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吉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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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延吉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报告延吉市脱贫攻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O八年六月yix刖百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领导下,在国家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的科学指导下,2015年至今,全国各地深入开脱贫攻坚工作,力争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并最终取得了一系列成效。随着十九大的召开和脱贫攻坚工作形势的转变,2018年成为各地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为此,国家下发颁布了国家发改委关于开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吉林省积极响并贯彻落实上级政策,按照景俊海省长“按照形势变化,与时俱进,及时逐个对现有规划进行研究修编
2、”的要求,颁布了吉林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吉林省“十三五”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及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对吉林省、市(州)和各县(市、区)的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其中,市(州)和各县(市、区)的规划评估由本级扶贫办负责。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吉林省发改委的相关工作要求,总结延吉市脱贫攻坚工作成效,应对当前脱贫攻坚工作的新形势,调整脱贫攻坚工作方向和重点,确保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延吉市需要开展对延吉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中规划目标达成情况、脱贫任务完成进度、脱贫产业发展情况、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社会保障发展情况、村屯建设与住房保障情况、易地搬迁与生态保护脱贫情况、资金项目落
3、实进展情、相关政策落实情况等内容的评估工作,其中,重点对规划目标达成情况、主要任务推进情况、资金项目落实进展情况和规划调整建议四个方面进行,以总结现行规划实施对延吉市脱贫攻坚工作的积极作用,发现现行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提出对规划修编指引和建议,为将来更加高效、科学、稳定的脱贫攻坚工作提供指导方案。前言一、现行规划要点错误味定义书签。(一)脱贫目标与贫困状况变化指标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帮扶政策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提升建设错误!未定义书签。(四)社会帮扶脱贫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精准安排资金与项目错误!未定义书签。(六)保障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二、
4、现行规划执行情况错误味定义书签。(一)规划目标达成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脱贫任务完成进度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脱贫产业发展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五)社会保障发展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六)村屯建设与住房保障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七)易地搬迁与生态保护脱贫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八)项目资金落实进展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九)相关政策落实情况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评估结论错误味定义书签。(一)现行规划实施的积极作用错误!未定义书签。(二)现行规划编制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与偏差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评估结论错误!未定义书签。四、
5、脱贫攻坚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错误味定义书签。(一)脱贫攻坚新阶段错误!未定义书签。(二)脱贫攻坚新形势错误!未定义书签。(三)脱贫攻坚新任务错误!未定义书签。五、规划修编指引和废议错误味定义书签。(一)强化条件分析,深化区域认识错误!未定义书签。(二)明确发展方向,制定合理目标错误!未定义书签。(三)注重脱贫稳定性,坚持可持续的脱贫路径错误!未定义书签。(四)制定分区发展导引,因区因类施策错误!未定义书签。(五)扩大政策支撑,完善制度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六)统筹资金使用,精准项目落实错误!未定义书签。六、附:现行规划错误味定义书签。一、现行规划要点延吉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是在认真总结“十二五”
6、扶贫开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延吉市经济发展的实际,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十三五”的政策精神编制的。现行规划坚持问题导向和精准扶贫,在全面剖析现有贫困人口致贫原因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延吉市脱贫攻坚的总体目标和阶段性目标,精准谋划了脱贫攻坚和扶贫开发的基本思路、建设任务和政策措施。规划范围涵盖延吉市558户、899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规划期限为2016至2020年,其中,规划脱贫攻坚期为2016年至2017年,2018年为扫尾期,2019-2020年为巩固期,规划基期为2015年。(一)脱贫目标与贫困状况变化指标规划到2017年,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贫困
7、村全部出列。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平均水平。按照省、州脱贫攻坚计划,结合延吉市实际,贫困人口脱贫计划为2016年脱贫500人;2017年脱贫399人,率先完成脱贫攻坚任务;2018年攻坚扫尾;2019-2020年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表17“十三五”贫困人口、贫困村、重点县脱贫时序脱贫对象基期2016201720182019202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2015500399000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数(个)2015010000重点县退出数(个)20150000
8、0表1-2“十三五”贫困状况变匕指标序号规划内容基期201820201贫困发生率2015002建档立立卡贫困人口(人)2015003贫困户危房改造数(户)2015004人均教育、卫生、社保和就业三项支出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2015100%100%5贫困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比例2015100%100%6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农户比例2015100%100%7通沥青(水泥)路行政村率2015100%100%8自然村通路率2015100%100%9自然村通电率2015100%100%10产业项目覆盖贫困户比例2015100%100%11产业项目收益率20157%7%12贫困户参加新型经济合作体比例2015
9、70%70%(二)帮扶政策1.发展产业脱贫规划确定2016-2017年通过发展生产的方式,实现脱贫150户、270人。规划产业脱贫的具体内容包括整合整村推进、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贫发展资金等国家专项扶贫资金,进一步加大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发展产业和就业项目,落实扶贫措施,提升自我持续发展能力。对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贫困人口,重点支持发展特色种植业、养殖业,带动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对无土地,但具备职业技能的和体力型劳动力,重点加强转移就业指导和服务,支持劳务输出增收;有土地,但无劳动能力的通过土地流转和农村低保来实现脱贫。对有劳动能力缺乏技术的贫困人口,通过实用职业技能培训,
10、鼓励和支持发展就业创业项目。对具备相应资源优势和创业能力的贫困人口,重点支持发展光伏、电商、旅游等新兴业态。加强产业和就业扶贫机制创新,对于经营能力不足、缺少耕地资源、缺少资金的,通过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实施项目带动,利用扶贫资源入股,创新股份合作、集体经营、联户经营、委托管理、承包租赁等多元产业化扶贫模式。利用国家扶贫资金,开发经营性扶贫项目,采取扶贫资金直接注入龙头企业、专业农场和合作社,带动附近村屯贫困户或国家扶贫资金量化为贫困户股金,注入龙头企业、专业农场和合作社保障贫困户的收入,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脱贫。2 .易地搬迁脱贫规划确定2016-2017年通
11、过易地搬迁,实现脱贫3户、3人。规划指出立足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的原则,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列入搬迁规划且有搬迁意愿的人,结合土地整治、流域治理、城镇化、土地流转、生态保护、美丽乡村建设等,采取集中或分散安置办法,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统筹整合移民政策资源,通过政策补助、银行贷款、群众自筹、社会帮扶等渠道筹集迁建资金,通过以城市廉租房、农村危房改造等方式实施易地搬迁脱贫,镇政府负责提出搬迁计划,市规划局和住建局负责制定安置方案。3 .教育支持脱贫规划确定2016-2017年通过发展教育方式,实现脱贫10户、40人。规划对在义务教育阶段及高中阶段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力度,率先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学生
12、实施普通高中免除学费。支持贫困家庭初高中毕业生到省内外经济较发达地区中等职业学校接受教育,贫困家庭子女就读职业院校的,通过“雨露计划”实现应补尽补;实施“圆梦大学”计划,对新考入高校的贫困学生每人一次性补助3000元。加大城乡中小学之间的教师交流教学力度,促进教育均衡发展。4 .健康救助脱贫规划确定2016-2017年通过医疗补助,实现脱贫65户、91人。规划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因病致贫的人,实施健康扶贫行动,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落实扶贫对象民政救助政策,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政策衔接机制,防止和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优先做好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障与大病保
13、险工作,免除贫困人口参加新农合个人缴费部分,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大幅提高贫困人口新农合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和大病保险报销比例,最高报销额度提升至30万元。针对贫困人口,在落实新农合医疗保险政策的基础上,执行国家、省、州医疗救助二次救助政策。针对贫困人口在定点医院就医实行“一卡结”服务。全面实施贫困家庭儿童营养改善、新生儿疾病免费筛查、妇女“两癌”免费筛查、孕前优生健康免费检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加强贫困村卫生室建设,政府逐年增加对卫生室的资金投入,确保患病农户能够就近、及时得到治疗。制定出台提高乡村医生待遇的方案。5 .兜底保障脱贫规划提出做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
14、效衔接工作。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开发性扶持政策脱贫的人,通过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兜底脱贫。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工作,将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针对重病重残农村老年人,在发放低保金的基础上增加补助金。加大临时救助制度落实力度,针对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件引起的难以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群体,给予临时救助。提高农村特困人员供养水平,改善供养条件。扩大公益性养老院抚养范围,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业。按照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30%,逐年提高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始终保持农村低保标准高于国家扶贫标准。6 一事一议帮扶脱贫规划对上
15、述脱贫措施无法涵盖的贫困人口,或突发因素致贫的特殊个案,可以通过一次性救助脱贫的,经有关机构认定后,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帮助脱贫。对因灾致贫的,实施民政自然灾害生活救助、保险理赔和扶贫帮扶帮助脱贫。对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人及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建立详实管理系统,加强关爱、服务及救助。(三)贫困地区区域发展能力提升建设1 .着力改善贫困乡村生产生活条件规划推进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和村庄绿化,加大对贫困村厕所改造工作的支持力度,保护传统村落,推进乡村旅游富民工程,实施乡村旅游创业计划,创建“美丽乡村游”系列品牌,加快家庭旅馆业发展,促进旅游升级,继续推进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支持农村山水
16、田林路建设和小流域综合治理。2 .大力推动贫困地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加快交通、水利、电力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新建村屯硬化路20公里,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99%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巩固提升贫困村居民供水保障水平,实现贫困村屯自来水普及率达到100%,重点实施依兰明朗水利枢纽工程、五道水库和延河水库上游天然保护工程,加快实施城市防洪、布尔哈通河干流和中小河流堤防达标工程;完成新一轮电网改造升级工程,支持光伏扶贫项目建设,开展“光伏暖民”试点工作,到2017年,全部解决全市农村“低电压”问题,保证新能源发电“卖得出”、电采暖“用得上”,供电可靠率、电压合格率保证在100沆(四)社会
17、帮扶脱贫1 .落实领导脱贫攻坚责任规划明确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实行市镇村三级联动包村落户,按照脱贫攻坚任务逐级分配包保对象,不落一村、不落一户,每名市级主要领导包保1个镇、1个村、联系2个贫困户,市级领导包保1个村联系1个贫困户,要做到每月到村到户1次以上。各镇党委书记要肩负起扶贫攻坚主体责任,不脱贫不撒手,推动优势资源、主要力量向贫困村倾斜,带动村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每位镇领导干部要与帮扶单位共同包保镇内贫困村,村书记要担负起直接责任,村两委班子负责做到到户到人。做到贫困村和贫困户全覆盖,确保2017年贫困村全部出列、贫困户全部脱贫。2 .落实驻村帮扶和定点扶贫责任规划部署开展新一轮
18、定点扶贫工作,全市组建10个驻村工作队,常年驻村开展帮扶工作,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村全覆盖。实行市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村联户制度,市各委办局包保村、市局级干部包保到户,做到有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村、贫困户全覆盖。包村干部对村情况要做到底数、对策、目标清楚,对户要做到见人、见事、见效,包保单位和包保干部要做到每月到村到户2次以上,实地考察贫困家庭情况、为贫困户制定脱贫计划及措施,做到一户一策、一户多策。定点帮扶时限保持5年不变,对提前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扶贫点,要继续帮扶,结对关系保持到2020年。3 .鼓励支持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个人参与扶贫开发规划引导社会扶贫重心下移,实现社会帮扶资源与精准扶贫有
19、效对接。支持村企共建模式,鼓励企业通过到贫困村投资兴业、合作共建、捐资捐助等形式,开展包镇包村扶贫。倡导扶贫志愿者行动,在贫困村构建扶贫志愿者服务网络。组织在春节等重要节日向贫困群众送温暖、献爱心活动。鼓励动员各界社会力量通过“春蕾计划”、“安康计划”、“消除婴幼儿贫血”等公益平台帮助贫困妇女和儿童。做好“金秋助学”活动。发挥好全国扶贫日社会动员作用。加强社会扶贫信息服务网络建设,搭建社会扶贫平台,全面及时公开扶贫捐赠信息,提高社会扶贫公信力和美誉度,探索发展公益众筹扶贫。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五)精准安排资金与项目规划
20、期内实施40个脱贫项目,计划项目总投资5.9亿元,财政资金1.8亿元占比31%,社会资金4亿元占比68%,农民自筹资金02亿元占比1%。其中产业项目投资5.8亿元占比98%,其中财政资金L7亿元,自筹0.2亿元,社会资金3.9亿元;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投资0.014亿元占比0.3%,全部为财政资金;基础设施投资0.1亿元占比1.7%,其中财政资金0.07亿元,自筹0.01亿元,社会资金0.02亿元。(六)保障措施1 .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完善脱贫攻坚考核约束机制;建立完善扶贫对象退出机制;建立完善激励机制;建立完善扶贫资金监管机制;建立完善金融扶贫机制;建立完善扶贫投入稳定增长机制。2 .强化组织实施
21、健全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强化扶贫机构队伍建设;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二、现行规划执行情况(一)规划目标达成情况延吉市“十三五”脱贫攻坚规划实施两年来,延吉市的脱贫攻坚战已取得决定性进展,面对迫切艰巨的脱贫攻坚任务,全市上下认真落实中央、省、州和市扶贫工作有关会议精神和政策文件,动员全社会各界力量参与扶贫攻坚,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以贫困人口为主攻对象,以整村推进扶贫开发为重点,强基础、兴产业、优结构、惠民生、促民富,持续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现已实现579名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村退出3个,贫困发生率已降至0.5%,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不断改善,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重大成就。截止2017年末,延吉市农
22、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预计达到13587元,比上年增长5%以上。延吉市贫困村“三保障”水平、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得到明显改善。同样截止2017年末,全部解决贫困户住房安全、饮水安全问题,行政村广播电视通讯、电力实现全覆盖,硬化路实现村村通,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99虬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无一例因贫辍学。延吉市现退出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建设和拥有合法执业医师证医生人员全部达到退出标准。全市贫困人口新农合参合率达到100%,农村贫困人口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9%o(二)脱贫任务完成进度在评估期内(截止2017年底),“十三五”确定的主要指标总体完成情况较好,12项指标总体进展顺利。除“人
23、均教育、卫生、社保和就业三项支出相当于全省平均水平”由于统计口径原因暂无数据外,均已符合进度要求。其余11项指标中,贫困户危房改造户数、贫困户参加新型合作医疗人数比例、解决农村安全饮水农户比例、自然村通沥青(水泥)路率、自然村通路率、自然村通电率、产业项目覆盖贫困户比例和贫困户参加新型经济合作体比例共8项指标提前完成或达到中期时间进度要求,占全部指标的66.7%。表2T延吉市“十三五”贫困人口、贫困村脱贫时序规划目标实际数量脱贫对象基期2016年2017年2016年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数(人)899500399385195建档立卡贫困村退出数(个)1001003表2-2延吉市“十三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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