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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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碳纤维预浸料生产线项目项目代码2304-371002-04-01-62350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千山路北、珠江街西地理坐标37o27,52.622N,121o59,39.729,E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耐火材料制品制造308;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团新建(迁建)改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团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环翠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
2、文号(选填)2304-371002-04-01-623508总投资(万元)10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一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面积(m2)2657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修订本)(发展改革委令2022第9号)分为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允许类。因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属于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项目,不属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两高”项目管理的通知(鲁政办
3、字202157号)中的“钢铁、铁合金、电解铝、水泥、石灰、建筑陶瓷、平板玻璃、煤电、炼化、焦化、甲醇、氮肥、醋酸、氯碱、电石、沥青防水材料”等高耗能高排放投资项目,不在山东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2022年版)中,因此项目建设符合产业政策要求,不属于限制审批项目。项目己在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系统中取得备案,项目代码为2304-371002-04-01-623508o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项目租赁威海蓝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建成厂房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证明见附件,符合当地发展规划及用地规划要求(详见附图3)o项目所在地交通便利,排水通畅,水
4、、电供应满足工程要求。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当地发展规划,选址合理。项目的具体地理位置见附图Io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威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威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威政字202124号):威海市生态空间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包含生态功能极重要、生态环境极敏感区域,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国家一级公益林、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以及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一般生态空间包含未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重要、生态环境敏感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
5、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根据一般生态空间的主导生态功能进行分类管控,以保护为主,严格限制区域开发强度。项目位于威海环翠区张村镇千山路北、珠江街西,不在威海市“生态保护红线区”和一般生态空间范围之内(详见附图4)O(2)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项目废水主要是生活污水,不属于严重污染水环境的项目。项目租赁空置厂房进行建设,外排废水为生活污水,化粪池为新建设施,项目
6、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经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后排海。项目污水保证纳入市政管网的前提下可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项目有机废气主要是涂膜及复合工序、清洗工序及危废暂存产生的VOCs,VoCS经集气装置收集后分别经2套“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2根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项目生产工序使用电加热,供暖依托集中供暖或使用空调制热,不自行建设燃煤、燃气取暖装置,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生产过程中不涉及重金属,在严格管理的前
7、提下,项目废水几乎不会对土壤造成影响,满足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环境质量底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生产使用电加热,用电由市政供电电网供给,用电量为100万kWh/a,不建设使用燃料的设施及装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能源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水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用水以生活用水为主,生产过程不用水,不属于高水耗项目,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水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土壤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项目租赁空置厂房进行建设,所在位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且不属于受重度污染的农用地,符合威海市三线一单中关于土壤利用上线及分区管控的要求。(4)生态环境准
8、入清单根据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威环委办202124号),分别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四方面进行了相应的管控要求,项目位于张村镇,该文件对张村镇的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张村镇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一览表类别优先保护单元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1 .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土地用途。2 .一般生态空间内原则上按照限制开发区域管理。3 .里口山风景名胜区、双岛国家森林自然公园内禁止新建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项目,限制餐饮等产生大气污染物排放的三产活动。4
9、.禁止新建35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20蒸吨J、时以下的重油、渣油锅炉及直接燃用生物质锅炉。5 .大气环境布局敏感重点管控区内在布局大气污染排放建设项目时,应充分评估论证区域环境影响。6 .工业园区应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规范发展和提质增效,完善园区集中供热设施,积极推广集中供热。7 .合理布局生产与生活空间,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发展。从严审批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产生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项目位于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千山路北、珠江街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范围内。项目不新建锅炉,不属于高耗水、高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张村镇空间布局约束的要求。符合污
10、染物排放管控1 .严格执行山东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要求。全面加强VOCS污染管控,石化、化工和涉及涂装的各重点行业加强对VoCS的收集和治理,确保废气收集率、治理设施同步运行率和去除率达到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加大汽油、石脑油、煤油以及原油等油品储运销全过程VOCs排放控制。加强移动源污染防治,逐步淘汰高排放的老旧车辆,严格控制柴油货车污染排放: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2 .对直排环境的企业外排水,严格执行山东省流域水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第5部分:半岛流域排放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管网辐射范围内的排污企业要全部入网,严禁直排污水;达不到标准要求和影响城镇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的工业
11、废水,必须先经预处理达到入网要求后,再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工业园区应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稳定达标运行,对废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应收尽收。3 .加强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建设,确保新增收集污水得到有效处理。污水管网难以覆盖的区域,因地制宜建设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新建、改建、扩建城乡基础设施、居住小区等应项目产生的VOCS工序均位于封闭车间内,收集装置距VoCS产生位置较近,设计收集效率为90%,采用高效的“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处理装置,设计处理效率为80%以上,VoCS总量可实现等量替代,不会超过区域允许的排放量,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张村镇污染物排
12、放管控的要求: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可达标排放至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高区污水处理厂。符合同步建设雨水收集利用和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并采取雨污分流等措施减少水污染。环境风险防控1 .当预测到区域将出现重污染天气时,根据预警发布,按级别启动应急响应,落实各项应急减排措施。2 .加强对化工、工业炉窑、医疗垃圾和危险废物焚烧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的监管。按国家有关规定对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的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排查环境安全隙患,评估和防范环境风险。3 .对于高关注度地块,调查结果表明超过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的,应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
13、管控和修复。4 .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排放,并按年度向生态环境部门报告排放情况。建设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生产装置、储罐和管道,或者建设污水处理池、应急池等存在土壤污染风险的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设计、建设和安装有关防腐蚀、防泄漏设施和泄漏监测装置,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制定、实施自行监测方案,并将监测数据报生态环境部门。项目可按照重污染天气预警,落实减排措施。在严格管理的前提下,项目不会因危废库出现渗漏情况污染所在地土壤环境,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张村镇环境风险管
14、控的要求。符合资源利用效率1 .新建高耗能项目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生大气污染物的工业企业应持续开展节能降耗,持续降低能耗及煤耗水平。推广使用清洁能源车辆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因地制宜推进冬季清洁取暖,实现清洁能源逐步替代散煤。2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制订节约用水措施方案,配套建设节约用水设施。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的技术、工艺和设备,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3 .禁燃区内禁止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炉窑、炉灶等设施。项目不属于高耗水、高耗能行业,冬季依托集中供暖或使用空调制热,不单独建设使用燃料的设施,满足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中关于张村镇资源利用效率
15、的要求。符合因此,项目建设威海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通知中关于张村镇生态环境准入的相关要求。另外,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2019年修改版)(GB/T4754-2017)、山东省禁止、限制供地项目目录以及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项目未使用国家及地方淘汰和限制使用的工艺及设备,符合国家及地方当前产业政策。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及相关规划的要求,厂址周围评价范围内无特殊保护文物古迹、自然保护区等,符合“三线一单”的要求。4、与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分析见表2。
16、表2项目与鲁环发2019146号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19146号项目情况符合性(一)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环氧树脂VOCs含量0.5-1.5%,属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符合(二)加强过程控制。1 .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
17、2 .加强设备与场所密闭管理。含VOCS物料生产和使用过程,应采取有效收集措施或在密闭空间中操作。3 .推进使用先进生产工艺。通过采用全密闭、连续化、自动化等生产技术,以及高效工艺与设备等,减少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挥发性有机液体装载优先采用底部装载方式。4 .遵循“应收尽收、分质收集”的原则,科学设计废气收集系统,将无组织排放转变为有组织排放进行控制。5 .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6 .治污设施的设计与安装应充分考虑安全性、经济性及适用性。项目设置集气罩、密闭管道收集挥发的VOCs,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三)加强末端管控。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
18、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项目废气经处理后可满足相应标准达标排放。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符合山东省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分行业治理指导意见(鲁环发2019146号)的要求。5、与环大气201953号文符合性分析与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3号)的符合性分析见表3o表3项目与环大气201953号文符合性一览表环大气2019J53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1、大力推进源头替代。通过使用水性、粉末、高固体分、无溶剂、辐射固化等低VOCS含量的涂料,水性、辐射固化、植物基等低VOCS含量的油墨,水基、热熔、无溶剂、辐射固化、改性、生物降解等低VOCS含量的胶粘剂,以及低
19、VOCs含量、低反应活性的清洗剂等,替代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从源头减少VOCS产生。项目主要原辅材料环氧树脂VoCS含量().51.5%,属于低VoCS含量的物料。符合其他符合性分析2、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重点对含VoCS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敞开液面逸散以及工艺过程等五类排放源实施管控,通过采取设备与场所密闭、工艺改进、废气有效收集等措施,削减VoCS无组织排放。设置集气罩收集VoCS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符合3、推进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实行重点排放源排放浓度与去除效率双重控制。车间或生产设施收集排放的
20、废气,VoCS初始排放速率大于等于3千克/小时、重点区域大于等于2千克/小时的,应加大控制力度,除确保排放浓度稳定达标外,还应实行去除效率控制,去除效率不低于80%;采用的原辅材料符合国家有关低VoCS含量产品规定的除外,有行业排放标准的按其相关规定执行。项目有机废气产生速率较低,采用活性炭吸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吸附效率达80%以上,满足要求。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符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要求。6、与鲁环发2019132号文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019132号文)的符合性分析见表4o表4项
21、目与鲁环发2019132号文符合性一览表鲁环发2019132号文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二、指标来源(二)“可替代总量指标”核算基准年为2017年。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应来源于2017年1月1日以后,企事业单位采取减排措施后正常工况下或者关停可形成的年排放削减量,或者从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者治理项目可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项目VoCS总量来源于威海柳永纱布有限公司,能够满足等量替代要求。符合四、指标审核(一)用于建设项目的“可替代总量指标”不得低于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均浓度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环境空气质量年平
22、均浓度不达标的城市,相关污染物应按照建设项目所需替代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的2倍进行削减替代(燃煤发电机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达到超低排放标准的进行等量替代)。上一年度细颗粒物年平均浓度超标的设区的市,实行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各设区的市有更严格倍量替代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项目VoCS排放量为0.225ta,可从威海柳永纱布有限公司VOCS减排量中进行替代,能够满足等量替代的要求,项目替代源具体说明见附件。符合由上表可见,项目符合鲁环发2019132号的要求。7、与鲁环委办202130号符合性分析项目与山东省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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