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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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项目建设方案1.项目概况1.1 项目背景XX综合保税区位于XX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内,规划面积2.52平方公里,将重点开展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业务,促进当地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并通过承接珠三角地区产业转移,推动XX梅兴华丰产业集聚带乃至X东地区产业的新发展。XX综合保税区是XX市开放型经济的重要平台,对其发展对外贸易、吸引外商投资、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发挥着重要作用。综合保税区信息化建设项目是一个承载各类保税、物流业务为一体、能够满足海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综保区运营公司及其他相关单位进行有效监管和高效管理,并且符合海关总署关于综合保税区验收有关工作的通知署贸函(2
2、019)209号及其附件综合保税区基础和监管设施规范文件标准要求的综合业务信息工程,是综合保税区验收通过、封关运行的必要条件。1.1.1 立项依据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优化口岸营商环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8)37号)、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XX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XX综合保税区应通过智能检测技术、智能查验装备和信息技术综合应用为手段,在有力保障综保区安全准入前提下,有效提升综保区的整体通关效率和综合服务水平,构建一体化、一站式的应用平台,实现海关、综保区管理委员会、加工制造企业、跨境电
3、商企业、保税仓库物流企业等单位之间信息的交换与共享,加快综保区进出口业务的通关速度、提高监管单位运作效率,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持续提升综保区的营商环境和综合竞争力,为综保区产业发展提供可靠的基础平台支撑。1.2 项目目标XX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业务,打造一体化的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满足XX综保区开展跨境电商1210(保税进货模式)及9610(直购进口模式)进口业务的申报需求,管委会对区内保税仓库业务的开通和管理需求以及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在区内开展业务的经营管理需求。1.2.1 服务XX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企业通过建设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实现跨境电商
4、保税商品在直购和保税模式下的日常经营管理,在满足海关监管要求的前提下,实现直购中心日常运营的各种管理需求,实现企业通过平台自主入驻;通过搭建保税区货物管理,实现对接前台销售系统、货物来源信息管理、供应商管理、价格审核、采购合同管理、统计报表等企业经营活动所需的功能,并实现与中国(XX)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对接。1.2.2 实现XX综合保税区保税备货和直购申报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申报,作为连接跨境进口相关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报关企业与海关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实现订单、运单、支付单、清单信息接入与初步校验,并与中国(XX)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技术对
5、接,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备货和直购业务模式的数据申报以及海关回执信息接收,为海关总署监管部门提供保税仓库商品出入库、出入区监管。1.2.3 提升XX综保区管委会服务企业水平通过建设XX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库区管理系统,实现库区保税仓库业务管理,包括货物入区、出区管理、入库出库管理、商品信息备案、商品上架、出库理货及库区货物存储相关的经营管理功能,实现数据与海关端的同步,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全价值链信息的交互、查询、追溯等业务需求,为“跨境电商企业服务平台”提供标准、高效、通畅的业务保障,改善保税区营商环境,提升企业满意度。1.3 建设内容建设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专注服务区内
6、企业的需求,实现XX综合保税区快速落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保税和直购业务,加强园区保税仓库管理服务,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2)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管理子系统。(3)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库区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对接中国电子口岸CAS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XX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政务大数据中心XX分节点等外部系统对接。1.4部署方式本项目计划部署于XX省“数字ZF”政务云XX节点(根据实际管理情况,亦可部署在本地机房),如部署在政务云则所有服务资源均由政务云提供,包括数据库服务器、前端项目服务器、后端消息队列服务器、WEB项目服务器等,并遵循政
7、务云的部署规范要求。1、建设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专注服务区内企业的需求,实现XX综合保税区快速落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保税和直购业务,加强园区保税仓库管理服务,提高企业服务水平。本项目主要内容包括:建设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2)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管理子系统。(3)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库区管理系统。数据对接,实现对接XX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XX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政务大数据中心XX分节点等外部系统对接。(5)公共基础设施服务,包括迁移云平台、网络架构调整和设备托管等。(6)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包括系统开发人员驻场服务、二线开发人员驻场维护。2.项目需求本项目为新建
8、XX综合保税区数字贸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包括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管理子系统、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管理子系统、跨境电子商务保税库区管理系统软件开发建设,并实现对接XX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对接XX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对接政务大数据中心XX分节点等外部系统的有效对接,云密码服务器设备托管,系统运营、培训以及驻点运维服务。2.1 业务需求2.L1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保税备货模式申报和直购模式申报的业务需求XX综合保税区跨境电子商务申报业务的需求是,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的保税备货模式申报和直购模式申报。2.1.1.1 业务流程2.1.1.1.1 直购进口业务直购进口业务:消费者先在电商平台完成下单,企业再从海外
9、打包好货物,在海关指定跨境电商监管场所完成验放后,再以包裹形式邮寄给消费者。企业备案:参与跨境的企业,包括电商企业、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以及监管场所经营人需要向海关进行跨境身份备案。只有备案完成的企业才可以进行跨境业务。三单申报:三单指的是订单、运单、支付单,分别由电商或电商平台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生成并通过本平台发送至海关跨境统一版中。国内消费者登录跨境电商平台,选购所需商品并填写相应的物流信息后完成支付。电商或电商平台企业形成订单,同时支付企业生成支付单数据,物流企业根据物流信息生成运单数据发送至本平台。清单申报:清单申报主体根据三单信息生成海关跨境统一版要求的清单数据并通
10、过本平台向海关申报。跨境物品进入监管场所:国内消费者订购的商品进入我国口岸,抵达跨境监管场所后,由监管场所经营人通过本平台向海关申报入库明细单。海关跨境统一版收到入库明细单后将清单验放回执发回给清单申报企业。实货验放:所有跨境直购进口商品在运到监管场所后都要经过机检线设备进行同屏比对。海关人员根据比对结果对商品进行验放操作。放行后的商品经国内物流企业进行派送。2.1.1.1.2 保税备货业务保税进口通关管理功能主要是针对于业务中特定商品的进口,即对特定商品以货物形式批量进入保税区,国内消费者订购后,再以个人物品形式申报二线通关。应实现海关对进口商品入区的审核、出区报关的审核、放行等业务的电子化
11、。海关接收申报单数据,可在线将申报单与三单数据比对进行逻辑检查。商品实际出区时,海关可核减账册。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按照分送集报规定,将核放单汇总后向海关申报出境备案清单,海关可核碰进境备案清单和出境备案清单,进行核销。2.1.2实现XX综合保税区库区管理业务需求XX综合保税区内跨境电子商务库区和场站的有效管理,为企业提供平台化的标准保税仓库服务,企业通过智慧物流系统实现入库申报、库存管理、出库申报的作业流程管理,实时掌握库存动态,降低入驻XX综合保税区企业各自建设库存管理系统的经营成本,同时库区系统的统一和完善也将便于海关对保税仓库的管理和监管,提高海关监管效率和清关时效,有效降低入库和出库时
12、间,提高库存周转效率。2.2 用户角色2.2.1 系统管理员需求系统管理员的用户需求包括:(1)需要实现组织架构、用户账号、用户权限的统一管控。(2)需要实现数据导入、数据修改、主数据维护、系统配置变更、系统日志管理、系统参数管理等。2.2.2 系统服务对象需求2.2.2.1 保税区内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企业主要业务执行用户,进行数据申报和录入,开展区内经营所需的功能。2.2.2.2 保税区管委会对企业入驻、企业权限和日常经营进行管理和监督。监督监管职能,全局查阅区内企业经营情况,调取企业经营数据。2.3 功能需求2.3.1 建设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管理子系统的需求通过平台的建设,实现跨境电子商务进口
13、业务的全流程数据申报、签名、传输,对接海关数据接口,获取海关审核意见和回执内容,完成在XX综合保税区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进口业务的先决条件。支撑XX市跨境电子商务保税进口(1210)业务,同时整合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企业的全部业务数据和动态的业务节点,为园区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工作协调,业务发展和数据分析提供依据,园区能够全方面的掌握区内的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申报情况,货物类型和进出区时段、频率,只有对区内跨境电子商务业务全面的掌握并进行分析才能够在管理方式和流程上进行优化,不断提高XX综合保税区的服务水平。功能需求包括:前端平台系统登录:收银员可通过账号登录销售终端。前台销售:收银员扫描商品条码,系统核减
14、库存进行销售,销售时提供删除商品、修改销售数量、结算、打印小票等功能,并将最终销售信息报送海关。前台退货:根据小票上的单号进行退货,查询出购买的商品选择退货数量,选择结算,在退还消费者货款后执行商品入库操作。服务台人员根据销售流水号关联销售记录(商品名称、商品类型、商品规格、销售时间、销售流水号、会员卡号等),填写退货原因,并录入退货单。库存统计:通过对库存信息进行查询统计。日销售统计:可统计指定的日销售情况。商品信息查询:可通过手工输入、扫码等方式查询商品详细信息。系统设置:可以设置用户,角色,日志和菜单等。(2)直购中心管理直购中心管理主要负责直购中心日常运营管理功能。经销商管理:经销商的
15、信息是商品调拨、销售统计、合同管理、经销商人员归属单位的基础,系统提供经销商统一管理功能。用户管理:用户管理可分为经销商人员管理、直购中心人员管理两大部分,同时与统一认证及权限管理系统集成,实现数据共享。货物来源单位信息管理:货物的来源单位信息管理,提供增、删、改、查功能。货物来源单位的基本信息如下:名称、编码、位置、联系人、备注、状态。合同信息管理:管理经销商的合同信息,基本信息如下:编号、合同有限期限(包括开始和结束时间)、经销商名称、联系人、联系DH、经营范围描述、经营面积、单价(天/平米)、流水抽成比例、收费模式(1、按面积收费;2、按流水比例抽收;3、按面积和抽成同时收费;4、面积和
16、抽成金额取高者收取)。商品价格审核:经销商填写商品的价格信息,经销商可以单个、批量进行商品价格进行报批(包括:正常价、会员价、团购价),申请的时候需填写价格生效起始时间;直购中心负责价格审批功能,直购中心可以选择同意或驳回,驳回时需填写审批意见。被驳回的审批可以重新再次发起。项目收费管理:分为基础费用管理、其他费用管理两部分。基础费用管理根据合同内容和经销商信息生成虚拟的应缴费用列表。费用列表包括:经销商名称、经销商编号、应用费用、费用类型(租金、流水、租金+流水),缴纳状态(缴纳状态是虚拟列和实际缴纳费用进行比对得到的状态)。其他费用管理输入缴费类型(进场费、年费、推广费、广告费等)、金额、
17、经销商、收费明细(附件形式)、备注等信息进行缴费记录的保存。项目活动管理:直购中心可以根据经销商、指定商品分类、指定商品时间范围创建活动。活动优惠和会员优惠择高或并行执行。会员体系管理:包括会员基础信息管理及会员积分兑换管理等功能,其中,基础信息有姓名、手机号、会员编号、SFZH,注册日期、消费积分(级别根据消费者的购买金额自动更新,不允许手工修改),首次会员信息录入的时候,需要提供一张小票单号,根据小票单号上的金额判断是否满足会员办理条件。积分兑换管理由直购中心填写商品信息和兑换积分数量,根据这个积分数量对会员的积分进行核减。库存提醒:经营商可根据商品类别、名称等信息进行商品直购中心实时库存
18、信息查询,包括根据商品预警的最小值和最大值来显示库存不足提醒的功能。直购中心可以查看所有经销商的直购中心库存信息,包括根据商品预警的最小值和最大值来显示库存不足提醒的功能。统计报表:主要包括按销售单据进行汇总分析统计、按商品进行统计分析管理。其中,按销售单据进行汇总分析统计根据销售日期、销售员、商品编号、销售单号等信息进行统计,列表底部显示统计信息。按商品进行统计分析管理是根据商品名称、商品编码、销售日期、是否会员、保税或完税等条件进行条件检索。2.3.2 建设企业综合服务系统的需求连接跨境进口相关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企业、报关企业与海关等监管部门之间的桥梁。实现订单、运单、支付单、清单信
19、息接入与初步校验,并与海关跨境管理平台对接,与特殊监管区域辅助管理系统对接,海关回执信息反馈。1、跨境电子商务通关服务平台(进口)支持跨境保税进口及直邮进口的数据传输、申报等。在保税进口的业务模式下,电商出口企业将商品批量备货至海关监管下的保税仓库,当电商交易完成产生订单后,电商企业与支付企业在该平台进行订单与支付单的申报,平台对数据进行初步的逻辑校验后通过湖北电子口岸传输海关总署进行审核。两单匹配后,物流企业进行运单申报及清单申报。三单均通过审核放行后,商品通过监管区出区。此外,该平台也为海关总署监管部门提供了可监管保税仓库商品出入库、出入区的功能。在直邮进口的业务模式下,当电商交易完成产生
20、订单后,电商交易完成产生订单后,电商企业、支付企业及物流企业亦通过该平台分别进行订单、运单及支付单的申报。该系统主要功能需求如下:(1)订单管理订单管理需实现自动接收电商提供的订单数据,需实现订单数据暂存、订单数据校验、通过湖北电子口岸传输至海关跨境管理平台(海关申报)、接收管理平台审核回执等功能。订单管理实现批量上传,增删改查,并从接口直接导入订单数据。数据交换:数据的上传接收可批量进行。订单管理功能包括了数据收发的接口,可与不同的电商企业、物流企业、支付机构等系统直接进行实时对接,并通过湖北电子口岸,与海关跨境管理平台、海关总署、国税等单位的系统对接以传送申报数据。订单数据传输时可实现基础
21、的信息校验,同时,根据海关相关规则(如:个人物品限额),实现对订单金额、订单流量的限制与控制。(2)运单管理物流提供商可直接在平台上进行运单管理与维护。数据交换:运单管理功能实现自动接收物流企业提供的运单数据,需实现运单数据暂存、运单数据通过湖北电子口岸发送给海关跨境管理平台、接收审核回执等功能。数据的上传接收可批量进行。该功能包括了对接不同物流公司的收发接口及通过湖北电子口岸对接海关跨境管理平台的申报回执接口。(3)支付管理支付数据申报服务要求实现支付数据的接收,基础校验和入库存档。对于支付数据中包含个人信息的字段和身份认证的相关信息给予加密,包括数据存储加密。税款划转指令功能要求根据审核后
22、的进口清单内容,结合支付信息、商品备案、归类、税率、汇率等因素,自动计算出应缴纳的跨境综合税费,生成电子税单。数据交换:为支付类企业提供申报接口和回执接口。数据的上传接收可批量进行。支付管理功能包括与湖北电子口岸的收发接口。建立企业与湖北电子口岸、海关跨境管理平台之间的信息流转通道。向电商账户发送划转税款指令。包含与海关跨境管理平台及与支付系统的接口,税款信息的实时传送。根据相关规则,可实现税款预扣等特殊流程。完成税款划转后自动核销关联的税单。电子税单功能要求能够通过湖北电子口岸接收海关跨境管理平台发送的电子税单和对电子税单进行反馈。(4)进口清单管理进口清单是向具有报关资质的报关行、物流企业
23、或电商企业提供跨境贸易的清单管理服务。进口清单管理功能接收申报单时,根据相关规则可实现简单校验并即时给予相关提示,分担海关跨境管理平台的审核压力。数据交换:基本服务需实现能接收由具有报关资质的企业替个人消费者通过湖北电子口岸向海关正式申报的进口清单数据。数据的上传接收可批量进行。同时提供进口清单的申报接口和审核回执接收接口,及接收进口清单的审核回执同时回传给申报企业。(5)通关认证管理通关认证为用户提供商品在整个通关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追溯与认证。要求能够包括商品的原产地,运输方式、报关信息等信息的查询。同时提供个人消费者小税单打印、清关企业大税单导出等功能。该功能是设立于跨境门户之中,用户可直接
24、通过订单、运单单号对物流和通关状态进行查询,自主打印相关单据,实现线上信息与线下信息的转换对接。物流信息跟踪系统跨境服务平台为用户提供实时的物流信息跟踪。由物流企业传送实时物流信息至跨境服务平台,跨境服务平台接收数据后进行基础校验并暂存。物流信息跟踪系统提供物流过程中的各类信息,包括物流状态,物流时间节点,物流车辆信息等。亦可为订单轨迹可视化追溯提供数据支持。数据交换:跨境服务平台需提供申报接口和回执接口用以物流信息的申报和接收审核回执。物流信息跟踪系统与物流企业实时对接,可实现对于物流服务的实时监控和管理。(7)保税进口管理保税进口管理功能要求能够保存消费者的个人消费记录。并且可以通过规则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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