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5月法考《试卷一》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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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年5月法考试卷一综合检测卷(附答案和解析)一、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2011年6月1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公布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征求意见结果,30多天收到82,707位网民的237,684条意见,181封群众来信。11位专家和16位社会公众的意见。据此,草案对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进行了调整。关于这种“开门立法”、“问法于民”的做法,下列哪一说法是准确的?A、这体现了立法平等原则B、这体现了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C、这表现了执法为民的理念D、这体现了国家权力的相互制约【参考答案】:B【解析】:立法为民健全完
2、善立法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要求,而民主立法是完善立法的一个重要方面。民主立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就是注重增强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要求。立法主体自身的民主性,包括立法主体组成的民主性和立法主体自身活动的民主性。增强立法过程中的民主性。要求注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通过网络、信件等方式向人民群众征求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意见,并且根据意见汇集的结果调整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这正是立法为民,增强立法主体自身民主性的要求和体现,选项B正确。我国宪法第33条第2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平等是指法律适用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选项A错误。执法为民的前提是有法
3、可依,是发生在具体应用和执行法律的过程当中,而题干中的讲述是在立法阶段,因此不能体现执法为民的理念。选项C错误。国家权力的制约是指国家有权机关之间相互监督和制衡。我国权利制约主要包括国家权利机关的制约监督、国家行政机关的制约监督、国家司法机关的制约监督和其他政治社会组织的监督。题干中讲述的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对法律草案征求群众意见。与国家权力相互制约监督无关。选项D错误。难度系数*2、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下列选项中表述错误的是哪一项?OOA、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大决定产生B、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人大常委会任免,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C、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产建设兵团
4、检察院是该区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D、直辖市设人民检察院,并设人民检察院分院【参考答案】:A【解析】:考点检察院的设置:检察长的提名和任免解析根据宪法第62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第13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故A项错误。3、根据消防法第70条,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由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提出意见,并由公安机关报请本级人民政府依法决定。某市公安局消防局在消防大检查中发现某大型蔬菜批发市场重新装修后未经消防安全检查即投入运营,提出责令其停业的意见。市公安局消防局起草关于责令某市场停业的报告,市公安局将该报告上报给市政府,同时抄送经营该市场的某公
5、司。市政府根据该报告,作出责令该市场停业的决定。经营该市场的某公司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被告应当是谁?A、市公安局消防局B、市公安局C、市政府D、市公安局与市政府【参考答案】:C【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1款,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在本题,关于责令某市场停业的报告未对该公司的权益产生实际影响,产生实际影响的是市政府的决定。故本题被告应当是市政府。所以本题的正确答案为C04、确立笞、杖、徒、流、死封建制五刑的是下列哪项?A、北齐律B、开皇律C、武德律D、贞观律【参考答案】:B【解析】:开皇律废除前人一切酷刑,将笞、杖、徒、流、死五种
6、刑罚作为基本的法定刑。这标志着封建制五刑的确立,使以内刑为中心体系转向以束缚自由的劳役刑为中心的刑罚体系,劳动生产力和人本身的价值得到重视,中国古代刑罚制度因此走向正规和较为人道。5、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53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法可以制定实施细则,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这一规范属于:A、委任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C、非确定性规范D、准用性规范【参考答案】:A【解析】法律规范的分类这是委任性规范。按法的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的不同,法的规范分成:委任性规范,非确定性规范和准用型规范。按设定行为模式不同可分
7、为:授权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和复合型规范。考试中常将几种不同标准分类混在一起以考查知识点的记忆准确度,同时往往是以具体法条形式出题,考生应留意。6、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OA、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B、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C、税收优先于纳税义务人的债权人的债权D、欠缴税款的纳税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否则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参考答案】:C【解析】:税收征收管理【解析】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4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需要出境的,应当在出境前向税务机关结清应纳税款
8、、滞纳金或者提供担保。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D正确。第45条规定:税务机关征收税款,税收优先于无担保债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纳税人欠缴的税款发生在纳税人以其财产设定抵押、质押或者纳税人的财产被留置之前的,税收应当先于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执行。纳税人欠缴税款,同时又被行政机关决定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的,税收优先于罚款、没收违法所得。A正确,税收只优先于无担保的债权,C错误。第48条规定:纳税人有合并、分立情形的,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并依法缴清税款。纳税人合并时未缴清税款的,应当由合并后的纳税人继续履行未履行的纳税义务;纳税人分立时未缴清税
9、款的,分立后的纳税人对未履行的纳税义务应当承担连带责任。B正确。7、下列选项中关于自治县的说法,正确的是哪个?OA、自治县人民政府经省级政府批准,可以组织本地方维护社会治安的公安部队B、自治县县长、副县长必须是实行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担任C、自治县人大制定的自治条例依法由自治县人大常委会公布D、上级国家机关决定不适合本地方实际情况的,自治县的自治机关可以自行决定变通执行【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宪法第120条:宪法第114条;民族区域自治法第20条。8、在共同犯罪中,主犯和从犯的数量是A、共犯人可能都是主犯B、共犯人可能都是从犯C、共犯人可能都是胁从犯D、主犯只能是一个【参考答案】:A【解析
10、】:主犯与从犯的关系:共同犯罪中,可以只有主犯(须两个主犯),没有从犯;不可能只有从犯,没有主犯。共同犯罪中也不可能全部都是胁从犯。因此答案是A项。9、某区工商局委托市场监管部门对早市市场进行检查。在检查过程中,因个体户甲乱设摊点,对其进行了处罚。甲不服,申请复议;此案应以谁为被申请人?A、某区工商局B、市场监管部门C、某区工商局和市场监管部门I)、市工商局【参考答案】:A【解析】详见行政复议法第10条10、某市白云区城管局接到举报,发现该区居民谢某在没有获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用自有房屋经营旅馆,并出租给某男子,该男子利用该处房屋组织地下“人妖”表演。区城管局遂前往查处,并根据广东省旅馆业
11、营业管理条例对谢某给予罚款3万元的处罚。同时,白云区城管局又将此事告知了该区公安分局与该区工商局。公安局对组织和从事“人妖”表演的人员给予了治安处罚,工商局对谢某无证经营的行为给予了罚款5000元的处罚。则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工商局对于谢某的罚款已经违反了一事不再罚的原则B、工商局可以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该行政处罚C、由于谢某3年前便已开始了旅馆经营活动,所以工商局的处罚明显超过了时效D、由于从事“人妖”表演的男性仅有17岁,公安分局减轻了其处罚【参考答案】:D【解析】:行政处罚法第24条规定:”对当事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罚款的行政处罚。”“一事不再罚”是行政处罚的适用原
12、则,是指对相对人的同一个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不得以同一理由和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1)针对一个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同一法律规范再次作出处罚;但如果依法应当对同一违法行为并处数种处罚的,依法在给予其中一种处罚后,再给予其他应并处的行政处罚,是允许的。(2)针对同一违法行为,一个或者数个行政主体不能根据不同的法律规范作出同一种类处罚。本案中,谢某存在两个独立的违法行为,一个是无证经营,违反了工商法规;另一个是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从事违法活动,违反了广东省旅馆业营业管理条例。所以,区城管局和工商局分别依据不同的法规,针对谢某不同行为作出处罚,并没有违
13、反一事不再罚原则。故选项A说法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18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可以在其法定权限内委托符合本法第十九条规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行政机关不得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可见,行政机关只能委托符合法定条件的组织实施行政处罚,不得委托其他的组织或者个人实施行政处罚。故B选项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29条规定:”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本案中,林某虽然在3年前就开始了旅馆经营活动,但是由于出租房屋属于继
14、续性状态,所以处罚时效应当从该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并不违反2年的时效。故C选项错误,不当选。行政处罚法第25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本案中,违法者为17岁,符合减轻处罚的情节。故D选项正确,当选。11、汉律儒家化的表现不包括以下哪方面的内容?A、上请B、恤刑C、亲亲得相首匿D、诬告反坐原则【参考答案】:D【解析】:上请:汉高祖刘邦七年下诏:“郎中有罪耐以上,请之。”即通过请示皇帝给有罪贵族官僚某些优待。上请为官僚贵族犯罪提供了法律上的保障,使他们免受应有的惩罚。恤刑:统治者以“为
15、政以仁”相标榜,强调贯彻儒家矜老恤幼的思想,给老幼以优待,但也以不危害统治阶级的利益为限。亲亲得相首匿:亲亲得相首匿原则,确立于汉宣帝时期,主张亲属间首谋藏匿犯罪可以免负刑事责任。这些都反映出汉律的儒家化,并且一直影响后世封建立法。至于诬告反坐原则指的是对诬告者定其所诬告别人的罪名,以加强对诬告者的惩罚。它不属于汉律儒家化的内容,故D项应为正确答案。12、中美两国都是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保护文学艺术作品伯尔尼公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对中美两国均适用。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中国人在中国首次发表的作品.在美国受美国法律保护B、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
16、名商标,受中国法律保护C、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受中国法律的保护D、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以民事程序为限【参考答案】:A【解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选项A考查的是伯尔尼公约中的双国籍国民待遇原则。伯尔尼公约规定,非该公约成员国的国民,其作品首次在公约某一成员国出版,或同时在某一成员国及其他非成员国首次出版,则应在一切成员国中享有国民待遇。这意味着对于一个具体作品,如果作品的作者或者出版国是成员国,则应当适用伯尔尼公约的保护。由于中美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在一个成员国(中国)出版的作品在伯尔尼公约的另一成员国美国享受国民待遇,即如同美国作品一样受到美国法律的保护。因
17、此A选项的说法是正确的。选项B和选项C考查的是巴黎公约中商标专利独立性原则。巴黎公约对于商标专利采用独立性保护原则,即关于外国人的专利申请或者商标注册,应由各成员国根据本国法律决定,不受原属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就该申请作出决定的影响。因此,对于美国人在美国注册但未在中国注册的非驰名商标,只能受美国法律的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B选项的说法错误。同理,美国人仅在美国取得的专利权,仅受美国法律保护,不受中国法律的保护,C项错误。选项D考查的是知识产权的救济措施。巴黎公约和伯尔尼公约很少规定知识产权执法措施,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专门就此进行了规定,特别表明一旦发生侵权,成员国应当向被侵权人提供
18、民事和行政程序救济、临时措施、边境措施以及刑事程序的救济,因此,中美两国均应向对方国家的权利人提供司法救济,但不以民事程序为限,D选项的说法是错误的。13、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不涉及下列哪方面的内容?OA、合同的订立B、买卖双方的义务C、违约及救济办法D、合同的有效性【参考答案】:D【解析】: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适用范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调整范围是有限的,主要调整合同的订立以及买卖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救济,不涉及合同的有效性问题,这一问题由国内法解决。14、在唐律中的“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说的是下列哪种情况?A、贼杀B、故杀C、谋杀D、欧杀【参考答案】:B【解析】:在
19、唐律中的“非因斗争,无事而杀”说的是双方并非因为斗殴,一方突然起意杀人,即是“故杀”,所以B项符合题意,当选。ACD选项错误,不应入选。15、采购人的范围不包括下面哪一项?A、各级国家机关B、医院C、各民主党派D、某大型国有独资公司【参考答案】:D【解析】政府采购法第15条规定,采购人是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16、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中心环节是A、有法可依B、有法必依C、执法必严D、违法必究【参考答案】:B【解析】:“有法必依”是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17、“十恶”中规定,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是:OA、恶逆B、不道C、不睦D、犯上【参考答案】:A【解析
20、】:本题考查的是唐代的法律内容的变化。所谓“十恶”是隋唐以后历代法律中规定的常赦不原的十种最严重犯罪,渊源于北齐律的“重罪十条”。隋开皇律在“重罪十条”的基础上加以损益,确定了“十恶”制度。“十恶”的具体内容有:(1)谋反,谓谋危社稷,指谋害皇帝、危害国家的行为;(2)谋大逆,指图谋破坏国家宗庙、皇帝陵寝以及宫殿的行为;(3)谋叛,谓背国从伪,指背叛本朝、投奔敌国的行为;(4)恶逆,指殴打或谋杀祖父母、父母等尊亲属的行为;(5)不道,指杀一家非死罪三人及肢解人的行为;(6)大不敬,指盗窃皇帝祭祀物品或皇帝御用物、伪造或盗窃皇帝印玺、调配御药误违原方、御膳误犯食禁以及指斥皇帝、无人臣之礼等损害皇
21、帝尊严的行为;(7)不孝,指控告祖父母、父母,未经祖父母、父母同意私立门户、分异财产,对祖父母、父母供养有缺,为父母尊长服丧不如礼等不孝行为;(8)不睦,指谋杀或卖五服(缠麻)以内亲属,殴打或控告丈夫大功以上尊长等行为;(9)不义,指杀本管上司、授业师及夫丧违礼的行为;(10)内乱,指奸小功以上亲属等乱伦行为。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项。18、在纽约有住所的美国公民史密斯在我国境内旅游期间病故,据有关部flN查,史密斯在美国有别墅一幢,在瑞士银行有存款20亿美元,死亡时其随身遗留物中有美元数千以及高级相机一部。其居于英国的子女就遗产继承问题而产生纠纷,起诉至我国某法院,则在本案中可能适用的法律
22、有下列哪项?OA、美国法B、瑞士法C、英国法D、中国法【参考答案】:A【解析】:继承的法律适用继承法意见第63条规定,涉及继承,遗产为动产的,适用被继承人住所地法律,即适用被继承人生前最后住所地国家的法律。别墅为不动产,因此根据该规定,应适用不动产所在地法律,即美国法;而存款和随身遗留物均为动产,因此应适用当事人生前最后住所地法律,本题中当事人的最后住所在纽约,因此也应该适用美国法。19、黄某为甲国驻乙国使馆的三等秘书,艾某为丙国驻乙国使馆的随员。黄某在乙国首都实施抢劫,有1名乙国人在抢劫中被其杀死。艾某当时恰好目击了该抢劫杀人事件。甲乙丙三国都是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的缔约国,且三国之间没有其他
23、双边的涉及外交和领事特权与豁免方面的协定。根据国际法规则,下列判断哪个是正确的:A、如黄某本人表示放弃其管辖豁免,则乙国即可以对其提起刑事诉讼,无论甲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B、如艾某本人表示愿意出庭作证,则乙国即可以带其到法庭作证,无论丙国驻乙国使馆是否同意C、乙国向甲国提出请求,要求放弃黄某的豁免,如甲国没有答复,则可以推定甲国已经同意放弃,从而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D、如甲国表示放弃黄某的管辖豁免,则乙国可以对黄某提起刑事诉讼,而不论黄某本人是否同意【参考答案】:D20、下列关于唐朝法律中的自首的说法中,错误的是:A、犯罪被揭发后或被官府查知逃亡后,再投案者,唐代称作自首B、唐律中,规定谋反等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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