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专科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条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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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XX中等专科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教学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保障我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制定本条例旨在明确学校教学管理体系,规范和完善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和教学质量管理,加强和促进教学基本建设、教学研究与教学改革工作,以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转,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第三条教学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科学的、规范的教学管理制度,健全教学全过程的质量监控、信息反馈保障体系,营造重视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质量的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促进良好教风、学风和考风的形成。第四条学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人才,教学始终
2、是学校的中心工作。全体教学工作人员和各级管理干部都要充分认识教学工作的重要地位,牢固树立教育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命线的观念,各级党政领导要亲自抓教学质量,及时处理、解决教学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推进教学改革和创新工作。第二章教学管理体制第五条教学工作实行校、教务处两级管理体制。学校教学工作由校长全面负责,分管教学的副校长主持日常工作。第六条由校长聘任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有管理专长的教学管理人员对学校教学工作进行研究、指导和监督,负责将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报请校党委研究决定。第七条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分管校长领导下,负责各项教学管理规章的制定以及对整个教学管理过程进
3、行宏观管理、组织、协调和检查监督工作。第八条专业部作为学校教学科研工作的主体,执行教学计划和负责组织实施教学、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各专业部在专业部主任的领导下,处理日常教学行政事务。第九条专业部是组织教学、实施教学和教学研究的基层单位,其主要职能是完成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及各环节的教学任务,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第三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十条教学计划是学校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文件,体现学校对各种专业人才的质量要求,是组织教学活动的主要依据。第十一条各专业都要制订系统的、完备的教学计划。第十二条制订和修订教学计划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有关教育政策,必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文件要求,必须充分体现各专业总
4、体培养目标与要求,做到保证基础课,加强主干课,突出前瞻性和科学性,体现不同培养层次和培养规格,强调对学生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培养,对理论讲授、实验实训、自习、见习、实习、社会调查、考试等教学环节作出合理的安排。教学计划一般由培养目标、学制、课程设置、教学进程总体安排、教学实践活动、毕业(结业)等部分组成。第十三条教务处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学校实际情况,负责制定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编制或修订原则、要求、格式,以及全校各专业教学计划的汇编工作。各专业部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编制或修订原则,编制或修订本专业部各专业的教学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教务处。第十四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提交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一
5、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并须认真组织实施。如确需调整,须经专业部、专业部提出调整意见,教务处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第十五条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统一管理,一般每两年修订一次。第四章教学运行管理第十六条教学运行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其宗旨是充分调动各种教学资源,统筹协调各级教学管理机构和部门,按教学计划实施教学活动。第十七条教务处每学期(一般分别安排在5月和H月)召开教学工作协调会,根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下学期教学工作计划,统筹安排下学期教学任务。各专业部分别于每年6月和12月召开专业部教学工作会议,制订本专业部学期教学工作计划,布署教学任务,制订学期教学工作安排,并将具体教学安排于每年6月底和
6、12月底前上报教务处,教务处统一制定全校的学期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第十八条教学标准由教务处组织专业部依据教育部课程基本要求和学校教学计划编写,内容包括课程的教学目的和任务,讲授知识和培养技能的范围、深度(掌握、熟悉、了解)及内容体系,教学进度及时间分配,教学方法,实验实训、实习、见习的要求等。教务处负责制定课程教学标准的编制或修订的原则、要求、格式与进程。各专业部根据教学计划及学校制定的教学标准编制或修订原则,按规定的进程组织编写与修订各课程教学标准。教学标准须经教务处讨论审定,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教学标准一般每3-5年修订一次。教学标准一经确定,各级教学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第十九条各门课
7、程都需由任课教师编写授课计划,对课程讲授内容、教学目标、方法、课时分配等都要有明确的规定。每学期开学前两周上交专业部批准后,提交教务处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教务处负责制定授课计划的编制原则与格式,对教师任课资格进行审核。各专业部须按照教务处制定的编制原则与格式,检查督促各专业部、教师编写授课计划,并及时提交教务处。第二十条课堂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各专业部选聘合格教师承担课堂教学任务,并对任课新教师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承担讲课任务。必须要求各专业部定期组织教研活动,组织教师集体备课,编写教案,开展教学观摩活动,研讨课堂教学方法和技巧。各专业部应于每学期第一周内将本学期教研活动安排情况提交
8、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对各专业部教研活动进行检查和指导。第二十一条日常教学管理。教务处负责编制全校教学校历、学期教学活动日程安排表。教务处及各专业部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认真监督教学运行过程。要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和课程表变更的审批,并及时严肃处理教学过程申出现的问题和事故。第二十二条教学实验室、其他教学场馆及相关教学设备的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三条教学档案管理。教务处和各专业部要按照学校统一要求,分别建立健全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管理工作须由专人负责。教务处负责教学计划、教学标准、授课计划、课程表、考试安排表、学生名单、考卷、学生成绩登记表、教师教学任务表等各类教学管理材料的归档和保管工作,按
9、有关规定送交校档案室存档,并配合校档案室对专业部教学档案工作进行指导和检查。各专业部负责教学标准、授课计划、教研活动、课程教学档案、学生成绩登记表等教学材料的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同时配合学校做好教学档案的归档工作,及时做好部分教学档案的更新和上报工作。第二十四条实践性教学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是医学教育教学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对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具有特殊作用。实践性教学包括实验实训教学、见习、实习、社会实践等,各类实践性教学由教务处统一制定实践教学标准和计划,各专业部认真组织实施和考核。教务处负责全校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计划制订原则以及实验、实习等实践性教学管理文
10、件的制定工作。负责对各类实验、实习教学工作进行检查。各专业部根据学校的有关原则意见制定学生实验、实习、社会调查及科学研究等教学计划、教学标准、实践环节指导书,并负责实施。认真落实各实验、实习指导教师。制定实验和实习规划,组织实验、实习教学。负责实验室的建设工作,配合教务处做好实习基地的建设工作。第二十五条各类学生教学竞赛活动的管理。竞赛活动有助于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有助于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和专业技能的培养,需规范管理。教务处负责制定各类教学竞赛的规程和管理办法,指导各类校级及校级以上教学竞赛活动的开展。各专业部负责落实与本专业部有关各类竞赛活动的指导教师和参赛学生,安排好辅导、训练及各项组织
11、实施工作,保证竞赛活动的顺利开展。各专业部自行组织的各类教学竞赛需到教务处备案。第二十六条教师工作管理。教师是完成教学任务的主体。要依据学校有关教学体制改革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要求,按照学校教学工作总量和规定的师生比确定教师编制及其工作职责。要针对各类课程的不同性质和不同工作量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建立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师多劳多得、优劳优酬。教学质量是衡量教师工作的主要标准,也是教师考核和教师职务聘任的核心指标。第五章考试及成绩管理第二十七条考试是对教与学进行全面检查的重要手段。各级教学管理部门和教学工作人员应对考试工作予以高度重视。第二十八条每学期的课程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管理,凡未经教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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