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0.5万吨聚烯烃重包装膜袋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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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0.5万吨/年聚烯烧重包装膜袋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0.5万吨/年聚烯烧重包装膜袋扩建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1塑料薄膜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造业53-292塑料制品业,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13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备案)部门临淄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审批(备案)
2、文号2201-370305-89-02-992963总投资(万元)4000.00环保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占比()0.3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口是:用地面积(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表项目专项评价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拟建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氯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废气主要污染物为少量的VoCs,不涉及前述有毒有害污染物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拟建项目不新增废水直排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
3、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涉及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拟建项目用水来源于临淄区自来水管网,不设取水口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拟建项目不涉及否规划情况临淄区人民政府关于批准成立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的批复(临政字202187号)规 划 环 境 影 响 评 价 情 况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淄博市生态环境局临淄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转发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环
4、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的函,2021年12月24日1、与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准入原则符合性分析表1-2与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准入原则符合性分析表准入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进区项目应是科技含量高的、产品附加值高的项目,其生产工艺、设备和环保设施应达同类国际先进水平,至少是国内先进水平本项目为重包装膜袋生产,采用国内领先的自动化生产工艺符合废水经预处理可达到污水处理厂的接收标准,并确保不影响污水处理厂的处理效果,“三废”排放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项目厂区内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入齐城污水厂处理符合采用有效的回收、回用技术,包括物料回收套用、各类废
5、水回用等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有利于规划区内及周边企业之间产业链的延续,有利于能源、资源梯级利用的项目本项目产品可作为包装膜,可服务于产业园区的其他企业符合有利于现状工业产业链延伸的项目,能够使用中水的项目优先进驻本项目不涉及符合与规划的主导产业配套、污染物较少的相关产业本项目属于园区优先准入行业符合鼓励发展余热、余压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不涉及符合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满足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为准入原则。2、与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准入控制建议符合性分析根据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园区入区行业控制级别具体内容见下表:表13入区
6、行业控制级别表行业大类行业中类行业小类控制级别橡胶和塑料制品业(C29)C292塑料制品业全部高端装备制造业(C33、C34、C35、C36)C336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电镀)X其他C339铸造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C3391黑色金属铸造(新建)XC3392有色金属铸造(新建)XC3393锻件及粉末冶金制品制造C3394交通及公共管理用金属标牌制造C3399其他未列明金属制品制造C331、C332、C333、C334、C335、C336、C338/C34通用设备制造业全部C357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C3571拖拉机制造(配套单柴油机的皮带传动小四轮拖拉
7、机,配套单缸柴油机的手扶拖拉机,滑动齿轮换档、排放达不到要求的50马力以下轮式拖拉机)X其他C358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C3584医疗、外科及兽医用器械制造(充录式玻璃体温计、充汞式血压计含汞开关和继电器)X其他C351、C352、C353、C354、C355、C356、C359全部C361汽车整车制造C3611汽类油车整车制造C3612新能源车整车制造C362汽车用发动机制造C3620汽车用发动机制造C363改装汽车制造C3630改装汽车制造C364低速汽车制造C3640低速汽车制造C365电车制造C3650电车制造C366汽车车身、挂车制造C3660汽车车身、挂车制造C367汽车电部件乃
8、配件制造C3670汽车零部件乃配件制造电子信息产业(C39)C391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全部C392通信设备制造全部C396电子器件制造全部C398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全部注:优先进入行业;一准许进入行业;控制进入行业;X禁止进入行业。拟建项目属于塑料薄膜制造,为现有项目的扩建,属于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优先进入行业,同时,项目已取得临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关于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0.5万吨/年聚烯烽重包装膜袋扩建项目的选址意见,意见中表明项目符合临淄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和产业规划,同意该项目办理环保等手续后组织实施,详见附件6。项目满足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
9、制造产业园(南片区)准入条件。3、与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环保准入条件符合性分析表1-4与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环保准入原则符合性分析表环保准入条件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企业项目建设必须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在进行建设活动之前,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使用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定,提出防治措施,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报批。本项目严格执行“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
10、告表,并报送环保部门,进行审批程序。符合入区企业必须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积极开展清洁生产,遵循清洁生产原则进行生产,要求企业不断改进工艺和产品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科、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水平、实施废物综合利用,从源头削减污染;发展循环经济,实现废物的“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切实降低物耗能耗,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产生种类;已经获得产品环境标志的企业可获得优先入区权。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设备和生产线采用国内领先水平的自动化生产线;生产过程采用清洁的生产工艺,生产加热环节全部使用电加热。符合对入区企业的工艺废气和生产废水均需建设相关配套处理设施,落实治
11、理工程,确保正常运行,做到达标排放,废水处理设施的设计容量和采用工艺必须与废水特性匹配,对于较难处理的特殊废水,在设施建造前必须经过专家论证方案,以保证废水经预处理后全部达到规划区污水处理厂的进水水质标准本次扩建项目无工艺废水,不新增生活污水,厂区现有生活污水经市政管网排入齐城污水厂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废气处理设备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有组织排放;固废分类处置,不外排。符合入区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必须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较少,满足环境容量的要求。符合根据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环发2(H9132号)及
12、淄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规范市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认的通知(淄环函201910号)要求,落实新增主要污染物倍量替代。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按要求进行倍量替代。符合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和城市污水处理厂监管及总氮指标排放控制的通知(鲁环发2019125号)严禁向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放高浓度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以及有关工业企业排放的强酸、强碱、高盐、高氟废水。项目不涉及高浓度重金属或难以生化降解废水,无强酸、强碱、高盐、高氟废水产生。符合拟建项目严格遵守“三同时”制度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废气、废水等环保措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企业承诺采用清洁的工艺和技术,且项目污染
13、物排放总量按要求进行倍量替代,满足临淄经济开发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南片区)规划环保准入条件。1、产业政策的符合性分析该项目不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国家发改委第29号令中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之列,故该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该项目所用设备、工艺不属于淄博市全市重点淘汰的落后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目录中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项目,该项目建设内容不属于淄政办发201135号文中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意见和指导目录的通知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淄博市产业政策。项目实行备案制,临淄区审批服务局已进行项目登记备案(22
14、01-370305-89-02-992963)。2、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1)该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淄博洁林塑料制管有限公司厂区内,利用现有生产车间进行扩建,不新征土地,不新建厂房。企业已于2019年1月29日取得工业土地手续(鲁2019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OOoI202号)、2020年3月17取得工业土地手续(鲁2020淄博临淄区不动产权第OooO880号),厂房所在地属于工业用地;企业并于2017年1月2。日、2017年8月8日取得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370305-2017-02号、地字第370305-2017-98号),项目用地符合城乡规划要求,详见附件10。
15、(2)与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准入实施细则符合性本项目所在位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根据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详见附图6)。本项目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符
16、合性见下表。表15本项目大武地下水富集区项目准入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序号区域准入项目负面清单及企业搬迁要求本项目情况全部区域禁止新建、改建、扩建炼油、化工、医药、农药、稀土、采矿、采砂、全区域采石、造纸、制革、印染、建筑陶瓷、燃料、炼焦、炼硫、炼碑、炼汞、电镀、石棉、水泥、玻璃、钢铁、火电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生产项目;禁止设置排污口;禁止设置禽畜养殖场、养殖小区;禁止建设工业固体、液体废物集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为负面清单之外项目。符合中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和生活垃圾填埋场。2缓冲区缓冲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污染水源的建设项目,原有建设项目进行转型或环保提升改造。本次扩建项目不新增
17、生活污水量,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3#污水管线,最终进入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污染水源。符合表16本项目建设与淄政办字(2018)46号文符合性分析(2018)46号文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1缓冲区内,允许新上负面清单之外安全环保措施完善可靠的建设项目,在污染物排放总量降低的前提下,允许行业龙头骨干企业整合重组工艺、设备、技术落后企业,实施原有工业项目之间的产能置换,进行技术改造、扩产扩能,新建、改建产业延伸和产业配套项目。本项目位于缓冲区内,属于负面清单之外的项目,在原有项目基础上进行扩产,新增污染物排放量由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缓冲区污染物总量进行替代
18、。符合(2019)36号文具体规定本项目情况符合情况I按照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淄政办字(2018)18号)和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组织实施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原则上不能新增产生工艺废水的项目。本项目符合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淄政办字(2018)18号)和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淄政办字(2018)46号)的要求,无工艺废水。符合2不同意对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污染物总量进行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替代,原则上不能新增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的污染物总量。
19、本项目位于缓冲区内,项目建成后,污染物进行倍量替代,不新增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缓冲区污染物总量。符合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中缓冲区,为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文中准入项目负面清单要求之外项目,符合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准入要求以及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武地下水富集区控制区、缓冲区内企业新建项目和技术改造事项的批复(淄政字(2019)36号)总量替代的要求。3、与“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判定根据山东
20、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2020年),临淄区内生态保护红线主要有:1)临淄淄河两侧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面积为0.44km2,I类红线区范围是以开采井为圆心,半径30m的圆形区域,生态功能为水源涵养;2)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位于乙烯南路以南,辛化路以西,临淄与张店分界线以东,东海路以北,面积为1054km2,生态功能为生物多样性维护、土壤保持,包括汞山森林公园、垢皋林场;本项目位于淄博市临淄区清田路6号,距离最近生态保护红线为南侧的汞山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最近距离约4.27km。因此,本项目的实施未涉及生态保护红线(详见附图8)。(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判定根据
21、2021年1月27日淄博市环境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下发的2021年第1期“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项目所在地大气环境现状不满足该区域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根据企业现状检测报告相关数据,厂界噪声最大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区域声环境质量较好:本项目不新增废水排放,对所在区域地表水以及地下水环境不会产生影响;本项目区域地表水体为运粮河,根据美陵环境科技(淄博)有限公司齐城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对运粮河的现状监测数据,运粮河水质已不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V类标准。拟建项目不
22、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废水,现有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3#线市政管网,最终进齐城污水处理厂处理。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热熔吹膜环节产生VOCS(以非甲烷总燃计)、印刷环节产生的VoCs,热熔吹膜环节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光氧+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印刷环节VOCS经集气罩收集,2台光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O07、DA008)排放,项目通过加强车间管理,应收尽收,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项目固废分类处理,危废暂存危废间后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根据工程分析和环境影响预测结论,项目建成后只要能按照本环评要求落实“三废”治理措施,项目运营期污染物排
23、放能达到国家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区域内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同时本项目建成后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在大武地下水富集区缓冲区内进行总量替代,因此项目的实施不会影响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的实现。(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判定拟建项目用水量为10.8t/a、用电量为13万kWha,用水来源于临淄区自来水管网,水量增加量较少,对区域供水负荷影响较小。水、电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满足清洁生产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与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对照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淄博市大武地下水富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文中准入项目负面清单要求,本项目为塑料制品制造行业,为负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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