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江苏.docx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江苏.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江苏.docx(12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J XXXXX-2022DB32TXXXX-2022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标准AcceptanceStandardsforFireProtectionConstructionQualityofConstructionEngineering(征求意见稿)202X-XX-XX 实施202X-XX-XX发布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i/.,刖三根据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下达2021年度江苏省建设系统科技项目(计划类)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修订项目(重点类)的通知(苏建科2021131号)的要求,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提升消防施工质量水
2、平,压实参建各方消防施工质量主体责任,制订本标准。本标准于XXXX年XX月XX日经主管部门批准发布,自XXXX年XX月XX日起实施。本标准共19章,主要技术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总平面布局;5建筑与结构;6屋面工程;7装饰装修;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10细水雾灭火系统;H气体灭火系统;12建筑灭火器;13通风与空调;14建筑电气;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16电梯;17防爆;18系统功能联调联试;19消防查验;附录AC。本标准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江苏南京市北京西路12号;邮政编码:210008)负责具体技术内容
3、的解释。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若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反馈至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站(地址:南京市草场门大街88号8楼;邮政编码:210036)o本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江苏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1总则12术语23基本规定33.1技术与管理33.2材料与设备33. 3验收与划分44,以平面布局54. 1一般规定54. 2防火间距54.3 消防车道64.4 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65建筑与结构85. 1一般规定85.3 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95.4 平面布置105.4安全疏散H5.5 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135.6 防
4、火墙135.7 防火隔墙145.8 防火门155.9 防火窗175. 10防火卷帘186. 11防火封堵206屋面工程217. 1一般规定216.2保温与隔热216.3瓦面与板面216. 4细部构造227装饰装修236.1 237. 2夕卜247.3卜247.4F258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278. 1一般规定278. 2供水水源288. 3消防水池及消防水箱288. 4消防水泵房及消防水泵308. 5室外消火栓系统328. 6室内消火栓系统348. 7管道及配件3588固定消防稳压设备398. 9系统试压和中洗408. 10功能测试419自动喷水灭火系统4492449. 34694其他组件47
5、9. 6系统试压和洗5010. 7功能测试5110细水雾灭火系统5411. 1月殳夫见5410*35610*5育匕贝5811气体灭火系统61IL2防护区或保护对象61113f.81145JTJ电.8220. 61IiJiLilj三L8214.7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8315火灾自动报警系统8515. 2火火报警系统形式8515. 3消防控制8615 .4火灾报警系统布线8816 .5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设备及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8915 .69116 .7手动火灾报警按钮、消火栓按钮9215. 8/肖彳口9215. 9应急广播及警报装置9315. 10消防电源监控9521. 111196
6、15.12Hts9616电梯10022. 2消防电梯10016.3电梯井道、机房及轿厢装修10017防爆1031 7.1SRJ103172t1032 7.3防静电、防积聚、防流散措施1043 7.4爆炸危险场所(部位)10417 .5电气防爆10418系统功能联调联试10517.1 5c!JIl10518 .210519消防查验10718.1 10719 .2组织和程序*10819.3消防施工质量资料108附录A建筑材料见证取样复试表110附录B本标准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113附录C主要专业技术标推1141.O.1为加强全省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管理,提升消防施工质量水平,压实参建各方消防施工质
7、量主体责任,制订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内新建、改建和扩建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工作。【条文说明】: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含建设单位组织的消防查验。1.0.3建设单位依法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首要责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等依法对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施工质量负主体责任。1.0.4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对建筑工程是否符合消防要求进行查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内容应当包括消防查验情况。消防查验不合格不得编制工程竣工验收报告。1.0.5建筑工程的消防施工质量验收,除应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
8、。2.0.1消防查验建设单位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和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等单位开展竣工验收时,对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完成情况查验;对工程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情况查验;对涉及消防的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情况及施工、设计、工程监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情况查验;对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情况查验。2.0.2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建筑消防安全和主要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2.0.3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2.0.4建筑消防设施指建筑物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9、细水雾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建筑灭火器、防烟排烟系统、应急广播和应急照明、安全疏散系统等用于防范和扑救建筑物火灾的设备设施总称。2 .0.5消防审验技术服务机构指从事建筑工程消防设计文件技术审查、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消防验收现场评定等技术服务机构。3.1技术与管理3 .1.1承担建筑工程中涉及消防的施工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并应在资质等级范围内承揽工程。4 .1.2属于特殊建设工程的建筑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施工;属于其他建设工程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未提供满足施工需要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的,有关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5 .1.3建筑工程的建设、设计、施工、
10、工程监理、消防审验技术服务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依法对建筑工程消防安全质量负责。3.2材料与设备3. 2.1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出厂前应经检验合格。2.2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质量验收应遵守下列规定:1.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应有符合要求的质量证明文件;2 .施工单位应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按进场批次自检合格;3 .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检查验收。如需复试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在实物检查合格后再进行见证取样复试;4 .需复试的建筑材料,施工单位应在复试合格后使用。【条文说明】材料见证取样复试参照本标
11、准各章要求及附录一材料见证取样复试表执行,并应符合相关专业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3.2.3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质量或真伪有疑义时,应由工程监理单位组织检测或核实。【条文说明】未实行工程监理的项目,由建设单位组织检测或核实。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等质量管理要求,对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增加见证取样检验要求。3.2.4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厂家、同类型、同规格有防火性能要求的材料、构件、设备,当获得产品认证或来源稳定且连续三次见证取样检验均一次合格时,其检验批的容量可扩大一倍,且仅可扩大一倍。当扩大检验批后的检验出现一次不合格情况时,应按扩大前的检验批容量重新验
12、收,且该产品不得再次扩大检验批容量。【条文说明】设区市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专项抽检可视为一次见证取样检验。3.3验收与划分3.3.1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划分应根据项目情况划分为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条文说明】施工质量检验批、分项工程划分仍执行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没有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参考本标准。本标准分部、子分部工程划分主要是为了消防施工质量资料竣工归档管理,参考附录二。3.3.2施工单位应编制分项工程和检验批划分方案,并经工程监理单位审核。3.3.3检验批、分项工程、子分部工程、分部工程、
13、单位工程的验收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定。【条文说明】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指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所涉及的验收规范及相关消防规范,参见附录三。4总平面布局4.1 一般规定1. 1.1本章适用于包括建筑工程防火间距、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等涉及消防施工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条文说明】建筑工程总平面布局涉及消防施工质量的还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规定。4. 1.2相邻两座通过连廊、天桥或下部建筑物等连接的建筑,防火间距应按照两座独立建筑确定。5. 1.3在建筑与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相
14、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6. 1.4消防车道、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严禁擅自改变用途或被占用;消防登高操作场地应设置明显永久性标识。7. 1.5消防车道与建筑消防扑救面之间不应有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不应有影响消防车安全作业的架空高压线。7.1. 6长度大于40m的尽头式消防车道应满足消防车回转要求。4. 1.7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与建筑之间不应有进深大于4m的裙房及其他妨碍消防车操作的障碍物或影响消防车作业的架空高压线。4.1. 8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可不设置消防救援口外,建筑外墙上应设置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出入的消防救援口。4.2防火间距主控项目4.2.1相邻建筑、建筑
15、与构筑物之间防火间距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测量检查。4.3消防车道主控项目4. 3.1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位置、净宽、净高应符合设计要求,并满足消防车安全、快速通行的要求。消防车道净宽度、净空高度应不小于4mo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5. 3.2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转弯半径应符合设计和消防车转弯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测量检查。6. 3.3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坡度应符合设计和消防车满载时正常通行的要求,且不应大于10%;兼作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消防车道
16、,其坡度应满足消防车停靠和消防救援作业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测量检查。7. 3.4消防车道或兼作消防车道的道路路面及其下面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满载时压力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资料。【条文说明】本标准检查方法中所述核查资料是指包含不限于查阅设计文件、检测报告、材料质量证明书(不限于合格证、型式检验报告)或设备说明书、压力试验记录、管道冲洗记录、风管漏光试验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检验批、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等工程资料。4. 4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主控项目4. 4.1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及其下面的建筑结构、管道、管沟等应能承受消防车满载时压力要
17、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资料。5. 4.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坡度应满足消防车安全停靠和消防救援作业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测量检查。6. 4.3消防救援口数量、位置、尺寸等应符合设计要求;消防救援口净高度和净宽度均不应小于LOnb当利用门时,消防救援口净宽度不应小于0.8m;消防救援口应有在室内和室外识别的永久性明显标/志;O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测量检查。【条文说明】消防救援口沿外墙的每个防火分区在对应消防救援操作面范围内的消防救援口不应少于2个。消防救援口应易于从室内和室外打开或破拆,采用玻璃窗时,应选用安全玻璃。5建筑与结构6.1
18、一般规定6.1.1 本章适用于包括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平面布置、安全疏散、防火分区与防烟分区、防火墙、防火隔墙、防火门、防火窗、防火卷帘、防火封堵等涉及消防施工质量的检查与验收。【条文说明】建筑与结构涉及消防施工质量还应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5.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51249、防火卷帘、防火门、防火窗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877.建筑防火封堵应用技术标准GB/T51410等规定。6.1.2 同一建筑内的不同使用功能区域之间的防火分隔应符合规定。6.1.3 建筑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节点外露部位应采取防火保护措施,节点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相应构
19、件的耐火极限。6.1.4 防火墙上开设门、窗、洞口时,应有不可开启或火灾时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排气管、可燃气体或甲乙丙类液体管道严禁穿过防火墙。6.1.5 5建筑内电缆井、管道井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不低于楼板耐火极限的不燃材料或防火封堵材料封堵。电缆井、管道井与房间、走道等相连通的孔隙应使用防火封堵材料封堵。6.1.6 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处,不应有影响人员疏散的物体,并应在疏散通道、疏散走道、疏散出口的明显位置设置明显指不标志。1.7应对下列部位或内容进行隐蔽工程验收:1.钢结构防火涂料;2 .建筑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节点外露部位;3 .防火墙、楼板洞口及缝隙防火封堵;4 .变
20、形缝、伸缩缝防火处理;5 .防火门门框、防火窗窗框、防火卷帘导轨、卷轴安装。5.1.8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复试粘结强度;非膨胀型钢结构防火涂料应复试粘结强度和抗压强度。5.2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主控项目5.2.1建筑类别与耐火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等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资料。5.2.2建筑主要构配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全数检查。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核查资料。5.2.3预应力构件固定端、张拉端应进行混凝土封锚,且应符合设计要求。检查数量:同类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检查方法:观察检查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建筑工程消防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 消防 施工 质量 验收 标准 江苏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49383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