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学变色片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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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光,学变色片改扩建项且建设单位(盖章):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7_J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惠州市华阳光学技术有限公司光学变色片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3-441305-07-02-167322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10栋厂房地理坐标El14o30,11.721%N23。718.332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石墨及
2、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新建(迁建)0改建0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5800环保投资(万元)116环保投资占比(%)2%施工工期/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不新增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大气:项目排放的废气主要为颗粒物,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忸花、氧化物、氯气,因此无需设置大气专项。2、地表水:项目无新增工业废水直排;且不是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因此无需设置地表水专项。3、环境风险:项目危险物
3、质主要为机油及废机油,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因此无需设置环境风险专项。4、生态:项目不涉及取水口,因此无需设置生态专项。5、海洋: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因此无需设置海洋专项。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一、项目合理合法性分析1、产业政策合理性分析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光学变色片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行业类别认证见附件11)。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规定:本项目的产品为光学变色片,其主要生产
4、工艺为真空镀膜,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鼓励类”中“九、有色金属6、新能源、半导体照明、电子领域用连续性金属卷材、真空镀膜材料、高性能铜箔材料”,本次改扩建项目的产品为真空镀膜材料,项目不属于淘汰和限制类,属于鼓励类,因此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要求。2、用地规划相符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10栋厂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用地证明(详见附件3),项目所在地为工业用地。用地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基本农田保护区,也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综合分析,本项目的选址建设是合理的。3、环境功能区相符性分析根据惠州市饮用水
5、源保护区划调整方案(粤府函2014188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惠州市部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批复(粤府函(2019)270号)、惠州市乡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方案(惠府函(2020)317号),项目所在地不属于饮用水源保护区。水口排渠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标准,新开河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东河水质目标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H类标准。根据惠州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2021年修订)(惠市环(2021)1号),项目位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
6、区10栋厂房,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功能区(见附图9);根据惠州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2022年)的通知(惠市环202233号)见附图7,可知项目所在区域为声环境3类区。本项目周围无国家、省、市、区重点保护的文物、古迹、无名胜风景区、自然保护区等,没有占用基本农业用地和林地,符合惠州市城市建设和环境功能区规划的要求,且具有水、电等供应有保障,交通便利等条件。故项目选址是合理的选址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4、与印发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U339号)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
7、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的相关规定的相符性分析1)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部分内容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在淡水河(含龙岗河、坪山河等支流)、石马河(含观澜河、潼湖水等支流)、紧水河、稿树下水、马嘶河(龙溪水)等支流和东江惠州博罗段江东、榕溪沥(罗阳)、廖洞、合竹洲、永平等5个直接排往东江的排水渠流域内,禁止建设制浆造纸、电镀(含配套电镀和线路板)、印染、制革、发酵酿造、规模化养殖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或处置等重污染项目,
8、暂停审批电氧化、化工和含酸洗、磷化、表面处理工艺以及其他新增超标或超总量污染物的项目。上述流域内,在污水未纳入污水处理厂收集管网的城镇中心区域,不得审批洗车、餐饮、沐足桑拿等耗水性项目。2)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府函(2013)231号)部分内容一、增加东江一级支流沙河为流域严格控制污染项目建设的支流。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建设项目,不列入禁止建设和暂停审批范围:(一)建设地点位于东江流域,但不排放废水或废水不排入东江及其支流,不会对东江水质和水环境安全构成影响的项目;(二)通过提高清洁生产和污染防治水平,能够做到增产不增污、增
9、产减污、技改减污的改(扩)建项目及同流域内迁建减污项目;(三)流域内拟迁入重污染行业统一规划、统一定点基地,且符合基地规划环评审查意见的建设项目。三、对通知附件“东江流域包含的主要行政区域”作适当调整:(三)惠州市的适用区域调整为除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惠阳区沿海地区、惠东县沿海地区(稔山镇、吉隆镇、铁涌镇、平海镇、巽寮办事处)之外废水排入东江及其支流的全部范围;相符性分析:本次改扩建项目主要从事光学变色片的生产,属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按第1号修改单修订)中的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本项目属于改扩建性质,本项目员工由原有项目员工调配,不新增员工,故未新增
10、的生活污水,本次扩建取消光学变色颜料的生产,新增光学变色片的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惠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本次改扩建排水量未超过原审批量。本项目不属于以上禁批或限批行业,因此,符合关于严格限制东江流域水污染项目建设进一步做好东江水质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函2011339号)及其补充通知。5、与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惠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惠府(2021)23号)的相符性项目位于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10栋厂房,项目所在地属于惠州市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重点管控单元,环境管控单元编码为ZH4413022(X)03。表1“
11、三线一单”符合性对照分析情况“三线一单内容”本项目情况符合性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251.531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9.84%;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184.678平方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0.44%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416.609平方公里,约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31.30%。项目的选址位于东江高新科技产业园上霞北路1号华阳工业园B区10栋厂房,项目选址属于工业用地,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及其它需要特殊保护的敏感区域,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根据2022年惠州市生态环 境状况公报可知,项目所 在
12、区域大气、地表水、声环 境质量能够满足相应功能区 划要求。在严格落实各项污 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本项 目的建设对周边环境影响较 小,建成后不会突破当地环 境质量底线。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继续位居全国前列。PM25,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等主要指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省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达到省下达的考核要求,全面消除劣V类水体;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HI类水体比例保持在100%,镇级及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得到进一步保障;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完成省下达的任务: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受污染耕地
13、安全利用率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十四五”目标要求。资源利用上线:绿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等达到或优于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符合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用水主要为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主要设备能源为电能,不属于高水耗、高能耗的产业。项目建成后在内部管理、设备选择、原辅材料的选用和管理、废物回收利用、污染治理等方面采取合理可行的防治措施,以“节能、降耗、减污”为目标,有效控制污染。项目的水、电等资源利用不会突破区域的资源利用上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区域布局管控:1-1.【产业/鼓励发展类】重点发展汽车产业、生产性服务、电子信息制造、高端
14、智能制造等产业,鼓励建设绿色产业指导目录及其解释说明规定的绿色产业项目。1-2.【产业/限制类】入园项目应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以及园区产业定位。1-3.【产业/禁止类】严禁引入皮革、漂染、专业电镀、化工、造纸等重污染项目。1-4.【水/限制类】从严审批有排放生产废水的工业项目(国家、省、市、区重点项目确须配套的除外)。1-5.【大气/限制类】严格限制石化、化工、包装印刷、工业涂装等高VoCS排放建设项目。1-6.【其他/综合类】严格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管控。生产空间禁止建设居民住宅等敏感建筑;生产空间和生活空间之间的缓冲控制带禁止建设排放污染物
15、的工业项目和居民住宅。1-1.本项目不属于上述鼓励类产业。1-2.本项目符合现行有效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等相关产业政策的要求。1-3.项目属于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以上行业。1-4.本次扩建取消光学变色颜料的生产,新增光学变色片的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惠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本次改扩建排水量未超过原审批量。15项目不属于上述行业,无VoCS排放建设项目。1-6.本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符合要求。符合能源资源利用:2-1.【能源/禁止类】禁止新引进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2-2.【能源/综合类】园区能源规划以使用电能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为主。2-
16、3.【能源/鼓励引导类】加快推进园区集中供热设施建设。2-4.【其他/综合类】入园企业应符合国家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导向目录等清洁生产的要求,新建项目废水产生量等指标要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现有企业应通过整治提升达到清洁生产要求。2-1.项目所用能源主要为电能,不使用煤炭。2-2.项目所用能源主要为电能。2-3.本项目无需使用集中供热设施。2-4.本项目符合清洁生产的要求。符合3-1 .本次扩建取消光学变色 颜料的生产,新增光学变色 片的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 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惠州 市第四污水处理厂,本次改 扩建排水量未超过原审批 量。3-2.本项目固体废物分类收 集,因本项目性质为改扩
17、建, 本次项目所产生的固体废物 依托现有项目一般固废间和 危废仓库收集存储:本次改 扩建产生一般固体废物有包 装废料、光学变色片不合格 品、废玻璃载片、废矿物料 渣及布袋除尘尘渣交由专业 回收公司处理,危废废物有 污泥、废抹布、废矿物油、 废RO膜、废铁桶交由有资质 单位收集处置,项目一般固 体废物、危险废物暂存场所 均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3-3.本项目无VoCS排放。3-4.项目未在工业园区内建 设。符合41.本项目已建立环境风险 防控体系,园区内已建成事 故应急池。4-2.现有项目已编制突发环 境事件应急预案。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园区排水系统采取雨污分流制,设置初期雨
18、水收集系统,收集后的初期雨水送东江水质净化中心处理达标后排放。园区企业生产过程产生的生产废水以及生活污水经过收集预处理后,进入东江水质净化中心进行处理。东江水质净化中心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较严者,其中总磷、氨氮参照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淡水河、石马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2050-2017)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标准。3-2.【固废/限制类】园区产生的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并立足于综合利用,确实不能利用的须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妥善的处理处置措施。废油等列入国家危险
19、废物名录的危险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对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园区内暂存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污染控制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要求,防止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3-3.【大气/限制类】强化VoCS的排放控制,新建项目VoCS实施倍量替代。3-4.【其他/综合类】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粤环发(2019)1号)要求,建立健全环境管理体系,制定实施区域环境质量监测计划,定期评估并发布区域
20、环境质量状况,公开园区及入园企业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运行、环境风险防控措施落实等情况,公开、共享监测结果,接受社会监督。环境风险防控:4-1.【风险/综合类】园区应建立企业、园区、区域三级环境风险防控体系,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有效的拦截、降污、导流、暂存等工程措施,防止泄漏物、消防废水等进入园区外环境,强环境风险的化园区风险防控。4-2.【风险/综合类】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入园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6、与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5
21、8号)的相符性分析水:巩固提升水环境水生态协同管理水平。落实好国家“十四五”水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要求,制订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推动各地级以上市印发实施水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以“美丽河湖”创建为统领,加快推进重点流域水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探索在练江、石马河、潼湖、淡水河等实施一批水生态修复重点示范工程,评选公布一批省级“美丽河湖”建设优秀案例。研究制定新丰江水库水生态环境保护总体方案,加快研究适用于粤港澳大湾区的河口水生态环境标准,制订沙河、岐江河等流域水污染物排放地方标准。健全水(环境)功能区管理制度,各地级以上市要开展市级水功能区与水环境功能区整合工作,全面构建我省水生态
22、环境空间管控体系。高标准推进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完善入河排污口管理清单,对超标违规排污口制定“一口一策”整改方案,倒逼区域加快控源截污,实现岸上水里“一体化”整治。加强工业污淀风险防控。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持续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补充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重点排查区域,更新污染源整治清单,督促责任主体制定并落实整治方案。加强工业废物处理处置,各地级以上市组织开展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现场检查,重点检查防扬散、防流失、防漏等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发现问题要督促责任主体立即整改。相符性分析:本次改扩建取消光学变色颜料的生产,新增光学变色片的生产,生产过程产生的清洗废水经处理后排入惠州市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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