治)安队(八)由市运输管理部门征求市交管部门意见(1项)8、开辟、调整公共汽车、长途汽车的行使路线和车站(九)由举办单位自主决定(1项)9、举办大型文体、庆典、展销活动资格(十)报公安部门备案(2项)10、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11、计算机信息系统防病毒软件销售资格(十一)公安部门依法严格按规定程序管理(6项)12、自愿或强制入戒毒所戒毒13、自愿或强制戒毒人员因戒毒期满、毒瘾戒除或身体康复解除自愿戒毒或强制戒毒14、强制戒毒人员因特殊情况由家属所在单位担保外出15、港澳流动渔民申请船舶户籍入
19、户16、申办及换领出海船舶户口籍、出海船民证和临时船民证17、在我港口海域从事养殖业的业主雇用临时工市司法局(3项)(一)不再设立新的机构,对现有机构依法进行整顿,不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予以取缔(1项)1、法律咨询服务机构设立(二)按有关规定管理(2项)2、表彰防矛盾激化有功集体和个人奖励3、基层司法所和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标”市民政局(8项)(一)由各区民政部门按有关规定审核(3项)1、除全市性及跨区级行政区域社团外的其他社团设立2、符合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暂行办法规定条件的救济人员名单及金额3、核发城镇入伍义务兵家属优待金(二)报市民政部门备案(2项)4、殡葬业务广告5、全国性
20、社团及广东省社团在深设立分支机构(三)由市民政部门提出意见,报市政府批准(2项)6、设立殡仪馆、火葬场7、新分设的行政区划市辖区、镇、街道办事处设置(四)会同市物价部门制定标准,由有关单位实施,加强监管(1项)8、殡葬事业单位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国家或省指定项目)市教育局(21项)(一)由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办理(17项)1、市属师范院校毕业生分配2、教育改革试验项目3、高中阶段考试改革项目4、未成年学生50人以上参加非商业庆典活动5、社会助学机构刻制印章6、中小学生兴趣小组或培训班开办7、全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培训办班8、教师参加自学考试9、普通中专学校联合办学10、中专、职业高中教学计划11、职
21、业学校学生转学12、学校学科重点及规划课题立项13、教育系统先进单位、先进个人评定14、中小学课程设置和课时安排15、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16、托儿所、幼儿园更名及停办17、大中专学校学生转学(二)区属学校由各区教育部门出具意见(3项)18、小学、初中毕业证验印19、中小学生转学20、区属学校申办企业(三)由批准成立民办学校的部门和单位出具意见(1项)21、民办学校申办企业市科技局(7项)(一)实行企业化管理(1项)1、科技发展基金分配使用(二)组织有关专家提供咨询、参与决策(2项)2、确定重大技术引进项目3、确定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三)直接到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2项)4、
22、科技开发企业设立5、技术贸易机构设立(四)不再开展或参与有关业务(2项)6、民营科技企业认定7、企业技术开发奖市文化局(30项)(一)由申报单位直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1项)1、成立文化公司(二)暂不批准设立新的机构(1项)2、电影发行放映公司(三)由有关单位自主决定(10项)3、除非营业性涉外演出,义演以外的其它非营业性演出活动4、书法、美术等文化艺术品比赛、展览5、成立业余文艺团体6、非营业性文化艺术培训7、群众性艺术创作和评奖活动8、艺术、时装表演比赛9、非营业性文化艺术活动广告10、举办新闻发布会(记者招待会)11、新建博物院的陈列12、省外出版物来深印刷(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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