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docx
《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docx(8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招标人: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盖章)招标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盖章)编制人:王俊烈(签字)审核人:李少明(签字)2023年6月第1章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第2章投标人须知5第3章评标办法22第4章合同主要条款32第5章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75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77第2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表27)条款号条款名称编列内容1.1.2招标人招标人:宿州经济开发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地址:宿州经济开发区外环五路(新鞋城五路北侧)联系人:赵主任电话:0557-39510711.1.3招标代理机构招标
2、代理机构: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合肥市蜀山区合作化南路27号项目负责人:李少明电话:15656186680电子邮件:SZZjgCZX1.1.4项目名称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1.1.5建设地点宿州经开区金环路提升改造工程EPC项目,北起南二环路、南至宿固路1.2.1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财政资金、100%1.2.2资金落实情况己落实1.3.1招标范围详见招标公告1.3.2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本工程采用费率报价。投标费率最高为100%,投标人投标费率超过最高投标费率的按无效标处理。投标报价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注: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3、或报价要求的,其投标将被否决。1.3.3计划工期计划工期:10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一月日1.3.4质量要求(1)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设计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2)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1.4.1投标人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4.1.2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1)资质条件:符合招标公告要求(2)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4)信誉要求:符合招标公告要求(5)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公告要求致与评标系统不兼容造成投标文件无效。12解密投标人远程解密13质量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保函14项目类型口房
4、建J市政口园林口装饰口安装口其他15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费(含论证费、专家评审费)25000.00元,由招标人支付。16付款方式完成经招标人确认合格工程量的80%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结算完成审计后,支付至审计价的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缺陷责任期满后一次性付清(无息)。17其他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提供纸质最终版投标文件三份(胶装装订)、电子版一份(U盘存储、PDF格式)。说明,J表示采用条款口表示不采用条款;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正文部分对应条款的补充、细化,投标人阅读时应与正文部分一并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
5、表与正文部分不一致处,应以投标人须知前附收为准。1.总则I .1项目概况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标段施工进行招标。II 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II .3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IV 1.5本标段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6、)、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1.3.1 本次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本标段的计划工期:依据国家以及省的工期定额和工程实际情况合理确定的工期,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4 本标段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1.4.1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1.4 .1.1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5 .1.2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木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要求:见投标
7、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条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1.4.3 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1.4.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否则其投标无效:(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
8、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4)为本标段的代建人。(5)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9)被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0)被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期间的。(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较大及
9、以上质量安全事故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理的(依据相关行政监督部门的处理决定及其处理效力和范围)。1.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
10、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 10投标预备会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0.1条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1条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
11、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分包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1条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组成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
12、。(3)评标办法。(4)合同主要条款。(5)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6)投标文件格式。(7)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根据本章第1.10条、第2.2条和第2.3条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招标文件的澄清1. 2.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 2.2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
13、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3. 2.3投标人在收到书面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以网上形式发布澄清文件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2. 3招标文件的修改2. 3.1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条规定的方式发布修改招标文件的内容。如果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且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3. 3.2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24小时内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
14、修改。以网上形式发布修改内容的,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有义务在网上自行查询,无需回复。4. 3.3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3.投标文件3. 1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4)联合体协议书。(5)投标保证金。(6)投标报价。(7)项目管理机构。(8)资格审查资料。(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3.1.1条联合体协议书。3.2投标报价3.2.1招标人
15、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3.2.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总报价,须符合本章第4.3条的有关要求。3.3投标有效期3.3.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纸质或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保证金3 .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
16、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笫7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投标保证金不超过估算价2%,且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以电汇或转账形式的,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采用电子保函形式的,电子保函的支付费用应当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4 .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条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否决其投标。5 .4.3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因异议、投诉或存在违法违规问题等情形,涉及得有关投
17、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可暂不退还,待查证后按招标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 .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3)存在提供虚假材料参加投标或串通投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实的。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按新情况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用。3.5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
18、.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应附合同协议书和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5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
19、体投标的,本章第3.5.1条至第3.5.4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5.6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料。3.6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 7投标文件的编制3. 7.1投标文件应按第7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20、。4. 7.2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5. 7.3纸质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及电子交易系统规定执行。6. 7.4施工组织设计如采用“暗标”评审方式,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编制。7. 7.5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
21、. 7.6投标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4.投标4.1 投标文件的递交4.1.1 投标截止时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网上递交。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1.5 逾期未上传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3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 3.1在本章第4.2.1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5. 3.2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条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6. 3.
22、3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7. 开标5. 1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5. 2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注意事项。(2)宣布开标人、监标人、招标人代表等有关人员姓名。(3)公布投标人、核验投标保证金。(4)投标人远程解密、招标人解密。(5)展示投标价格。(6)进入初步评审以及技术评审阶段。(7)复会,宣布初步评审以及技术标评审情况,并由招标人抽取商务标评审有关指标。(8)进
23、入商务标评审阶段。(9)复会,公布评审结果。(10)开标结束。6 .评标7 .1评标委员会7.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评标委员会成员:(1)投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宿州 经开区金 环路 提升 改造 工程 EPC 项目 招标 文件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9105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