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1000万件塑料包装编织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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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年产IooO万件塑料包装编织袋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东星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0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IOoO万件塑料包装编织袋项目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3塑料丝、绳及编织品制造类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中52塑料制品业292中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Y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M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淄川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项目备案文号2305
2、-370302-89-01-300885总投资(万元)700环保投资(万元)7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2是否开工建设格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45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1、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排放废气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a花、氟化物等;2、地表水专项评价: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3、环境风险专项评价:本项目QV1:4、生态专项评价:本项目用水由当地供水管网供给,不涉及自然取水;5、海洋专项评价:本项目不向海洋排放污染物。综上所述,本项目无需开展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淄川经济开发区;审批机关:山东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
3、省人民政府关于部分经济开发区更名的通知,鲁政字2(X)245号文。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评名称: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原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小组意见,2018年4月。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灵沼社区居委会东800米,租赁现有标准化厂房进行建设,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合淄川经济开发区土地利用规划。2、与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结论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1-2。表1-1与山东淄川经济开发
4、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结论符合性分析评价结论拟建项目符合性分析严格园区规划实施。对不符合规划的企业限制其扩大规模,确保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对生产工序中涉及不满足园区准入条件的企业实施有条件的扩建;园区发展布局需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协调。本项目编织袋生产项目,属于开发区准入行业。符合辖区内各产生颗粒物企业逐步改进工艺,实施清洁生产,减少污染物的排放本项目印刷废气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符合开发区内的固体废物应分类进行处理处置,做好生活垃圾的分类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须进行综合利用,其贮存、最终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I859
5、9-2001)要求。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由环卫部门集中送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无害化处理。加强对危险废物的监督管理,防止流失、扩散。危险废物须按照山东省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全部转移到省规划本项目一般固废收集后分别外售和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危险废物均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符合的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危险废物临时贮存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要求。表1-2与山东淄川经济开发X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审查意见拟建项目符合性规划范围:东至大钟街、南至松龄西路、西至凤凰山东路、北至眉山路,规划总面积17.35km20规划主导产业为
6、交通运输设备制造、纺织服装、电子及新材料产业。根据园区规划图,本项目位于园区内符合公用工程给排水:开发区内居民用水及企业生活用水由淄博绿源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供给,企业生产用水通过萌山水库输送。园区污水经污水管网收集后进入淄博市利民净化水有限公司和葛洲坝水务淄博淄川有限公司进一步处理,雨水通过园区雨水管网就近排入孝妇河。供热:开发区热源主要来源于淄博鑫胜热电有限公司以及用热企业自建的燃气锅炉。供气:目前开发区燃气供应单位为淄博绿川燃气有限公司和淄博科泓燃气有限公司,园区建成区均有燃气管网敷设,符合规划要求。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符合污染物总量2016年工业园区S
7、Ch排放量43.13ta,COD排放总量97.65tao本项目不涉及So2、COD的排放。符合环境质量大气:SO2、NO2、CO、非甲烷总燃、氨、臭气浓度、铅、VOCs甲苯、二甲苯、硫化氢所有点位均能达标;苯、乙苯、苯乙烯、银在所有监测点位均未检出;TSPsPMio出现不同程度的超标;地表水:硫化物、石油类、氟化物、苯、甲苯、二甲苯、锦、锲、锌、六价格、汞、铅在所有点位都未检出;pH、COD、DO、氨氮、挥发酚、珅、粪大肠杆菌等指标能够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W类标准要求;总磷、St化物、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等指标在个别点位偶有轻微超标现象;除1#监测断面的氯化物达标外,其
8、余监测断面的BOD5、总氮、硫酸盐、氯化物、全盐量等指标均出现超标现象,不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V类的标准要求;I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2 .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未经集气罩收集的VOCs加强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3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均得到妥善的处置。4 .生产区域均按照要求进行基础防渗,对地下水和土壤影响较小。5 .根据预测结果,本项目噪声可达标排放,对符合地下水:所有监测点中pH、高镭酸盐指数、氨化物、氯化物、碎能够满足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GBT1
9、4848-2017)HI类标准要求,亚硝酸盐氮、氨氮、总大肠杆菌群、细菌总数、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硝酸盐氮、硫酸盐指标等出现超标现象;声环境:除4#、6#、8#、9#监测点夜间噪声超标外,其余监测点位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标准要求,超标原因是监测点位于开发区的主要道路,大型车辆较多,容易造成超标:土壤环境:所有点位土壤环境均属清洁水平,未受到污染。由此可以看出,该地区土壤环境良好。声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居委会东800米,根据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016176号)中“淄博市省级
10、生态保护红线图”,确定淄川区线区,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保护红线区为淄川生态公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5),距离本项目东侧约8护红线区内,符合山东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淄博市淄见下表。表1-3淄川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具体范围川区经济开发区灵沼社区-2020年)(鲁环发(2016)境内共有7处生态保护红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7km,本项目不在生态保川区生态保护红线区情况一览表序号生态保护红线区名称代码所在行政区域边界描述面积(km2)生态功能备注1宝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6周村区、淄川区、文昌湖区309国道以南,东张村以东,刘家河以西,双峪以北。1.80水源涵养、生物
11、多样性维护包含宝山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部分淄川生态公益林。2杨古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O3-B1-O7周村区、淄川区、文昌湖区杨古水源地及杨古水源地东侧,岭子镇以北,冲山以西和以南。1.80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杨古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部分淄川生态公益林。3青山以东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8淄川区325省道以南,青山以东,抬头崖村以西,棚林村以北。1.89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磁村岭子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部分淄川生态公益林。4太河水库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1-09淄川区、博山区235省道以东,泉河公园以北,峨庄森林公园以西,北崖村以南。60.68水源
12、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部分淄川风景名胜区、部分淄川公益林、太河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北下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源泉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天津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5龙藏洞以东土壤保持生态保护SD-03-B2-02淄川区淄川与博山县界以北,龙藏洞生态景区以东,青山以南,车峪口村以西。12.25土壤保持、生物持、生物多样性维护包含部分淄川生态公益林。6淄川生态公益林北部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区SD-03-B4-05淄川区鲁泰文化路以东,淄河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淄川与临淄县界以南。52.86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护、水源涵养包含部分淄川风景名胜区、部分淄川公益林。7潭溪山-峨庄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
13、护红线区SD-03-B4-06淄川区、沂源县太河水库以南,三台山以东,S327省道以北,淄博与潍坊市界以西。158.33生物多样性维护、水源护、水源涵养、土涵养、土壤保持包含潭溪山地质公园、峨庄古村落森林公园、部分淄川风景名胜区、部分淄川生态公益林、部分沂源生态公益林、口头饮用水源保护区。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位置关系图详见附图4。(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淄博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发布的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淄简33号,2022年第1期),2021年淄川区各单项污染物年均浓度为PM25.O46mgmPMoO.O85mgmSO2O.Ol6mgmN2.033mgm3,淄川区2021年PMio、PM2.5的
14、年均浓度不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要求,存在超标现象,项目所在地处于不达标区。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未经集气罩收集的VOCs加强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极小。本项目所在地主要地表水体为孝妇河。根据生态淄博建设工作简报(淄简33号,2022年第1期),2021年孝妇河南外环断面水环境质量指数为4.6972,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X)2)V类水质要求。为持续改善全市水环境质量,切实维护水生态安全,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5号17)及山东省人民政府
15、关于印发山东省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鲁政发201531号)有关要求,淄博市印发了淄博市落实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该方案要求如下:到2030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生态系统功能基本恢复,水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到本世纪中叶,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3)与资源利用上限的符合性本项目所用资源为水、电,依托园区供水和供电系统,资源利用量相对于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目前关于下发市级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目录(2015年本)、环评负面清单、“先批后审”项目目录的通知(淄环函2015138号)已废止,淄博
16、市尚未出台新的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本次评价根据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制定的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进行分析。本项目编织袋生产,不属于山东淄川经济开发区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中制定的园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中的门类;本项目不属于开发区规划环评所列负面清单范围。(5)与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山东省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灵沼社区居委会东800米,根据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文件划分,本项目位于一般管控单元内。表1-4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一般管控单元要求淄博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17、方案一般管控单元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引导产业科学合理布局,鼓励建设项目入园管理。工业项目应优先进入工业园区或聚集区布局,工业园区或聚集区外规划布局工业,相关部门应严格其手续审批。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规定,合理确定养殖规模。加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依法依规做好耕地占补平衡。本项目位于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内。符合落实污染物总量控制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及省相关排放标准,新建工业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水平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实施总量等量或倍量置换。加快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城乡生活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严格控制化肥农药等施用量,逐步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推
18、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涂料和溶剂。加强移动源、非道路移动源治理。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各项措施。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未经集气罩收集的VOCs加强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符合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合理控制开发强度。实行能源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推进节水、节地、节能建设,提高综合利用效率。优化能源结构,加强清洁能源推广利用。风电、光伏等能源利用项目最大程度减少对生态环境影响。本项目能源使用主要为电,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符合2、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的符合性分7表1-5与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析的符合性分析条例要求本项目情况符合性县级
19、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布局优化的要求,引导工业企业入驻工业园区;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灵沼社区居委会东800米。符合排污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医疗废物、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光辐射、电磁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其污染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实行排污许可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去向和许可排放量等要求排放污染物。本项目印刷工序产生的VOCs
20、经集气罩收集后引至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外排,未经集气罩收集的VOCs加强车间密闭后无组织排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符合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本项目环保设施遵循三同时要求。符合3、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2021)58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6与关于严格项目审批工作坚决防止新上“散乱污”项目的通知的符合住鲁环字吩析政策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新上项目必须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禁止
21、采用公布的淘汰工艺和落后设备,不得引进耗能高、污染大、生产粗放、不符合产业政策的项目。本项目属允许类项目。符合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工业集聚区。本项目位于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经济开发区灵沼社区居委会东800米。符合4、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7与关于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与排污许可制衔接相关工作的通知(环办环评(2017)84号)的符合性分析一览表通知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是建设项目的环境准入门槛,是申请排污许可证的前提和重要依据。排污许可制是企
22、事业单位生产运营期排污的法律依据,是确保环境影响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落实落地的重要保障。各级环保部门要切实做好两项制度的衔接,在环境影响评价管理中,不断完善管理内容,推动环境影响评价更加科学,严格污染物排放要求;在排污许可管理中,严格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审批文件要求核发排污许可证,维护环境影响评价的有效性。本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衔接,按照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实行统一分类管理。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原
23、则上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可能造成轻度环境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原则上实行排污许可简化管理。本项目按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符合五、改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作为现有工程回顾评价的主要依据。现有工程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关于排污许可实施范围和步骤的规定,按时申请并获取排污许可证,并在申请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时,依法提交相关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本项目为新建项目。符合5、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0号)的符合性分析表1-8与山东省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分行业管控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环发(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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