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心黄金地段商铺出租合同(精选7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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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中心黄金地段商铺出租合同篇1甲方:乙方:一、甲方将租给乙方使用,按每平方年月日止。二、每月租金人民币元整。乙方应在每月日前交清租金乐得拖欠,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押金。三、乙方须在协议生效之日起交押金人民币元整。不包括当月租金乙方如中途退出,或者转让,愿将押金全额付给甲方作为赔偿。甲方如中途终止合同应赔偿乙方押金及损失一切。四、乙方在经营期内有权转让场地,乙方需甲方协商后方可转让,但甲方不退还乙方押金,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退押金。五、乙方须遵守国家法定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经营一切与国家法律相违背的活动,否则后果自负。六、乙方一切经营活动所具备的手续等到各种条件,由乙方自行办理与甲方无关
2、,乙方不得随意改建房屋结构。确实需要需征求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乙方装修、水电、吊顶、地砖、门、墙等不得破坏带走。七、乙方水、电费自理,并由甲方按征收部门实际价格代收,乙方不得拖欠,否则甲方不权停止供应。八、合同期满后,如乙方不在继续租赁,甲方须全额退回押金给乙方,人民币元整,中途战争、地震、拆迁,甲方退还押金给乙方。九、乙方在租赁期间,如损坏甲方财物,须自行修复,期满时须完好归还,否则甲方有权利扣除乙方押金及乙方财物。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据。自签字后立即生效,并具有法律效益。以上协议双方须共同遵守,不得违约否则须承担法律责任。甲方:乙方: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年一月日年月一日
3、市中心黄金地段商铺出租合同篇2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本合同在于年月日签订。1、合同双方为:(以下称为出租人)和先生/夫人/小姐(以下称为承租人)2、在以上第1条款中所规定的租期,从出租人完成第3条款所有规定并在7天内通知承租方后开始生效。3、出租人同意按以下具体规定完成该店房的维修工作.4、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出租人已收到合计元的房租保证金。如果承租人某月逾期未交租金,承租人同意出租人立即从保证金中扣除应收款项作为租金。5、承租人同意在每月日或在此之前付清租金。如果承租方违约,未在该期内付款,承租人同意本合同不经通知便可终止。6、一切房屋、土地税均由承租方承担。7、如果本店房在合同终止之前
4、依法被没收,双方同意本合同遂告终止,双方不得向对方提出索赔。只要承租人还在本商店,承租人必须交纳租金,直至其搬出,把店房还给出租人为止。8、承租人同意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支付租金,并向局缴纳电话费。9、出租人同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年内不得增加租金。出租人(签章)承租人(签章)签约日期:市中心黄金地段商铺出租合同篇3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公司名称:公司地址:法定代表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等价有偿的原则下经过充分协商,特定立本合同。第一条租赁内容一、甲方将位于市区号门面租赁给
5、乙方。甲方对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二、甲租赁给乙方的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使用面积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为经营用,其范围以乙方营业执照为准。四、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房间内有:消防设施及供配电等设备。上述设备的运行及维修费用,包含在租金之内,乙方不再另行付费。第二条租赁期限五、租赁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第三条租金及其它费用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计为元(人民币)。七、每一个租赁年度按月计算。八、电费按日常实际使用数(计量)收费,每月10日前交上月电费(甲方出示供电局收费发票)其它费用,双方协商补充于本条款内。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九、甲方(一)甲方应保证所出租的房屋及设施完好并能够
6、正常使用,并负责年检及日常维护保养、维修;凡遇到政府部门要求需对有关设施进行改造时,所有费用由甲方负责。(二)对乙方所租赁的房屋装修或改造时的方案进行监督和审查并及时提出意见。(三)负责协调本地区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并为乙方办理营业执照提供有效的房产证明及相关手续。(四)甲方保证室内原有的电线、电缆满足乙方正常营业使用,并经常检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设除外),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通报。由于供电线路问题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应给予乙方全额赔偿。(五)在合同期内,甲方不得再次引进同类(饰品)商户。如违约应向乙方赔偿元人民币经济损失费,并清除该商户。(六)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消防设施符合行业规定,并向乙
7、方提供管辖区防火部门出具的电、火检合格证书复印件。(七)上述设备、设施出现问题甲方应及时修复或更换,如甲方不能及时实施,乙方有权代为修复或更换,费用(以发票为准)由房租扣除。十、乙方(一)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经营及办公。(二)合同有效期内,对所租赁的房屋及设施拥有合法使用权。(三)按合同内容交纳租金及其它费用。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十一、乙方在签订合同时付给甲方元人民币为定金,在正式入住后五日内将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币付给甲方。十二、乙方从第二次付款开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项费用可采用银行转帐、支票、汇票或现金等方式。第六条房屋装修或改造十四、乙方如需
8、要对所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或改造时,必须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改造的费用由乙方自负。在合同终止、解除租赁关系时,乙方装修或改造与房屋有关的设施全部归甲方所有(可移动设施除外)。第七条续租十五、在本合同期满后,乙方有优先续租权。十六、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期届满前二个月向甲方提出,并签订新租赁合同。第八条其它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变更、企业迁址、合并,不影响本合同继续履行。变更、合并后的一方即成为本合同当然执行人,并承担本合同的内容之权利和义务。十八、本合同的某项条款需要变更时,必须用书面方式进行确定,双方订立补充协议,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内书面答复对方,在十天内得不到答复视同同意,最后达成补
9、充协议。十九、双方各自办理财产保险,互不承担任何形式之风险责任。二十、乙方营业时间根据顾客需要可适当调整。第九条违约二十一、甲、乙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乙方已交纳定金后,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数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设备,属于甲方违约。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M向乙方支付延期违约金,同时乙方有权向甲方索回延误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终止合同。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内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单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权拒绝支付超额租金。二十三、任何一方单方面取消、中断合同,应提前二个月通知对方。二十四、乙方未按时向甲方支付所有应付款项属于乙方违约,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项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违约金。超过60
10、日甲方有权采取措施,收回房屋。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时,不视为违约。甲方应将乙方已预交的租金退还给乙方。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营业,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第十条合同生效、纠纷解决二十七、本合同经甲、乙双方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后,乙方交付定金后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二十八、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纠纷,由双方友好协商,如协商不成时,可诉请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决。二十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并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三十一、甲、乙双方需提供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三十二、本
11、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第十一条其他三十三、本合同正文共五页,随本合同共六个附件:附1:甲方有效房产证明复印件附2:用电及防火安全合格证复印件附3:甲方营业执照复印件附4:乙方营业执照复印件甲方:乙方:法定法人:法定法人:签字日期:年一月一日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地点:签字地点:市中心黄金地段商铺出租合同篇4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详细情况如下: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地址:号,建筑面积平方米。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2、,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 .承租人擅自将房屋转租、转让或转借的;2 .承租人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3 .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计达30天的,并赔偿违约金元。合同期满后,如出租方仍继续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优先权。但租金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涨幅作适当调整。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每年租金为为人民币元整(元)。4 .从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元(即第二年为元,第三年为元,第四年为元,)。5 .为减轻乙方负担,经双方协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额约定如下:第一期:租金为一付款时间为一一年一月日。第二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第三期:租金为
13、,付款时间为年月一日。第四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年月日。第五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一一年一月日。第六期:租金为付款时间为一一年一月日。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1%加收滞纳金。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出租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承租方的装修及修缮,出租方概不负责。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门市后,承租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第五条各项费用的缴纳1.物业管理费:乙方自行向物业管理公司交纳;2 .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为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直至合同期满)。4 .维修费
14、: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5 .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第六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 .如果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继续有效。承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2 .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必须事先书面向甲方申请,由第三方书面确认,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取得使用权的第三方即成为本合同的当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权利,承担原乙方的义务。甲方(签章):
15、乙方(签章):签订地点:签订地点: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市中心黄金地段商铺出租合同篇5出租方:承租方:甲方愿意将产权属于自己的房屋出租给乙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甲方出租的商铺坐落于号商铺,建筑面积一平方米。租金为每年元。物业费为每年一元乙方支付给甲方,由甲方转交给物业公司。第二条租期一年,自一年月日至一年月日。第三条支付时间:1、第一年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_元;2、第二年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_元;3、第三年租金于年月日前支付甲方一元;年租金合计:元,物业费由甲方承担。第四条水电费、电话费、清洁费和维修费等费用的承担及缴纳办法:1、管理费:乙方遵守甲方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协议规定内容,物业费由甲方承担;2、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乙方应按照使用的数量、数额向有关部门交纳;电费由乙方按商业用电标准,交纳给物业;3、装修费:乙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或甲方在乙方承租期内出售,合同解除后,装修物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4、维修费:租赁期间,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房屋质量有关的设施损毁及维修费由乙方负责;租赁物内家具、家电设备损毁,维修费由乙方负责。5、税务、治安等相关部门收取的税费由乙方承担。6、如乙方需要正式发票,甲方负责提供,乙方承担税金。第五条乙方的职责:1、生活,乙方负责处理,如因乙方影响附近居民导致政府部门勒令停业。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
17、不得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不得改变经营用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3、乙方必须依约缴纳租金及其他费用,如无故拖欠,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滞纳金,滞纳金按实欠租金每天现收取。如乙方没按本协议约定时间交纳租金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追缴滞纳金。4、乙方承租的房屋内的物品由乙方自行保管,被盗、火灾等原因造成灭失由乙方承担。5、每年租赁期满,乙方超过应交房租时间15天,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乙方必须即时搬迁。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的物品从房屋中搬出,如造成物品毁损丢失等,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因此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6、乙方在承租期间甲方有权出售该门面房,但甲方出
18、售该房屋不影响乙方继续租赁使用该门面房,如甲方出售时乙方可以与新的购买房屋的业主另行签订租赁协议,本合同自动解除。7、合同到期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8、本协议如发生争执,双方尽量协商解决,解决不成时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处理。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持一份。本合同自甲方盖章乙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乙方:一法定代表人:一法定代表人:年一月日年一月一日市中心黄金地段商铺出租合同篇6合同编号: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法定代表人: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法定代表人:位于成都市成华区的a商城系由甲方投资建设并经营的商业物业,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成都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
19、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租赁成都a商城商铺事宜订立本成都a商城商铺租赁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o第一条定义除另有说明外,下列用语在本合同及附件中使用时具有如下的含义:1.1 “本合同”指甲方和乙方订立的本合同,包括本合同主文、所有附件及双方不时就修订本合同而做出的任何书面补充协议。1.2 “a商城”1.3 “该商铺”指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提供的出租商铺。1.4 “营业额”指乙方在该商铺内从事的任何经营活动或利用商铺,直接或间接收取的所有现金、支票、营业款与赊账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收益,且不扣除任何税款和费用。1.5 “租赁保证金”指乙方依据本合同向甲方交付的保证金,该保
20、证金不是乙方预付的租金、管理费或推广费,仅作为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的保证。1.6 “管理费”指a商城的物业管理公司为维护整个a商城的正常运作,而对a商城的公共区域执行保安、清洁、维修等工作而发生的必要费用以及该公共区域本身的水电费,a商城正常营业时间内该商铺和公共区域使用的空调用冷水费、供热费费用。1.7 “起租日”免租装修期结束之次日。1.8 “书面形式”指信件、信函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1.9 “元”指人民币元。1.10 %。”指千分之一。第二条出租商铺2.1 甲方将坐落于成都市成华区成都a商城第层号商铺(以下简称“该商铺”)出租给乙方使用。2.2 该商铺的具体位置在本合同附件一(商
21、铺位置示意图)中以红色予以标注,该红色标注只作位置确定及方便鉴别之用。2.3 该商铺的承租面积(gla)约为平方米,建筑面积(gfa)约为平方米。(最终以成都市政府认可的具有测量资质的测绘部门测量面积为准)。承租面积(gla)包括仅供乙方使用的功能性空间。柱体面积包含在承租面积内,租户之间内墙按照一半墙体计算其面积,面向街道或后勤通道的墙体按照全部计算其面积。2.4 在租赁期限内,乙方有权根据其正常经营需要与a商城中的所有其他租户共同、平等地使用a商城中的公共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楼梯、通道、卫生间、电梯、电动扶梯等,但甲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共部分的使用予以合理的临时限制。2.5 乙方租用该商铺
22、的期限:自该商铺交付之次日起年。第三条商铺用途3.1 号商铺只供乙方作为品牌经营之用,甲方保证该商铺能够作为该用途使用。3.2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a商城土地使用权证。3.3 乙方将该商铺用于本合同约定用途以外的其他用途的,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改变该商铺用途的报批手续,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但所需费用均由乙方承担。3.4 乙方在该商铺内进行经营活动前,应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必要的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等(如法律、法规要求),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协助,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按照该等执照、批准证书或许可证的规定进行经营活动。3.5 乙方必须以
23、正当手法从事经营活动,不得做出对甲方或a商城的商誉及名声有不良影响的行为。3.6 乙方在该商铺内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禁物品或进行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行为,并保证甲方不因乙方在该商铺内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而受到任何第三方的投诉或索赔且保证甲方不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3.7 乙方保证,在租赁期间,号商铺是“”(英文为“)商标及所经营商品/服务的其他相关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合法许可/被授予人,该权利有合法来源且不存在影响该商铺正常经营的限制。3.8 8如因上述3.7所述之权利瑕疵导致甲方被责令先行或连带承担法律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第四条租金、费用及支付方式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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