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邦服饰: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1号其他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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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中国资产评估准则编制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号其他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格律沪评报字(2023)第065号共一册第一册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GeLv(Shanghai)AssetsAppraisalCo.,Ltd2023年6月16日目录声明1资产评估报告摘要2资产评估报告正文4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4二、评估目的5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5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9五、评估基准日9六、评估依据9七、评估方法11八、评估程序实施过程和情况15九、评估假设17十、评估结论19十一、特别事项说明
2、21十二、评估报告使用限制说明24十三、评估报告日25十四、资产评估专业人员签名和资产评估机构印章25资产评估报告附件26声明一、本资产评估报告依据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基本准则和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发布的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和职业道德准则编制。二、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和资产评估报告载明的使用范围使用资产评估报告;委托人或者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违反前述规定使用资产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不承担责任。三、资产评估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评估委托合同中约定的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除此之外,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
3、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四、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正确理解和使用评估结论,评估结论不等同于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五、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关注评估结论成立的假设前提、资产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和使用限制。六、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并对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依法承担责任。七、评估对象涉及的资产清单由委托人、产权持有人申报并经其采用签名、盖章或法律允许的其他方式确认;委托人和其他相关当事人依法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八、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师与资产评估报告中
4、的评估对象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与相关当事人没有现存或者预期的利益关系,对相关当事人不存在偏见。九、资产评估师己经对资产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进行现场调查:已经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必要的关注,对评估对象及其所涉及资产的法律权属资料进行了查验,对己经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如实披露,并且已提请委托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完善产权以满足出具资产评估报告的要求。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号其他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摘要格律沪评报字(2023)第065号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
5、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律”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委秘;霜甯海才都魄春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牛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1号其他房地产在2023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报告摘要如下:评估目的: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为此需对该经济行为所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1号其他房地产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对象: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评估范围:
6、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建筑面积10438平方米)、1-1号其他房地产(建筑面积278平方米)。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基准H:2023年5月31日评估方法: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评估结论:本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对象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选用市场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1-1号房地产选用成本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经评估,以2023年5月31日为评估基准日,在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太原南街1-1号规划为用途其他的房地产的评估结论为300/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冬亿零壹拾壹万元整(评估结果含
7、增值税、不含交易相关税费等)。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单位:人民币元序号权证编号建筑物名称详细地址房屋现状所在楼层/搂层数建筑面积(m2)祢价值1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168525号沈阳新世界旗舰店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正常使用1-5/5F10,438.00298,270,000.002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168524号沈阳新世界旗舰店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1号闲置3/3F278.001.840.000.00合计10,716.00300.110.000.00本资产评估报告仅为资产评估报告中描述的经济行为提供价值参考依据,评估结论的使用有效期原则上为自评估基准日起一年。如果资产状况、市场状况
8、与评估基准日相关状况相比发生重大变化,委托人应当委托评估机构执行评估更新业务或重新评估。提请特别注意:本报告仅供委托人资产转让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评估师的责任是就该项评估目的下的资产价值量发表专业意见,评估师和评估机构所出具的评估报告不代表对评估目的所涉及的经济行为的任何判断。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正评估报告使用者应当充分考虑评估报告中载明的假设、限定条件、特别事项说明及其对评估结论的影响。以上内容摘自评估报告正文,欲了解本评估项目的详细情况和合理理解评估结论,应当阅读评估报告正文。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
9、、11号的商业房地产市场价值资产评估报告正文格律沪评报字(2023)第065号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律”或我公司)接受贵公司(以下简称委托人”)的委托,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的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采用市场法、收益法、成本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贵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1号其他房地产在2023年5月31日的市场价值进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一、委托人及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一)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概况名称: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
10、份有限公司社会统信用代码:913100001321787408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康桥东路800号法定代表人:胡佳佳注册资本:人民币251250万元整成立日期:2000-12-06营业期限:2000-12-06至无固定期限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服装制造加工,服装、鞋、针纺织品、皮革制品、羽绒制品、箱包、玩具、饰品、工艺品、木制品、电子设备、五金交电、礼品、建筑材料、纸制品,日用百货,钟表眼镜,化妆品,日用口罩(非医疗.),电
11、子产品,家用电器,文具体育用品的销售,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从事计算机、网络科技领域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开发,附设分支机构。(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二)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之间的关系委托人与产权持有人为同一单位。(三)其他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本次评估报告仅供资产评估委托合同约定的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人使用,其他任何机构和个人不能成为资产评估报告的使用人。二、评估目的本次评估目的是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拟资产转让涉及其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1号其他房地产市场价值
12、提供参考意见。三、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对象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资产价值,评估范围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商业房地产、1/号其他房地产,总建筑面积10716平方米。具体评估范围仅以产权持有人提供的评估申报表内容为准。委托人暨产权持有人已承诺委托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与经济行为所涉及的评估对象和评估范围一致。(一)委估资产概况1、委估资产权属情况:1)土地使用权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国有土地使用证(编号:沈阳国用(2010)第0102号)记载显示:本次评估对象的土地权属性质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人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13、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号为012277601,坐落于沈阳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使用权宗地面积为2152平方米,土地终止日期:2043年1月。2)房屋状况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本次评估对象的房屋所有权证,具体登记情况记载如下:评估对象一评估对象二权证编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I68525号沈房权证中心字第N060I68524号房屋所有权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共有情况单独所有单独所有房屋坐落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和平区太原南街1-1号登记时间2OW-O3-152010-03-15规划用途商业其他房屋状况建筑面积(m2)10438278总层数53所
14、在层数1-51-32、委估资产抵押情况:根据委托人提供不动产电子登记(簿)查询证明,截至评估基准日不动产他项权利登记信息,如下:不动产他项权利登记信息抵押权登记抵押权人抵押人他项权证号登记日期主债权数额债务履行期限(债权确定期间)最高债权额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辽(2020)沈阳市不动产证明2020-01-20357169000第0018018号2020/1/203571690002020-01-19至2025/1/19是上述电子登记(簿)查询结果与委托人提供的抵押合同,合同号为(332065)浙商银高抵字(2020)第OOOlO号,涉及的抵押权人、抵押类型
15、以及抵押金额相一致。3、委估资产租赁情况:截至评估基准日,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委估房屋建筑物存在出租情况,具体情况如下:出租方租赁位置租赁面积(mJ)租赁期限约定经营品牌沈阳美特斯邦威服太原南街】号1层局部972015/3/1至2025/4/30都市丽人太原南街1号1层局部2002015/4/1至2025/5/31名创优品饰有限公司太原南街1号23层局部17042015/4/1至2025/5/31欧罗巴太原南街I号1层局部I(X)2022/8/1至2025/8/31周大福El相方沈TZ日美特斯邦威服饰有限公司为产权持有人控股子公司O4、委估资产分布情况及特点:评估对象-位于沈阳市和平
16、区太原南街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业,房屋证载用途为商业。权利人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评估对象二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1号,土地证载用途为商业,房屋证载用途为其他。权利人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5、委估资产实物状况:(1)位置本次委估资产坐落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四至为:东至南宁南街;南至咸阳路;西至太原南路;北至中华路。(2)交通评估对象所处地区道路网密度、道路等级均较好,评估对象周边道路有胜利北街、南京北街、中华路等,交通通达度良好。附近1公里以内有103路、203路、207路、207路区间、220路、221路、223路、225路、235路、237路、240
17、路、246路、261路、263路等公交线路以及轨道交通1号线沈阳站。区域交通无特别的交通管制情况,交通较便捷。(3)环境状况描述1)自然环境评估对象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建筑物密集度较高,有一定的空气、噪声等污染,自然环境般。周边无高压输电线路、垃圾集中回收站等影响环境的污染源。2)人文环境评估对象所在的太原街是一条见证了H本帝国主义对中国东北殖民统治的全过程街路01948年11月,沈阳解放后,太原街又一次成为沈阳地区经济发展标志性街路,被誉为东北商业第一街。3)景观评估对象周边有中山公园、体育公园等,景观情况一般。(4)外部配套设施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对象周边市政基础设施较为齐全,达
18、到“七通”(道路通、供水通、排雨水通、排污水通、供电通、通讯通、燃气通);评估对象周边公共服务设施齐全,主要有:万达广场、印象城购物中心、百盛购物中心等商业机构;中国银行(沈阳中华路支行)、中国工商银行(沈阳南站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通化街邮政储蓄专柜)等金融机构:东北育才学校、东北中山中学、和平一校等教育机构;沈阳市国医中医院、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等医疗机构。评估对象所属区域市政基础设施比较完善,供电、供水、排水、通讯等市政设施均能满足使用要求。(5)商业集聚度评估对象所处区域在沈阳市和平区商业街上,周边有万达广场、沈阳苏宁广场、玖伍文化城等,商业聚集程度高。
19、(6)土地实物状况评估对象位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1/号,所在街区形状较规则,地势平坦、适合作为建设用地利用。评估对象四至为:东至南宁南街;南至咸阳路;西至太原南路;北至中华路。评估对象所在宗地土地开发程度己达“六通”(通路、供水、排水、通电、通讯、供热),场地内已建成有成熟商业建筑群。评估对象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出让,宗地面积为2152平方米,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土地终止日期:2043年1月。(7)建筑物实物状况评估对象一坐落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号,建筑物为一幢地下1层,地上总层数为5层的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10438平方米,地下1层为人防建筑(房权证未登记其地下建筑面积),现场
20、勘查日,地下1层有产权持有人作为服饰经营以及设备间使用。评估对象的建筑结构为钢混,房屋类型为商业,建筑物沿街外墙为多色亚克力面板装饰,维护保养较好,后门外墙为灰色外墙涂料,存在开裂脱落迹象。自用部分1层层高约为4.85米,建筑15层内配有1台货梯、每层配置2组上下手扶梯电梯;内上下楼梯段为米色瓷砖,钢化玻璃护栏;中庭公共部位围栏为透明钢化玻璃,不锈钢扶手;地面为灰色地砖,顶棚为白色石膏吊顶:安装有背景音响系统、中央空调系统、防系统等。目前处于正常使用状态,维修保养情况较好。出租部分建筑1楼主体为钢化玻璃大门及橱窗,1楼经营品牌分别为名创优品、周大福、都市丽人,内部有经营方自行装修使用;2楼经营
21、品牌为呷哺呷哺小火锅、欧罗巴西餐厅,内部装饰主要以地砖、乳胶漆涂层为主;3楼经营约网咖,以地砖、乳胶漆涂层为主;4楼由沈阳双华装饰装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8修工程有限公司经营,内部铺设地板,石膏板吊顶,玻璃隔墙隔断分割做办公室使用。评估对象二坐落于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南街1-1号,建筑物为一幢总层数为3层的多层建筑,总建筑面积为278平方米,单层层高约为2.8米,评估对象的建筑结构为钢混,房屋类型为其他,建筑物一面借1号建筑墙体,外墙涂层存在开裂脱落迹象,房屋内部涂料因长期空置导致局部有发霉的情况,管道接头个别存在渗水情况,目前处于闲置状态,维护保养不足。四、价值类型及其定义根据本次评估目的
22、,确定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为市场价值。市场价值是指自愿买方与自愿卖方在各自理性行事且未受任何强迫的情况下,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进行正常公平交易的价值估计数额。选择市场价值作为本次评估的价值类型,是遵照价值类型与评估目的相一致的原则,并充分考虑市场条件和评估对象自身条件等因素综合确定的。五、评估基准日本次评估的评估基准日为2023年5月31日。该评估基准日由委托人选定并与本次评估的资产评估委托合同载明的评估基准日一致。此评估基准日是委托人基于评估目的而确定的。六、祢牌本次评估工作中所遵循的法律法规依据、评估准则依据、资产权属依据和评估取价依据为:(一)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20
23、16年7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6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10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四次修正);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0年5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表决通过);4、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财政部令第97号修改);5、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V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决定(“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2号“2019年8月26日第十三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格律(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9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6、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年中华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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