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得米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吸水垫30亿片、一次性吸塑托盘250万件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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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8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21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17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51六、结论52附表1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附图一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二a项目卫星四至图附图二b项目四至现状图附图三项目敏感点分布图附图四项目总平面布置图附图五项目声环境功能图附图六项目地表水功能区划图附图七项目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附图八项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附图九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十珠海市金湾区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附件1营业执照附件2房地产权证附件3原项目环评批复附件4原项目验收批或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得米新材料有限公司
2、年产吸水垫30亿片、一次性吸塑托盘250万件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212-440404-07-01-624953建设单位联系人黄*联系方式0756-7*建设地点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德祥路8号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3分14.601秒,北纬22度3分8.26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改建团扩建Zl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无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无总投资(万元)5000环保投资
3、(万元)35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团否二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12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1、与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性分析根据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2年本),项目不属于目录所列的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第十三条,项目属于允许类。根据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项目使用的生产设备和产品均不属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
4、)的通知,项目不属于禁止和许可事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根据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2、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的要求,项目与所在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编制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进行对照分析,详见下表I-Io表11广东省“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文件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
5、国土面积的I5.44%o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o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德祥路8号,广东环境管控单元图(附图十),项目所在地不在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周边无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生态保护目标,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2.5年均浓度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近岸海域水体质量稳步提升。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非甲
6、烷总燃,污染物排放量不大,排放浓度可满足相应的排放标准,对项目周国大气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主要外排水为生活污水,污染物主要为CODcrBoD5、氨氮、SS,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至平沙水质净化厂处理,经改良AAO工艺处理达标后排入鸡啼门水道。符合资源利用上按照水、大气、土壤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结合环境质量现状和相关规划、功能区划要求,考虑环境质量改善潜力,确定的分区域分阶段环境质量目标及相应的环境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量、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符合线管控、污染物排放控制等要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基于环境管控单元,统筹考虑生态保
7、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管控要求,提出的空间布局、污染物排放、环境风险、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禁止和限制的环境准入要求。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德祥路8号,主要从事吸水垫的生产,属于塑料薄膜制造;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2397号)中禁止和许可事项,符合准入清单的要求。符合3、与珠海市“三线一单”合理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珠海市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分区施策,分类准入;统筹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2环境管控
8、单元编码ZH44040430008金湾区平沙镇-南水镇一般管控单元对照情况文件内容项目情况相符性区域布局管控1-1.【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1-2.【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3.
9、【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4.【生态/综合类】珠海高栏港高栏岛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高栏港南虎地方级湿地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1-5.【大气/鼓励引导类】大气环境高排放重点管控区内强化达标监管,引导工业项目落地集聚发展,有序推进区域内行业企业提标改造。1-6.【其他/禁止类】禁止在禁养区内建设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德祥路8号,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废气排放量较少,工业噪声可在厂界达到排放标准,不会对周边大气、声环境造成明显影响。符合能源资2-1.【水资源/限制类】强
10、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本次扩建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的电能。项目锅炉使用轻质柴油作为符合源利用燃料,不属于高污染燃料。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综合类】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逐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3-2.【水/综合类】深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控制农药化肥使用量。项目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项目生产设备均使用的电能。项目不使用燃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符合4、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项目所租用区域的房地产权证(详见附件2),项目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根据金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八),项目所在位置属于工矿用地区,因此项目
11、的选址符合用地规划,选址合理。5、与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V广东省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发改能源2021368号)、关于加强高能耗、高排放建设项目生态环境源头防控的指导意见(粤环函2021392号)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方案:“两高”项目范围暂定为年综合能源消费量1万吨标准煤以上的煤电、石化、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建材、煤化工、焦化等8个行业的项目。根据意见: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推动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鼓励使用清洁燃料,重点区域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新建燃煤自备锅炉。项目属于C2239其他纸制品制造理,属于造纸和纸制品业,本项目设有1台300万大卡热载体锅炉,
12、使用轻质柴油作为能源,属于清洁能能源,轻质柴油使用量为0.3ta,且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重点区域,本项目其余设备均采用电能,预计年用电量为5万度,根据标准煤换算,每度电约合O.1229kg标准煤(当量值),每吨轻质柴油约合1.457kg标准煤(当量值),即项目折合标准煤年用量约为6145.44吨1万吨,因此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6、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相符性分析表上年本项目与(等府【2018】128号)文的相符性分析I符AI序(粤府【2018】128号)文与本项目相关要*岳口1实施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减量替
13、代。项目使用电能为能源,生符合制定广东省重点大气污染物(包括SO2、NOX、VOCs)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相关管理办法。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粤东西北地区实施等量替代,对VoCS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区域VoCS排放量。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严格限值建设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及VoCS排放项目,新建石油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产过程中无So2、NOX产生及排放。项目主要从事吸水垫的加工生产,本项目设有平压、吸塑工序,属于产品的配套所需的工艺,故项目无需入园进区。项目实施两倍削减量替代。2强化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控。开展钢铁、建材、有色、火电
14、、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站等无组织排放排查,建立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管控清单,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封闭、遮盖、洒水等治理。项目不属于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混凝土搅拌站行业。符合3实施建设项目大气污染物减量替代。制定广东省重点大气污染物(包括Se2、NOxVOCs)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相关管理办法。珠三角地区建设项目实施VOCs排放两倍削减量替代,粤东西北地区实施等量替代,对VC)CS指标实行动态管理,严格控制区域VoCS排放量。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严格限值建设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涉及VOCS排放项
15、目,新建石油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项目使用电能为能源,生产过程中无So2、NoX产生及排放。项目主要从事吸水垫的加工生产,设置平压、吸塑等工序,属于配套所需的工艺,故项目无需入园进区。本项目总VOCS实施两倍削减量替代。符合综上所述,项目建设是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打嬴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粤府【2018】128号)的相关要求的。7、项目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相符性分析表L9项目与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相符性分析序号文件要求本项目
16、情况符合性结论1强化源头控制,加快使用粉末、水性、高固体分、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替代溶剂型涂料。重点区域汽车制造底漆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乘用车中涂、色漆大力推广使用高固体分或水性涂料,加快客车、货车等中涂、色漆改造。钢项目主要从事吸水垫的加工生产,设置平压、吸塑等工序,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使用涂料,符合文件要求。符合制集装箱制造在箱内、箱外、木地板涂装等工序大力推广使用水性涂料,在确保防腐蚀功能的前提下,加快推进特种集装箱采用水性涂料。木质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辐射固化、粉末等涂料和水性胶粘剂;金属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吸水垫;软体家具制造大力推广使用水性胶粘剂。工程机械制造大力推广
17、使用水性、粉末和高固体分涂料。电子产品制造推广使用粉末、水性、辐射固化等涂料。2有效控制无组织排放。涂料、稀释剂、清洗剂等原辅材料应密闭存储,调配、使用、回收等过程应采用密闭设备或在密闭空间内操作,采用密闭管道或密闭容器等输送。除大型工件外,禁止敞开式喷涂、晾(风)干作业。除工艺限制外,原则上实行集中调配。调配、喷涂和干燥等VOCs排放工序应配备有效的废气收集系统。本项目使用的油墨采用密封桶装,塑胶粒使用密封袋包装,妥善保存在独立化学品仓内。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吸塑、平压、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喷涂废气应设置高效漆雾处理
18、装置。喷涂、晾(风)干废气宜采用吸附浓缩+燃烧处理方式,小风量的可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等工艺。调配、流平等废气可与喷涂、晾(风)干废气一并处理。使用溶剂型涂料的生产线,烘干废气宜采用燃烧方式单独处理,具备条件的可采用回收式热力燃烧装置。本次扩建项目新增吸塑、平压、印刷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再经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高空排放。符合综上所述,项目符合“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要求。8、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表1-10本项目与广东省人民政府
19、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考办函【2021】58号)相符性分析序号考办函【202158号的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1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鼓励在生产和流通消费环节推本项目使用的水性油墨不属于高VOCS含量限值材料。是广使用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将全面使用符合国家、省要求的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和政府绿色采购清单。各地级以上市要制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计划,根据当地涉VOCs重点行业及物种排放特征,选取
20、若干重点行业,通过明确企业数量和原辅材料替代比例,推进企业实施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8号)的要求。9、本项目与广东省禁止、限值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的相符性分析:一、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厚度小于0.01亳米的聚乙烯农用地膜、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二、禁止、限制使用的塑料制品:不可降解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具(餐饮堂食服务中使用的一次性不
21、可降解塑料刀、叉、勺,不包括一次性塑料杯,不包括预包装食品使用的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吸管、宾馆、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快递塑料包装袋。本次扩建项目主要从事一次性托盘和吸水垫的加工生产,该产品不属于“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超薄塑料袋及聚乙烯农用地膜”等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项目使用的原料为ABS塑胶粒、PBT塑胶粒和色粉,不以再生塑料、医疗废物等为原料,产品中不含有塑料微珠。木项目不属于广东省禁止、限值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禁止生产、销售,禁止、限值使用的塑料制品,故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广东省禁止、限值生产、销售和使用的塑料制品目录(2020年版)的相
22、关要求。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项目概况珠海得米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珠海市金湾区平沙镇德祥路8号,企业已于2003年9月建设了“珠海得米化工有限公司新建项目”,原项目已于2003年10月21日取得珠海市平沙工业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国土局出具的关于珠海得米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珠平工管建环字2003008号),并于2009年12月9日取得关于珠海得米化工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函(珠金环2009116号),该项目占地面积为3012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1204平方米,总投资IlOO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3万元,主要从事净水剂和保水剂的生产,年产净水剂和保水剂各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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