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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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单位:霞浦县人民政府版本号:2021年(01版)实施日期:年月日1总则11.1 编制目的11.2 编制依据11.2 .1法律、法规和规章11.2.2 技术规范21.2.3 相关预案、文件31.3 适用范围41.4 预案衔接51.4.1内部预案管理体系51.4.2预案衔接71.4 .3外部应急预案关联81.4.2部门协调联动机制81.5 工作原则9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102.1应急组织指挥机构102.2现场应急指挥部112.2.1应急指挥部职责112.2.2协调办公室职责122.3现场应急工作组132.3.1应急处置组132.3.2应急
2、监测组132.3.3应急供水保障组142.3.4应急物资保障组142.3.5信息发布组152.3.6善后处置组152.2.7应急专家组153应急响应163.1信息收集和研判183.1.1信息收集183.1.2信息研判与会商183.2预警193.2.1预警分级193.2.2预警的启动条件193.2.3发布预警和预警级别调整203.2.4预警措施213.2.5预警解除223.3响应分级223.3.1I级响应223.3.2Il级响应243.4信息报告与通报251.1.1 4.1信息报告时限和程序251.1.2 信息通报程序261.1.3 信息报告和通报内容263.5 事态研判273.6 应急监测27
3、3.6.1开展应急监测程序283.6.2制定应急监测方案283.7污染源排查与处置293.7.1明确排查对象293. 7.2切断污染源303.8应急处置313 .8.1制定现场处置方案314 .8.2供水安全保障333.9物资调集及应急设施启用333.10舆情监测与信息发布343.11响应终止344后期工作354. 1后期防控354.2 事件调查364.3 损害评估364.4 善后处置375应急保障375. 1通讯与信息保障375.2 应急队伍保障385.3 应急资源保障385.4 资金保障395.5 其它保障396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6.1 名称术语396.2 预案解释权属426.3 预案
4、演练和修订426.3.1预案演练426.3.2预案管理与修订436.4预案实施日期437、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1: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风险评估报告44附件2: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应急防控53附件3:霞浦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成部门联系方式56附件4:标准化格式文本59附件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及应急响应流程图66附件6:常见化学品引发水污染事故的简要处置方法68附件7: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应急响应专章71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最大程度降低突发环境事件对水源地水质影响,为规范水源地突发环境事
5、件应对的各项工作提供指导,建立职责明确、规范有序的应急指挥体系,最大程度地保障公众健康和人民群众的用水、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结合霞浦县下浒镇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集中式地表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的实际情况编制此预案。1.2 编制依据1.2.1 法律、法规和规章(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5年1月1日起施行);(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3)中
6、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1月1日起施行);(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12月3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年4月23日施行);(6)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3月31日起施行);(7)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2012年2月1日起施行);(8)福建省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9)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13年12月7日施行);(10)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2010年12月22日修正);(11)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2016年6月1日起施行);(12)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2015年6月5日起施行
7、);(13)突发环境事件信息报告办法(部令第17号);(14)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处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2号)。1.2.2 技术规范(1)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应急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环办201193号);(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保护指南(试行)(环办201250号);(3)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指南(试行)(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1号);(4)环境应急物资调查指南(试行)(环办应急201917号);(5)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监测技术规范(HJ589-2010);(6)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T773-2015);(7)集中式饮用
8、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状况评估技术规范(HJ774-2015);(8)行政区域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推荐方法(环办应急20189号);(9)深化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整治保障农村饮水安全工作方案(闽环保总队20214号)。1.2.3 相关预案、文件(1)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国办函2014119号);(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1月8日);(3)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2006年1月22日);(4)水利部应对重大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水汛2009488号;(5)福建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闽政办200420号);(6)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闽政办2015
9、102号);(7)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8)宁德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9年06月修订);(9)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7年4月28日修订);(10)宁德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6年10月17日修订);(11)霞浦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0年修编);(12)霞浦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年07月);(13)霞浦县城区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14第一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突然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水污染事故,影响居民用水、饮水安全,对本地区社会
10、稳定,政治安定构成威胁,有社会影响的水污染事故应急工作。本预案适用于因固定源、流动源、非点源突发环境事件以及水华灾害等事件情景所导致的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核与辐射污染事件不在本预案范围内。1.4 预案衔接1.4.1 内部预案管理体系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一个全过程的管理,具体可包括:预防和预警、环境应急准备、环境应急响应、环境应急事后管理等方面。相关管理体系见图1.47。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风险防范预警体系建设预防和预警环境监管预警预警监测面源风险防范流动源风险防苑固定源风险防范环境应急准备应急准备环境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应急事后管理应急事后管理1.4.2 预
11、案衔接福建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福建省环保厅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德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宁德市环保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霞浦县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霞浦县环境保护局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是本预案的上级预案。在预案制定时,霞浦县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在原则上要符合上述预案的总体要求,在执行中,下级预案要服从上级预案的需要。图1.4-2应急预案关系图1.4.3 外部应急预案关联本预案涉及的饮用水水源应急事件发生时与事件发生地周边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相联动。当水源地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及时与下游水源地建立通报机制;当周边企业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可能对水源地造成影响时,
12、应及时上报宁德市协调办公室。1.4.4 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为有效整合饮用水水源地现有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体系,密切各部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中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应急处置任务,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应建立各部门协调联动机制。(1)建立水源地应急联会制度。联席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霞浦县人民政府组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单位参加,共同分析研究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在应急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协调解决应急工作中的难点问题。(2)签订应急联动协议。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
13、单位相互签订宁德市霞浦县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协议,积极开展各项合作,形成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的合力。(3)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确定一名联络员,负责收集各单位的应急工作情况,反馈应急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各联络员工根据上级领导的指示,相互通知,相互预警。(4)建立统一指挥机制。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救援队伍在现场救援指挥部统一指挥下,按照各单位预案和处置规程,相互协同,密切配合,共同实施环境应急和紧急处置行动。1.5 工作原则霞浦县人民政府在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系统及其响应程序时,本着实事求是、切实可行的方针,贯彻如下原
14、则:(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宣传普及环境应急知识,提高公众环境安全意识;建立健全环境预警机制,全面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强化环境应急监测、监控和监督管理,防止突发环境事件发生。(2)统一领导,分类管理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针对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发环境事件的特点,实行分类管理,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3)属地为主,先期处置霞浦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的应对工作。由于生产经营单位原因造成突发环境事件时,生产经营单位应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减轻后果,并报告镇环保部门,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应急责任的落实。(4)部门联动,社会动员建立和完善部门联动机
15、制。有关部门在接到突发环境事件报告后,如果判断可能引发突发环境事件,要及时通报应急处置指挥部;充分发挥部门专业优势,共同应对突发环境事件;实行信息公开,建立社会应急动员机制,充实救援队伍,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5)依靠科技,规范管理积极鼓励环境应急相关科研工作,重视环境应急专家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应急科技应用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科学有效的应急机制,使应急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2应急组织指挥体系2.1 应急组织指挥机构为能在水源地突发环境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实现控制和处理,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所带来的损失,按照“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成立应急组织指挥机构。
16、当发生突发事故时,应急组织指挥机构能尽快的采取有效的措施,第一时间投入紧急事故的处理,以防事态进一步扩大。在霞浦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霞浦县集中式供水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设立现场指挥部、协调办公室、应急专家组和专项工作组,其中专项工作组再次细分为应急处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处置组。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详见下图。应急欠置组应急监测组应急供水保障组应急物资保障组信息发布组善后处置组图2T应急组织机构框架图2.2 现场应急指挥部2.3 2.1应急指挥部职责应急指挥部为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
17、应急领导机构,统一领导、负责组织指挥下浒镇自来水厂饮用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入应急状态时,应急领导小组自动转为现场应急指挥部,承担应急处置工作的决策、指挥与控制等任务。应急指挥部组成如下:总指挥:县长副总指挥:副县长(分管环保、水利)成员单位:县政府办公室、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交通运输局、宣传部、应急管理局、林业局、财政局、住建局、下浒镇政府、下浒自来水o根据水源地受污染事态的发展情况,决定启动预警程序,启动、终止应急响应;咨询有关专家并提出现场应急行动方案和措施,统一指挥水源地污染处置工作;指导相关部门开展水源地污染处置工作;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应
18、急处置情况;有关信息的发布;协调解决处置中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车辆、船只等应急保障资源;配合上一级现场应急指挥部的应急处置工作。总指挥负责领导和指挥先期应急救援行动,并协调现场应急工作。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临时替代总指挥职责。2. 2.2协调办公室职责水源地协调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查、修订,指挥、调度、协调、督查、指导有关单位做好水源保护地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会议、传达应急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收集汇总分析工作信息,向应急小组通报工作情况;负责通知地表水源保护地受污染情况,并负责上报上一级部门关于水源地受污染情况;咨询有关专家对水源地污染事件进行分析评估,制订应急措施,提出
19、控制污染和防止事态扩大的建议;负责应急物资库的建设,应急物资的采购、保管及补充、应急演练等工作。2.3现场应急工作组2.3.1应急处置组(1)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及下浒镇政府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在饮用水源地发生污染事件时,应急处置组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危险源,排除险情,抢救伤员,对事故现场予以有效控制,防止事故扩大。2.3.2应急监测组(1)由生态环境局局长任组长,由卫生健康局、下浒自来水厂等相关部门及下浒镇政府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由生态环境
20、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现场污染事故调查监察、处置工作;制定现场应急监测方案,宁德市霞浦环境监测站开展现场应急监测工作,对饮用水源水质进行监测,及时报告监测数据;判明污染物性质和危害范围,建议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控制事故排放的污染源,消除或减少环境污染危害,对事故危害予以有效控制。组长负责现场相关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2.3.3应急供水保障组(1)由水利局牵头,由住建局、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局、下浒自来水厂相关部门及下浒镇政府组成,并视情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负
21、责指导供水单位的应急处置工作,组织供水单位进行应急监测,落实停止取水、启动深度处理设施和切换备用水源等应急工作安排。霞浦生态环境局负责现场相关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2.3.4应急物资保障组(1)由应急管理局局长任组长,由公安局、财政局、自来水厂等相关部门及下浒镇政府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由应急管理局局长负责牵头,负责协调救援物资的调拨、紧急供应及发放,公安局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工作,财政局负责调拨事件应急体系运行经费。组长负责现场相关
22、单位的协调,提出事故处置建议措施;负责向应急处置指挥部报告现场情况。小组成员按各自职责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事故处置、事故分析、形成报告等工作。2. 3.5信息发布组(1)由宣传部部长任组长,由县政府办公室、卫生健康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及下浒镇政府组成,并视情况可另行确定增加参加的部门。(2)职责:负责协调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情况的信息报送和对公众的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媒体和舆论工具及时准确发布事件信息,安定民心,维护社会稳定。3. 3.6善后处置组由副县长牵头,组织农业农村局、水利局、生态环境局、财政局等相关部门参加,开展事后环境监测和后续污染物防控、无害化处置等,加强事发地环境
23、监测和污染物防控、处置,开展生态修复、赔偿和恢复重建工作。4. 2.7应急专家组应急专家组由环境监测、危险化学品、环境评估、水文地质、卫生健康、水文水利、农业养殖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水源保护地突发环境事件发生后,应急专家组为水源地应急小组的应急决策提供专业咨询和技术支持;对事发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和研究,合评估水污染事件,预测其发展趋势,提出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的建议、应急处置措施和环境安全建议;提出指导、调整和评估应急处理措施建议和意见;参与水源保护地突发环境事件的总结评估并提交评估报告;在日常工作中为生态环境部门、水源地应急办、监测站提供工作咨询。3应急响应包括信息收集和研判、预警、信息报告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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