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阶段练习含答案及解析.docx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阶段练习含答案及解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阶段练习含答案及解析.docx(4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试卷(二)阶段练习含答案及解析二、单项选择题(共40题,每题1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二个最正确或最符合题意)。1、依照婚姻法的规定,有以下哪个情形不属于经调解无效,应准许离婚?A、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B、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C、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D、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参考答案】:C【解析】:参见婚姻法第32条。2、某公司在其格式劳动合同中规定:“因公司的机器设备给职工造成的人身伤害,由公司承担赔偿责任。”该公司职工王某为完成生产定额,在下班后使用一台机器时被轧断了2根手指。王某因受伤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应当由谁承担?A、应当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
2、司不承担赔偿责任B、主要由王某自己承担,该公司亦应当承担部分赔偿责任C、应当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D、主要由该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王某自己亦应当承担部分损失【参考答案】:C【解析】:本题考格式合同的解释。本案虽未明示,但倘若就责任承担问题发生纠纷,其争点必然是,王某在下班后使用公司机器设备而受伤的情形是否在该格式条款范围之内。合同法第41条规定:”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因此,解释该条款时,应以王某在下班后使用机器是为完成其份内的定额工作量为准,判令公
3、司承担赔偿责任。3、人民法院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下列哪些案件时,无须先行调解?A、王某和张某之间的宅基地纠纷B、徐某、沈某和秦某之间的合伙协议纠纷C、甲商场和乙公司之间的玩具买卖合同D、赵某因工伤向公司要求损害赔偿所引起的纠纷,该纠纷权利义务关系比较明确【参考答案】:C【解析】:参考答案c测试点简易程序中的调解。【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14条规定,下列民事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时应当先行调解:(一)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二)劳务合同纠纷;(三)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四)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五)合伙协议纠纷;(
4、六)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但是根据案件的性质和当事人的实际情况不能调解或者显然没有调解必要的除外。由此可知,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上述案件时,只有C项中的情形无须先行调解,故为正确答案。4、中国A公司进口一批日产空调,合同规定以信用证支付。A公司开出的信用证规定装船期限为1998年7月10日至7月20日,由承运人所属的“平远”号货轮承运上述货物。“平远”号在装货港外锚地因遇大风走锚与另外一艘在铺地待泊的货轮相撞,使“平远”号不能如期装货。“平远”号最后于8月15日完成装货,船长在接受了托运人出具的保函的情况下签发了与信用证一致的提单,并办理了结汇。由于船舶延迟到港错过了空调的销售季节,给甲公司造成
5、了很大损失。A公司为此向承运人提出了索赔要求,下列关于承运人责任的选项哪个是正确的?A、延迟装货是因为不可抗力,因此承运人对延迟不负责任B、承运人的行为是倒签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C、承运人倒签提单是应托运人的要求,因此不应承担任何责任D、承运人的行为是预借提单,承运人应对此承担责任【参考答案】:B【解析】:倒签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一种早于货物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承运人倒签提单的应对此承担责任。考查倒签提单的法律后果,本案的法律关系看似复杂,其实只要抓住了核心问题就可以轻松地拿下来。提单是指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者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以交付货物的单证。按
6、照不同的方法,可将提单分为不同的种类,前已有述,还有几种特殊的提单,如略式提单即只有全式正面的必要项目,而略去提单背面全部条款的提单;舱面提单即指货物装在甲板上时,承运人签发的提单;倒签提单是指货物装船后,承运人签发一种早于实际装船日期的提单;预措提单,指货物尚未全部装完,或在货物已在承运人的接管下,但未开始装船的情况下签发的提单。5、下列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或监事的说法,错误的是:A、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B、监事会决议应当由出席会议监事的半数以上通过C、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D、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参考答案】:B【解析】:B.根据第五十七条【监事费用】监事会、不设监事会
7、的公司的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需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得出A对。根据第五十六条【监事会会议】监事会每年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监事会决议应当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监事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可知B错,C对.根据第五十五条【监事权利】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知道D对,6、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
8、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A、一个月B、三个月C、五个月D、六个月【参考答案】:B【解析】: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应当自受理证券发行申请文件之日起三个月内,依照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作出予以核准或者不予核准的决定,发行人根据要求补充、修改发行申请文件的时间不计算在内;不予核准的,应当说明理由。7、某银行以某公司未偿还贷款为由向法院起诉.法院终审判决认定其请求已过诉讼时效,予以驳回。某银行向某县政府发函,要求某县政府落实某公司的还款责任。某县政府复函:“请贵行继续依法主张债权.我们将配合做好有关工作。”尔后,某银
9、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县政府已履行相应职责,某银行的债权不能实现的原因在于其主张债权时已超过诉讼时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A、本案应由中级法院管辖B、因法院的生效判决已对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予以确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进行确定C、法院应当判决确认某县政府的复函合法D、法院应当判决驳回某银行的诉讼请求【参考答案】:C【考点】行政诉讼的管辖、行政诉讼的判决【解析】行政诉讼的管辖可以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橹包括级别管辖与地域管辖。其中,级别管辖中最容易考查中级人民法院管辖。A项考查的是级别管辖。关于中级法院的管辖主要规定在行政诉讼法第14条、行诉解释第8条
10、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对行诉解释第8条第(1)项的修正中。其中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由中级法院管糟,但是以县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本题中,某银行向法院起诉,请求某县政府履行职责,属于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但不是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这符合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一审案件的条件。因此,A项是正确的,不应选。判断B项需要从司法终局性的角度去考虑。司法终局性是指法院对认为应由其管辖的所有司法性质的争议享有最终裁判权。法院对案件作出生效裁判后,案件就终结性地解决了。除法定的情形之外,任何力
11、量都不得动摇、推翻司法裁判。司法终局性的拘束力要求法院作出生效裁判后,行政机关不能再有与终局性司法裁判相违背的行政行为,包括作为与不作为。另外,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也不符合行政裁决的要求。行政裁决是指行政机关或法定授权的组织,对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与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特定的民事纠纷(争议)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只有获得法律授权,才能对授权范围内的民事纠纷案件进行审查并裁决。没有法律授权,行政机关不能自行决定和裁决某些民事纠纷案件。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行政裁决范围包括:国有资产产权裁决,土地权属争议裁决,林权争议裁决,水事纠纷裁决,矿区范围争议裁决等。某银行与某公司的
12、民事关系并不属于行政裁决的范围。县政府无权对此作出决定。因此,某县政府不能重新确定某银行与某公司的民事关系。B项是正确的,不应选。关于确认判决,行诉解释第57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不适宜判决维持或者驳回诉讼请求的,可以作出确认其合法或者有效的判决。确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另外,第58条规定,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撤8、下列有关行政法规的说法哪项是错误的?OA、
13、行政法规的修改程序,适用行政法规制定程疗条例的有关规定B、拟订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法律草案,参照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C、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由国务院办公厅审定D、行政法规修改后,应及时公布新的行政法规文本【参考答案】:C【解析】行政法规的外文正式译本和民族语言文本,由国务院法制机构审定。故选项C的说法错误。本题为选非题,答案为c。9、某银行被盗,侦查机关将沈某确定为犯罪嫌疑人。在进行警犬辨认时,一功勋警犬在发案银行四处闻了闻后,猛地扑向沈某。随后,侦查人员又对沈某进行心理测试,测试结论显示,只要犯罪嫌疑人说没偷,测谎仪就显示其撒谎。关于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下
14、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可以B、警犬辨认可以,心理测试结论不可以C、警犬辨认不可以,心理测试结论可以D、警犬辨认和心理测试结论均不可以【参考答案】:D10、张某因涉嫌贪污罪而被检察机关依法拘留,在张某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侦查人员告知张某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问以下哪种说法符合刑事诉讼法的规定OA、犯罪嫌疑人张某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配偶代为聘请律师B、由于拘留前张某是A市市长,故其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C、张某的律师接受聘请后,可以向犯罪嫌疑人张某了解有关案情,为张某申请取保候审,还可向侦查机关了解张某涉嫌的罪名,并查阅侦查机关有关张某的犯
15、罪事实材料D、张某的律师提出会见犯罪嫌疑人张某的,检察机关应在48小时内安排会见,同时在律师会见张某时应派员在场【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犯罪嫌疑人拘留后律师和侦查机关的行为。根据六机关关于刑诉法规定第10条,“依照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可以自己聘请;也可以由其亲属代为聘请。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提出聘请律师的,看守机关应当及时将其请求转达办理案件的有关侦查机关,侦查机关应当及时向其所委托的人员或者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转达该项请求。犯罪嫌疑人仅有聘请律师的要求,但提不出具体对象的,侦查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当地律师协会或者司法行政机关为其推荐律师。”张某的配偶属于张
16、某亲属,故其有权代张某聘请律师,选项A正确。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6条规定:”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侦查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和需要可以派员在场。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虽然张某拘留前是A市市长,但并不代表本案的案件或者案件性质涉及国家秘密
17、,因此其聘请律师不需要侦查机关批准,选项B错误。在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的律师无权查阅侦查机关有关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材料,选项C错误。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151条的规定;“对于不涉及国家秘密的案件,律师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在48小时以内安排会见的具体时间。人民检察院安排会见时间时,应当根据案件的情况和需要决定是否派员在场。故律师会见张某时,检察机关并不当然派员在场,选项D错误11、下列哪些行为应当认定为包庇罪?OA、某局长甲违章驾驶肇事致人死亡,秘书乙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声称自己肇事B、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为使黑社会性质组织首领乙逃避查禁,而把公安机关的秘密抓捕行动
18、方案通报给乙,致其在抓捕行动中漏网C、公安缉毒队调查发现乙有贩卖毒品的重大嫌疑,准备抓捕。该缉毒队员甲打电话给乙通报这一情况,并建议乙不要坐火车、飞机,将自己的摩托车借给乙使用。乙骑摩托车逃往外地D、医师明知乙精神没有失常,故意出具乙患有神经病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的证明【参考答案】:A【考点】包庇罪【解析】选项A属于刑法第310条规定的作假证明包庇的情形;选项B属于包庇黑社会组织罪的行为;选项C属于包庇毒品犯罪分子罪的行为;选项D属于伪证行为。12、下列说法正确的是:OA、黄某捏造事实说李某嫖娼,把材料交给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等机关,黄某构成诬告陷害罪B、黄某捏造事实说李某嫖娼,并到处传播
19、,黄某构成诽谤罪C、黄某捏造事实说李某卖淫,并当众以此对李进行辱骂,李愤然自杀,黄某构成诽谤罪D、黄某知道李某卖淫,当众以此对李进行辱骂,李愤然自杀,黄某构成诽谤罪【参考答案】:B【考点】诬告陷害罪;诽谤罪【解析】诬告陷害罪与诽谤罪都要求捏造事实,但诬告陷害罪要求捏造犯罪事实向有关机关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刑事处罚。在我国嫖娼不构成犯罪。CD都构成侮辱罪。13、关于利用计算机网络的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OA、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成立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B、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刑法第303条规定的“
20、开设赌场”C、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罪D、组织多人故意在互联网上编造、传播爆炸、生化、放射威胁等虚假恐怖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成立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参考答案】:B【考点】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赌博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与传播淫秽物品罪;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解析】根据刑法第111条的规定,通过互联网将国家秘密非法发送给境外的机构、组织、个人的,应当构成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而不是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因此A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363、364条的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电子信息的,应当成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而传播淫秽物品罪不
21、要求主观方面具有牟利的目的,因此C选项错误。根据刑法第291条之一条的规定,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因此选项D错误。根据刑法第303条(此为刑法修正案(六)新修改条文),以营利为目的,在计算机网络上建立赌博网站,或者为赌博网站担任代理,接受投注的,属于“开设赌场”,因此选项B正确。本题的正确答案为Bo14、韩某是一名纺织厂女工人,长得漂亮、生活方式前卫,因此厂里很多女职工都传言她是三陪小姐。一次下班后,几名女职工拦住韩某,把她关进一间小屋子,强迫韩某脱下外衣,要求韩某给她们跳脱衣舞、表
22、演淫秽动作,几名职工还对韩某摸来摸去、言语相辱,达近一个小时才罢休。请问这几名女职工的行为是什么性质OA、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B、强奸罪C、侮辱罪D、不构成犯罪【参考答案】:A【解析】本题考查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题关键是要区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侮辱罪的区别。两者区别在于,前者侵犯的是性的不可侵犯的权利,对象只能是妇女,后者侵犯的是他人名誉,对象没有限制;前者要求采取暴力、胁迫等强制方法,后者不要求;前者不要求公然性,后者必须公然实施侮辱行为;前者是为了剌激或满足性欲,后者是为了败坏他人名誉;前者不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后者以情节严重为构成要件。本题还可能混淆的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
23、主体并不必然是男性,妇女也可以实施,而且并不必须具有奸淫目的才能构成。15、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违约诉讼,下列哪个法院没有管辖权?A、诉讼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B、与合同有最密切联系地人民法院C、合同缔结地人民法院D、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解析】:详见民事诉讼法第243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04条。16、关于刑法上因果关系的判断,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甲为抢劫而殴打章某,章某逃跑,甲随后追赶。章某在逃跑时钱包不慎从身上掉下,甲拾得钱包后离开。甲的暴力行为和取得财物之间存在因果关系B、乙基于杀害的意思用刀砍程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法律 职业资格 考试 试卷 阶段 练习 答案 解析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82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